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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清史稿 卷126 志一百一 河渠一 至 卷148 志一百二十三 藝文四

清史稿 卷126 志一百一 河渠一 至 卷148 志一百二十三 藝文四

△黃河

    中國河患,歷代詳矣。有清首重治河,探河源以窮水患。聖祖初,命侍衛拉錫往窮
河源,至鄂敦塔拉,即星宿海。高宗復遣侍衛阿彌達往,西逾星宿更三百裡,乃得之阿
勒坦噶達蘇老山。自古窮河源,無如是之詳且確者。然此猶重源也。若其初源,則出蔥
嶺,與漢書合。東行為喀什噶爾河,又東會葉爾羌、和闐諸水,為塔裡木河,而匯於羅
布淖爾。東南潛行沙磧千五百裡,再出為阿勒坦河。伏流初見,輒作黃金色,蒙人謂金
「阿勒坦」,因以名之。是為河之重源。東北會星宿海水,行二千七百裡,至河州積石
關入中國。經行山間,不能為大患。一出龍門,至滎陽以東,地皆平衍,惟賴堤防為之
限。而治之者往往違水之性,逆水之勢,以與水爭地,甚且因緣為利,致潰決時聞,勞
費無等,患有不可勝言者。

    自明崇禎末李自成決河灌汴梁,其後屢塞屢決。順治元年夏,黃河自復故道,由開
封經蘭、儀、商、虞,迄曹、單、碭山、豐、沛、蕭、徐州、靈壁、睢寧、邳、宿遷、
桃源,東逕清河與淮合,歷雲梯關入海。秋,決溫縣,命內祕書院學士楊方興總督河道,
駐濟寧。二年夏,決考城,又決王家園。方興言:「自遭闖亂,官竄夫逃,無人防守。
伏秋汛漲,北岸小宋、曹家口悉沖決,濟寧以南田廬多淹沒。宜乘水勢稍涸,鳩工急
築。」上命工部遴員勘議協修。七月,決流通集,一趨曹、單及南陽入運,一趨塔兒灣、
魏家灣,侵淤運道,下流徐、邳、淮陽亦多沖決。是年孟縣海子村至渡口村河清二日,
詔封河神為顯佑通濟金龍四大王,命河臣致祭。明年,流通集塞,全河下注,勢湍激,
由汶上決入蜀山湖。五年,決蘭陽。

    七年八月,決荊隆硃源寨,直往沙灣,潰運堤,挾汶由大清河入海。方興用河道方
大猷言,先築上游長縷堤,遏其來勢,再築小長堤。八年,塞之。九年,決封丘大王廟,
沖圮縣城,水由長垣趨東昌,壞平安堤,北入海,大為漕渠梗。發丁夫數萬治之,旋築
旋決。給事中許作梅,御史楊世學、陳斐交章請勘九河故道,使河北流入海。方興言:
「黃河古今同患,而治河古今異宜。宋以前治河,但令入海有路,可南亦可北。元、明
以迄我朝,東南漕運,由清口至董口二百餘里,必藉黃為轉輸,是治河即所以治漕,可
以南不可以北。若順水北行,無論漕運不通,轉恐決出之水東西奔蕩,不可收拾。今乃
欲尋禹舊跡,重加疏導,勢必別築長堤,較之增卑培薄,難易曉然。且河流挾沙,束之
一,則水急沙流,播之九,則水緩沙積,數年之後,河仍他徙,何以濟運?」上然其言,
乃於丁家寨鑿渠引流,以殺水勢。

    是年,復決邳州,又決祥符硃源寨。戶部左侍郎王永吉、御史楊世學均言:「治河
必先治淮,導淮必先導海口,蓋淮為河之下流,而濱海諸州縣又為淮之下流。乞下河、
漕重臣,凡海口有為奸民堵塞者,盡行疏濬。其漕堤閘口,因時啟閉,然後循流而上。
至於河身,剔淺去淤,使河身愈深,足以容水。」議皆不果行。十一年,復決大王廟。
給事中林起龍劾方興侵冒,上解方興任,遣大理卿吳庫禮、工科左給事中許作梅往按。
起龍坐誣,復方興任。十三年,塞大王廟,費銀八十萬。

    十四年,方興乞休,以吏部左侍郎硃之錫代之。是年決祥符槐疙疸,隨塞。十五年,
決陽柴溝姚家灣,旋塞。復決陽武慕家樓。十六年,決歸仁堤。先是御史孫可化疏陳淮、
黃堤工,事下總河。之錫言:「桃源費家嘴及安東五口淤澱久,工繁費鉅。且黃河諺稱
『神河』,難保不旋濬旋淤,惟有加意修防,補偏救弊而已。」之錫陳兩河利害,條上
工程、器具、伕役、物料八弊。又言:「因材器使,用人所亟。獨治河之事,非澹泊無
以耐風雨之勞,非精細無以察防護之理,非慈斷兼行無以盡群夫之力,非勇往直前無以
應倉猝之機,故非預選河員不可。」因陳預選之法二:曰薦用,曰儲才;諳習之法二:
曰久任,曰交代。又條上河政十事:曰議增河南伕役,曰均派淮工伕役,曰察議通惠河
工,曰建設柳園,曰嚴剔弊端,曰釐覈曠盡銀兩,曰慎重職守,曰明定河工專職,曰申
明激勸大典,曰酌議撥補伕役。均允行。

    十七年,決陳州郭家埠、虞城羅家口,隨塞。康熙元年五月,決曹縣石香爐、武陟
大村、睢寧孟家灣。六月,決開封黃練集,灌祥符、中牟、陽武、杞、通許、尉氏、扶
溝七縣。七月,再決歸仁堤。河勢既逆入清口,又挾睢、湖諸水自決口入,與洪澤湖連,
直趨高堰,沖決翟家壩,流成大澗九,淮陽自是歲以災告。二年,決睢寧武官營及硃家
營。三年,決杞縣及祥符閻家寨,再決硃家營,旋塞。四年四月,河決上游,灌虞城、
永城、夏邑,又決安東茆良口。

    五年,之錫卒,以貴州總督楊茂勳為河道總督。六年,決桃源煙墩、蕭縣石將軍廟,
逾年塞之。又決桃源黃家嘴,已塞復決,沿河州縣悉受水患,清河沖沒尤甚,三汊河以
下水不沒骭。黃河下流既阻,水勢盡注洪澤湖,高郵水高幾二丈,城門堵塞,鄉民溺斃
數萬,遣官蠲賑。冬,命明珠等相視海口,開天妃、石闥、白駒等閘,毀白駒奸民閉閘
碑。

    八年,決清河三汊口,又決清水潭。副都御史馬紹曾、巡鹽御史李棠交章劾茂勳不
職,罷之,以羅多為河道總督。九年,決曹縣牛市屯,又決單縣譙樓寺,灌清河縣治。
是歲五月暴風雨,淮、黃並溢,撞卸高堰石工六十餘段,沖決五丈餘,高、寶等湖受淮、
黃合力之漲,高堰幾塌,淮陽岌岌可虞。工科給事中李宗孔疏言:「水之合從諸決口以
注於湖也,江都、高、寶無歲不防堤增堤,與水俱高。以數千里奔悍之水,攻一線孤高
之堤,值西風鼓浪,一瀉萬頃,而江、高、寶、泰以東無田地,興化以北無城郭室廬。
他如淥陽、平望諸湖,淺狹不能受水。各河港疏濬不時,范公堤下諸閘久廢,入海港口
盡塞。雖經大臣會閱,嚴飭開閘出水,而年深工大,所費不貲,兼為傍海奸灶所格,竟
不果行。水迂迴至東北廟灣口入海,七邑田捨沈沒,動經歲時。比宿水方消,而新歲橫
流又已踵至矣。」御史徐越亦言高堰宜乘冬水落時大加修築。於是起桃源東至龍王廟,
因舊址加築大堤三千三百三十丈有奇。臘後冰解水溢,沿河村捨林木剷刷殆盡。

    十年春,河溢蕭縣。六月,決清河五堡、桃源陳家樓。八月,又決七里溝。以王光
裕總督河道。光裕請復明潘季馴所建崔壩鎮等三壩,而移季太壩於黃家嘴舊河地,以分
殺水勢。是歲,茆良口塞。十一年秋,決蕭縣兩河口、邳州塘池舊城,又溢虞城,遣學
士郭廷祚等履勘。十二年,桃源七里溝塞。十三年,決桃源新莊口及王家營,又自新河
鄭家口北決。十四年,決徐州潘家塘、宿遷蔡家樓,又決睢寧花山壩,復灌清河治,民
多流亡。十五年夏,久雨,河倒灌洪澤湖,高堰不能支,決口三十四。漕堤崩潰,高郵
之清水潭,陸漫溝之大澤灣,共決三百餘丈,揚屬皆被水,漂溺無算。上遣工部尚書冀
如錫、戶部侍郎伊桑阿訪究利病。是歲又決宿遷白洋河、於家岡,清河張家莊、王家營,
安東邢家口、二舖口,山陽羅家口。塞桃源新莊。

    十六年,如錫等覆陳河工壞潰情形,光裕解任勘問。以安徽巡撫靳輔為河督。輔言:
「治河當審全局,必合河道、運道為一體,而後治可無弊。河道之變遷,總由議治河者
多盡力於漕艘經行之處,其他決口,則以為無關運道而緩視之,以致河道日壞,運道因
之日梗。河水裹沙而行,全賴各處清水並力助刷,始能奔趨歸海。今河身所以日淺,皆
由從前歸仁堤等決口不即堵塞之所致。查自清江浦至海口,約長三百裡,向日河面在清
江浦石工之下,今則石工與地平矣。向日河身深二三四丈不等,今則深者不過八九尺,
淺者僅二三尺矣。河淤運亦淤,今淮安城堞卑於河底矣。運淤,清江與爛泥淺盡淤,今
洪澤湖底漸成平陸矣。河身既墊高若此,而黃流裹沙之水自西北來,晝夜不息,一至徐、
邳、宿、桃,即緩弱散漫。臣目見河沙無日不積,河身無日不加高,若不大修治,不特
洪澤湖漸成陸地,將南而運河,東而清江浦以下,淤沙日甚,行見三面壅遏,而河無去
路,勢必沖突內潰,河南、山東俱有淪胥沈溺之憂,彼時雖費千萬金錢,亦難剋期補
救。」因分列大修事宜八:曰取土築堤,使河寬深;曰開清口及爛泥淺引河,使得引淮
刷黃;曰加築高家堰堤岸;曰周橋閘至翟家壩決口三十四,須次第堵塞;曰深挑清口至
清水潭運道,增培東西兩堤;曰淮揚田及商船貨物,酌納修河銀;曰裁併河員以專責成;
曰按裡設兵,畫堤分守。廷議以軍務未竣,大修募夫多,宜暫停。疏再上,惟改運土用
夫為車運,餘悉如所請。

    於是各工並舉。大挑清口、爛泥淺引河四,及清口至雲梯關河道,創築關外束水堤
萬八千餘丈,塞於家岡、武家墩大決口十六,又築蘭陽、中牟、儀封、商丘月堤及虞城
周家堤。明年,創建王家營、張家莊減水壩二,築周橋翟壩堤二十五裡,加培高家堰長
堤,山、清、安三縣黃河兩岸及湖堰,大小決口盡塞。優詔褒美。十八年,建南岸碭山
毛城舖、北岸大谷山減水石壩各一,以殺上流水勢。二十年,塞楊家莊,蓋決五年矣。
是歲增建高郵南北滾水壩八,徐州長樊大壩外月堤千六百八十九丈。

    大修至是已三年,河未盡復故道,輔自劾。部議褫職,上命留任。二十一年,決宿
遷徐家灣,隨塞。又決蕭家渡。先是河身僅一線,輔盡堵楊家莊,欲束水刷之,而引河
淺窄,淤刷鼎沸,遇徐家灣堤卑則決,蕭家渡土松則又決。會候補布政使崔維雅上河防
芻議,條列二十四事,請盡變輔前法。上遣尚書伊桑阿、侍郎宋文運履勘,命維雅隨往。
維雅欲盡毀減水壩,別圖挑築。伊桑阿等言輔所建工程固多不堅,改築亦未必成功。輔
亦申辨「工將次第告竣,不宜有所更張」。並下廷議。因召輔至京,輔言「蕭家口明正
可塞,維雅議不可行」,上是之,命還工。二十二年春,蕭家渡塞,河歸故道。明年,
上南巡閱河,賜詩褒美。

    二十四年秋,輔以河南地在上游,河南有失,則江南河道淤澱不旋踵。乃築考城、
儀封堤七千九百八十九丈,封丘荊隆口大月堤三百三十丈,滎陽埽工三百十丈,又鑿睢
寧南岸龍虎山減水閘四。上念高郵諸州湖溢淹民田,命安徽按察使於成龍修治海口及下
河,聽輔節制。旋召輔、成龍至京集議。成龍力主開濬海口;輔言下河海口高內地五尺,
應築長堤高丈六尺,束水趨海。所見不合,下廷臣議,亦各持一說。上以講官喬萊江北
人,召問,萊言輔議非是。因遣尚書薩穆哈等勘議,還言開海口無益。會江寧巡撫湯斌
入為尚書,詢之,斌言海口開則積水可洩,惟高郵、興化民慮毀廬墓為不便耳。乃黜薩
穆哈,頒內帑二十萬,命侍郎孫在豐董其役。時又有督修下河宜先塞減水壩之議,上不
許。召輔入對,輔言南壩永塞,恐淮弱不敵黃強,宜於高家堰外增築重堤,截水出清口
不入下河,停丁溪等處工程。成龍時任直撫,示以輔疏,仍言下河宜濬,修重堤勞費無
益。議不決。復遣尚書佛倫等勘議,佛倫主輔議。二十七年,御史郭琇劾輔治河無績,
內外臣工亦交章論之,乃停築重堤,免輔官,以閩浙總督王新命代之,仍督修下河,鐫
在豐級,以學士凱音布代之。

    明年,上南巡,閱高家堰,謂諸臣曰:「此堤頗堅固,然亦不可無減水壩以防水大
沖決。但靳輔欲於舊堤外更築重堤,實屬無益。」並以輔於險工修挑水壩,令水勢回緩,
甚善。車駕還京,復其官。三十一年,新命罷,仍令輔為河督。輔以衰疾辭,命順天府
丞徐廷璽副之。輔請於黃河兩岸值柳種草,多設涵洞,俱報可。是冬,輔卒,上聞,歎
悼,予騎都尉世職。以於成龍為河督。

    越二年,召詢成龍曰:「減水壩果可塞否?」對曰:「不宜塞,仍照輔所修而行。」
上曰:「如此,何不早陳?爾排陷他人則易,身任總河則難,非明驗耶?」三十四年,
成龍遭父憂,以漕督董安國代之。明年,大水,決張家莊,河會丹、沁偪滎澤,徙治高
埠。又決安東童家營,水入射陽湖。是歲築攔黃大壩,於雲梯關挑引河千二百餘丈,於
關外馬家港導黃由南潮河東注入海。去路不暢,上游易潰,而河患日亟。三十六年,決
時家馬頭。明年,仍以成龍為河督。三十八年春,上南巡,臨視高家堰等堤,謂諸臣曰:
「治河上策,惟以深浚河身為要。河底浚深,則洪澤湖水直達黃河,興化、鹽城等七州
縣無汎濫之患,田產自然涸出。若不治源,治流終無裨益。今黃、淮交會之口過於徑直,
應將河、淮之堤各迤東灣曲拓築,使之斜行會流,則黃不致倒灌矣。」

    明年,成龍卒,以兩江總督張鵬翮為河督。是歲塞時家馬頭,從鵬翮先疏海口之請,
盡拆雲梯關外攔黃壩,賜名大清口;建宿遷北岸臨黃外口石閘,徐州南岸楊家樓至段家
莊月堤。四十一年,上謂永定河石堤甚有益,欲推行黃河兩岸,自徐州至清口皆修石堤。
鵬翮言「建築石工,必地基堅實。惟河性靡常,沙土松浮,石堤工繁費鉅,告成難以預
料」。遂作罷。四十二年,上南巡,閱視河工,制河臣箴以賜鵬翮。秋,移建中河出水
口於楊家樓,逼溜南趨,清水暢流敵黃,海口大通,河底日深,黃水不虞倒灌。上嘉鵬
翮績,加太子太保。四十六年八月,決豐縣吳家莊,隨塞。明年,鵬翮入為刑部尚為,
以趙世顯代之。四十八年六月,決蘭陽雷家集、儀封洪邵灣及水驛張家莊各堤。

    六十年八月,決武陟詹家店、馬營口、魏家口,大溜北趨,注滑縣、長垣、東明,
奪運河,至張秋,由五空橋入鹽河歸海。自河工告成,黃流順軌,安瀾十餘年矣,至是
遣鵬翮等往勘。九月,塞詹家店、魏家口;十一月,塞馬營口。世顯罷,以陳鵬年署河
道總督。六十一年正月,馬營口復決,灌張秋,奔注大清河。六月,沁水暴漲,沖塌秦
家廠南北壩台及釘船幫大壩。時王家溝引河成,引溜由東南會滎澤入正河,馬營堤因無
恙。鵬年復於廣武山官莊峪挑引河百四十餘丈以分水勢。九月,秦家廠南壩甫塞,北壩
又決,馬營亦漫開;十二月,塞之。

    雍正元年六月,決中牟十裡店、婁家莊,由劉家寨南入賈魯河。會鵬年卒,齊蘇勒
為總河,慮賈魯河下注之水,山盱、高堰臨湖堤工不能容納,亟宜相機堵閉,上命兵部
侍郎嵇曾筠馳往協議。七月,決梁家營、詹家店,復遣大學士張鵬翮往協修,是月塞。
九月,決鄭州來童寨民堤,鄭民挖陽武故堤洩水,並沖決中牟楊橋官堤,尋塞。是歲建
清口東西束水壩以御黃蓄清。二年,以嵇曾筠為副總河,駐武陟,轄河南河務,東河分
治自此始。六月,決儀封大寨、蘭陽板橋,逾月塞之。

    三年六月,決睢寧硃家海,東注洪澤湖。明年四月,塞未竣,河水陡漲,沖塌東岸
壩台,睢寧、虹、泗、桃源、宿遷悉被淹,命兩廣總督孔毓珣馳勘協防,十二月塞。是
月河清,起陝西府谷訖江南桃源。五年,齊蘇勒以硃家海素稱險要,增築夾壩月堤、防
風埽,並於大溜頂沖處削陡岸為斜坡,懸密葉大柳於坡上,以抵溜之汕刷。久之,大溜
歸中泓,柳枝沾掛泥滓,悉成沙灘,易險為平,工不勞而費甚省。因請凡河崖陡峻處,
俱仿此行。六年,曾筠內遷禮部尚書,副總河如故,命署廣東按察使尹繼善協理江南河
務。

    七年,改河道總督為江南河道總督,駐清江,以孔毓珣任,省副總河。以曾筠為山
東河道總督,駐濟寧。上以明臣潘季馴有每歲派夫加高堤身五寸之議,前靳輔亦以為言,
計歲費不過三四萬,下兩河總督議。毓珣等請酌緩急,分年輪流加倍,約歲需二萬餘金,
下部議行。八年,毓珣卒,曾筠調督南河,田文鏡兼署東河總督。五月,敕建河州口外
河源神廟成,加封號。是月,河清,起積石關訖撒喇城查漢斯。是歲決宿遷及桃源沈家
莊,旋塞。以封丘荊隆口大溜頂沖開黑堈口至柳園口引河三千三百五十丈。十年,增修
高堰石堤成。十一年,揀派部院司員赴南河學習,期以三年。授曾筠文華殿大學士兼吏
部尚書,督南河如故,命兩淮鹽政高斌就習河務。曾筠旋遭母憂,斌署南河總督。

    乾隆元年四月,河水大漲,由碭山毛城舖閘口洶湧南下,堤多沖塌,潘家道口平地
水深三五尺。上以下流多在蕭、宿、靈、虹、睢寧、五河等州縣,今止議濬上源而無疏
通下游之策,則水無歸宿,下江南、河南各督撫暨兩總河委勘會議,並移南副總河駐徐
州以專督率。旋高斌請濬毛城舖迤下河道,經徐、蕭、睢、宿、靈、虹至泗州安河陡門,
紆直六百餘里,以達洪澤,出清口會黃,而淮揚京員夏之芳等言其不便。明年,召斌詢
問,斌繪圖呈覽,乃知之芳等所言失實,令同總督慶復確估定議,並將開濬有利無害,
曉喻淮揚士民。初,斌疏濬毛城舖水道,別開新口塞舊口,以免黃河倒灌。至三年秋,
河漲灌運,論者多歸咎新開運口。斌言:「十月後黃水平退,湖水暢流,新淤隨溜刷去,
可無虞淺澀。」四年,斌又言「上年清水微弱,時值黃水異漲,並非開新口所致」,而
南人言者不已。上遣大學士鄂爾泰馳勘,亦言新口宜開。明年,黃溜仍南逼清口,仿宋
陳堯佐法,制設木龍二,挑溜北行。

    六年,斌以宿遷至桃源、清河二百餘里,河流湍激,北岸只縷堤六,並無遙堤,又
內逼運河,將運河南岸縷堤通築高厚,作黃河北岸遙堤,更於縷堤內擇要增築格堤九。
未成,斌調督直隸,完顏偉繼之。先是上以河溜逼清口,倒漾為患,詔循康熙間舊跡,
開陶莊引河,導黃使北,遣鄂爾泰會勘。議甫定,以汛水驟漲停工,斌亦去任。至是,
完顏偉慮引河不就,於清口迤西、黃河南岸設木龍挑溜北走,引河之議遂寢。厥後四十
一年,上決意開之,逾年工竣,新河直抵周家莊,會清東下,倒漾之患永絕。

