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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真實歷史中軍紀嚴明的元軍與暴行不斷的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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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4 20:06: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原帖來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94898b0100etho.html


如果說,歷史的真相是,元軍軍紀嚴明,明軍殘酷暴虐,一定有許多人不肯相信。然而,這確實是最接近歷史真相的一個結論。


  自忽必烈建立元朝以後,完全接受了儒家思想體系中“仁”的觀念,公開對臣下提出了“人命至重,悔將何及,朕實哀矜”的勸導。因此,相對於蒙古前代諸汗在滅金滅西夏時代的慘重殺戮,元軍滅宋,迥然不同,潘修人在《元朝統一中國過程中的殺掠問題辨析》文中告訴我們:“忽必烈滅亡南宋統一中國,在中國自秦漢以來的歷代王朝更替重建統一帝國的戰爭中,是戰事最少,殺戮最少,破壞最小的一次。”



  據《元史》記載,阿裡海牙破鄂州,他麾下元軍“無敢取民之菜者,民大悅”,“民爭德吾元仁政義聲,恨服化晚”。董文炳部元軍進軍福建,“所過禁士馬無敢履踐田麥”,於是“閩人感文炳最深,廟而祀之”。阿術下揚、泰,嚴令申明士卒,“禁暴掠”,當時有個武衛軍校搶了民家兩匹馬,結果“即斬以徇”。



  而元朝丞相伯顏作為滅宋大軍統帥,個人人品高尚,忠誠清正,智勇雙全,下江南取宋地三十七府、一百二十八州、七百余縣,自身卻不取絲毫錢物珠寶,當他駐軍建康(南京)時,還下令開倉賑濟飢民,派醫生為百姓診治疾病,百姓紛紛稱贊為王者之師!宋太祖十一世孫趙孟頫對伯顏和平降服南宋首都臨安的評價是:“市靡易市擾,兵無血刃紅。孰能年歲間,伐國究始終。老稚感再生,遺黎忘困窮。歸來一不取,匹馬走北風。”



  宋人汪元量著有《醉歌》十首,實際是元軍滅南宋的詩史,其中一首寫道:“伯顏丞相呂將軍,收了江南不殺人。昨日太皇請茶飯,滿朝朱紫盡降臣”;另一首這樣寫道:“衣冠不改只如先,關會通行滿塵廛。北客南人成買賣,京師依舊使銅錢”,意思是講元軍紀律比較好,市井安然,允許臨安保留南宋衣冠,同時北方商人大量踊入,但南宋臨安的貨幣銅錢暫時仍流通,沒有馬上改作紙鈔。



  南宋謝太後詔諭李廷芝書也充分反映出元軍紀律良好,臨安和平降順的情形:“今大兵在城,三宮不驚,九廟如故,百姓安堵。”


  正因為伯顏軍紀嚴明,贏得了臨安(杭州)廣大人民的內心的認同,因此臨安百姓才會自發為伯顏立祠祭祀。據姚靖《西湖志》記載:“新營街之西,……忠武王廟,即元丞相伯顏祠也。方其統兵下臨安,駐節皋亭,俟宋出降,不嗜殺戮,杭民德之,為建此祠。”



  伯顏祠堂裡還有一塊杭州人為其所立的勛德碑,碑文內容雖有誇張,但卻充分反映了那個時代人民的樸實心聲:“連城列壘,望風款附。農不釋耒,兵不血刃;市不易肆,秋毫弗驚。天命攸歸,人心欣戴。不謀而同,不戒以孚,黃童白叟,手額贊嘆。”



  後來元人王逢回顧元初這段歷史,在《淮安忠武王箭歌題垂虹橋亭》一詩中充滿感情寫道:“淮王昔下江南城,萬灶兵擁雙霓旌……鹿麛晝號猿抱木,王師所過全生育。彤弓親授聖天子,弓影射入東吳水……鐃歌啁轟鼓笳競,父老頓足歡聲應。”



