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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法界:為國安犧牲言論自由 與「敵對勢力」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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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7-6 19:51: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蔡英文總統表示要在「國安五法」之後,完成「中共代理人」修法,嚴格規範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聲明等,法界人士質疑,恐有違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部分法界人士表示,民進黨在二千年首度取得執政權,靠的是先驅者數十年的流汗耕耘,改革的歷程,其中最應珍惜的,就是民主化,捍衛言論自由。

如今蔡英文提出的「中共代理人」修法,立法必要性仍付之闕如,草案內容也未對外界說明,卻要嚴格規範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為中共進行危害國安的政治宣傳、聲明等等;未來如何定義「危害國安」、「政治宣傳」,若法條欠缺明確性,是否無限擴張到侵犯人民的自由意志,都有疑義。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表示,此次國安五法修法均將大陸地區與「境外敵對勢力」並列,因我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保障,部分國內團體或個人主張「一中」及「一國兩制」,甚至付諸行動,可能被認定是在利用我保障言論自由的民主法治,意圖消滅我主權,為新法所不容。

李慶義指出,中共代理人修法的立法內容必須注意保障言論自由,不能為了國家安全,犧牲言論自由的保障,否則喪失民主自由法治的精神,與「敵對勢力」(中共)即無兩樣。

李慶義認為,代理人的修法在要件上一定要非常嚴謹,如未受中國大陸或其他「敵對勢力」指揮,為其發展組織或幫其宣傳,只是個人自己言論上的主張,仍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應予保障。

另名法界人士指出,民主法治要能夠健全發展,維護基本秩序的法律也應與時俱進,但法律進步的原則,是要以最少的規定發揮最大效益;國家安全固是重要課題,內亂、外患等現行法律還在,足堪對應國家主權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何必多此一舉?

民進黨若為選舉,違背「國家應給予言論自由最大限度維護」的憲法精神,當年民進黨鄭南榕為捍衛言論自由不惜自焚,所做的犧牲豈非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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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7-6 20:05:20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如果台灣政府靠得住
怎麼可能會有人想統一
就像是今天如果人人吃得飽 怎會有人想造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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