    七年,決豐縣石林、黃村,奪溜東趨,又決沛縣縷堤,旋塞。完顏偉調督東河,改
白鍾山南河總督。初豐、沛決時,大學士陳世倌往勘,添建滾水石壩二於天然南北二壩
處,以分洩水勢。十年,決阜寧陳家浦。時淮、黃交漲,沿河州縣被淹。漕督顧琮言:
「陳家浦逼近海口,以下十餘里向無堤工,每遇水漲,任其散溢。若仍於此堵塞,是與
水爭地,費多益少,應於上流築遙堤以束水勢。」事下訥親、高斌,仍議塞舊決口。十
一年,鍾山罷,顧琮署南總河,建木龍三於安東西門,逼溜南趨,自木龍以上皆淤灘,
化險為平。十三年,琮調督東河,詔大學士高斌管南河事。斌以雲梯關下二套漲出沙灘,
大溜南趨,直逼天妃宮辛家蕩堤工,開分水引河,並修補徐州東門外蟄裂石堤。琮亦以
祥符十九堡南岸日淤,大溜北趨逼堤根,建南北壩台,並於壩外卷埽簽椿。十六年六月,
決陽武,命斌赴工,會琮堵築,十一月塞。十七年,上以豫省河岸大堤外有大行堤一,
連接直、東,年久殘缺,在直隸者,令方觀承勘修,其山東界內,有無汕刷殘缺,令鄂
容安查修。鄂容安言曹、單二縣大行堤大小殘缺三千四百三十丈,並加幫卑薄,補築缺
口三百三十餘丈,疏濬堤南洩水河以宣坡水。

    十八年秋,決陽武十三堡。九月,決銅山張家馬路,沖塌內堤、縷越堤二百餘丈,
南注靈、虹諸邑,入洪澤湖,奪淮而下。以尹繼善督南河,遣尚書舒赫德偕白鍾山馳赴
協理。同知李焞、守備張賓侵帑誤工,為學習河務布政使富勒赫所劾,勘實,置之法。
高斌及協理張師載坐失察,縛視行刑。是冬,河塞。

    方銅山之始決也,下廷議,吏部尚書孫嘉淦獨主開減河引水入大清河,略言:「自
順、康以來,河決北岸十之九。北岸決,潰運者半,不潰者半。凡其潰道,皆由大清河
入海者也。蓋大清河東南皆泰山基腳,其道亙古不壞,亦不遷移。前南北分流時,已受
河之半。及張秋潰決,且受河之全,未聞有沖城郭淹人民之事,則此河之有利無害,已
足徵矣。今銅山決口不能收功,上下兩江二三十州縣之積水不能消涸,故臣言開減河也。
上游減則下游微,決口易塞,積水早消。但河流湍急,設開減河而奪溜以出,不可不防,
故臣言減入大清河也。現開減河數處,皆距大清河不遠。計大清河所經,只東阿、濟陽、
濱州、利津四五州縣,即有漫溢,不過偏災,忍四五州縣之偏災,可減兩江二三十州縣
之積水,並解淮、揚兩府之急難,此其利害輕重,不待智者而後知也。減河開後,經兩
三州縣境,或有漫溢,築土埂以御之,一入大清河,則河身深廣,兩岸堵築處甚少,計
費不過一二十萬,而所省下游決口之工費,賑濟之錢米,至少一二百萬,此其得失多寡,
亦不待智者而後知也。計無便於此者。」上慮形勢隔礙,不能用。

    自銅山塞後,月堤內積水尚深七八尺至丈八九尺。上命於引河兜水壩南再開引河分
溜,使新工不受沖激。二十一年,決孫家集,隨塞。明年二月,上南巡至天妃閘閱木龍。
時鍾山調總南河,偕東河總督張師載言:「徐州南北岸相距甚迫,一遇盛漲,時有潰決。
請挑濬淤淺,增築堤工,並堵築北岸支河,為南北分籌之計。」制可。二十三年,命安
徽巡撫高晉協理南河。秋七月,決竇家寨新築土壩,直注毛城舖,漫開金門土壩。晉言:
「土壩過高,阻遏水勢,以致壅決,不須再築。」上不許,並令開蔣家營、傅家窪引河
仍導入黃。二十六年七月,沁、黃並漲,武陟、滎澤、陽武、祥符、蘭陽同時決十五口,
中牟之楊橋決數百丈,大溜直趨賈魯河。遣大學士劉統勳、公兆惠馳勘,巡撫常鈞請先
築南岸。上謂河流奪溜,宜亟堵楊橋,鈞言大謬,調撫江西,以胡寶瑔為河南巡撫,並
令高晉赴豫協理。十一月塞,上聞大喜,命於工所立河神廟。

    三十年,上南巡,祭河神,閱清口東壩木龍惠濟閘。三十一年,決銅沛□之韓家堂,
旋塞。三十三年,豫撫阿思哈請以豫工節省銀加築堤岸,總河吳嗣爵言:「豫省河面寬,
溜勢去來無定,旋險旋平,若將土埽劃為成數,恐各工員視為年例額支,轉啟興工冒銷
之弊。」議遂寢。明年,嗣爵言:「銅瓦廂溜勢上□是,楊橋大工自四五埽至二十一埽
俱頂沖迎溜。請於桃汛未屆拆修,加鑲層土層柴,鑲壓堅實。兩岸大堤外多支河積水,
汛發時,引溜注堤,宜多築土壩攔截。」上俱可其奏。三十七年,東河總督姚立德言:
「前築土壩,保固堤根,頻歲安瀾,已著成效。請俟冬春閒曠,培築土壩,密栽柳株,
俾數年後溝槽淤平,可永固堤根。」上嘉獎之。

    三十八年五月,河溢朝邑,漲至二丈五尺,民居多漂沒。三十九年八月,決南河老
壩口,大溜由山子湖下注馬家蕩、射陽湖入海,板閘、淮安俱被淹沒,尋塞。四十一年,
嗣爵言黃水倒灌洪湖、運河,清口挑挖引河恐於事無濟。會內遷,薩載署南總河,上命
偕江南總督高晉勘議。晉等言:「臣晉在工二十餘年,歷經倒灌。惟有將清口通湖引河
挑挖,使得暢流,匯黃東注,並力刷沙,則黃河不濬自深,海口不疏自治,補偏救弊,
惟此一法。」又言:「清口西所建木龍,原冀排溜北趨,刷陶莊積土,使黃不逼清。但
驟難盡刷,宜於陶莊積土之北開一引河,使黃離清口較遠,至周家莊會清東注,不惟可
免倒灌,淤沙漸可攻刷,即圩堰亦資穩固,所謂治淮即以治黃也。」明年二月,引河成。
上喜成此鉅工,一勞永逸,可廢數百年藉清敵黃之說,飭建河神廟於新口石壩,自制文
記之。

    四十三年,決祥符,旬日塞之。閏六月,決儀封十六堡,寬七十餘丈,地在諸口上,
掣溜湍急,由睢州、寧陵、永城直達亳州之渦河入淮。命高晉率熟諳河務員弁赴豫協堵,
撥兩淮鹽課銀五十萬、江西漕糧三十萬賑恤災民,並遣尚書袁守侗勘辦。八月,上游迭
漲,續塌二百二十餘丈,十六堡已塞復決。十二月再塞之。越日,時和驛東西壩相繼蟄
陷。遣大學士公阿桂馳勘。明年四月,北壩復陷二十餘丈。上念儀工綦切,以古有沈璧
禮河事,特頒白璧祭文,命阿桂等詣工所致祭。四十五年二月塞。是役也,歷時二載,
費帑五百餘萬,堵築五次始合,命於陶莊河神廟建碑記之。六月,決睢寧郭家渡,又決
考城、曹縣,未幾俱塞。十一月,張家油房塞而復開。

    四十六年五月,決睢寧魏家莊,大溜注洪澤湖。七月,決儀封,漫口二十餘,北岸
水勢全注青龍岡。十二月,將塞復蟄塌,大溜全掣由漫口下注。四十七年,兩次堵塞,
皆復蟄塌。阿桂等請自蘭陽三堡大壩外增築南堤,開引河百七十餘里,導水下注,由商
丘七堡出堤歸入正河,掣溜使全歸故道,曲家樓漫口自可堵閉。上從其言。明年二月,
引河成,三月塞。四十九年八月,決睢州二堡,仍遣阿桂赴工督率,十一月塞。

    先是上念豫工連歲漫溢,堤防外無宣洩之路,欲就勢建減水壩,俾大汛時有所分洩,
下阿桂及河、撫諸臣勘議。至是,阿桂等言:「豫省堤工,滎澤、鄭州土性高堅,距廣
武山近,毋庸設減壩。中牟以下,沙土夾雜,或系純沙,建壩不能保固。至堤南洩水各
河,惟賈魯河系洩水要路。經鄭州、中牟、祥符、尉氏、扶溝、西華至周家口入沙河。
又惠濟系賈魯支河,二河窄狹淤墊,如須減黃,應大加挑浚,需費浩繁,非一時所能集
事。惟蘭、儀、高家寨河勢坐灣,若挑濬取直,引溜北注,河道可以暢行。」上然之。
五十一年秋,決桃源司家莊、煙墩,十月塞。明年夏,復決睢州,十月塞。十二月,山
西河清二旬,自永寧以下長千三百裡。五十四年夏,決睢寧周家樓,十月塞。五十九年,
決豐北曲家莊,尋塞。

    嘉慶元年六月,決豐汛六堡,刷開運河余家莊堤,水由豐、沛北注山東金鄉、魚台,
漾入昭陽、微山各湖,穿入運河,漫溢兩岸,江蘇山陽、清河多被淹。南河總督蘭錫第
導水入藺家山壩,引河由荊山橋分達宿遷諸湖,又啟放宿遷十家河竹絡壩、桃源顧家莊
堤,洩水仍入河下注,並於漫口西南挑挖舊河,引溜東趨入正河,繪圖以聞。上令取直
向南而東,展寬開挖,俾溜勢直注正河,較為得力。命兩江總督蘇凌阿、山東布政使康
基田會勘籌辦。十一月,復因凌汛蟄塌壩身二十餘丈,時蘇凌阿按事江西,改命東河總
督李奉翰赴工會辦。明年二月塞,加奉翰太子太保,調督兩江,兼管南河事。是年七月,
河溢曹汛二十五堡。

    三年春,壩工再蟄,奉翰自劾,遣大學士劉墉、尚書慶桂履勘,並責問奉翰等因循。
墉等言漫口已跌成塘,眴屆凌汛,請展至秋後興工。八月,溢睢州,水入洪澤湖。上游
水勢既分,曹工遂以十月塞。明年正月,睢工亦塞。三月,以河南布政使吳璥署東河總
督。璥言:「豫東兩岸堤工丈尺加增,而淤墊如故,病在豐、曹、睢疊經漫溢,雖塞後
順軌安瀾,然引河不能寬暢,且徐城河狹,旁洩過多,遂成中梗。去淤之法,惟在束水
攻沙,以堤束水。聞江南河臣康基田培築堤工,極為認真,應令酌看堤埽情形,守護閘
壩,宣洩有度,自可日見深通。」上命與基田商辦。八月,決碭汛邵家壩。十二月,已
塞復滲漏,又料船不戒,延燒殆盡,基田奪職留工,調璥督南河,以河南布政使王秉韜
為東河總督,移東河料物迅濟南河。

    五年冬,邵家壩塞。六年九月,溢蕭南唐家灣,十一月塞。八年九月,決封丘衡家
樓,大溜奔注,東北由范縣達張秋,穿運河東趨鹽河,經利津入海。直隸長垣、東平、
開州均被水成災。上飭布政使瞻住撫恤,復遣鴻臚卿通恩等治賑,兵部侍郎那彥寶赴工,
會同東河總督嵇承志堵築。明年二月塞。

    十年閏六月,兩江總督鐵保言:「河防之病,有謂海口不利者,有謂洪湖淤墊者,
有謂河身高仰者。此三說皆可勿論。惟宜專力於清口,大修各閘壩,借湖水刷沙而河治。
湖水有路入黃,不虞壅滯,而湖亦治。」上嘉其言明晰扼要。「至謂清水敵黃,所爭在
高下不在深淺,所論固是,但湖不深,焉能多蓄?是必蓄深然後力能敵黃。俟大汛後,
會商南河總督徐端,迅將高堰五壩,及各閘壩支河,酌量施工。」時有議由王營減壩改
河經六塘河入海者,鐵保偕南河總督戴均元上言:「新河堤長四百裡,中段漫水甚廣,
急難施工,必須二三年之久,約費三四百萬。堵築減壩,不過二三月,費只二百餘萬。
且舊河有故道可尋,施工較易。」上從之。十一年四月,兵部侍郎吳璥再督東河。六月,
復置南副總河,降徐端為之。七月,決宿遷周家樓。八月,決郭家房。先後塞之。

    十二年六月,漫山、安馬港口、張家莊,分流由灌口入海,旋塞。七月,決雲梯關
外陳家浦,分流強半由五辛港入射陽湖注海。十三年二月,陳家浦塞。鐵保等請復毛城
舖石壩、王營減壩,培兩岸大堤,接築雲梯關外長堤,及培高堰、山盱堤後土坡。遣大
學士長麟等馳勘。太僕寺卿莫瞻菉言:「河入江南,惟資淮以為抵禦。淮萃七十二河之
水匯於洪澤,以堰、盱石堤五壩束之,令出清口匯黃入海,此即束水攻沙之道。今治南
河,宜先治清口,保守五壩。五壩不輕啟洩,則湖水可並力刷黃。黃不倒灌,運河自可
疏通。今河臣請接築雲梯關外長堤二百餘里,則於坐灣取直處,必須添築埽段以為防護。
既設修防,必添建□營,多設官兵。是徒多糜費之煩,未必收束刷之效。至謂修復毛城
滾壩,挑挖洪、濉,為減黃流異漲,以保徐城則可,若恃此助清濟運則不可。自黃水入
湖淤停,水勢奔注,堰、盱五壩且難防守,又何能使之暢出清口?故加培五壩,使湖水
暢出,悉力敵黃,順流直下,即可淘刷河身以入海。」御史徐亮言:「鐵保等條陳修防
各事,惟於原議高堰石坦坡,未曾籌及蓄清刷黃,專在固守高堰,實得全河關鍵,以柔
制剛,其法最善。風浪衝擊,至坡則平。然全堰俱得坦坡外護,則五壩可永閉不開,清
水可全力刷黃,淮陽可長登衣任席,此萬世永圖而目前急務也。海口,尾閭也。清口,
咽喉也。高堰則心腹也。要害之地,宜先著力。」□敬亦以為言。長麟等覆稱:「毛城
壩易致沖決,應無庸議。王營減霸積水太深,難以施工。請改建滾壩於其西,並添築石
壩。至碎石坦坡,工段綿長,時難猝辦,先築土坡。」餘如鐵保言。均元病免,端復督
南河。

    初,陳家浦漫溢,由射陽湖旁趨入海。鐵保等以挑河費鉅,逕由射陽湖入海,較正
河為近,因有改河道之議。至是,命璥等履勘。璥等言:「前明及康熙間所有灌河入海
之路,覆轍俱在。現北潮河匯流馬港口、張家莊漫水尚在,壅積可見。去路不暢,又不
能刷出河槽,此外更無可另辟海口之路。仍請修復故道,接築雲梯關外大堤,束水東
注。」上如其言。是年六月,決堂子對岸千根棋桿及荷花塘,掣通臨湖磚百餘丈,堂子
對岸及千根棋桿隨塞,荷花塘既堵復蟄。端再降副總河,以璥總南河。明年正月塞。是
年冬,築高堰碎石坦坡。十五年八月,端復督南河,省副總河。十一月,大風激浪,決
山盱屬仁、義、智三壩磚石堤三千餘丈,及高堰屬磚石堤千七百餘丈。端啟高郵車邏大
壩及下游歸江各閘壩,並先堵仁、智壩以洩水勢。時璥養病家居,上垂詢辦法。璥言義
壩應一律堵築,高堰石工尤須於明年大汛前修竣。上嘉所論切要。未幾,仁、義、智三
壩及馬港俱塞,河歸正道入海。

    明年四月,馬港復決。五月,王營減壩蟄陷。七月,決邳北綿拐山及蕭南李家樓。
十二月,王營減壩塞。十七年二月,李家樓亦塞。十八年九月,決睢州及睢南薛家樓、
桃北丁家莊,褫東河總督李亨特職,以均元代之。明年正月,均元內召,起璥再督東河,
董理睢工。二十年二月塞。二十三年六月,溢虞城。二十四年七月,溢儀封及蘭陽,再
溢祥符、陳留、中牟,奪葉觀潮職,以李鴻賓督東河。璥時為刑部尚書,偕往會籌。未
幾,陳留、祥符、中牟俱塞,而武陟縷堤決,觀潮連堵溝槽五。又決馬營壩,奪溜東趨,
穿運注大清河,分二道入海。儀封缺口尋涸。上命枷示觀潮河干。均元以大學士偕侍郎
那彥寶履勘。那彥寶留督馬營壩工。久之,壩基不定,鴻賓被斥責,遂以不諳河務辭。
上怒,奪其職,觀潮復督東河。二十五年三月,馬營口塞,加河神金龍四大王、黃大王、
硃大王封號。是月儀封又漫塌,削觀潮及豫撫琦善職。宣宗立,仍命璥及那彥寶赴工會
辦,十二月塞。

    道光元年,禮部右侍郎吳烜言:「據御史王雲錦函稱,去冬回籍過河,審視原武、
陽武一帶,堤高如嶺,堤內甚卑。向來堤高於灘約丈八尺,自馬營壩漫決,灘淤,堤高
於灘不過八九尺。若不急於增堤,恐至夏盛漲,不免有出堤之患。」上命河督張文浩偕
豫撫姚祖同履勘。三年,江督孫玉庭。河督黎世序加培南河兩岸大堤,令高出盛漲水痕
四五尺,除有工及險要處堤頂另估加寬,餘悉以丈五尺及二丈為度。五月工竣。四年十
一月,大風,決高堰十三堡,山盱周橋之息浪菴壞石堤萬一千餘丈,奪文浩職,以嚴烺
督南河,遣尚書文孚、汪廷珍馳勘。侍講學士潘錫恩言:「蓄清敵黃,相傳成法。大汛
將至,則急堵御黃壩,使黃水全力東趨。今文浩遲堵此壩,致黃河倒灌,釀成如此巨患。
且欲籌減洩,當在下游。乃輒開祥符閘,減黃入湖。壩口既灌於下,閘口復灌於上,黃
無出路,湖墊極高,為患不可勝言。」尋文孚等亦以為言。文浩遣戍。玉庭褫職留任。
十二月,十三堡、息浪菴均塞。

    五年十月,東河總督張井言:「自來當伏秋大汛,河員皆倉皇奔走,救護不遑。及
至水落,則以現在可保無虞,不復求疏刷河身之策,漸至清水不能暢出,河底日高。堤
身遞增,城郭居民,盡在水底之下。惟仗歲積金錢,抬河於最高之處。」上嘉所言切中
時弊。初,琦善等有改移海口以減黃,拋護石坡以蓄清之議。至是,井言灌河海口屢改
屢決,自不可輕易更張,即碎石坦坡,亦有議及流弊者。尤不可不從長計議。是月增培
河南十三□、山東漕河、糧河二□堤堰壩戧各工,皆從井請也。

    六年春,河復漲,命井偕琦善、烺會勘海口。琦善、烺知海口不能改,乃條上五事,
皆一時補苴之計。井言:「履勘下游,河病中滿,淤灘梗塞難疏,海口無可移改,請由
安東東門工下北岸別築新堤,改北堤為南堤,相距八里十裡,中挑引河,導河由北傍舊
河行至絲網濱入海。河水高堤內灘丈五六尺,引河挑深一丈,則水勢高下幾三丈,形勢
順利。自東門工至御黃壩六十裡,去路既暢,上游可落水四五尺。黃落則御壩可啟,束
清壩,挑清水,外出刷黃,底淤攻盡,黃可落至丈餘。湖水蓄七八尺,已為建瓴,石工
易保。」上善其策。於是烺坐堰、盱新工掣卸,降三品調署東河,而以井督南河,淮揚
道潘錫恩副之,使經畫其事。而琦善以改河非策,請啟王家營減壩,將正河挑挖深通,
放清水刷滌,再堵壩挽黃歸正河。已允行矣,給事中楊渲言:「嘉慶中王家營減壩開,
上下游州縣俱災。如止減黃不奪溜,何必奏籌撫恤?今奏啟減壩,至預及撫血つ堵口事
宜,即與從前情形無異。下壅上潰,不可不防。」事下江督、河督會議。井初議安東改
河,時撓之者謂東門工埽外有舊拋碎石,正當咽喉,恐有阻遏。井謂有石處可啟除其吳
工碎石千餘方,但上下掣通,亦斷不致礙全河。然議者終以為疑。及井見渲奏,復言:
「嘉慶間減壩遇水後,次年黃仍倒灌,今河底淤高丈四五尺,豈如當時深通。兼以洪湖
石工隱患甚多,本年二月,存水丈二尺八寸,遇風已多掣卸。秋後湖水止能蓄至三丈,
冬令有耗無增,來年重運經行,必黃水止存二丈八九尺,清方高於黃一尺。若黃加高,
即成倒灌。御黃壩外河底墊高,淤運淤湖,為害不小。且海州積水未消,鹽河遙堤地高,
去路不暢,啟壩後河必抬高,徒深四邑之災,無補全河之病。請於減壩迤下安東門工上
山安□李工遙□是外築北堤,斜向趨東,仍與前議改河堤工相連,增長七千餘丈,挑河
至八套即入正河。李工至八套舊堤長四萬一千丈,取直築堤,僅長三萬二千餘丈,可避
東門碎石之阻。河減清高,漕行自利。督臣意以開放減壩已經奏定,不得以旁觀一言輒
思變計,並臚列七難駁臣所議。臣已逐條致覆。」疏入,上終以改河為創舉,從琦善議。

    十一年七月,決楊河□十四堡及馬棚灣,十二月塞。十二年八月,決祥符。九月,
桃源奸民陳瑞因河水盛漲,糾眾盜挖於家灣大堤,放淤肥田,致決口寬大,掣全溜入湖。
桃南通判田銳等褫職遣戍。是月祥符塞。明年正月,於家灣塞。十五年,以栗毓美為東
河總督。時原武汛串溝受水寬三百餘丈,行四十餘里,至陽武汛溝尾復入大河,又合沁
河及武陟、滎澤諸灘水畢注堤下。兩汛素無工,故無楷料,堤南北皆水,不能取土築堤。
毓美試用拋磚法,於受沖處拋磚成壩。六十餘壩甫成,風雨大至,支河首尾決,而壩如
故。屢試皆效。遂請減楷石銀兼備磚價,令沿河民設窯燒磚,每方石可購二方磚。行之
數年,省帑百三十餘萬,而工益堅。會有不便其事者,持異議。於是御史李純請停燒磚。
上遣純隨尚書敬徵履勘,卒以溜深急則磚不可恃,停之。十九年,毓美復以磚工得力省
費為言,乃允於北岸之馬營、滎原兩堤,南岸之祥符下汛、陳留汛,各購磚五千方備用。

