納蘭靖軒 發表於 2018-5-9 22:48:13

「軍機處令」大清任務調整暨原創文獎勵事

(一)大清任務獎勵調整

《九門》
發帖五次可得十五威望
發帖二十次可得三十威望
※本次更動不含崇文門

《直隸、兩江、閩浙》
發帖五次可得二十五威望
回帖十次可得三十威望


(二)鼓勵原創文《適用九門(不含崇文門)、直隸、兩江、閩浙》
我國前幾年經歷多次復興,雖每日有固定帖量,但內容稍欠,
為鼓勵官民多發原創文,活動公告起,各地每篇原創文皆可得十五威望以資鼓勵。
如受地方官員提名為優良文章則再多加十威望、加入精華則再加十五威望,
單篇最高原創文可得四十威望。

原創文字數不得少於一百字(兩江不列入限制),且如有引用他人文章需另加註明,
且引用字數不得高於原創文總字數的百分之三十。
如發文後經人檢舉或朝廷稽查到有引用文未加註出處或全文皆是複製文等違規事項,
則追回原先發出獎勵、文章下架,並交刑部審理。

原創文獎勵登記處:
http://www.kenhk.org/qingshi/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6931&page=1#pid612601


以上
協辦軍機大臣 納蘭容若
瑞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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