  歷史總是令人唏噓,或許是因為,元朝的大一統過於順利,之後便由於承平日久,武備松弛,不幸的是在國家處於轉折的緊要關頭(推行更化政策的惠宗時代),又遭遇到了最脆弱的時期,即《劍橋中國遼金西夏元史》中所敘述的這種狀況:“在14世紀中,至少有36個冬天異常嚴寒,比有記載的任何一個世紀都多。在黃河流域地區,水災與旱災在14世紀似乎比以往任何時候發生得都要頻繁。14世紀四五十年代還發生了極為嚴重的瘟疫。
  妥歡貼睦爾朝幾乎年年有飢荒的記載,這些飢荒導致人口大量死亡,政府要花大量錢財進行賑濟。”


  我們不能不看到,正是由於由於各地的自然災害頻繁所帶來的嚴重惡果,導致了農民的大量破產,被迫為“寇”為“盜”,成為流民武裝,於是出現了元人周霆震在《古金城謠》序裡沉痛敘述的局面:“國家承平百年,武備浸弛,盜發徐、潁,熾於漢、淮、武昌,南紀雄藩,一旦灰滅,洪省堅壁。寇蔓延諸郡,水陸犬牙。”



  正因為元末這種悲慘局面引發了流氓文化的惡性流變——流民們的社會屬性大部消失,動物屬性盡顯,社會人向動物人轉化——因此導致了當時許多流民武裝集團人性的泯滅,對社會造成極大破壞的慘絕人寰局面。



  元末時人陳高的《羈思十首次謝純然韻》一詩就清楚記載了當時流民武裝破壞正常社會秩序的情形:“淮西盜賊成群起,攻奪城池殺害多。保障誰能為尹鐸,折衝未見有廉頗。南來羽檄時時急,北向官軍日日過。賈誼治安空有策,九重深遠欲如何?”



  而陶宗儀的《南村輟耕錄》裡想肉一節更反映了流民武裝極度血腥殘忍的食人暴行:“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關於這一淮右之軍的具體歸屬眾說不一,《歷史不忍細看》一書認為是朱元璋屬下軍隊,而《中國食人史》說是劉福通紅巾之類,無論出自哪家,這只部隊其構成成分為流民武裝,自應無疑。



  實際上,當時的反元主力紅巾軍主要成分便是流民武裝,葉子奇的《草木子》也記載了當時紅巾軍對北方社會造成的巨大破壞:“汝寧盜韓山童男陷汴梁,僭稱帝,改韓為姓,國號宋,改元龍鳳,分兵攻掠。其下有劉太保者,每陷一城,以人為糧食,人既盡,復陷一處。故其所過,赤地千裡。大抵山東河北山西兩淮悉為殘破。”



  而後來奪取政權的朱明淮西武裝集團,完全就是在這樣社會人向動物人轉化的流民武裝集團中脫穎而出的。現如今許多通俗讀物和影視劇一談起朱元璋的“我的奮鬥”史,就唾沫橫飛,極盡美化粉飾之能事,什麼大仁大義,懷救民於水火之心,軍隊紀律嚴明,不殺不搶,恨不得把淮西武裝集團粉飾成人民子弟兵。殊不知,這是對歷史的極大歪曲。甚至在朱明政權官方修訂的《明太祖實錄》裡,遮遮掩掩之余也會透露出一星半點真相,如實錄裡對和州大屠殺惜墨如金的自供狀是:“初,諸將破城,暴橫多殺人,城中人民夫婦不相保。”



  有人認為,朱元璋的淮西武裝集團初起時與一般流民武裝一樣燒殺擄掠,而建立政權後大量吸納文士階層進入這一武裝集團,軍紀得到極大改變。這種看法當然是有道理的。然而,元末亂世之中各武裝集團為爭奪地盤,展開血腥廝殺,彼此殺紅眼結下仇怨,很難保證不把仇恨心理延續到對方領下的普通百姓士民。如朱元璋與陳友諒兩個武裝集團之間爭鬥的濃濃血腥味,從留在民間族譜中的歷史記錄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厚雅田王氏譜》記:“湖以南,丁洪武殺運,掃境空虛矣!”《攸縣羅氏族譜》記:“元季末,陳友諒據湖南,與朱元璋爭雄事敗,元璋縱兵屠戮,湘江兩岸,人煙幾絕,史稱朱洪武血洗湖南。其後,當地郡守招四方之民分耕其地。”《依湖鄧氏族譜》記:“吾祖世籍豫章(即江西),丁封易代,遷來血洗,系千鈞一發,綿一脈於千秋!”由此可見,當時的明軍對湖南地區造成的巨大社會破壞是多麼慘重,根本不亞於劉福通紅巾軍致使“山東河北山西兩淮悉為殘破”的後果。