    二十一年六月,決祥符,大溜全掣,水圍省城。河督文沖請照睢工漫口,暫緩堵築。
遣大學士王鼎、通政使慧成勘議。文沖又請遷省治,上命同豫撫牛鑒勘議。時河溜由歸
德、陳州折入渦會淮注洪澤湖,拆展御黃、束清各壩,尚不足資宣洩,並展放禮、智、
仁壩,義河亦啟放。八月,鑒言節逾白露,水勢漸落,城垣可無虞,自未便輕議遷移。
鼎等言:「河流隨時變遷,自古迄無上策,然斷無決而不塞、塞而不速之理。如文沖言,
俟一二年再塞,且引睢工為證。查黃水經安徽匯洪澤,宣洩不及,則高堰危,淮揚盡成
巨浸。況新河所經,須更築新堤,工費均難數計。即幸而集事,而此一二年之久,數十
州縣億萬生靈流離,豈堪設想。且睢工漫口與此不同。河臣所奏,斷不可行。」疏入,
解文沖任,枷示河干,以硃襄繼之。

    二十二年,祥符塞,用帑六百餘萬,加鼎太子太師。七月,決桃源十五堡、蕭家莊,
溜穿運由六塘河下注。未幾,十五堡掛淤,蕭家莊口刷寬百九十餘丈,掣動大溜,正河
斷流。河督麟慶意欲改道,遣尚書敬徵、廖鴻荃履勘。敬徵等言,改河有礙運道,惟有
汛堵漫口,挽歸故道,俟明年軍船回空後,築壩合龍,從之。十一月,以吏部侍郎潘錫
恩總督南河。二十三年,御史雷以諴言,決口無庸堵塞,請改舊為支,以通運道。下錫
恩勘議。錫恩言灌口非可行河之地,北岸無可改河之理,不敢輕議更張,漕船仍由中河
灌塘。上然之,更命侍郎成剛、順天府尹李德會勘。六月,決中牟,水趨硃仙鎮,歷通
許、扶溝、太康入渦會淮。復遣敬徵等赴勘,以鍾祥為東河總督,鴻荃督工。旋以尚書
麟魁代敬徵。二十四年正月,大風,壩工蟄動,旋東壩連失五占,麟魁等降黜有差,仍
留工督辦。七月,上以頻年軍餉河工一時並集,經費支絀,意欲緩至明秋興築。鍾祥等
力陳不可。十二月塞,用帑千一百九十餘萬。二十九年六月,決吳城。十月,命侍郎福
濟履勘,會同堵合。

    咸豐元年閏八月,決豐北下汛三堡,大溜全掣,正河斷流。時侍郎瑞常典試江南,
命試竣便道往勘,又命福建按察使查文經馳赴會辦。三年正月,豐北三堡塞,敕建河神
廟,從河督楊以增請也。五月大雨,水長溜急,豐北大壩復蟄塌三十餘丈。上責以增及
承修各員加倍罰賠。

    五年六月,決蘭陽銅瓦廂,奪溜由長垣、東明至張秋,穿運注大清河入海,正河斷
流。上念軍務未平,餉糈不繼,若能因勢利導,使黃流通暢入海,則蘭陽決口即可暫緩
堵築。事下河督李鈞察奏。鈞旋陳三事:「曰順河築□。東西千餘里築堤,所費不貲,
何敢輕議。除河近城垣不能不築堤壩以資抵禦,餘擬就漫水所及,酌定□基,勸民接築,
高不過三尺,水小藉以攔阻,水大聽其漫過。散水無力,隨漫隨淤,地面漸高,且變沙
磧為沃壤矣。曰遇灣切灘。河性喜坐灣,每至漲水,遇灣則怒而橫決。惟於坐灣之對面,
勸令切除灘嘴,以寬河勢,水漲即可刷直,就下愈暢,並可免兜灘沖決之虞。曰堵截支
流。現在黃流漫溢,既不能築堅堤以束其流,又不能挑引河以殺其勢,宜乘冬令水弱溜
平,勸民築壩斷流,再於以下溝槽跨築土格,高出數尺。漫水再入,上無來源,下無去
路,冀漸淤成平陸。」東撫崇恩亦以為言。上令直隸、山東、河南各督撫妥為勸辦。

    十一年,御史薛書堂言:「南河自黃水改道,下游已無工可修,請省南河總督及□
員。」下廷臣議。侍郎沈兆霖言:「導河始自神禹,九河故道皆在山東,入海處在今滄
州,是禹貢之河,固由東北入海。自漢王莽時河徙千乘入海,而禹之故道失。歷東漢迄
隋、唐,從無變異。宋神宗時,河分南北兩派並行,北派由北清河入海。即今大清河。
至元至元間,會通河成,懼河北行礙運,而北流塞。歷今五六百年,河屢北決,無不挽
之使南。說者謂河一入運,必挾泥沙以入海,而運道亦淤,故順河之性,北行為宜。乾
隆朝,孫嘉淦請開減河入大清河一疏,言之甚詳,足破北行礙運之疑。夫河入大清,由
利津入海,正今黃河所改之道。現在張秋以東,自魚山至利津海口,皆築民堰,惟蘭儀
之北、張秋之南,河自決口而出,奪趙王河及舊引河,汎濫平原,田廬久被淹浸。張秋
高家林舊堰殘缺過多,工程最鉅。如東明、長垣、菏澤、鄆城,其培築較張秋為易。宜
乘此時順水之性,聽其由大清河入海,諭令紳民力籌措辦,或應開減河,或應築堤堰,
統於水落興工。河慶順軌,民樂力田,缺額之地丁可復,歷年之賑濟可停,就此裁去南
河總督及□員,可省歲帑數十萬,而歸德、徐、淮一帶地幾千里,均可變為沃壤,逐漸
播種升科,似亦一舉而兼數善者矣。」下直督恆福、東撫文煜、豫撫慶廉、東河總督黃
贊湯勘議。六月,省南河總督,及淮揚、淮海、豐北、蕭南、宿南、宿北、桃南、桃北
各道□,改置淮揚徐海兵備道,兼轄河務。

    同治二年,復省蘭儀、儀睢、睢寧、商虞、曹考五□。六月,漫上南各□屬,水由
蘭陽下注,直、東境內涸出村莊,復被淹沒。菏澤、東明、濮、范、齊河、利津等州縣,
水皆逼城下。署河督譚廷襄上言:「河已北行,攔水惟恃民□,從未議疏導,恐漸次淤
墊,海口稍有扞格阻滯,事更為難。查濮、范一帶舊有金堤,前臣任東撫時,設法修築,
未久復被沖缺,上游毗連直隸開州處亦有沖缺。開州不修,濮、范築亦無益。東、長之
□,開、濮之堤,須設法集貲督民修築,庶可以衛城池而保廬墓。此外既未專設河員,
要在沿河地方官督率修理,並勸助裒集,以助民力之不逮。請飭下直督、東撫迅將蘭陽
下游漫溢地方,揀員會同該州縣妥辦。」從之。十二月又言:「今年夏秋陰雨,來源之
盛,迥異尋常。一股直下開州,一股旁趨定陶、曹、單。豫省以有堤壩,幸獲保全。直、
東則無,不能不聽其汎濫。迄今半載,直隸未聞如何經畫。開州缺口,亦未興工。至山
東被害尤深。或欲培築堤□,或欲疏濬支河,議無一定。濮州金堤,亦因開未動工。不
能興辦。瞬屆春汛,何以御之?臣遣運河道宗稷辰履勘,直至利津之鐵門關,測量水勢,
深至六七丈,去路不為不暢,而上游仍到處旁溢,則大清河身太狹不能容納之故。如蒲
台、齊東、濟陽、長清、平陰、肥城民□缺口,寬數丈或數十丈,不下三四十處,不加
修築,則來歲依然漫淹。是欲求下游永奠,必先開支渠以減漲水,而後功有可施。必將
附近徒駭、馬頰二河設法疏濬,庶水有分洩,再堵各缺口,並築壩以護近水各城垣,此
大清河下游之當先料理者也。至開、濮金堤及毗連菏澤之史家堤,當先堵築,並加培舊
堰,擇要接修,此大清河上游之當先經畫者也。」復下直督劉長佑、東撫閻敬銘會籌。
明年三月,以濮州當河沖,允敬銘請,移治舊城,並築堤捍御。

    五年七月,決上南□胡家屯。長佑言:「溜勢趨重西北,新修金堤,概被沖刷。開
州沖開支河數道,自開、滑之杜家寨至開、濮界之陳家莊,險工五段,長九千六百餘丈,
均須加厚培高,方資捍御。惟上游在豫,下游在東,非直隸一省所能辦理。應會同三省
統籌全修,再行設汛,撥款備料,庶可一勞永逸。自河流改道,直隸堤工應並歸河督管
轄,作豫、直、東三省河督,以專責成。」疏入,命河督蘇廷魁履勘,會同三省督撫籌
議。

    七年六月,決滎澤十堡,又漫武陟趙樊村,水勢下注穎、壽入洪澤湖。侍郎胡家玉
言:「不宜專塞滎澤新口、疏蘭陽舊口,宜仿古人發卒治河成法,飭各將領督率分段挑
濬舊河,一律深通,然後決上游之水,掣溜東行,庶河南之患不移於河北,治河即所以
治漕。」下直督曾國籓、鄂督李瀚章、江督馬新貽、漕督張之萬,及河督,江蘇、河南、
山東、安徽各巡撫妥議。國籓等言:「以今日時勢計之,河有不能驟行規復者三。蘭陽
漫決已十四年,自銅瓦廂至雲梯關以下,兩岸堤長千餘里,歲久停修,堤塌河淤,今欲
照舊時挑深培高,恐非數千萬金不能蕆事。且□營久裁,兵夫星散,一一復設,仍應分
儲料物,廂辦埽壩,並預籌防險之費,又歲須數百萬金。當此軍務初平,庫藏空虛,安
從籌此鉅款?一也。滎澤地處上游,論形勢自應先堵滎澤,蘭工勢難並舉。使滎口掣動
全黃,則蘭工可以乾涸。今滎口分溜無多,大溜仍由蘭口直注利津入海,其水面之寬,
跌塘之深,施工之難,較之滎工自增數倍。滎工堵合無期,蘭工更無把握。原奏決放舊
河,掣溜東行,似言之太易。且瞬交春令,興工已難。二也。漢決酸棗,再決瓠子,為
發卒治河之始。元、明發丁夫供役,亦以十數萬計。現在直、東、江、豫捻氛甫靖,而
土匪游勇在在須防。所留勇營,斷難盡赴河干,亦斷不敷分挑之用。若再添募數十萬丁
夫,聚集沿黃數千里間,駕馭失宜,滋生事端,尤為可慮。三也。應俟國庫充盈,再議
大舉。因時制宜,惟有趕堵滎工,為保全豫、皖、淮揚下游之計。」上然之。八年正月,
滎澤塞。

    十年八月,決鄆城侯家林,東注南旺湖,又由汶上、嘉祥、濟寧之趙王、牛朗等河,
直趨東南,入南陽湖。時廷魁內召,命新河督喬松年會同東撫丁寶楨勘辦。寶楨方以病
在告,乃偕護撫文彬至工相度。文彬言:「河臣遠在豫省,若往返咨商,恐誤要工。一
面飛咨河臣遴派掌壩,並管理正雜料廠員弁,及諳習工程之弁兵工匠,帶同器具,於年
內來東,一面由臣籌購應需料物,以期應手。」上責松年剋期興工,松年言已飭原估委
員並熟習工程人員赴東聽遣,並飭購備竹纜,及覓雇綑鑲船隻備提用。惟已交立春,春
水瞬生,辦工殊無把握。並移書文彬主持其事。文彬不能決。寶楨力疾視事,上言;
「河臣職司河道,疆臣身任地方,均責無旁貸。乃松年一概諉之地方,不知用意所在。
現在已過立春,若再候其的信以定行止,恐誤要工。且此口不堵,必漫淹曹、兗、濟十
餘州縣。若再向南奔注,則清、淮、裡下河更形吃重。松年既立意諉卸,臣若避越俎之
嫌,展轉遷延,實有萬趕不及之勢。惟有力疾銷假,親赴工次,擇日開工,俟松年所遣
員弁到工,即責成該工員等一手經理,剋期完工,保全大局。應請破格保獎,以昭激勸。
倘敢陽奉陰違,有心貽誤,一經驗實,應請便宜行事,即將該員弁正法工次,以為罔上
殃民者戒。」上嘉其勇於任事,並諭松年當和衷共濟,不遽加責也。

    十一年二月,侯家林塞,予寶楨優敘。先是同知蔣作錦條上河、運事宜,朝廷頗韙
其議,下河、漕、撫臣議奏。未幾,侯家林決,松年、寶楨意見齟。及寶楨塞侯家林,
松年上言:「作錦所陳,卓然有見,可以采取。並稱東境黃水日愈汎濫,運道日愈淤塞,
宜築堤束黃,先堵霍家橋諸口,並修南北岸長堤,俾黃趨張秋以濟運。挑濬張秋迤南北
淤塞,修建閘壩,以利漕行。」上以松年意在因勢利導,不為無見,令寶楨、文彬詳議,
毋固執己見。旋覆稱;「目前治黃之法,不外堵銅瓦廂以復淮、徐故道,與東省築堤即
由利津入海兩策。顧謂二者之中,以築堤束黃為優,而上下游均歸緩辦,臣實未見其可。
自銅瓦廂至牡蠣嘴,計千三百餘里,創建南北兩堤,相距牽計,約須十裡。除現在淹沒
不計外,尚須棄地數千萬頃,其中居民不知幾億萬,作何安插?是有損於財賦者一也。
東省沿河州縣,自二三裡至七八里者不下十餘。若齊河、齊東、蒲台、利津,皆近在臨
水,築堤必須遷避,是有難於建置者二也。大清河近接泰山麓,山陰水悉北注,除小清、
溜瀰諸河均可自行入海,餘悉以大清河為尾閭。置堤束黃以後,水勢抬高,向所洩水之
處,留閘則虞倒灌,堵遏則水無所歸,是有妨於水利者三也。東綱鹽場,坐落利津、霑
化、壽光、樂安等縣,濱臨大清河兩岸。自黃由大清入海,鹽船重載,溯行於湍流,甚
形阻滯,而灘地間被漫溢,產鹽日絀,海灘被黃淤遠,納潮甚難,東綱必至隳廢,私梟
亦因而蜂起。是有礙於鹺綱者四也。臣寶楨身任地方,於通省大局所關,固宜直陳無隱。
然使於治運漕果有把握,則京倉為根本至計,猶當權利害之輕重,而量為變通。臣等熟
思審計,實未見其可恃,而深覺其可慮。似仍以堵合銅瓦廂使復淮、徐故道為正辦。」
並陳四便。御史游百川亦言河、運並治,宜詳籌妥辦。疏入,廷議不能決。

    下直督李鴻章。鴻章因遣員周歷齊、豫、徐、海,訪察測量,期得要領。十二年六
月,上言:「治河之策,原不外恭親王等『審地勢,識水性,酌工程,權利害』四語,
而尤以水勢順逆為要。現在銅瓦廂決口寬約十裡,跌塘過深,水涸時猶逾一二丈。舊河
身高,決口以下,水面二三丈不等。如欲挽河復故,必挑深引河三丈餘,方能吸溜東趨。
查乾隆間蘭陽青龍岡之役,費帑至二千餘萬。阿桂言引河深至丈六尺,人力無可再施,
今豈能挑深至三丈餘乎?十裡口門進佔合龍,亦屬創見。國初以來,黃河決口寬不過三
四百丈,且屢堵屢潰,常閱數年而不成。今豈能合龍而保固乎?且由蘭陽下抵淮、徐之
舊河,身高於平地三四丈。年來避水之民,移住其中,村落漸多,禾苗無際。若挽地中
三丈之水,跨行於地上三丈之河,其停淤待潰、危險莫保情形,有目者無不知之。歲久
堤乾,即加修治,必有受病不易見之處。萬一上游放溜,下游旋決,收拾更難。議者或
以河北行則穿運,為運道計,終不能不強之使南以會清口。臣查嘉慶以後清口淤墊,夏
令黃高於清,已不能啟壩送運。道光以後,御黃壩竟至終歲不啟,遂改用灌塘之法,自
黃浦洩黃入湖。湖身頓高,運河水少,灌塘又不便,遂改行海運。今即能復故道,亦不
能驟復河運,非河一南行,即可僥倖無事。此淮、徐故道勢難挽復,且於漕運無益之實
在情形也。至河臣所請就東境束黃濟運一節,查清口淤墊,即借黃濟運之病。今張秋運
河寬僅數丈,兩岸廢土如山,若引重濁之黃,以閘壩節宣用之,水勢抬高,其淤倍速。
人力幾何,安能挑此日進之沙?且所挑之沙,仍堆積於積年廢土之上,兩淋風蕩,河底
日高,閘亦壅塞,久之黃必難引。明弘治中,荊龍口,銅瓦廂屢次大決,皆因引黃濟張
秋之運,遂致導隙濫觴。臨清地勢低於張秋數丈,而必以後無掣溜奪河之害,臣亦不敢
信也。至霍家橋堵口築□是,工尤不易。該處本非決口、乃大溜經行之地,兩頭無岸,
一望浮沙,並無真土可取。勉強堆築,節節逼溜下注,恐浮沙易塌,實足攖河之怒,而
所耗實多。一遭潰決,水仍別穿運道,而不專會張秋,豈非全功盡棄?至作錦擬導衛濟
運,原因張秋以北無清水灌運,故為此議。查元村集迤南有黃河故道,地多積沙,施工
不易。且以全淮之水不能敵黃,尚致倒灌停淤,豈一清淺之衛,遂能御黃濟運耶?其意
蓋襲取山東諸水濟運之法。不知泰山之陽,水皆西流,因勢利導,十六州縣百八十泉之
水,源旺派多,自足濟運。衛水來源,甚弱最順,今必屈曲使之南行,勢多不便。此借
黃濟運及築堤束水均無把握,與導衛濟運之實在情形也。惟河既不能挽復故道,則東境
財賦有傷,水利有礙,城池難以移置,鹽場間被漫淹,如寶楨所陳,誠屬可慮。臣查大
清河原寬不過十餘丈,今已刷寬半里餘,冬春水涸,尚深二三丈,岸高水面又二三丈,
是不汛時河槽能容五六丈,奔騰迅疾,水行地中,此人力莫可挽回之事,亦祀禱以求而
不可得之事。目下北岸自齊河至利津,南岸齊東、蒲台,皆接築民□,雖高僅丈許,詢
之土人,遇盛漲出槽不過數尺,尚可抵禦。岱陰、繡江諸河,亦經擇耍築堤,汛至則漲,
汛過則消,受災不重。至齊河、濟陽、齊東、蒲台、利津各城,近臨河岸十九,年來幸
防守無患,以後相勢設施。若驟議遷徙,經費無籌,民情難喻,無此辦法。東省鹽場在
海口者,雖受黃淤產鹽不旺,經撫臣南運膠濟之鹽時為接濟,引地無虞淡食,惟價值稍
昂耳。河在東省固不能無害,但得設法維持,尚不至為大患。昔乾隆中,銅山決口不能
成功,孫嘉淦曾有分河入大清之疏。其後蘭陽大工屢敗垂成,嵇璜又有改河大清之請。
此外裘曰修、錢大昕、胡宗緒、孫星衍、魏源諸臣議者更多。其時河未北流,尚欲挽之
使北。今河自北流,乃欲挽使南流,豈非拂逆水性?大抵南河堵築一次,通牽約七八百
萬,歲修約七百餘萬,實為無底之壑。今河北徙,近二十年未有大變,亦未多費巨款,
比之往代,已屬幸事。且環拱神京,尤得形勝。自銅瓦廂東決,粵、捻諸逆竄擾曹、濟,
幾無虛日,未能過河一步,而北岸防守有所憑依,更為畿輔百世之利。此兩相比較,河
在東雖不亟治而後患稍輕,河回南即能大治而後患甚重之實在情形也。近世治河兼言治
運,遂致兩難,卒無長策。臣愚以為天庾正賦,以蘇、浙為大宗,國家治安之道,尤以
海防為重。今沿海洋舶駢集,為千古創局,已不能閉關自治。正不妨借海運轉輸之便,
逐漸推廣,以擴商路而實軍儲。蘇、浙漕糧,現既統由海運,臣前招致華商購造輪船搭
運,漸有成效,由海船解津,較為便速。至海道雖不暢通,河務未可全廢,此時治河之
法,不外古人『因水所在,增立堤防』一語。查北岸張秋以上,有古大金堤可恃以為固,
張秋以下,岸高水深,應由東撫隨時飭將民□保護加培。至侯家林上下民□應仿照官堤
辦法,一律加高培厚,更為久遠之計。又銅瓦廂決口,水勢日向東坍刷,久必汎濫南趨。
請飭松年察看形勢,量築堤□,與曹州之堤相接,俾資周防而期順軌。至南河故道千餘
裡,居民占種豐收,並請查明升科,以免私墾爭奪之患。」疏入,議乃定。

    是年夏秋,決開州焦丘、濮州蘭莊,又決東明之岳新莊、石莊戶民□,分溜趨金鄉、
嘉祥、宿遷、水術陽入六塘河。寶楨勘由鄆城張家支門築堤堵塞。旋乞假展墓。十三年
春,溜益南趨,潰漫不可收拾,江督累章告災。九月,寶楨回任,改由菏澤賈莊建壩。
十二月興工。

