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侯 發表於 2019-2-24 17:49:50

讓「過勞」成為歷史 警政署推減少員警工時新規定

警政署23日晚間在臉書「NPA署長室」宣布,為避免同仁過勞,將推行每日勤務時數8小時為原則的新規定,希望讓警察「過勞」成為歷史名詞。

警政署指出,過去警察最辛苦就是「每天需擔服長達12個小時」的勤務時間,長久下來幾乎壓垮了同仁的身心靈,不僅內心疲憊,也逐漸失去健康

針對這樣情況,去年底開始,署長陳家欽陸續到全國各機關走訪,聆聽不同單位、不同年齡層警察的需求,最終綜合大家意見,制定全新的勤務編排規定。

其中最令人矚目的是,每日勤務時數將以8小時為原則,若無法因應需求時,以10小時為度,或以週休2日每週合計50小時以下勤務時數管制。若有員警個人需求需超勤加班及轄區治安需求例外,需提出申請,由單位主官綜合考量核定。

警政署解釋,新規定相較警察勤務條例中的「以8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有更明確規定,日後將不再出現「常態性12小時」勤務的狀況。

另外,為讓警察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員警生日或家有喜慶當日,得以休假或8小時勤務等人性化方式編排。輪休前、後再選擇1日,以8小時為原則編排,提早下班吃頓溫暖的晚餐、看場電影甜蜜約會。

至於需輪值待命勤務單位,應依任務實際需要,於非輪值待命時段編排員警輪休或調整為8至10小時勤務;深夜勤合併當日服勤時數以10小時以內為度。

警政署指出,全國警察單位眾多,各單位的任務、特性也不相同,但是「回歸常態性勤務時數」是不變的目標。從以前「一輪休、兩外宿」的舊制度,到如今「常態性10小時勤務」,要讓治安工作做得更好,警察的人性化勤務制度必須不斷前進。

警政署說,「10小時勤務制度」不會是終點,縮短勤務時數,但問題仍在,如何減少冗陳的工作業務、不合理的績效評比,仍需檢討改進。署長至各單位舉辦座談會,會中同仁提出的建議,也都由業務單位逐一檢討中。

逍遙侯 發表於 2019-2-24 17:51:57

挺好的,其實軍警消一直也都有這種過勞問題的,尤其是警消(軍人則看單位性質)。
我身邊很多年紀比較大的警消朋友也都說更老一點的學長幾乎到後面都感覺身體差的比同年紀的快上許多。

莫日根哈日查蓋 發表於 2019-2-24 23:28:13

也是好事,支持一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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