  據著名人口學家王育民所著《中國人口史》(江蘇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統計分析,元代全國人口突破1億,“較宋金戶數之和增14.7%”。而明初人口據明實錄記載,洪武十四年(1381)為59873305人,也就是說足有四五千萬以上人口死於元末大動亂。這其中不幸慘死於明軍屠刀之下的冤魂,恐怕要占據相當大的比例。



  樂安人張士謙的老婆孩子,便是其中無辜的冤魂之一。據《新元史》記載,張士謙在明軍瘋狂攻勢下苦守婺源州五十余日,最終城陷被俘。凶殘的明軍士兵為了逼他投降,便用殺他老婆孩子作為威脅手段。結果由於張士謙的倔強不屈,便索性將他們一家三口一齊虐殺,而張士謙至死仍大罵不止。



  被殘殺的那些無辜冤魂的命運,實際上比起那些被充作食物的冤魂的命運,還是要強一些。明人朱國禎的《湧幢小品》裡就記載了這麼一個有名的明軍食人魔將領事跡——


  都督韓公觀,提督兩廣。初入境,生員來迎。觀素不識生員,見其巾衫異常,縛斬之。左右曰:此生員也。觀不聽。曰:生員亦賊耳。朝廷聞之喜曰:“韓觀善應變,使其聞生員而止,則軍令出而不行矣,豈不損威。”韓殺人甚多。御史欲劾之。一日。觀召御史飲。以人皮為坐褥。耳、目、口、鼻顯然,發散垂褥,首披椅後。肴上,設一人首。觀以筯取二目食之,曰:“他禽獸目皆不可食,惟人目甚美。”觀前席坐,每拿人至,命斬之,不回首視,已而血流滿庭。觀曰:此輩與禽獸不異,斬之,如殺虎豹耳。御史戰栗失措曰:“公,神人也。”竟不能劾。



  能夠發出凶殘叫囂“他禽獸目皆不可食,惟人目甚美”,由此可知這樣的食人魔殘害了多少生靈!而“朝廷聞之喜”,和御史“竟不能劾”的結果,足以使人對朱明政權的本質有清醒的認識。



  韓觀這樣的食人魔在明軍中絕不是個別現像的。明人葉盛曾在《水東日記》卷四十裡寫道:“肉羹肥油點皆圓,惟人肉羹點皆半側不圓,食人肉多者睛有黃色,頭恆暈欲墜地,洪武初經亂人皆能言之。今日總鎮諸公語如此。”由此可見,明軍中那些大談食人經驗的“總鎮諸公”們,基本來自元末大規模以人肉為糧的流民武裝。



  對於這一點,《明太祖實錄》裡也有反映,如朱元璋的淮西老鄉張明鑒在揚州“既據城,凶暴益甚,日屠城中居民以為食”,後來朱元璋派繆大亨攻揚州,“明鑒等不支,乃出降。得其眾數萬”,而揚州“城中居民僅余十八家”,這數萬食人暴徒結果成了明軍中一支戰鬥力極強的凶悍骨干部隊,在明軍奪取政權的過程中發揮了極大的作用,而張明鑒勞苦功高,做到了江淮行樞密院副使這樣的位置。



  比食人、屠殺這類暴行程度輕一點的是明火執仗的搶劫,我們在明人徐禎卿的《剪勝野聞》裡,就能看到明軍將領常遇春的暴行——“常開平遇春驍猛絕世,狀類獼猴,指臂多修毫,所過之地,縱士卒剽掠,故其兵特銳,有戰輒勝,有攻必取。”令人驚異的是,明人提到這類“剽掠”的行徑時居然還是恬不為怪的口氣,還將軍隊戰鬥力強歸結於放縱部下“剽掠”,由此可見,元末明初明軍的大規模明火執仗搶劫行徑,在明人眼裡早已是見怪不怪了。



  晉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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