    光緒元年三月,東明決塞,並築李連莊以下南堤二百五十裡。時河督曾國荃請設南
岸七□。部議俟直、東、豫籌有防汛的款再定。二年春,署東撫李元華言:「黃河南堤,
自賈莊至東平二百餘里均完固,惟上游毗連直、豫,自東明謝寨至考城七十餘里,並無
堤岸,此工刻不可緩。昔年侯家林塞,後怵於費多,未暇顧問,遂至賈莊決口。此次賈
莊以下堤雖完固,上游若不修築,設有漫決,豈惟前功盡棄,河南、安徽、江蘇仍然受
害,山東首當其衝無論已。臣擬調營勇,兼雇民夫,築此七十餘里長堤。深恐呼應不靈,
已商直督、豫撫協力襄辦。至濮、范之民,自黃河改道,昏墊十有餘年。賈莊決後,稍
有生機,及賈莊塞,受災如故。查南堤距北面金堤六七十裡,以屏蔽京師則可,於濮、
范村莊田畝則不能保衛。該處紳民原修北堤,惟力有未支,請酌加津貼,既成以後,派
弁勇一律修防,濮、范、陽穀、壽張、東阿五縣地畝可涸出千餘頃。又查濮、范以上,
有黃水二道。擬於壽張、東阿境內新河尾閭,抽挑引河二,冀歸並一渠。於南堤之北、
黃河之南,再立小堤以束水,又可涸出地畝千餘頃。至北堤上游內有八里系開州轄,若
不一律修築,不惟北堤徒勞無功,即畿輔亦難保不受其患。已商直督遣員協助,妥速蕆
功。惟所壓直、豫地畝,該處居民無甚大益,而山東百姓受益無窮,自應由山東折償地
價。上游收束既窄,下游水溜勢急,不可不防。自東平至利津海口九百餘里,已飭沿河
州縣就民堤加培,酌給津貼,以工代賑。各項通計需費二千餘萬。此黃河大段擬辦情形
也。」事下所司。

    五年,決歷城溞溝。明年,復決。八年,決歷城桃園,十一月塞。九年,東撫陳士
傑創建張秋以下兩岸大堤。時山東數遭河患,朝士屢以為言。上遣侍郎游百川馳往會勘。
百川言:「自來論河者,分持南行北行二說。臣詳察形勢,將來遇伏秋盛漲,復折而東,
自尋故道,亦未可知。若挽以人力,則勢有萬難。一則北堤決後,已沖刷淨盡,築堤進
占,工已甚鉅。且全河正流北行,中流堵御以圖合龍,必震駭非常,辦理殊無把握。一
則故道旁沙嶺勢難挑動,且徐、海一帶河身涸出淤地千餘里,民盡墾種,一旦驅而之他,
民豈甘心失業?此南行之說應無庸議也。至大清河本汶、濟交會,自黃流灌入,初猶水
行地中,今則河身淤墊,既患水不能洩,自濟河上下,北則濟陽、惠民、濱州、利津,
南則青城、章丘、歷城至鄒、長、高、博,漫決十一處。竊惟河入濟瀆已二十八年,其
始誤於山東無辦河成案,誘民自為堤□,縱屢開決,未肯形諸奏牘,貽患至斯。今則泛
濫數百裡,漂沒數百村,遍歷災區,傷心慘目。謹擬辦法三。一,疏通河道。黃初入濟,
尚能容納,淤墊日高,至海口尤日形淤塞。沙淤水底,人力難施,計惟多用船隻,各帶
鐵篦混江龍,上下拖刷,使不能停蓄,日漸刮深。疏導之方,似無逾此。一,分減黃流。
濟一受黃,其勢岌岌不可終日。查大清河北,徒駭最近,馬頰較遠,鬲津尤在其北。大
清河與徒駭最近處在惠民白龍灣,相距十許裡。若由此開築減壩,分入徒駭河,其勢較
便。再設法疏通其間之沙河、寬河、屯民等河,引入馬頰、鬲津,分疏入海,當不復虞
其滿溢。一,亟築縷堤。民間自築縷堤,近臨河干,多不合法,且大率單薄,又斷續相
間,屢經塌陷,一築再築,民力困竭。今擬自長清抵利津,南北岸先築縷堤,其頂沖處
再築重堤,約長六百餘里,仍借民力,加以津貼,可計日成功,為民捍患,民自樂從。
至謂治水不與水爭地,其法無過普築遙堤。然濟、武兩郡,地狹民稠,多占田畝,小民
失業,正非所原。且其間村鎮廬墓不可數計,兼之齊河、濟陽、齊東、蒲台、利津皆城
臨河干,使之實逼處此,民情未免震駭。價買民田,需款不下四五百萬,工艱費鉅,可
作緩圖。臣所以請築縷堤以濟急,而不敢輕持遙堤之議者此也。」士傑持異議。會海豐
人御史吳峋言徒駭、馬頰二引河不可輕開,命直督李鴻章偕士傑會勘,亦如峋言。乃定
議築兩岸長堤。

    是年決利津十四戶,十年三月塞。閏五月,決歷城河套圈、霍家溜,齊河李家岸、
陳家林、蕭家莊,利津張家莊、十四戶,先後塞之。是年兩岸大堤成,各距河流數百丈,
即縷堤也,而東民仍守臨河□,有司亦諭令先守民□,如□決再守大堤,而堤內村廬未
議遷徙,大漲出槽,田廬悉淹,居民遂決堤洩水,官亦不能禁,嗣是只守□不守大堤矣。
十一年,蕭家莊、溞溝再決,又決齊河趙莊。十二月,溞溝、趙莊塞。明年二月,蕭家
莊塞。六月,再決河套圈,又決濟陽王家圈、惠民姚家口、章丘河王莊、壽張徐家沙窩,
惟王家圈工緩辦,餘皆年內塞。東境河雖屢決,然皆分溜少奪溜,每堵築一次,費數萬
或數十萬,多亦不過一二百萬,較南河時所省正多,被淹地畝亦較少,地平水緩故也。

    十三年六月,決開州大辛莊,水灌東境,濮、范、壽張、陽穀、東阿、平陰、禹城
均以災告。八月,決鄭州,奪溜由賈魯河入淮,直注洪澤湖。正河斷流,王家圈旱口乃
塞。鄭州既決,議者多言不必塞,宜乘此復故道。戶部尚書翁同龢、工部尚書潘祖廕同
上言:「河自大禹以後,行北地者三千六百餘年,南行不過五百餘年,是河由雲梯關入
海,本不得謂故道。即指為故道,而現在溜注洪澤湖,形北高南下,不能導之使出清口,
去故道尚百餘里,其勢斷不能復。或謂山東數被水害,遂以河南行為幸。不知河性利北
行。自金章宗後,河雖分流。有明一代,北決者十四,南決者五;我朝順、康以來,北
決者十九,南決者十一。況淮無經行之渠,黃入淮安有歸宿之地?下流不得宣洩,上游
必將復決,決則仍入東境,山東之患仍未能弭。至黃水南注,有二大患、五可慮。黃注
洪澤,而淮口淤墊,久不通水,僅張福口引河,闊不過數丈,大溜東注,以運河為尾閭,
僅恃東堤為護,已岌岌可危。今忽加一黃河,必不能保。大患一。洪澤淤墊,高家堰久
不可恃,黃河勢悍,入湖後難保不立時塌卸。不東衝裡下河,即南灌揚州,江、淮、河、
漢並而為一,東南大局,何堪設想!大患二。裡下河為產米之區,萬一被淹,漕米何從
措辦?可慮一。即令漕米如故,或因黃挾沙墊運,不能浮送。或因積水漫溢,纖道無存,
漕艘停滯。且山東本借黃濟運,黃既遠去,沂、汶微弱,水從何出?河運必廢。可慮二。
兩淮鹽場,胥在范公堤東。范堤不保,鹽場淹沒,國課何從徵納?可慮三。穎、壽、徐、
海,好勇鬥狠,小民蕩析,難保不生事端。可慮四。黃汛合淮,勢不能局於湖瀦,必別
尋入海之道,橫流猝至,江鄉居民莫保旦夕。可慮五。至入湖之水,亦須早籌宣洩。裡
下河地勢,西北俯、東南仰,宜順其就下之勢,由興化以北,歷朦朧、傅家塢入舊河,
避雲梯關淤沙,北濬大通口,入潮河以達淮河,海口則取徑直,形勢便,經費亦不過
鉅。」

    上命江督曾國荃、漕督盧士傑籌議。適國荃、士傑亦言:「捍河匯淮東下,其危險
百倍尋常。查治水不外宣防二策,而宣之用尤多。洪湖出路二,皆由運入江。今大患特
至,不能不於湖之上游多籌出路,分支宣洩,博采群議。桃源有成子河,南接洪湖,北
至舊河,又北為中運河。若加挑成子河,使通舊河,直達中運河,兩岸築堤,即可引漫
水由楊莊舊河至雲梯關入海,此洪湖上面新辟一去路也。清河有碎石河,西接張福口,
引河東達舊河,大加挑挖,亦可引漫水由楊莊舊河至雲梯關入海,此洪湖下面新辟一去
路也。詢之耆舊,歛謂捨此別無良法。是以臣等議定即勘估興工,不敢拘泥成規,往返
遷延,致誤事機。」上韙之,並遣前山西布政使紹諴、降調浙江按察使陳寶箴、前山東
按察使潘駿文迅赴鄭工,隨同河督成孚、豫撫倪文蔚襄理河務。時工賑需款鉅且急,戶
部條上籌款六事:一,裁防營長夫;一,停購軍械船隻機器;一,停止京員兵丁米折銀;
一,酌調附近防軍協同工作;一,令鹽商捐輸給獎;一,預徵當商匯號稅銀。議上,詔
裁長夫、捐鹽商及預徵稅銀,餘不允。九月,命禮部尚書李鴻藻偕刑部侍郎薛允升馳勘,
鴻藻留督工。時黃流漫溢,河南州縣如中牟、尉氏、扶溝、鄢陵、通許、太康、西華、
淮寧、祥符、沈丘、鹿邑多被淹浸,水深四五尺至一二丈,特頒內帑十萬,並截留京餉
三十萬賑撫。而河工需款急,允御史周天霖、李世琨請,特開鄭工新捐例,奪成孚職,
以李鶴年署河督。

    十月,東撫張曜言:山東河淤潮高,黃流實難容納,請乘勢規復南河故道。下鴻藻、
鶴年議。鴻藻等遂請飭迅籌合辦。上以「黃河籌復故道,迭經臣工條奏,但費鉅工繁,
斷難於決口未堵之先,同時並舉。此奏於故道宜復,止空論其理,語簡意疏。一切利害
之輕重,地勢之高下,工用之浩大,時日之迫促,並未全局通籌,縷晰奏覆。如此大事,
朝廷安能據此寥寥數語,定計決疑?故道一議,可暫從緩。至所稱一切工作,先自下游
開辦,南河舊道現在情形如何,工程能否速辦,經費能否立籌,有無滯礙,著國荃、士
傑、崧駿迅速估奏。」國荃言:「黃流東注,淮南北地處下游,宜籌分洩之策。請就楊
莊以下舊河二百餘里挑濬,以分沂、泗之水,騰出中運河,預備洪河盛漲,挾黃北行,
堪以容納,是上游籌有去路。而淮由三河壩直趨而東,則運堤極為吃重,勢不能不開壩
宣洩,裡下河如臨釜底,而枝河頗多,若預先疏導,使水能順軌,則田廬民命亦可保全。
同龢、祖廕所言,洵得水性就下之勢,業經遣員履勘,並請調熟悉河工之江蘇臬司張富
年督理。」制可。先是侍郎徐郙有通籌黃河全局之疏。文蔚言:「郙所陳口門北岸上游
酌開引河,上南□以下河內挑川字河,及築排水壩,三者皆河南必辦之事,即前人著效
之法。臣前請於河身闊處切灘疏淤,即郙酌開引河及川字河之意。河員以近日河勢略變,
須更籌辦法,且有引河不可挑之說。而此項土夫,皆系應賑之人,無論何工,皆系應辦
之事,將來或幫挑運河,或幫築河身,應就商河臣隨時調度。」報聞。

    十二月,國荃、士傑言:「同龢等所陳二患五慮,不啻身歷其境,將臣等所欲言者,
代達宸聰。當經派員分投履勘。自傅家塢入舊黃河,過雲梯關至大通口,測量地勢,北
高丈五七尺,揆諸就下之性,殊未相宜。不敢不恪遵聖訓,於興化境內別籌疏淤。查下
河入海河道,以新陽、射陽兩河為最,斗龍港次之。祗以支河阻塞,未能通暢。查興化
屬之大圍閘、丁溪場屬之古河口小海,均極淤淺。疏濬以後,如果高郵開壩,可冀水皆
順軌,由新陽等河宣暢歸海。其閘門窄狹過水不暢者,另於左右開挖越河,俾得滔滔直
注。此外幹支各河,再接續擇要興挑,以期逐節通暢,核與同龢、祖廕之奏事異功同。」

    十四年正月,國荃等又言:「徐郙通籌河局疏,稱淮揚實無處位置黃河,宜先籌宣
洩之方,再求堵合之法,洵屬確中肯綮。至請挑天然及張福口引河,本系由淮入黃咽喉,
昔人建導淮之議,皆從引河入手。祗以張福淤墊太高,挑不得法,且恐沂、泗倒灌。又
順清河為清江三閘來源,曩時堵築以資自衛。自河北徙,此壩久廢。今既引淮入黃,仍
須堵築順清壩,庶三閘可保無虞。經臣等派員審度河底,雖北高南低,加工挑深,尚可
配平。順清河雖水深溜急,多備料土,亦可設法堵築。又經臣士傑履勘,陳家窯可開引
河,上接張福口,下達吳城七堡,與碎石河功用相同。已於十月分段興挑,自張福口、
內窯河起,至順清河止,開深丈四尺至二丈,冀上游多洩一分之水,下河即少受一分之
災。其工段亦間調哨勇幫同挑濬,以補民夫之不足。以上辦法,與該侍郎所陳江南數條,
不謀而合。」

    先是上以將來河仍北趨,有「趁湍流驟減,挑濬東明長堤,開州河身,加培堤□」
之諭。至是,鴻章言:「直境黃河長八九十裡,一律挑濬,工鉅費煩。即酌挑北面數處,
亦需二三十萬。兩岸河灘高於中洪一二丈,河身尚可容水。惟東明南堤歷年沖刷,亟應
擇要修築,已調派大名練軍春融赴工,並募民夫同時力作。開州全堤殘缺已甚,亦經派
員估修。至長垣南岸小堤,離河較遠,尚可緩辦。北岸民□,飭勸民間修培,不得逼束
河流,致礙大局。」

    六月,小楊莊塞。是月,鴻藻言鄭工兩壩,共進佔六百一十四丈,尚餘口門三十餘
丈,因伏秋暴漲,人力難施,請緩俟秋汛稍平,接續舉辦。上嚴旨切責,褫鶴年職,與
成孚並戍軍台。鴻藻、文蔚均降三級留任。以廣東巡撫吳大澂署河道總督。大澂言:
「醫者治病,必考其致病之由,病者服藥,必求其對症之方。臣日在河干,與鄉村父老
諮詢舊事,證以前人紀載,知豫省河患非不能治,病在不治。築堤無善策,鑲埽非久計,
要在建壩以挑溜,逼溜以攻沙。溜入中洪,河不著堤,則堤身自固,河患自輕。□員中
年久者,歛言咸豐初滎澤尚有磚石壩二十餘道,堤外皆灘,河溜離堤甚遠,就壩築埽以
防險,而堤根之埽工甚少。自舊壩失修,不數年廢棄殆盡,河勢愈逼愈近,埽數愈添愈
多,□員救過不遑,顧此失彼,每遇險工,輒成大患。河員以鑲埽為能事,至大溜圈注
不移,旋鑲旋蟄,幾至束手。臣親督道□趕拋石垛,三四丈深之大溜,投石不過一二尺,
溜即外移,始知水深溜激,惟拋石足以救急,其效十倍埽工,以石護溜,溜緩而埽穩。
歷朝河臣如潘季馴、靳輔、栗毓美,皆主建壩挑溜,良不誣也。現以數十年久廢之要工,
數十道應修之大壩,非一旦所能補築竣工。惟有於鄭工款內核實撙節,省得一萬,即多
購一萬之石垛,省得十萬,即多做十萬之壩工,雖系善後事宜,趁此乾河修築,人力易
施,否則鄭工合龍後,明年春夏出險,必至措手不及。雖不敢謂一治而病即愈,特愈於
不治而病日增。果能對症發藥,一年而小效,三五年後必有大效。」上嘉勉之。

    大澂又言:「向來修築壩垛,皆用條磚碎石,每遇大汛急溜,壩根淘刷日深,不但
磚易沖散,重大石塊亦即隨流坍塌。聞西洋有塞門德土,拌沙黏合,不患水侵。趁此引
河未放,各處須築挑壩,正在河身乾涸之時,擬於磚面石縫,試用塞門德土塗灌,斂散
為整,可使壩基做成一片,足以抵當河溜,用石少而工必堅,似亦一勞永逸之法。」報
聞。十二月,鄭工塞,用帑千二百萬,實授大澂河督,詔於工次立河神廟,並建黃大王
祠,賜扁額,與黨將軍俱加封號。是年七月,決長垣范莊。未幾塞。十五年六月,決章
丘大寨莊、金王莊,分溜由小清河入海。又決長清張村、齊河西紙坊,山東濱河州縣多
被淹浸。是冬塞。

    十六年二月,東撫張曜言:「前南總河轄河工九百餘里,東總河轄五百餘里。自決
銅瓦廂,河入山東,遂裁南總河,而東河所轄河工僅二百餘里。今東河縣長九百裡,日
淤日高,全恃堤防為保衛。本年臣駐工二百餘日,督率修防,日不暇給。請將自菏澤至
運河口河道二百餘里,歸河督轄,與原轄之河道裡數相等。」部議以此段工程,向由巡
撫督率地方官兼管,河督恐呼應不靈。曜又言:「向來沿河州縣,本歸河臣兼轄,員缺
仍會河臣題補,遇有功過,河臣亦應舉劾,尚無呼應不靈之患。請並下河督籌議。」先
是大澂遣員測繪直、東、豫全河,至是圖成上之。五月,決齊河高家套,旋塞。

    十八年六月,決惠民白茅墳,奪溜北行,直趨徒駭入海。又決利津張家屋、濟陽桑
家渡及南關、灰壩,俱匯白茅墳漫水歸徒駭河。七月,決章丘胡家岸,夾河以內,一片
汪洋,遷出歷城、章丘、濟陽、齊東、青城、濱州,蒲台、利津八縣災民三萬三千二百
餘戶。初,河督許振禕請於歲額六十萬內,提十二萬歸河防局,籌添料石,先事預防,
由河督主之,至是部令分案題銷。振禕言:「河工大險,恃法不如用人。如以恃法論,
則從來報銷例案,工部知之,河工亦知之,故自每年添款及鄭工報銷之千數百萬,未聞
其不合例也。如以用人論,則臣近此改章從事,比年大險橫生,亦均次第搶補,幸奏安
瀾,至添料添石,固有不盡合例者矣。原臣立河防局,意有二端。一則恐□員遇險推諉,
藉口無錢無料,故提此鉅款先事預防之資。一則恐□員不實不盡,故添委官紳臨時匡救
之用,而限十二萬纖悉到工,不准絲毫入局,並不准開支薪水。河南官紳吏民罔不知之。
即如今歲之得保鉅險,就買石一款,已用過十一萬數千兩,餘則補鄭工金門沈裂之堤,
此不能分案題銷者也。又多方買石,隨處搶堵,險未平必加拋,險已過即停止,此不能
繪圖貼說者也。」上如所請行。是年白茅墳各口塞。

    二十一年六月,決壽張高家大廟、齊東趙家大堤。未幾,決濟陽高家紙坊、利津呂
家窪、趙家園、十六戶。是冬次第塞。明年六月,決利津西韓家、陳家。御史宋伯魯條
上東河積弊:一,冒領矇銷,宜嚴定處分;一,收發各料,宜設法稽查;一,申明賠修
舊例,以防隨意改名;一,武弁宜認真巡察。詔東撫嚴除積弊,並令有河務各督撫查察,
遇有劣員,嚴參懲辦。二十三年正月,決歷城小沙灘、章丘胡家岸,隨塞。十一月凌汛,
決利津姜家莊、扈家灘,水由霑化降河入海。二十四年六月,決山東黑虎廟,穿運東洩,
仍入正河。又決歷城楊史道口、壽張楊家井、濟陽桑家渡、東阿王家廟,分注徒駭、小
清二河入海。遣鴻章偕河督任道鎔、東撫張汝梅會勘。未幾,省東河總督,尋復置。

    二十五年二月,鴻章等言:「山東黃河自銅瓦廂改道大清河以來,時當軍興,未遑
修治。同治季年,漸有潰溢,始築上游南堤。光緒八年後潰溢屢見,遂普築兩岸大堤。
乃民間先就河涯築有小□,緊逼黃流。大堤成後,復勸民守□,且有改為官守者。於是
堤久失修,每遇汎漲□決,水遂建瓴而下,堤亦隨決,此歷來失事病根也。上游曹、兗
屬南北堤湊長四百餘里,兩堤相距二十裡至四十裡,民□偶決,水由堤內歸入正河,大
決則堤亦不保。計南北□工二十四,同治以來,決僅四五見,此上游情形也。中游濟、
泰屬兩岸堤□各半,湊長五百裡,南岸上段傍山無堤,下段守□,北岸上守堤,下守□,
參差不一,無非為堤內村莊難遷,權為保守計。下游武、定屬南岸全守堤,北岸全守□,
湊長五百餘里,地勢愈平,水勢愈大,險工七十餘處,二十五年來,已決二十三次,此
中下游情形也。東省修防事本草創,間有興作,皆因費絀,未按治河成法。前撫臣李秉
衡歷陳山東受河之害,治河之難,謂近幾無歲不決,無歲不數決。朝廷屢糜鉅金,閭閻
終無安歲。若不按成規大加修治,何以仰答愛養元元之意?臣等詳考古來治河之法,惟
漢賈讓徙當水沖之民,讓地於水,實為上策。前撫臣陳士傑建築中下游兩岸大堤,湊長
千里,兩堤相距五六里至八九里,就此加培修守,似不失為中策。惟先有棄堤守□處,
如南岸濼口上下,守□者百一十裡,上段近省六十裡,商賈輻輳,近險工稍平,暫緩推
展;下段要險極多,十餘年來,已決九次,擬遷出□外二十餘村,棄□守堤,離水稍遠,
防守易固。此南岸酌擬遷民廢□辦法也。至北岸堤工,自長清至利津四百六十裡,□外
堤內數百村莊。長□逼近湍流,河面太狹,無處不灣,無灣不險。河脣淤高,□外地如
釜底,各村斷不能久安室家。且□破堤必破,欲保□外數百村,並堤外數千村同一被災,
尤覺非計。但小民安土重遷,屢被沈災,不肯遠去,非可旦夕議定。今擬北岸自長清官
莊至齊河六十餘里,河面尚寬,利津至鹽窩七十餘里,地皆斥鹵,不便徙民,均以□作
堤,□外之民,無庸遷徙。其齊河至利津尚有三百二十裡,民□緊逼河干,竟有不及一
裡者,勢不得不廢□守堤。但北堤殘缺多半,無可退守,且需款過鉅,遷民更難,應暫
守舊□,此北岸分別守□作堤,及將來再議廢□守堤辦法也。至南北大堤,為河工第一
重大關係。既處處卑薄,擬並改□之堤,及暫定之民□,照河工舊式,一律修培,總期
足御汛漲。至下口入海尾閭,尤關全河大局。查鐵門關故道尚有八十餘里,愈下愈寬深,
直通海口,形勢較絲網口、韓家垣為順,工費亦較省。然建攔河大壩、挑引河、築兩岸
大堤,需費頗鉅,下口不治,全河皆病,不得不核實勘估,此又加培兩岸堤工、改正下
口辦法也。約估工費需九百三十萬有奇,分五六年可告竣。」朝議如所請,先發帑百萬,
交東撫毓賢督修。

