頃者朝廷設立兵勇守備制度,初衷本為模擬地方土寇叛亂,使諸旗子弟得以訓練討逆之事。
然時移世易,舊制繁瑣,實行不彰,致使諸營將弁難以依之,未能切合軍務。
今議政處會同兵部、戶部、都察院詳加稽核,認為必須革故鼎新,以配合八旗整飭軍政之需。
茲將新制條列如下:
【甲.軍事守備任務】
任務目標:模擬地方出現土匪、流寇、叛軍等騷亂情勢,八旗下屬將士奉命征剿。 發起模式:由兵部尚書不定期發起並派遣軍隊前往征剿,依照敵軍規模派發虎符。 任務公告:
任務結算:依最終擊殺數判定戰果:
大捷:總擊殺超過兵部訂立目標10%以上; 險勝:總擊殺數超過兵部訂立目標0-5%以上; 敗北:總擊殺數低於兵部訂立目標數量;
軍功獎勵:依據參與度與擊殺數量核發軍功。 其他加成:當有超過兩支隊伍(含以上)參與剿匪則敵人數量減10%且征剿後可額外獲得國庫歲銀及糧食,
征剿地方之官員如有一同參與,且非八旗將士則另發獎勵,國庫歲銀及糧食亦有加成。
【乙.屯田開墾任務】
嗣後兵勇守備與屯田令並行,皆歸於兵部統籌,議政處稽核,戶部計算歲銀、糧草之進益。
以上
總理帝國事務大臣
愛新覺羅毓嵂
嘉祐五年七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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