    毓賢言:「黃河治法,誠如部臣所雲,展寬河面、盤築堤身、疏通尾閭三事為扼要。
查尾閭之害,以鐵板河為最。全河挾沙帶泥,到此無所歸束,散漫無力,經以風潮,膠
結如鐵,流不暢則出路塞而橫流多,故無十年不病之河。擬建長堤直至淤灘,防護風潮,
縱不能徑達入海,而多進一步即多一步之益。至堤□卑薄,擬修培時,土方必足,夯硪
必堅,尤加意保守。其坐灣處,一灣一險,如上游賈莊、孫家樓,中流坰家岸、霍家溜、
桑家渡,下游白龍潭、北鎮家集鹽窩,均著名巨險,餘險尤多,固非裁灣取直不可,然
亦須相度形勢,必引河上口能迎溜勢、下口直入河心方得。蒲台迤西魏家口至迤東宋莊,
約長四十裡,河水分流,納正河之溜三分之。若就勢修堤建壩挑溜,使歸北河,正河如
淤,蒲台城垣永免水患。此裁灣取直之最有益者,擬即勘估興辦。」報聞。

    二十六年,拳匪亂作,未續請款。嗣時局日艱,無暇議及河防矣。是年凌汛,決濱
州張肖堂家。明年三月塞。六月,決章丘陳家窯、惠民楊家大堤,隨塞。黃河之初北徙
也,忠親王僧格林沁有裁總河之請。嗣東河改歸巡撫兼轄,河督喬松年復以為請。至是,
河督錫良言:「直、東河工久歸督撫管轄,豫撫本有兼理河道之責。請仿山東成案,改
歸兼理,而省東河總督。」制可。二十八年夏,決利津馮家莊。秋,決惠民劉旺莊。逾
年二月,劉旺莊塞。六月,決利津寧海莊,十二月塞。三十年正月,凌汛,決利津王莊、
扈家灘、姜莊、馬莊,隨塞。六月,河溢甘肅皋蘭,淹沒沿灘村莊二十餘。又決山東利
津薄莊,淹村莊、鹽窩各二十餘。

    先是山東屢遭河患,當事者皆就水立堤,隨灣就曲,水不暢行。張秋以下,堤卑河
窄,又無石工幫護。利津以下,尾閭改向南,形勢益不順。巡撫周馥請帑三百萬,略事
修培,部臣靳不予。不得已,自籌二十萬添購石料,又給貲遷利津下民之當水沖者,而
民徙未盡。又於堤南增建大堤,以備舊堤壞、民有新居可歸。至薄莊決,水東北由徒駭
河入海。馥言:「舊河淤成平陸,若依舊堵合,估須九十萬有奇,鉅款難籌。且堵合之
後,防守毫無把握,漫口以下,水深丈餘至二三丈,奔騰浩瀚,就下行疾,入徒駭後,
勢益寬深,較鐵門關、韓家垣、絲網口尤暢達。與其逆水之性,耗無益之財,救民而終
莫能救,不如遷民避水,不與水爭地,而使水與民各得其所。依此而行,其益有三:尾
閭通順,流暢消速,益一;舟楫便利,商貨流通,益二;河流順直,險輕費省,益三。
所省堵築費猶不計也。然補救之策,費財亦有三:一,遷民之費;二,築□之費;三,
移設鹽垣之費。約需五十萬金,較堵築費省四之三,而受益過之。」制可,遂不堵。嗣
是東河安瀾,數年未嘗一決。

    宣統元年,決開州孟民莊。明年塞。三年,東撫孫寶琦言:「自黃入東省,河道深
通,初無修防。積久淤溢,始築民□,緊逼黃流。嗣經普築大堤,而復令民守□。□有
漫決。官無處分,直、東兩省,定例皆然。元年開州決,水循東省上游□外堤內下注,
至中游始歸正河,濮、范、壽張受災甚重。臣會商直督,遣員協款堵築,上年始告成功。
如能通籌,分別勘治,改歸官守上游橫決,為患何堪設想!臣昔隨李鴻章來東勘河,時
比工程司建議築堤伸入海深處為最要辦法,卒以費鉅不果。如由主治者統籌經費,分年
築堤,藉束水為攻沙之計,再酌購外洋挖泥輪機,往來疏濬,尾閭可望深通,全局皆受
其益。河工為專門之學,非久於閱歷,不能得其奧竅。亟宜仿照豫省定章,改定文武額
缺為終身官,三省互相遷調。臣上年設立河工研究所,招集學員講求河務,原為養成治
河人材;如設□汛,此項人員畢業,即可分別試用,於工程大有裨益。以上四端,必應
興辦。臣愚以為宜設總河大員,歷勘會商,將三省常年經費百數十萬,統歸應用,俟議
定大治辦法,隨時請撥,俾免掣肘而竟事功。」疏入,詔會商直督、豫撫通籌。未及議
覆,而武昌變作,遂置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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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27 志一百二 河渠二 (運河)

運河自京師歷直沽、山東,下達揚子江口,南北二千餘里,又自京口抵杭州,首尾
八百餘里,通謂之運河。

    明代有白漕、衛漕、閘漕、河漕、湖漕、江漕、浙漕之別。清自康熙中靳輔開中河,
避黃流之險,糧艘經行黃河不過數裡,即入中河,於是百八十裡之河漕遂廢。若白漕之
藉資白河,衛漕之導引衛水,閘漕、湖漕之分受山東、江南諸湖水,與明代無異。嘉慶
之季,河流屢決,運道被淤,因而借黃濟運。道光初,試行海運。二十八年,復因節省
幫費,續運一次。迨咸豐朝,黃河北徙,中原多故,運道中梗。終清之世,海運遂以為
常。

    夫黃河南行,淮先受病,淮病而運亦病。由是治河、導淮、濟運三策,群萃於淮安、
清口一隅,施工之勤,糜帑之鉅,人民田廬之頻歲受災,未有甚於此者。蓋清口一隅,
意在蓄清敵黃。然淮強固可刷黃,而過盛則運堤莫保,淮弱末由濟運,黃流又有倒灌之
虞,非若白漕、衛漕僅從事疏淤塞決,閘漕、湖漕但期蓄洩得宜而已。至江漕、浙漕,
號稱易治。江漕自湖廣、江西沿漢、沔、鄱陽而下,同入儀河,溯流上駛。京口以南,
運河惟徒、陽、陽武等邑時勞疏濬,無錫而下,直抵蘇州,與嘉、杭之運河,固皆清流
順軌,不煩人力。今撮其受患最甚、工程最鉅者著於篇。

    順治四年夏久雨,決江都運堤,隨塞。六年夏,高郵運堤決數百丈。七年,運堤潰,
挾汶水由鹽河入海。八年,募民夫大挑運河。十四年,河督硃之錫言:「南旺南距台莊
高百二十尺,北距臨清高九十尺,應遵定例,非積六七尺不准啟閘,以免瀉涸。閉下閘,
啟上閘,水凝亦深;閉上閘,啟下閘,水旺亦淺。重運板不輕啟,回空板不輕閉。」從
之。十五年,董口淤。之錫於石牌口迤南開新河二百五十丈,接連大河,以通飛輓。先
是漳水於九年從丘縣北流,逕青縣入海。至十七年春夏之交,衛水微弱,糧運澀滯,乃
堰漳河分溉民田之水,入衛濟運。時河北累年亢旱,部司姜天樞言:「昔僉事江良材欲
導河注衛,增一運道,今獨不可借其議而反用之導衛以注河乎?」之錫從其言,並置衛
河主簿,著為令。

    康熙元年,定運河修築工限:三年內沖決,參處修築官;過三年,參處防守官;不
行防護,致有沖決,一並參處。四年秋,高郵大水,決運堤。五年,運河自儀徵至淮淤
淺,知縣何崇倫募民夫濬之。漕督林起龍言:「糧艘北行,處處阻閘阻淺,請飭河臣履
勘安山、馬踏諸湖,暨各櫃閘子堤斗門堤岸,及東平、汶上諸泉,有無堵塞,務期濬泉
清湖,以通運道。」六年,決江都露筋廟。明年,塞之。十年,決高郵清水潭。明年,
再決,十三年始塞。十四年,決江都邵伯鎮。十五年夏,久雨,漕堤崩潰,高郵清水潭、
陸漫溝,江都大潭灣,共決三百餘丈。

    十六年,以靳輔為河督。時東南水患益深,漕道益淺。輔言:「河、運宜為一體。
運道之阻塞,率由河道之變遷。向來議治河者,多盡力於漕艘經行之地,其他決口,以
為無關運道而緩視之,以致河道日壞,運道因之日梗。是以原委相關之處,斷不容歧視
也。又運河自清口至清水潭,長約二百三十裡,因黃內灌,河底淤高,居民日患沈溺,
運艘每苦阻梗。請敕下各撫臣,將本年應運漕糧,務於明年三月內盡數過淮。俟糧艘過
完,即封閉通濟閘壩,督集人夫,將運河大為挑濬,面寬十一丈,底寬三丈,深丈二尺,
日役夫三萬四千七百有奇,三百日竣工。並堵塞清水潭、大潭灣決口六,及翟家壩至武
家墩一帶決口,需帑九十八萬有奇。」又言:「向因河身淤墊,阻滯盤剝,艱苦萬端。
若清口一律浚深,則船可暢行,省費甚多。因令量輸所省之費,作治河之用,請俟運河
浚深,船艘通行,凡過往貨物船,分別徵納剝淺銀數分,一年停止。」均允行。

    十七年,築江都漕堤,塞清水潭決口。清水潭逼近高郵湖,頻年潰決,隨築隨圮,
決口寬至三百餘丈,大為漕艘患。前年尚書冀如錫勘估工費五十七萬,夫柳仍派及民間,
猶慮功不成。輔周視決口,就湖中離決口五六十丈為偃月形,抱兩端築之,成西堤一,
長六百五丈,更挑繞西越河一,長八百四十丈,僅費帑九萬。至次年工竣。上嘉之,名
河曰永安,新河堤曰永安堤。是歲挑山、清、高、寶、江五州縣運河,塞決口三十二。
輔又請按裡設兵,分駐運堤,自清口至邵伯鎮南,每兵管兩岸各九十丈,責以栽柳蓄草,
密種菱荷蒲葦,為永遠護岸之策。又言:「運河既議挑深,若不束淮入河濟運,仍容黃
流內灌,不久復淤。請於高堰堤工單薄處,幫修坦坡,為久遠衛堤計。」均如所議行。

    十八年,決山陽戚家橋,隨塞。明初江南各漕,自瓜、儀至清江浦,由天妃閘入黃。
後黃水內灌,潘季馴始移運口於新莊閘,納清避黃,仍以天妃名。然口距黃、淮交會處
僅二百丈,黃仍內灌,運河墊高,年年挑濬無已。兼以黃、淮會合,瀠洄激盪,重運出
口,危險殊甚。至是,輔議移南運口於爛泥淺之上,自新莊閘西南挑河一,至太平壩,
又自文華寺永濟河頭起挑河一,南經七里閘,轉而西南,亦接太平壩,俱遠爛泥淺。引
河內兩渠並行,互為月河,以舒急溜,而爛泥淺一河,分十之二佐運,仍挾十之八射黃,
黃不內灌,並難抵運口。由是重運過淮,揚帆直上,如履坦途。是歲開滾水壩於江都鰍
魚骨,創建宿遷、桃源、清河、安東減壩六。

    十九年,創建鳳陽廠減壩一,碭山毛城舖、大谷山,宿遷攔馬河、歸仁堤,邳州東
岸馬家集減壩十一。康熙初,糧艘抵宿遷,由董口北達。後董口淤塞,遂取道駱馬湖。
湖淺水面闊,纖纜無所施,舟泥濘不得前,挑掘舁送,宿邑騷然。輔因創開皁河四十裡,
上接泇河,下達黃河,漕運便之。是歲霪兩,淮、黃並漲,決興化漕堤,水入高郵治,
壞泗州城郭,特築滾壩於高郵南八里,及寶應之子嬰溝。

    二十年七月,黃水大漲,皁河淤澱,不能通舟。眾議欲仍由駱馬湖,輔力持不可,
親督挑掘丈餘,黃落清出,仍刷成河。隨閉皁河口攔黃壩,於迤東龍岡岔路口至張家莊
挑新河三千餘丈,使出皁河,石磡之清水盡由新河行,至張家莊入黃河,是為張莊運口。
是歲增築高郵南北滾水壩八,對壩均開越河,以防舟行之險,凡舊堤險處,皆更以石。
二十二年九月,黃河由龍岡漫入,新河又淤。隨於石磡築攔黃壩,復設法疏導,旬餘,
新河仍暢行。二十三年,上南巡閱河,至清口,以運口水緊,令添建石閘於清河運口。

    二十五年,輔以運道經黃河,風濤險惡,自駱馬湖鑿渠,歷宿遷、桃源至清河仲家
莊出口,名曰中河。糧船北上,出清口後,行黃河數裡,即入中河,直達張莊運口,以
避黃河百八十裡之險。議者多謂輔此功不在明陳瑄鑿清口下。而按察使於成龍、漕督慕
天顏先後劾輔開中河累民,上斥其阻撓。二十七年,復遣尚書張玉書、圖納,左都御史
馬齊等往視,亦稱中河安流,舟楫甚便。但逼近黃流,不便展寬,而裡運河及駱馬湖之
水俱入此河,窄恐難容,應於蕭家渡、楊家莊、新莊各建減壩,俾水大可宣洩;仲家閘
口大直恐倒灌,應向東南斜挑以避黃流。詔俟臨閱時定奪。是歲大雨,中河決,淹清河
民田數千頃。

    明年春,上南巡,閱視河工,至宿遷支河口,謂諸臣曰:「河道關係漕運民生,地
形水勢,隨時權變。今觀此河狹隘,逼近黃岸,萬一黃堤潰決,失於防御,中河、黃河
將溷為一。此河開後,商民無不稱便,安識日後若何?」圖納、馬齊言:「臣等勘河時,
正值大水,懼河隘不能容諸水,故議於迤北遙堤修減壩三,令由舊河形入海。」輔言:
「臣意開此河,可束水入海,及濬畢觀之,漕艘亦可行。今若加增遙堤,以保固黃河堤
岸,當可無慮。」河督王新命言:「支河口止一鎮口閘,微山湖諸水甚大,遇淫潦不能
支,必致潰決。若於駱馬湖作減壩,令漲水入黃,再修築郯城禹王台,以御流入駱馬湖
之水,令注沭河,則中河無慮。」上謂可仍開支河,其黃河運道,並存不廢。先是玉書
等請閉攔馬河,事下總河,至是新命言:「攔馬河原以宣黃水異漲,似應仍留,水漲則
開放,水平則閉,以免中河淤墊。至駱馬湖三減壩,玉書等議留二座於堤內,減水入中
河,又恐中河不能容,擬於迤東蕭家渡、楊家莊、新河口量建減壩宣洩。臣謂既以中河
不能容,何必留此二壩之水減入中河,復從蕭家渡等處建壩,多此曲折?不若將三壩俱
留遙堤外,令由舊河形入海,於蕭家渡三處量留缺口二,酌水勢以宣塞之為愈。郯城沭
水口舊有禹王台,障遏水勢,會白馬河、沂河之水入駱馬湖,愈覺泛溢不可遏,應於台
舊基迎水處堵塞斷流,令仍由故道入海。」下扈從諸臣確議。惟駱馬湖減壩用玉書等原
議,餘如新命言。

    三十二年,直隸運河決通州李家口等五口,天津耍兒渡等八口。衛河微弱,惟恃漳
為灌輸,由館陶分流濟運。明隆、萬間,漳北徙入滏陽河,館陶之流遂絕。至是三十六
年,忽分流,仍由館陶入衛濟運。三十八年,廷議改高郵減壩及茆家園等六壩均為滾水
壩,增加高堰石工五尺。三十九年,上以清口日淤,恐誤糧艘,海道運津又極艱險,擬
以沙船載糧,自江下海,至黃河入海之口,運入中河,則海運不遠。下河督張鵬翮籌議。
鵬翮言運河決口已塞,清水又已引出,糧船當可暢達。若改載沙船,雇募水手,徒滋糜
費。且由江入海,從黃河海口入中河,風濤不測,實屬難行。從之。初,河督於成龍以
中河南逼黃河,難以築堤,乃自桃源盛家道口至清河,棄中河下段,改鑿六十裡,名曰
新中河。至是,鵬翮見新中河淺狹,且盛家道口河頭灣曲,輓運不順,因於三義壩築攔
河堤,截用舊中河上段、新中河下段合為一河,重加修濬,運道稱便。

    四十年,以湖口清水已出,宜籌節宣之法,允鵬翮請,於張福口、裴家場二引河間,
再開引河一,合力敵黃。若黃漲在糧艘已過,堵攔黃壩,使不得倒灌;漲在行船時,閉
裴家場引河口,引清水入三汊河至文華寺濟運。是歲建中河口南岸石閘。四十二年,以
仲莊徬清水出口,逼溜南趨,致礙運道,詔移中河運口於楊家莊,即大清水故道,由是
漕鹽兩利。逾年,又命建直隸運河楊村減壩以分水勢。

    四十四年,上言高堰及運河減壩不開放,則危及堤堰,開洩又潦傷隴畝,宜於高堰
三滾壩下挑河築堤,束水入高郵、邵伯諸湖,其減壩下亦挑河築堤,束水由串場溪注白
駒、丁溪、草堰諸河入海。令江、漕、河各督勘估,遣官督修。自是淮、揚各郡悉免漫
溢之患。四十五年,鵬翮於中河橫堤建草壩二,鮑家營引河處建草壩一,相機啟閉,免
中河淤墊。又以運河水漲,堤岸難容,於文華寺建石閘,閘下開引河,自楊家廟、單楊
口迄白馬湖,長萬四千八百丈有奇,水漲開放入湖,水涸堵閉。是年,濟寧道張伯行請
引漳自成安柏寺營通漳之新河,接館陶之沙河,古所謂馬頰河者,疏其淤塞,使暢流入
衛。議未及行。越二年,全漳入館陶,漳、衛合而勢悍急,恩、德當沖受害,乃於德州
哨馬營、恩縣四女寺建壩,開支河以殺其勢。

    六十年,東撫李樹德請開彭口新河。先是濟寧道某言,彭口一帶有昭陽、微山、西
湖,噴沙積於三洞橋內,屢開屢塞,阻滯糧艘,應挑新河、避噴沙,以疏運道。至是,
樹德以為言。上曰:「山東運河,自西湖之水流入。前此百姓以為宜開即開,以為宜閉
亦閉。開者何意?堵者何意?務悉其故,方可定其開否。不然,虛耗矣。」又曰:「山
東運河,全賴湖、泉濟運。今多開稻田,截上流以資灌溉,湖水自然無所蓄瀦,安能濟
運?往年東民欲開新河,朕恐下流氾濫,禁而弗許。今又請開新河。此地一面為微山湖,
一面為嶧縣諸山,更從何處開鑿耶?張鵬翮到東,將此旨詳諭巡撫,申飭地方,相度泉
源,蓄積湖水,俾漕運無誤,自易易耳。」

    雍正元年,河督齊蘇勒偕漕督張大有言:「山東蓄水濟運,有南旺、馬踏、蜀山、
安山、馬場、昭陽、獨山、微山、郗山等湖,水漲則引河水入湖,涸則引湖水入槽,隨
時收蓄,接應運河,古人名曰『水櫃』。歷年既久,昭陽、安山、南旺多為居民占種私
墾。現除已成田不追外,餘俟水落丈量,樹立封界,永禁侵占,設法收蓄。至馬踏、蜀
山、馬場、南陽諸湖,原有斗門閘座,加以土壩,可收蓄深廣,備來年濟運之資。惟獨
山一湖,濱臨運河,一線小堰,且多缺口。相度水勢,河水盛漲,聽其灌入湖中;湖、
河平,即築堰堵截;河水稍落,不使湖水走洩涓滴。或遇運河淺塞,則引湖水下注,庶
幾接濟便捷。至諸湖閘座,仍照舊例,灌塘積水,啟閉以時,則湖水深廣,運道疏通
矣。」下所司議行。

    二年,齊蘇勒以駱馬湖東岸低窪易洩,舊壩不足抵禦,於湖東陸塘河通寧橋西高地
築攔河滾壩,再築攔水堤六百丈,口門寬三十丈,以便宣洩。又幫築運河西岸地洞口堤
身五百十丈,高、寶、江東西岸堤工五千二十四丈,寶應西堤七里閘迤南至柳園頭埽工
五百七十丈。

    四年,齊蘇勒改種家渡南之舊彭口於十字河,而彭口沙壅積如故。先是侍郎蔣陳錫
疏陳漕運事宜,上命內閣學士何國宗等勘視豫東運道,至是覆稱:「山東運河必賴湖水
接濟,請將安山湖開濬築堤;南旺、馬踏諸堤及關家壩俱加高培厚,建石閘以時啟閉;
其分水口兩岸沙山下,各築束水壩一;汶水南戴村壩應加修築;建坎河石壩於汶水北;
恩縣四女寺應建挑壩一;□專平運河西岸修復進水關二,東岸建滾壩一;濮州沙河會趙
王河處,舊有土壩引河,應修築開濬,其河西州縣,聽民開通水道,匯入沙河,於運道
民生,均有裨益;武城及恩縣北岸,各挑引河一。河南運河自北泉而下,歷仁、義、禮、
智、信五閘,遏水旁注,愚民不無截流盜水之弊。請拆去五閘,於泉池南口建石堰一,
開口門三,分為三渠,築小堤使無旁洩;東西各開一渠,渠各建五閘,分溉民田。小丹
河自清化鎮下應開濬築小堤,河東一裡開水塘一,石閘三,分為三渠,以小丹河為官渠,
東西各一為民渠。其洹河石壩皆已湮廢,宜增修為挑壩。諸泉源應各開深廣,入衛濟
運。」下所司議行。五年,東撫塞楞額以柳長河日見淤淺,雖一帶相連,而中有金錢嶺
分隔,特開引河二,一從嶺北注安山入湖,一從嶺南出閘口濟運。

    八年,河督嵇曾筠言:「宿遷駱馬湖舊有十字河口門,引湖濟運,兼以刷黃。嗣湖
水微弱,恐黃倒灌,堵閉河口,又於西寧橋迤西建攔湖壩,因是湖水不通,專資黃濟運,
致中河之水挾沙淤墊。今秋山水暴漲,去路遏塞,漫溢橫出。請復十字河舊口門,俾湖
水入中河,刷深運道,攔湖壩酌量開寬,俾上游之水,由六塘河入海。」從之。是年始
設黃、運兩岸守堤堡夫,二里一堡,堡設夫二,住堤巡守,遠近互為聲援。

    九年,兼總河田文鏡言:「汶南流濟運,向有玲瓏及亂石、滾水三壩。伏秋盛漲,
水由滾壩入鹽河,沙由玲瓏、亂石洞隙隨水滾瀉。自何國宗於三壩內增建石壩,涓滴不
通,既無尾閭洩水,又無罅隙通淤,致汶挾沙入運,淤積日高。請改壩為徬,建磯心五
十六,中留水門五十五,安徬板以資宣洩。又以不能啟閉,別築土堤,名春秋壩。」如
所請行。十一年,東撫岳濬言:「東省水櫃,舊有東平之安山湖廢閘四。自國宗議復安
山湖水櫃,重築臨河及圈湖堤,修通湖、蛇溝二閘,並於八里灣、十裡舖兩廢閘間建石
閘一,曰安濟閘,俱經修竣,仍不能蓄水濟運。緣湖底土疏,非圈堤所能收蓄,均宜修
防。其圈湖堤缺,概停補築,以免糜費。」從之。十二年,直督李衛以故城與山東德州、
武城毗連,系河流東注轉灣處,向無堤□,水漲漫溢,勸諭民間儹修土□,量給食米,
以工代賑。東撫岳濬以德州河溜頂沖,於東岸挑新河、建滾壩,兩岸各築遙堤,酌開涵
洞,以資宣洩。

    乾隆二年,御史馬起元言:「直、東運河,近多淤塞。」尚書來保言:「衛水濟運
灌田,請飭詳查地勢,使漕運不阻,民田亦資灌溉。」上命侍郎趙殿最、侍衛安寧,會
同直、漕、河三督,豫、東兩撫勘奏。經部議:「東省泉源四百三十九,無不疏通,閘
壩亦完固,惟戴廟、七級、柳林、新店、師莊、棗林、萬年、頓莊各閘,或雁翅潮蟄,
或面石裂縫,兩岸斗門涵洞,有滿家三空橋雁翅低陷,石閘面太低,應交河督興修。又
馬踏、蜀山、馬場、獨山、微山諸湖,嚴禁占種蘆葦,南旺、南陽、昭陽諸湖水櫃,僅
堪洩水,小清河久淤塞,均宜次第修治。至衛水濟運灌田,宜於館陶、臨清各立水則一,
測驗淺深,以時啟閉。」起元又言,通州至天津河路多淤淺,糧艘不便。命殿最偕顧琮
勘議。尋議天津溯流而上,設有兵弁,無官管轄。應增置漕運通判一,駐張家灣,專司
疏濬;把總二,外委四,聽通判調遣。又普濟寺等四閘屬通州,增置吏目一,慶豐等七
閘屬大興,增置主簿一,遇應開挑處,報坐糧□覈實修濬。用鄂爾泰言,建獨流東岸滾
壩,並開引河,注之中塘窪,以免靜海有羨溢之虞,並減天津三汊口爭流之勢。是歲,
大挑淮、揚運河,自運口至瓜洲三百餘里。

    三年,河督白鍾山言:「衛河水勢,惟在相機啟閉。殿最前奏設館陶、臨清二水閘,
可不必立。嗣雨水調勻,百泉各渠閘照舊官民分用。儻值水淺澀,即暫閉民渠民閘以利
漕運。或河水充暢,漕艘早過,官渠官閘亦酌量下板以灌民田。」是年,修復三教堂減
壩,挑濬淤填支河,使洩水入馬頰河。又於三空橋舊址修減壩,仍挑通支河,使洩水入
徒駭河。增建裴家口東南涵洞二,修築房家口上下堤岸、馬家閘土堤,及自嶧縣台莊迄
臨清板閘運堤八百裡纖道,亦資障護瀕河田廬。

    先是疏濬毛城舖河道時,高斌以黃流倒灌,移運口於上游七十餘丈,與三汊河接。
次年,黃仍灌運,論者多謂新開運口所致,特命大學士鄂爾泰相度。旋言:「運口直對
清口,湖水由裴家場引河東北直趨清口,入運之水仍系回流平緩;惟新口外挑水壩稍短,
清水盛旺,或恐溜寬,宜再築長壩,不必仍舊開口。惟舊河直捷,新河紆曲,今新建閘
壩未開,漕船應行舊河,以利挽運。新河於天妃閘下重建通濟、福興二閘,隨時啟閉。
每歲漕船過後,河水充溢,則開放新河以分水勢,湖水漲溢,則閉舊河及新河閘以待水
消,庶新舊兩河可以交用。」

    鄂爾泰又言:「詳勘漳河故道,一自直隸魏縣北,經山東丘縣城西,至效口村會滏
陽河,入大陸澤,下會子牙河,由天津入海。一由魏縣北老沙河,自潘爾莊經丘縣城東,
歷清和、武城、景州、阜城各地,過千頃窪,入運歸海。丘縣城西故道去衛河較遠,舊
跡既淹,開通匪易。且滏陽河下會子牙河,全漳之水亦難容納。惟老沙河即古馬頰河,
河形寬闊,於此挑復故道,自和爾寨村東承漳河北折之勢,開至漳洞村,歸入舊河,勢
順工省。即於新挑河頭下東流入衛處建閘,如衛水微弱,則啟以濟運,衛水足用,則閉
閘使歸故道;再於青縣下酌建閘壩,臨清以北運道可免淤墊,青縣以下田廬永無浸淹。
應飭直、東兩省會勘估修。」五年,改山東管河道為運河道,專司蓄洩疏濬閘壩事,仍
管河庫,從白鍾山請也。

    二十二年,添建高郵東堤石壩,酌定水則,視水勢大小以為啟閉。巡漕給事中海明
言:「江南運河,惟桃源之古城砂礓,溜灘灣沙積,黃河以南,惟揚州之灣頭閘至范公
祠三千三百餘丈間段阻淺,均應挑濬。鎮江至丹徒、常州,水本無源,恃江潮灌注,冬
春潮小則淺。加以每日潮汐易淤,兩岸土松易卸,應六年大挑一次,否則三年亦須擇段
撈淺。丹徒兩閘以下,常州之武進等縣,亦間段淺滯,均應一律挑濬。」詔:「挑河易
滋浮冒,宜往來查察,毋得屬之委員。」

    二十四年,命海明及河督張師載、東撫阿爾泰會勘直、東運河。初,運河水漲,漫
溢德州等處,景州一帶道路淤阻。至是,海明等言:「漳、衛二河,伏秋盛漲,宜旁加
疏洩。自臨清至恩縣四女寺二百五十餘里,河身盤曲,臨清塔灣東岸原有沙河一,即黃
河遺跡,由清平、德州、高唐入馬頰河歸海。請開挑作滾水石壩,使汶、衛合流,分洩
水勢。四女寺、哨馬營兩支河,原系旁洩汶、衛歸海之路,請將狹處展寬,以免下游德
州等處沖溢。」二十五年,巡漕給事中耀海偕師載言:「南旺以北僅馬踏一湖,水患不
足。獨山湖有金線閘,水祗南流,利濟閘水可北注。請移金線閘於柳林閘北,使獨山諸
湖全注北運河。」制可。二十七年,以魚台辛莊橋北舊有洩水口二,口門刷深,難以節
制,允師載等請改建滾壩一。是歲,挑德州西方菴對岸引河,自魏家莊至新河頭,長四
十丈,建築齊家莊挑溜埽壩,接築清口東西壩,修李家務石閘。二十八年,用阿爾泰言,
於臨清運河逼近村莊處開引河五,以分水勢。

    三十三年,黃水入運,命大學士劉統勳等往開臨黃壩,以洩盛漲,並疏濬運河淤淺。
三十七年,河督姚立德言:「泗河下流董家口向建石壩分洩,今泗水南趨,轉為石壩所
累。請拆去,並展寬孟家橋舊石橋。」如所請行。五十年,命大學士阿桂履勘河工。阿
桂言:「臣初到此間,詢商薩載、李奉翰及河上員弁,多主引黃灌湖之說。本年湖水極
小,不但黃絕清弱,至六月以後,竟至清水涓滴無出,又值黃水盛漲,倒灌入運,直達
淮、揚。計惟有借已灌之黃水以送回空,蓄積弱之清水以濟重運。查本年二進糧艘行入
淮河,全藉黃水浮送,方能過淮渡黃,則回空時雖值黃水消落,而空船吃水無多,設法
調劑,似可銜尾遄行。」借黃濟運,自此始也。五十一年,運河盛漲,致淮安迤下東岸
涇河洩水石閘牆蟄底翻,難資啟閉。越五年,山陽、寶應士民修復之。

    嘉慶元年,河決豐汛,刷開南運河佘家莊堤,由豐、沛北注金鄉、魚台,漾入微山、
昭陽各湖,穿入運河,漫溢兩岸。是冬,漫口塞,凌汛復蟄陷。次年,東西兩壩並蟄,
二月工始竣。自豐工決後,若曹工、睢工、衡工,幾於無歲不決。九年,因山東運河淺
塞,大加濬治;又預蓄微山諸湖水為利運資。然自是以後,黃高於清,漕艘轉資黃水浮
送,淤沙日積,利一而害百矣。十二年,倉場侍郎德文等請挑修張家灣正河,堵築康家
溝以復運道,御史賈允升請挑濬減河,均下直督溫承惠勘辦。承惠請濬溫榆河上游。上
命侍郎托津、英和偕德文等覆勘。尋奏言:「頻年漕運皆藉溫榆下游倒漾之水,以致泥
沙淤積。若從上游深挑,直抵石壩,實為因勢利導。惟地勢高下,須逐細測量,俾全河
毫無滯礙方善。」制可。

    十三年,通州大水,康家溝壩沖決成河,張家灣河道遂淤。倉場侍郎達慶請來年糧
艘由康家溝試行一年,暫緩挑復張家灣河身。上命尚書吳璥往勘,與達慶議合,遂允之。
明年,御史史祜言,康家溝河道難行,請復張家灣正河。下直督溫承惠。承惠言:「康
家溝溜勢奔騰,漕船逆流而上,大費纖輓。該處地勢正高,恐旱乾之歲,河水一瀉無餘,
漕行更為棘手。惟張家灣兩岸沙灘,壩基難立,而正河積淤日久,挑濬亦甚不易。」上
復遣工部尚書戴均元往勘,亦言壩基難立,且時日已迫,恐河道未復,漕運已來,請仍
由康家溝行,再察看一年酌定。如所請行。時淮、揚運河三百餘里淺阻,兩淮鹽政阿克
當阿請俟九月內漕船過竣,堵閉清江三壩,築壩斷流,自清江至瓜洲分段挑濬。下部議。
覆稱:「近年運河淺阻,固由疊次漫口,而漫口之故,則由黃水倒灌,倒灌之故,則由
河底墊高,清水頂阻,不能不借黃濟運,以致積淤潰決,百病叢生。是運河為受病之地,
而非致病之原。果使清得暢出敵黃,並分流濟運,則運口內新淤不得停留,舊淤並可刷
滌。若不除倒灌之根,而亟亟以挑濬運河為事,恐旋挑旋淤,運河之挑濬愈深,倒灌之
勢愈猛,決堤吸溜,為患滋多。」命尚書托津等偕河督勘辦。十八年,漕督阮元以邳、
宿運河閘少,水淺沙停,請於匯澤閘上下添建二閘。下江督百齡核奏。

    道光元年,山東河湖山水並發,戴村壩迤北堤□漫決六十餘丈,草工刷三十餘丈,
四女寺支河南岸汶水旁洩處三。用巡撫姚祖同言,於正河旁舊河形內抽溝導水濟運,兼
顧湖瀦。三年,漫直隸王家莊,由各□汛賠修。是歲添築戴村壩北官堤碎石壩四。四年,
侍講學士潘錫恩陳借黃濟運之弊,略言:「蓄清敵黃,為相傳成法。今年張文浩遲堵御
黃壩,致倒灌停淤,釀成巨患。若更引黃入運,河道淤滿,處處壅溢,恐有決口之患。」
下尚書文孚等妥議。

    自嘉慶之季,黃河屢決,致運河淤墊日甚,而歷年借黃濟運,議者亦知非計,於是
有籌及海運者。五年,上因漕督魏元煜等籌議海運,群以窒礙難行,獨大學士英和有通
籌漕、河全局,暫雇海船以分滯運,酌折漕額以資治河之議,下所司及督撫悉心籌畫。
卒以黃、運兩河受病已深,非旦夕所能疏治,詔於明年暫行海運一次。

    新授兩江總督琦善言:「臣抵清江,即赴運河及濟運、束清各壩逐加履勘。自借黃
濟運以來,運河底高一丈數尺,兩灘積淤寬厚,中泓如線。向來河面寬三四十丈者,今
只寬十丈至五六丈不等,河底深丈五六尺者,今只存水三四尺,並有深不及五寸者。舟
只在在膠淺,進退俱難。濟運壩所蓄湖水雖漸滋長,水頭下注不過三寸,未能暢注。淮
安三十餘里皆然,高、寶以上之運河全賴湖水,其情大可想見。請飭河、漕二臣將河面
淤墊處展挑寬深,再放湖水,藉資輓送,以期不誤北上期限。」上以「借黃濟運,原系
權宜辦理,孫玉庭察看漕艘挽運艱難,不早陳奏變計,魏元煜舊任漕督,及與顏檢坐觀
事機敗壞,隱忍不言,糜帑病民,是誠何心?令將運河淤墊一律挑深,費由玉庭、元煜、
檢分賠。」琦善又言,自御黃壩堵閉,運河淤墊不復增高,而洪湖清水蓄至丈餘,各船
可資浮送,不敢冒昧挑濬。工費至省在百萬外,玉庭等罄其所有,斷無如許家資。更可
慮者,欲濬運河,必先堵束清壩,阻絕來源,而後可以涸底挑辦。現湖水下注湍急,束
清壩外跌塘甚深,又系清水,不能掛淤閉氣。設正事興挑,而束清壩臌開,則工廢半途,
費歸虛擲。請停止裡、揚運河挑工,以免草率而節糜費。」允之。是年,築溫榆河上游
果渠村壩埽。七年,東河總督張井、副總河潘錫恩請修復北運河劉老澗石滾壩、中河□
南纖堤、揚糧二□東西纖堤及堤外石工,移建昭關壩。上遣英和等馳勘,乃定移昭關壩
於其北三元宮之南,餘如所請行。

    十一年,高郵湖河漫馬棚灣及十四堡,湖河連為一。江督陶澍請依嘉慶間故事,運
河決口,重空糧艘均繞湖行。八月,十四堡塞。冬,馬棚灣塞。先是澍撫蘇時,以鎮江
運河並無水源,祗恃江潮浮送,下練湖湮塞已久,移建黃泥閘於張官渡以當湖之下流,
俾得擎托湖流,使之回漾,稍濟江潮之不逮,曾著成效。至十四年遷江督,復偕巡撫林
則徐相度,於湖頂沖之黃金壩及東岡築兩重蓄水壩,培圩埂二千八百八十丈,使水得入
湖。又建減水石壩二於湖之東堤,俾可宣洩暴漲。於入運處修復念七家古涵,以作水門,
並建石閘以放水濟運。是冬工竣,由涵引水出,竟能倒漾上行數十裡,軍船得銜尾而南。
越二年,溜勢變遷,河形灣曲,復移建黃泥閘於迤上二百丈,改為正越二閘,中建磯心,
並改張官渡迤下六十裡呂城閘為正越二閘,以利漕行。十五年,移築囊沙引渠沙壩於西
河漘外,以資收蓄,從東河總督吳邦慶請也。

    十八年,運河淺阻,用河督栗毓美言,暫閉臨清閘,於閘外添築草壩九,節節擎蓄,
於韓莊閘上硃姬莊迤南築攔河大壩一,俾上游各泉及運河南注之水,並攔入微山湖。定
收瀦濟運章程六。十九年,毓美以戴村壩卑矮,致汶水多旁洩,照舊制增高之。初,給
事中成觀言淮、揚芒稻閘、人字河不宜堵壩,阻水去路,下陶澍等議。至是覆稱:「此
壩蓄水由來已久,並不攔阻眾水歸江,不得輕議更張。」從之。時衛河淺澀,難以濟運。
東撫經額布請變更三日濟運、一日灌田例。詔將百門泉、小丹河各官渠官閘一律暢開,
暫避民渠民閘,如有賣水阻運盜挖情弊,即行嚴懲。明年,漕督硃澍復言:「衛河不能
下注,有妨運道。」命河督文沖、豫撫牛鑒察勘。文沖等言:「衛河需水之際,正民田
待溉之時。民以食為天,斷不能視田禾之枯槁置之不問。嗣後如雨澤愆期,衛河微弱,
船行稍遲,毋庸變通舊章。倘天時亢旱,糧船阻滯日久,是漕運尤重於民田,應暫閉民
渠民閘,以利漕運。」從之。

    咸豐元年,甘泉閘河撐堤潰塌三十餘丈,河決豐縣,山東被淹,運河漫水,漕艘改
由湖陂行。先是戶部尚書孫瑞珍言十字河為全漕之害,若於河西改寬新河,以舊河為囊
沙,於彭口作滾壩,納濁水而漾清流,漕船無阻,可省起剝費二十萬。下東河總督顏以
燠議。至是以燠言:「改挖新河事無把握,無庸輕議更張。」報聞。二年,決北運河北
寺莊堤,命尚書賈楨、侍郎李鈞勘堵,並改次年漕糧由海道運津。自是遂以海運為常。
同治而後,更以輪舶由海轉運,費省而程速,雖分江北漕糧試行河運,然分者什一,藉
保運道而已。五年,銅瓦廂河決,穿運而東,堤□沖潰。時軍事正棘,僅堵築張秋以北
兩岸缺口。民□殘缺處,先作裹頭護埽,黃流倒漾處築壩收束,未遑他顧也。十年,決
淮揚馬棚灣。

    同治五年,決清水潭。八年,河決蘭陽,漫水下注,運河堤□殘缺更甚。自張秋以
北,別無來源,歷年惟借黃濟運而已。九年,漕督張之萬請於黃流穿運處堅築南北兩堤,
酌留運口為漕船出入門戶,並築草壩,平時堵閉以免倒灌。已下所司議,之萬旋改撫江
蘇,繼任張兆棟以「既築堤束水留口門,又築壩堵閉,恐過水稍滯,而上游一氣奔注,
新築堤閘難當沖激。設奪運北趨,則東昌、臨清暨天津、河間,淹沒在所必至,北路衛
河亦將廢壞。惟有於鄆城沮河一帶遏黃東流,即以保南路之運道,於張秋、八里廟等處
疏運河之淤墊,即以通北上之漕行,較之築堤束水,稍有實際」。制可。

    十年,侯家林河決,直注南陽、昭陽等湖,鄆城幾為澤國。漕督蘇鳳文言:「安山
以北,運河全賴汶水分流,至臨清以上,始得衛水之助。今黃河橫亙於中,挾汶東下,
安山以北毫無來源,應於衛河入運及張秋清黃相接處,各建一閘,蓄高衛水,使之南行,
俟漕船過齊,即啟臨清新閘,仍放衛北流,以資浮送。並於張秋淤高處挑深丈餘,安山
以南亦一律挑濬,庶黃水未漲以前,運河既深,舟行自易。」江督曾國籓言:「河運處
處艱阻,如嶧縣大泛口沙淤停積,水深不及二尺,必須挑深四五尺,並將近灘石堆劃除,
與河底配平,方利行駛。北則滕縣郗山口入湖要道,淺而且窄,微山湖之王家樓、滿家
口、安家口,獨山湖之利建閘,南陽湖北之新店閘、華家淺、石佛閘,南旺閘分水龍王
廟北之劉老口、袁口閘,處處淤淺,或數十丈至百餘丈,須一律挑深。此未渡黃以前,
阻滯之宜預為籌辦者。至黃水穿運處,漸徙而南,自安山至八里廟五十五裡運堤,盡被
黃水沖壞,而十裡舖、姜家莊、道人橋均極淤淺,宜一面疏濬,一面於缺口排釘木椿,
貫以巨索,俾船過有所依傍牽挽。此渡黃時運道艱滯,宜預為籌辦者。渡黃以後,自張
秋至臨河二百餘里,河身有高下,須開挖相等,於黃漲未落時,閉閘蓄水,以免消耗,
或就平水南閘迤東築挑壩,引黃入運。此渡黃後運道易涸,宜預為籌辦者。東平運河之
西有鹽河,為東省鹽船經行要道。若漕船由安山左近入鹽河,至八里廟仍歸運道,計程
百餘里,較之徑渡黃流,上有缺口大溜,下有亂石樹□舂者,難易懸殊。如行抵安山,
遇黃流過猛,宜變通改道,須先勘明立標為志。此又渡黃改道,宜預為籌辦者。」下河、
漕督及東撫商籌。

    十一年,河督喬松年請在張秋立閘,借黃濟運。同知蔣作錦則議導衛濟運。上詢之
直督李鴻章,鴻章言:「當年清口淤墊,即借黃濟運之病。今張秋河寬僅數丈,若引重
濁之黃以閘壩節宣用之,水勢抬高,其淤倍速。至作錦導衛,原因張秋北無清水灌運,
故為此議。以全淮之強,不能敵黃,尚致倒灌停淤,豈一清淺之衛,遂能御黃濟運耶?
其意蓋襲取山東諸水濟運之法。不知泰山之陽,水皆西流,因勢利導,百八十泉之水,
源旺派多,自足濟運。衛水微弱,北流最順,今必屈曲使之南行,一水兩分,勢多不便。
若分沁入衛以助其源,沁水猛濁,一發難收,昔人已有明戒。近世治河兼言利運,遂致
兩難,卒無長策。事窮則變,變則通。今沿海數千里,洋舶駢集,為千古以來創局,正
不妨借海道轉輸,由水扈解津,較為便速。」疏入,詔江、安糧道漕米年約十萬石仍由
河運,餘仍由海運。光緒三年,東撫李元華條上運河上中下三等辦法,並言量東省財力,
擬用中等,將北運河一律疏通,復還舊址,並建築北閘。時值年荒,寓賑於工,省而又
省,需費三十萬有奇。下所司議。

    五年,有請復河運者。江督沈葆楨言:「以大勢言之,前人之於河運,皆萬不得已
而後出此者也。漢、唐都長安,宋都汴梁,捨河運無他策。然屢經險阻,官民交困,卒
以中道建倉,伺便轉餽,而後疏失差少。元則專行海運,故終元世無河患。有明而後,
汲汲於河運。遂不得不致力於河防。運甫定章,河忽改道。河流不時遷徙,漕政與為轉
移,我朝因之。前督臣創為海運之說,漕政於窮無復之之時,藉以維持不敝。議者謂運
河貫通南北,漕艘藉資轉達,兼以保衛民田,意謂運道存則水利亦存,運道廢則水利亦
廢。臣以為捨運道而言水利易,兼運道而籌水利難。民田於運道勢不兩立。兼旬不雨,
民欲啟涵洞以溉田,官必閉涵洞以養船。迨運河水溢,官又開閘壩以保堤,堤下民田立
成巨浸,農事益不可問。議者又太息經費之無措,舳艫之不備,以致河運無成。臣以為
即使道光間歲修之銀與官造之船,至今一一俱存,以行漕於借黃濟運之河,未見其可也。
近年江北所雇船隻,不及從前糧艘之半,然必俟黃流汛漲,竭千百勇夫之力以挽之,過
數十船而淤復積。今日所淤,必甚於去日,而今朝所費,無益於明朝。即使船大且多,
何所施其技乎?近因西北連年亢旱,黃河來源不旺,遂乃狎而玩之。物極必返,設因濟
運而奪溜,北趨則畿輔受其害,南趨則淮、徐受其害,如民生何?如國計何?」

    八年,伏秋大汛,張家灣運河自蘇莊至姚辛莊沖開新河一段,長七百餘丈,上下口
均與舊河接,形勢順直,大溜循之而下。舊河上口至下口,長六千四百餘丈,業已斷流,
惟新河身系自行沖開,不能一律深通。明年,直督李鴻章飭制新式鐵口刮泥大板,在兩
岸拖拉,使一律通暢。十二年,通州潮白河之平家甿漫口,東趨入箭桿河。未幾,堵復
運河故道。十三年六月,復漫刷平家甿新工下之北市莊東小堤,並老堤續塌百數十丈,
連成一口,奪溜東趨十之八。尋堵塞之。是年,河決鄭州,山東黃水斷流,漕船不能南
下,向之借黃濟運者,至是束手無策。旋將臨口積淤疏挑,空船始得由黃入運。十五年,
東撫張曜言:「河運未能久停,請改海運漕米二十萬仍歸河運。」從之。

    十六年,用江督曾國荃言,修揚屬南運河堤閘涵洞,及附城附鎮□專工。又用漕督
松椿言,濬邳、宿運河。十九年,潮白河漲溢,運堤兩岸決口七十餘,上游務關□決口
七。是冬均塞。二十年,濬濟寧、汶上、滕、嶧、茌平、陽穀、東平各屬運河。明年,
濬陶城埠至臨清運河二百餘里。二十四年,侍讀學士瑞洵言南漕改折,有益無損,請每
年提折價在津購米以實倉庾。御史秦夔揚亦言河漕勞費太甚,請停江北河運。皆不許,
仍飭認真疏濬,照常起運。二十六年,聯軍入京師,各倉被佔踞,倉儲粒米無存,江北
河運行至德州,改由陸路運送山、陝。二十七年,慶親王奕劻、大學士李鴻章言:「漕
糧儲積,關於運務者半,因時制宜,請詔各省漕糧全改折色,其采買運解收放儲備各事,
分飭漕臣倉臣籌辦。」自是河運遂廢,而運河水利亦由各省分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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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28 志一百三 河渠三 (淮河永定河海塘)

淮水源出桐柏山,東南經隨州,復北折過桐柏東,歷信陽、確山、羅山、正陽、息、
光山、固始、阜陽、霍丘、穎上,所挾支水合而東注,達正陽關。其下有沙河、東西淝
河、洛河、洱河、芡河、天河,俱入於淮。過鳳陽,又有渦河、澥河、東西濠及崇、澮、
沱、潼諸水,俱匯淮而注洪澤湖。又東北,逕清河、山陽、安東,由雲梯關入海。逕行
湖北、河南、安徽、江蘇四省,千有七百餘里,淮固不為害也。自北宋黃河南徙,奪淮
瀆下游而入海,於是淮受其病。淮病而入淮諸水泛溢四出,江、安兩省無不病。夫下壅
則上潰,水性實然,故治河即所以治淮,而治淮莫先於治河。有清一代,經營於淮、黃
交匯之區,致力綦勤,糜帑尤鉅。迨咸豐中,銅瓦廂決,黃流北徙,宋、元來河道為之
一變。然河徙淤留,導淮之舉又烏容已。今於淮流之源委分合,及清口之蓄洩,洪澤湖
之堰壩工築,皆備列焉。

    順治六年夏,淮溢息縣,壞民田捨。康熙元年,盱、泗民由古溝鎮南及谷家橋北盜
決小渠八,淮水強半分洩高、寶諸湖,而清口淮弱,無力敵黃。六七年間,淮大漲,沖
潰古溝、翟家墩,由高、寶諸湖直射運河,決清水潭,又溢武家墩、高良澗,清口湮而
黃流上潰。十五年,淮又大漲,合睢湖諸水並力東激,高良澗板工決口二十六,高堰石
工決口七,涓滴不出清口。黃又乘高四潰,一入洪澤湖,由高堰決口會淮,並歸清水潭,
下流益淤墊。

    總河靳輔言:「洪澤下流,自高堰西至清口約二十裡,原系汪洋巨浸,為全淮會黃
之所。自淮東決、黃內灌,一帶湖身漸成平陸,止存寬十餘丈、深五六尺至一二尺之小
河,淤沙萬頃,挑濬甚難。惟有於兩旁離水二十丈許,各挑引河一,俾分頭沖刷,庶淮
河下注,可以沖辟淤泥,逕奔清口,會黃刷沙,而無阻滯散漫之虞。」輔又言:「下流
既治,淮可直行會黃刷沙,但臨湖一帶堤岸,除決口外,無不殘缺單薄,危險堪虞。板
工固易壞,即石工之傾圮亦不可勝數。惟堤下系土坦坡,雖遇大水不易沖,今求費省工
堅,惟有於堤外近湖處挑土幫築坦坡。每堤一丈,築坦坡寬五尺,密佈草根草子其上,
俟其長茂,則土益堅。至高堰石工,亦宜幫築坦坡,埋石工於內,更為堅穩,較之用板
用石用埽,可省二十一萬有奇,且免沖激頹卸之患。」又言:「自周家閘歷古溝、唐埂
至翟家壩南,估計築三十二里之堤,並堵此原沖成之九河,及高良澗、高家堰、武家墩
大小決口三十四,需費七十萬五千有奇,皆系用埽,不過三年,悉皆朽壞。臣斟酌變通,
除鑲邊裹頭必須用埽,餘俱宜密下排椿,多加板纜,用蒲包裹土,繩扎而填之,費可省
半,而堅久過之。今擬改下埽為包土,仍築坦坡。」制可。十八年,大濬清口、爛泥淺、
裴家場、帥家莊引河,使淮水全出清口,會黃東下。

    三十五年,總河董安國因泗州知州莫之翰議,請開盱眙聖人山禹王河,導淮注江,
略言:「禹王古河,自盱眙聖人山歷黑林橋、桐城鎮、楊村、天長縣迄六合之八里橋,
各有河形溪澗崗不等。若開引入江,則天長、楊村、桐城各汊澗,大水時可不入高郵湖,
湖水不致泛溢,而下河之水可減。至古河之口,現與淮不通流,必立閘座,水小閉閘以
濟漕,漲則開閘以洩水,庶淮水洶湧之勢可減。」格廷議不行。明年,上有宜堵塞高堰
壩之諭。逾二年,總河於成龍申塞六壩之請。會病卒,未底厥績。其年水復大至,已堵
三壩,旋委洪流。三十九年,張鵬翮為總河,盡塞之,使淮無所漏,悉歸清口;又開張
福、裴家場、張家莊、爛泥淺、三岔及天然、天賜引河七,導淮以刷清口;又以清口引
河寬僅三十餘丈,不足暢洩全湖之水,加開寬闊。於是十餘年斷絕之清流,一旦奮湧而
出,淮高於黃者尺餘。四十年,築高堰大堤。

    四十四年,聖祖南巡,閱高堰堤工,詔於三壩下濬河築堤,束水入高郵、邵伯諸湖。
又洪湖水漲,泗、盱均被水災,應於受水處酌量築堤束水。四十五年,兩江總督阿山等
請於泗州溜淮套別開河道,直達張福口,以分淮勢,計費三百十餘萬。部議靳之。廷臣
亦以河工重大,請上親臨指示。逾年,上南巡閱河,諭曰:「詳勘溜淮套地勢甚高,雖
開鑿成河,亦不能直達清口。且所立標桿多在墳上,若依此開河,不獨壞田廬,甚至毀
墳塚,何必多此一事。今欲開溜淮套,必鑿山穿嶺,不獨斷難成功,且恐汛水泛溢,不
浸入洪湖,必沖決運河。」命撤去標桿,並譴阿山、鵬翮等有差。上又謂:「明代淮、
黃與今迥異。明代淮弱,故有倒灌之虞。今則淮強黃弱。與其開溜淮套無益之河,不若
於洪湖出水處再行挑濬寬深,使清水愈加暢流,為利不淺。」四十九年,加長御黃西壩
工程,從河督趙世顯請也。

    雍正元年,重建清口東西束水壩於風神廟前以蓄清,各長二十餘丈。三年,總河齊
蘇勒因硃家海沖決,湖底沙淤,恐高堰難保,改低三壩門檻一尺五寸以水曳湖水,而救
一時之急。不知水愈落,淮愈不得出,致力微不能敵黃,連年倒灌,分溜直趨。李衛頗
非之。先是高堰石工未能一律堅厚。至七年冬,發帑百萬,命總河孔繼珣、總督尹繼善
將堤身卑薄傾圮處拆砌,務令一律堅實。十年秋,高堰石工成。

    乾隆二年,用總河高斌言,飭疏濬毛城舖迤下河道,經徐、蕭、睢、宿、靈、虹各
州縣,至泗州之安門陡河,紆曲六百餘里,以達洪湖,出清口,而淮揚京員夏之芳等言
其不便。下各督撫及河、漕督會議,並召詢斌。斌至,進圖陳說,乃知芳等所言非現在
情形,卒從斌議。明年,毛城舖河道工竣。四年,高宗以高堰三壩既改低,過岸之水足
洩,用大學士鄂爾泰言,永禁開放天然二壩。五年秋,西風大暴,湖浪洶湧,高堰汛第
八堡舊堤撞擊,倒卸十四段,旋修補之。六年,斌言:「江都三汊河乃瓜、儀二河口門,
瓜河地勢低,淮水入瓜河分數少,故溜緩不能刷深,河道致日漸淤墊。應築壩堵閉瓜河
舊口門,於洋子橋營房迤下別挑越河,減淮水入瓜河之分數,則儀河可分流刷淤,並堵
閉瓜洲廣惠閘之舊越河,於閘下別開越河,使閘越二河水勢均平,既緩淮水直下入江之
勢,於運道更為便利。」七年,河湖並漲,議者又謂淮河上游諸水俱匯入洪湖,邵伯以
下宜多開入江之路。斌亦以為言。於是開濬石羊溝舊河直達於江,築滾壩四十丈,並開
通芒稻閘下之董家油房、白塔河之孔家涵三處河流,增建滾壩,使淮水暢流無阻。八年,
淮暴漲丈餘,逼臨淮城,改治於周樑橋。

    十六年,上以天然壩乃高堰尾閭,盛漲輒開,下游州縣悉被其患,命立石永禁開放。
並用斌言,於三壩外增建智、信二壩,以資宣洩。十八年七月,淮溢高郵,壞車邏壩、
邵伯二閘,下河田廬多沒。二十二年,以湖水出清口,賴東西二壩堵束,並力刷黃,湖
水過大,奔溢五壩,亦恐為下河患。因定製五壩過水一寸,東壩開寬二丈,以此遞增,
泐石東壩。嗣是遇湖水增長,即展寬東壩以水曳盛漲,有展寬至六七十丈者。二十七年,
上言:「江南濱湖之區,每遇大汛,霖潦堪虞,洪澤一湖,尤為橐籥關鍵。為澤國計安
全,莫如廣疏清口,為及今第一要義。現在高堰五壩高於水面七尺有奇,清口口門見寬
三十丈,當即依此酌定成算。將來兩壩水增長至一尺,拆寬清口十丈,水遞長,口遞寬,
以此為率。」是年六月,五壩水志逾一尺。河督高晉遵旨拆寬清口十丈,宣洩甚暢。三
十二年,南河總督李宏言:「正陽關三官廟舊立水志,考驗水痕,本年所報消長,與下
游不符。請於荊山、塗山間及臨淮鎮,各增設水志一,以驗諸水消長。」允之。三十四
年,上恐高堰五壩頂封土障水,不足當風浪,命酌加石工。高晉等言其不便,乃增用柴
柳。四十年,大修堰、盱各壩及臨河磚石工。

    先是上以清口倒灌,詔循康熙中張鵬翮所開陶莊引河舊跡挑挖,導黃使北,遣鄂爾
泰偕斌往勘,以汛水驟至而止。旋完顏偉繼斌為河督,慮引河不易就,乃用斌議,自清
口迤西,設木龍挑溜北趨,而陶莊終不敢議。次年,南河督吳嗣爵內召,極言倒灌為害。
薩載繼任,亦主改口議。上乃決意開之。於是清口東西壩基移下百六十丈之平成台,築
攔黃壩百三十丈,並於陶莊迤北開引河,使黃離清口較遠,清水暢流,有力攻刷淤沙。
明年二月,引河成,黃流直注周家莊,會清東下,清口免倒灌之患者近十年。

    五十年,洪湖旱涸,黃流淤及清口,命河南巡撫畢沅祭淮瀆,疏賈魯、惠濟諸河流
以助清,湖水仍不出,黃復內灌。上欲開毛城舖、王家營減壩,下大學士阿桂等議。阿
桂言:「欲治清口之病,必去老壩工以下之淤,尤當掣低黃水,使清水暢出攻沙,不勞
自治。」於是閉張福口四引河,浚通湖支河,蓄清水至七尺以上,治開王營壩減洩黃水,
盡啟諸河,出清口滌沙,修清口兜水壩,易名束清壩。復移下惠濟祠前之東西束水壩三
百丈於福神巷前,加長東壩以御黃,縮短西壩以出清,易名御黃壩。

    嘉慶元年,湖水弱,清低於黃者丈餘,淮遏不出。淮漲則開山盱五壩、吳城七堡,
黃漲或減水入湖,以救清口之倒灌。五年,用江督費淳、河督吳璥言,開吳城七堡引渠,
使洩湖水入黃,以減盛漲。八年,黃流入海不暢,直注洪澤湖。璥赴海口相度,請力收
運口各壩,止留口門,清雖力弱難出,黃亦不能再入。七月,淮漲,高堰危甚,開信、
義兩壩洩水。西風大作,壞仁、智兩壩,淮南奔清口。上責璥,遂罷免。九年春,湖水
稍發,伏汛黃仍倒灌。河督徐端以束清壩在運口北,分溜入運,致不敵黃,請移建湖口
迤南。從之。十一年,江督鐵保言:「潘季馴、靳輔治河,專力清口,誠以清口暢出,
則河腹刷深,海口亦順,洪澤亦不致氾濫。為今之計,大修閘壩,借清刷沙,不能不多
蓄湖水。即不能不保護石堤,尤不能不急籌去路。」又偕徐端陳河工數事:一,外河□
之方家馬頭及三老壩為淮、揚保障,宜填護碎石;一,義壩宜堵築;一,仁、智、禮、
信四壩殘損宜拆修。廷議如所請。上恐四壩同修,清水過洩,命次第舉行。

    十五年十月,大風激浪,義壩決,堰、盱兩工掣坍千餘丈。議者謂宜築碎石坦坡,
以費鉅不果。璥與端請加培大堤外靳輔所築二堤,以為重門保障,亦為廷議所駁。及陳
鳳翔督南河,復申二堤之請。下江督百齡議。百齡言不若培修大堤。十七年,遣協辦大
學士松筠履勘,亦主百齡議。於是築大堤子堰,自束清壩尾至信壩迤南止。鳳翔以不知
蓄清於湖未漲之先,即啟智、禮兩壩,致禮壩潰,下游淹,清水消耗,貽誤全河,為百
齡所劾,奪職遣戍。十八年,百齡及南河督黎世序以仁、義、禮三壩屢經開放,壞基跌
塘,請移建三壩於蔣家壩南近山岡處,各挑引河,先建仁、義壩,因禮壩基改築草壩,
備本年宣洩。上命先建義壩,如節宣得宜,再分年遞修。二十三年,增建束清二壩於束
清壩北,收蓄湖水。

    道光二年,增修高堰石工。四年冬,河漲,洪澤湖蓄水至丈七尺,尚低於黃尺許,
高堰十三堡堤頂被大水掣動,山盱周橋之息浪菴亦過水八九尺,各壩均有坍損。上遣尚
書文孚、汪廷珍履勘,而褫河督張文浩職。十三堡缺口旋塞。侍郎硃士彥言:「高堰石
工在事諸臣,惟務節省,辦理草率。又因搶築大堤,就近二堤取土,事後亦不培補。至
山盱五壩,宣洩洪湖盛漲,未能謹守舊章,相機開放,致石工掣卸。」並下文孚等勘覈。
明年春,從文孚等議,改湖堤土坦坡為碎石,於仁、義、禮舊壩處所各增建石滾壩,以
防異漲。

    八年,上以御黃壩上下積淤丈餘,清水不能多蓄,御黃壩終不可開,下南總河張井
等籌議。井等言:「乾隆間湖高於河七八尺或丈餘,入夏拆展御黃壩,水曳清刷淤,至
冬始閉。嘉慶間,因河淤,改夏閉秋啟。而黃水偶漲,即行倒灌。今積淤日久,縱清水
能出,止高於黃數寸及尺餘,暫開即閉,僅免倒灌,未能收刷淤之效。」上不懌,曰:
「以昔證今,已成不可救藥之勢。為河督者,祗知水曳清水以保堰,閉御壩以免倒灌,
增工請帑,但顧目前,不思經久,如國計何?如民生何?如後日何?」

    十年,井言:「淮水歸海之路不暢,請於揚糧□之八塔舖、商家溝各斜挑一河,匯
流入江,分減漲水,並拆除芒稻河東西閘,挑挖淤灘,可抵新辟一河之用。」從之。十
二年,移建信壩於夏家橋。十四年,以義字引河跌深三四丈,堵閉不易,允河督麟慶請,
改挑義字河頭。二十一年,河決祥符,奪溜注洪澤湖,而江潮盛漲,又復頂托,因拆展
御黃、束清及禮、智、仁各壩,並啟放車邏等壩,以洩湖水。二十三年,河決中牟,全
溜下注洪澤湖,高堰石工掣卸四千餘丈,先後拆展束清、御黃、智、信各壩,並啟放順
清、禮、義等河,金灣舊壩及東西灣壩同時並啟,減水入江。

    咸豐五年,河復決銅瓦廂,東注大清河入海。黃河自北宋時一決滑州,再決澶州,
分趨東南,合泗入淮。蓋淮下游為河所奪者七百七十餘年,河病而淮亦病。至是北徙,
江南之患息。士民請復淮水故道者,歲有所聞。

    同治八年,江督馬新貽濬張福口引河,淮遂由清口達運。嗣又挑楊莊以下之淤黃河,
以洩中運河盛漲。九年,新貽等言:「測量雲梯關以下河身,及成子河、張福口、高良
澗一帶湖心,始知黃河底高於洪湖底一丈至丈五六尺不等,必先大濬淤黃,使淮得暢流
入海,繼辟清口,導之入舊黃河,再堵三河,以杜旁水曳而資抬蓄。然非修復堰、盱石
工,堅築運河兩堤,不敢遽堵三河、辟清口。統籌各工,非數百萬金不能集事。擬分別
緩急,次第籌辦,不求利多,但求患減,為得寸得尺之計,收循序漸進之功。」

    光緒七年,江督劉坤一言:「臣此次周歷河湖,知淮揚水利有關國計民生。前議導
淮,未可中輟。自楊莊以下,舊黃河淤平,則山東昭陽、微山等湖之水,由中運河直趨
南運河,夏秋之間,三閘甚形吃重。自洪澤湖淤淺,淮水不能合溜,北高於南,水之分
入張福引河者無多,大溜由禮河徑趨高、寶等湖。上年挑濬舊黃河後,山東蛟水屢次暴
發,由此分瀉入海。築禮壩後,湖水瀦深,且由張福河入運口者頗旺。此挑舊河、築禮
壩之不無微效也。惟是張福河淺,湖水仍趨重禮河越壩,終為可慮。倘遇湖水汎濫,禮
河即無越壩,亦難分消,必開信、智兩壩,由高寶湖入南運河,亦必開車邏、南關等壩,
由裡下河入海,沿途淹沒田廬,所損匪細。今擬就張福河開挖寬深,以引洪澤湖之水,
復挖碎石河,以分張福河之水,由吳城七堡匯順清河。水小則由順清入運,途紆而勢稍
舒,水大則由舊黃河入海,途直而勢自順。約三四年間,便可告竣,所費尚不過鉅。議
者或謂導淮入海,當盡瀉洪湖之水,有妨官運民田。臣以為別開引河,或不免有此患。
今循張福河、碎石河故道以歸順清河,自非淮漲一二丈,則順清河之水何能高過中運河,
溢出舊黃河?如使淮水暴漲,方有潰決之虞,惟恐水無去路,此正導淮之本意也。議者
或謂多引湖水入運,恐三閘不能支持。不思洪湖未淤以前,湖水四平,蓄水深廣,張福
以外,有四引河以濟漕運。維時黃未北徙,每遇漕船過閘,方且蓄清敵黃,以五引河全
注運口,而三閘屹然,今特張福一河,決無致損三閘之理。且上年挑通舊黃河,已分減
中運河水,其入南運河者不過三四成。湖水雖增,與前略等,即遇大水,有舊黃河可以
分減,亦不至專出三閘也。議者又謂如此,導淮無弊,亦屬無利,何必虛費帑藏。其說
亦不盡然。夫治水之道,必須通盤規畫,並須預防變遷。洪湖南有禮河,北有張福河,
均為分洩淮水。而水勢就下,禮河常苦水大,築禮河壩所以蓄張福之水,濬張福口所以
顧禮河之堤,彼此互相維繫。如使禮河受全湖之沖,新壩恐不能保,續修則所費彌鉅,
不修則為害滋深,下者益下,高者益高,張福河漸形壅塞矣。且導淮之舉,原防盛漲肆
虐。如引湖由張福出順清,以舊黃河為出海之路,偶有泛溢,該處土曠人稀,趨避尚易。
若張福不暢,全湖之水折而南趨,則淮揚繁盛之區,億萬生靈將有其魚之歎。導淮之利,
見於目前者猶小,見於日後者乃大也。」疏入,下部知之。

    八年,江督左宗棠言:「濬沂、泗為導淮先路,洵為確論。惟雲梯關以下二百餘里,
河身高仰,且有遠年沙灘。昔以全黃之力所不能通者,今欲以沂、泗分流通之,其勢良
難。大通在雲梯關下十餘里,舊黃河北岸,系嘉慶中漫口,東北流四十餘里,至響水口,
接連潮河,至灌河口入海。就此加挑寬深,出海較便。沂、泗來源,當大為分減,淮未
復而運道亦可稍安,淮既復而歸海無虞阻滯。此疏濬下游,宣洩沂、泗,實導淮先路,
不可不亟籌者也。淮挾眾流,匯為洪澤,本江、皖巨浸。自道光間為黃所淤,北高南下,
由禮河趨高寶湖以入運者垂三十年。今欲導之復故,不啻挽之逆流。自張福口過大通、
響水口入海,三百五十餘里,節節窒□兒,非下游暢其去路,上游塞其漏卮,其不能捨
下就高入黃歸海也明甚。查張福口及天然引河,皆北趨陳家集之大沖,至碎石河以達吳
城七堡,又北至順清河口,接楊莊舊黃河。張福河面六十餘丈,宜加寬深,天然河更須
疏瀹,吳城七堡一帶高於張福河底丈六七尺,尤必大加挑濬,使湖水果能入黃,然後可
堵禮河,以截旁趨之出路,堵順清河,以杜運河之奪河。此引淮入海工程,當以次接辦
者也。湖水不高,不能入黃。太高,不特堰、盱石工可慮,運口閘壩難支,且於盱眙、
五河近湖民田有礙。擬修復智、信等壩以洩湖漲,更建閘大沖,俾湖水操縱由人,多入
淮而少入運。此又預籌以善其後者也。」

    三十四年,江督端方會勘淮河故道,力陳導淮四難,因於清江浦設局,遴紳籌議。
久之無端緒,乃撤局。宣統元年,江蘇諮議局開,總督張人駿以導淮事列案交議,決定
設江淮水利公司,先行測量,務使導淮復故,專趨入海。二年,侍讀學士惲毓鼎以濱淮
水患日深,上言:「自魏、晉以降,瀕淮田畝,類皆引水開渠,灌溉悉成膏腴。近則沿
淮州縣,年報水災,浸灌城邑,漂沒田廬,自正陽至高、寶,盡為澤國,實緣近百年間,
河身淤塞,下游不通,水無所歸,浸成汎濫。是則高堰壩之為害也。異時黃、淮合流,
有南下之勢,治河者欲束淮以敵黃,故特堅築高堰壩頭,逼淮由天妃閘以濟運。今黃久
北徙,堰壩無所用之,當別籌入海之途。其道有二,以由清口西壩、鹽河至北潮河為便。
尾閭既暢,水有所歸,不獨穎、壽、鳳、泗永澹沈災,即高、寶、興、泰亦百年高枕
矣。」事下江督張人駿、蘇撫程德全、皖撫硃家寶勘議。人駿等言:「正事測量,俟測
勘竣,即遴員開辦。」報聞。三年,御史石長信言:「導淮一舉,詢謀僉同。美國紅十
字會亦擬遣工程師來華查勘。則我之思患預防,尤不可緩。江蘇水利公司既允部撥費用,
安徽亦應設局測量,以為消弭巨災之圖。」下部議允之。

    導淮之舉,經始於同治六年。時曾國籓督兩江,嘗謂「復瀆之大利,不敢謂其遽興,
淮揚之大害,不可不思稍減」。迨黃流北徙,言者益多,大要不出兩策。一謂宜堵三河,
辟清口,濬舊河,排雲梯關,使由故道入海。一謂導淮當自上流始,洪澤湖乃淮之委,
非淮之源,宜於上游辟新道,循睢、汴北行,使淮未注湖,中途已洩其半,再由桃源之
成子河穿舊黃河,經中河雙金閘入鹽河,至安東入海,使全淮分南北二道,納少瀉多,
淮患從此可減。二說所持各異。然同、光以來,濬成子、碎石、沂、泗等河,疏楊莊以
下至雲梯關故道,固已小試其端。卒之淮為黃淤,積數百年,已無經行之渠,由運入江,
勢難盡挽,迄於國變,終鮮成功。

    永定河亦名無定河,即桑乾下游。源出山西太原之天池,伏流至朔州、馬邑復出,
匯眾流,經直隸宣化之西寧、懷來,東南入順天宛平界,逕盧師台下,始名盧溝河,下
匯鳳河入海。以其經大同合渾水東北流,故又名渾河,元史名曰小黃河。從古未曾設官
營治。其曰永定,則康熙間所錫名也。永定河匯邊外諸水,挾泥沙建瓴而下,重巒夾峙,
故鮮潰決。至京西四十裡石景山而南,逕盧溝橋,地勢陡而土性疏,縱橫蕩漾,遷徙弗
常,為害頗鉅。於是建堤壩,疏引河,宣防之工亟焉。

    順治八年,河由永清徙固安,與白溝合。明年,決口始塞。十一年,由固安西宮村
與清水合,經霸州東,出清河;又決九花台、南裡諸口,霸州西南遂成巨浸。康熙七年,
決盧溝橋堤,命侍郎羅多等築之。三十一年,以河道漸次北移,永清、霸州、固安、文
安時被水災,用直隸巡撫郭世隆議,疏永清東北故道,使順流歸澱。

    三十七年,以保定以南諸水與渾水匯流,勢不能容,時有汎濫,聖祖臨視。巡撫於
成龍疏築兼施,自良鄉老君堂舊河口起,逕固安北十裡舖、永清東南硃家莊,會東安狼
城河,出霸州柳岔口三角澱,達西沽入海,濬河百四十五裡,築南北堤百八十餘里,賜
名永定。自是渾流改注東北,無遷徙者垂四十年。三十九年,郎城澱河淤且平,上游壅
塞,命河督王新命開新河,改南岸為北岸,南岸接築西堤,自郭家務起,北岸接築東堤,
自何麻子營起,均至柳岔口止。四十年,加築南岸排椿遙堤,修金門閘。四十八年,決
永清王虎莊,旋塞。五十六年,修兩岸沙堤大堤,決賀堯營。六十一年,復決賀堯營,
隨塞。

    雍正二年,修郭家務大堤,築清涼寺月堤,修金門閘,築霸州堂二舖南堤決口。三
年,因郭家務以下兩岸頓狹,永清受害特重,命怡親王允祥、大學士硃軾,引渾水別由
一道入海,毋使入澱,遂於柳岔口少北改為下口,開新河自郭家務至長□河,凡七十裡,
經三角澱達津歸海,築三角澱圍堤,以防北軼。又築南堤自武家莊至王慶坨,北堤自何
麻子營至范甕口,其冰窖至柳岔口堤工遂廢。十二年,決梁各莊、四聖口等處三百餘丈,
黃家灣河溜全奪,水穿永清縣郭下注霸州之津水窪歸澱。總河顧琮督兵夫塞之。十三年,
決南岸硃家莊、北岸趙家樓,水由六道口小堤仍歸三角澱。

    乾隆二年,總河劉勷勘修南北堤,開黃家灣、求賢莊、曹家新莊各引河,濬雙口、
下口、黃花套。六月,漲漫南岸鐵狗、北岸張客等村四十餘處,奪溜由張客決口下歸鳳
河。命吏部尚書顧琮察勘,請仿黃河築遙堤之法。大學士鄂爾泰持不可,議「於北截河
堤北改挑新河,以北堤為南堤,沿之東下,下游作洩潮□數段,復於南北岸分建滾水石
壩四,各開引河:一於北岸張家水口建壩,即以所沖水道為引河,東匯鳳河;一於南岸
寺台建壩,以民間洩水舊渠入小清河者為引河;一於南岸金門閘建壩,以渾河故道接□
牛河者為引河;一於南岸郭家務建壩,即以舊河身為引河。合清隔濁,條理自明」。詔
從其請。

    四年,直督孫嘉淦請移寺台壩於曹家務,張客壩於求賢莊。又於金門閘、長安城添
築草壩,定以四分過水。顧琮言,金門閘、長安城兩壩水勢僅一河宣洩,恐汛發難容,
擬分引河為兩股,一由南窪入中亭河,一由楊青口入津水窪。又言郭家務、小梁村等處
舊有遙河千七百丈,年久淤塞,請發帑興修。均從之。五年,孫嘉淦請開金門閘重堤,
濬西引河,開南堤,放水復行故道。六年,凌汛漫溢,固、良、新、涿、雄、霸各境多
淹。從鄂爾泰議,堵閉新引河,展寬雙口等河,挑葛漁城河槽,築張客、曹家務月堤,
改築郭家務等壩。八年,濬新河下口,及董家河、三道河口,修新河南岸及鳳河以東堤
□。又疏穆家口以下至東蕭莊、鳳河邊二十裡有奇。九年,以范甕口下統以沙、葉兩澱
為歸宿,兩汛水多歸葉澱,遂疏注沙澱路,並將南北舊減河濬歸鳳河。

    十五年五月,河水驟漲,由南岸第四溝奪溜出,逕固安城下至牛坨,循黃家河入津
水窪,一由□牛河入中亭河。命侍郎三和同直督堵御,於口門下另挑引河,截溜築壩,
遏水南溢,使歸故道。十六年,凌汛水發,全河奔注冰窖堤口,即於王慶坨南開引河,
導經流入葉澱,以順水性。十九年,南□水漫堤頂,決下口東西老堤,奪溜南行,漫勝
芳舊澱,逕永清之武家廠、三聖口,霸州之信安入口。明年,高宗臨視,改下游由調河
頭入海,挑引河二十餘里,加培□身二千二百餘丈。二十一年,直督方觀承請於北□外
更作遙堤,預為行水地,鳳河東堤亦接築至遙□尾。從之。二十四年,大雨,直隸各河
並漲,下游悉歸澱內,大清河不能宣洩,轉由鳳河倒漾,阻遏渾流,南岸四工堤決。命
御前侍衛赫爾景額協同直督剋日堵築。

    三十五年、三十六年,兩岸屢決。三十七年,命尚書高晉、裘曰修偕直督周元理履
勘,疏言:「永定河自康熙間築堤以來,凡六改道。救弊之法,惟有疏中洪、挑下口,
以暢奔流,築岸堤以防沖突,濬減河以分盛漲。」遂興大工,用帑十四萬有奇。自是水
由調河頭逕毛家窪、沙家澱達津入海。三十八年,調河頭受淤,其澄清之水散漫而下,
別由東安響水村直趨沙家澱。四十年,堵北三工、南頭工漫口。四十四年,展築新北堤,
加培舊越堤,廢去瀕河舊堤,使河身寬展。四十五年,盧溝橋西岸漫溢,北頭工沖決,
由良鄉之前官營散溢求賢村減河歸黃花店,爰開引溝八百丈,引溜歸河。五十九年,決
北二工堤,溜注求賢村引河,至永定河下游入海。旋即斷流,又漫南頭工堤,水由老君
堂、莊馬頭入大清河,凡築南堤百餘丈。又於玉皇廟前築挑水壩。

    嘉慶六年,決盧溝橋東西岸石堤四、土堤十八,命侍郎那彥寶、高杞分駐堵築,並
疏濬下游,集民夫五萬餘治之。御制河決歎,頒示群臣。兩月餘工竣。十五年,永定河
兩岸同時漫口,直督溫承惠駐工堵合之。十七年,河勢北趨,葛漁城淤塞,水由黃花店
下注。乃於舊淤河內挑挖引河,並於上游築草壩,挑溜東行,另建圈堤以防泛衍。二十
年,拆鳳河東堤民□以去下壅。六月大雨,北岸七工漫塌,開引河,由舊河身稍南,直
至黃花店,東抵西洲,長五千六百九丈。九月,水復故道。二十四年,北岸二工漫溢,
頭工繼溢,側注口門三百餘丈,大興、宛平所屬各村被淹。九月塞決口,並重濬北上引
河。

    道光三年,河由南八工堤盡處決而南,直趨汪兒澱。四年,侍郎程含章勘議濬復,
未果。十年,直督那彥成請於大范甕口挑引河,並將新堤南遙□加高培厚。報可。十一
年春,河溜改向東北,逕竇澱,歷六道口,注大清河,汪兒澱口始塞,水由范甕口新槽
復歸王慶坨故道。十四年,宛平界北中、北下汛決口,水由龐各莊循舊減河至武清之黃
花店,仍歸正河尾閭入海。良鄉界南二工決口,水由金門閘減河入清河,經白溝河歸大
清河。爰挑引河,自漫口迤下至單家溝,間段修築二萬七千四百餘丈。二十四年,南七
工漫口,就迤北三裡許之河西營為河頭,挑引河七十餘里,直達鳳河。三十年五月,上
游山水下注,河驟漲,北七工漫三十餘丈,由舊減河逕母豬泊注鳳河。勘於馮家場北河
灣開引河,十月竣工。

    咸豐間,南北堤潰決四次。時軍務方棘,工費減發,補苴罅漏而已。

    同治三年,因河日北徙,去路淤淺,於柳坨築壩,堵截北流,引歸舊河,展寬挑深
張坨、胡家房河身,經東安、武清、天津入海。六年以後,時有潰決。八年,直督曾國
籓請於南七工築截水大壩,兩旁修築圈□,並挑濬中洪,疏通下口,以免壅潰。從之。
十年,南岸石堤漫口,奪溜逕良鄉、涿州注大清河入海。明年,允直督李鴻章請,修金
門閘壩,疏濬引河,由童村入小清河。石堤決口塞。十二年,南四工漫口,由霸州□牛
河東流。爰將引河增長,復築挑水壩一。

    光緒元年,南二汛漫口,隨塞。四年,北六汛決口,築合後,復於坦坡□尾接築民
□至青光以下。十年,以鳳河當永定河之沖,年久淤墊,以工代賑,起南苑五空閘,訖
武清緱上村,間段挑濬,並培築堤壩決口。十六年,大水,畿輔各河並漲,永定北上汛、
南三汛同時漫決。命直督迅籌堵築,添修挑壩岸堤,又疏引河六十餘里。十八年夏,大
雨,河水陡漲,南上汛灰壩漫口四十餘丈。給事中洪良品言北岸頭工關係最重,請接連
石景山以下添砌石堤,以資捍衛。下所司籌議。因工艱費鉅,擇要接築石堤八里,並添
修石格。十九年冬,因頻年潰決為患,命河督許振禕偕直督會勘籌辦。振禕陳疏下游、
保近險、濬中洪、建減壩、治上游五事。直隸按察使周馥並建議於盧溝南岸築減水大石
壩,以水抵涵洞上楣為準,逾則瀉去。詔如所請。二十二年,北六工、北中汛先後漫溢,
由韓家樹匯大清河,遂挑濬大清河積淤二十餘里。

    二十五年,詔直督裕祿詳勘全河形勢,以紓水患。裕祿言:「畿輔緯川百道,總匯
於南北運、大清、永定、子牙五經河,由海河達海,惟永定水渾善淤,變遷無定。從前
下口遙堤寬四十餘里,分南、北、中三洪。嗣因南、中兩洪淤墊,全由北洪穿鳳入運。」
因陳統籌疏築之策七:一,先治海河,俾暢尾閭,然後施工上游;一,宜以鳳河東堤外
大窪為永定下口;一,修築北運河西堤;一,規復大清河下口故道於西沽;一,修築格
澱;一,修築韓家樹橫直各堤;一,疏濬中亭河,以期一勞永逸。需費七十七萬有奇。
帝命分年籌辦。適有拳匪之亂,不果行。

    三十年後,南北岸屢見潰決,均隨時堵合。論者以為若將險工全作石堤,灣狹處改
從寬直,並於南七工放水東行,傍澱達津,再加以石壩分洩盛漲,庶幾永保安瀾雲。

    海塘惟江、浙有之。於海濱衛以塘,所以捍御鹹潮,奠民居而便耕稼也。在江南者,
自松江之金山至寶山,長三萬六千四百餘丈。在浙江者,自仁和之烏龍廟至江南金山界,
長三萬七千二百餘丈。江南地方平洋暗潮,水勢尚緩。浙則江水順流而下,海潮逆江而
上,其沖突激湧,勢尤猛險。唐、宋以來,屢有修建,其制未備。清代易土塘為石塘,
更民修為官修,鉅工累作,力求鞏固,濱海生靈,始獲樂利矣。

    順治十六年,禮科給事中張惟赤言:「江、浙二省,杭、嘉、湖、寧、紹、蘇、松
七郡皆濱海,賴有塘以捍其外,至海鹽兩山夾峙,潮勢尤猛。故明代特編海塘夫銀,以
事歲修。近此款不知銷歸何地,塘基盡圮。儻風濤大作,逕從坍口深入,恐為害七郡匪
淺。請嚴飭撫、按勒限報竣,仍定限歲修,以防患未然。」下部議行。康熙三年,浙江
海寧海溢,潰塘二千三百餘丈。總督趙廷臣、巡撫硃昌祚請發帑修築,並修尖山石堤五
千餘丈。二十七年,修海鹽石塘千丈。三十七年,颶風大作,海潮越堤入,沖決海寧塘
千六百餘丈,海鹽塘三百餘丈,築之。五十七年,巡撫硃軾請修海寧石塘,下用木櫃,
外築坦水,再開濬備塘河以防泛溢。五十九年,總督滿保及軾疏言:「上虞夏蓋山迤西
沿海土塘沖坍無存,其南大亹沙淤成陸,江水海潮直衝北大亹而東,並海寧老鹽倉皆坍
沒。」因陳辦法五:一,築老鹽倉北岸石塘千三百餘丈,保護杭、嘉、湖三府民田水利;
一,築新式石塘,使之穩固;一,開中小亹淤沙,使江海盡歸赭山、河莊山中間故道,
可免潮勢北衝;一,築夏蓋山石塘千七百餘丈,以御南岸潮患;一,專員歲修,以保永
固。下部議,如所請行。

    雍正二年,帝以塘工緊要,命吏部尚書硃軾會同浙撫法海、蘇撫何天培勘估杭、嘉、
湖等府塘工,需銀十萬五千兩有奇,松江府華、婁、上海等縣塘工,需銀十九萬兩有奇,
部議允之。六年,巡撫李衛請將驟決不可緩待之工,先行搶修,隨後奏聞。「搶修」之
名自此始。十一年,命內大臣海望、直督李衛赴浙查勘海塘,諭曰:「如果工程永固,
可保民生,即費帑千萬不必惜。」尋請於尖、塔兩山間建石壩堵水,並改建草塘及條石
塊石各塘為大石塘,更於舊塘內添築上備塘。十二年,因堵尖山水口、開中小亹引河久
未施工,責浙督程元章等督辦不力,命杭州副都統隆升總理,御史偏武佐之。五月工竣。
十三年,命南河督嵇曾筠總理塘工。曾筠言:「海寧南門外俯臨江海,請先築魚鱗石塘
五百餘丈,保衛城池。」下廷臣議行。

    乾隆元年,署蘇撫顧琮請設海防道,專司海塘歲修事。曾筠請於仁、寧等處酌建魚
鱗大石塘六千餘丈,均從之。明年,建海寧浦兒兜至尖山頭魚鱗大石塘五千九百餘丈。
四年,允浙撫盧焯請,築尖山大壩,次年秋工竣,御制文記之。六年,左都御史劉統勳
言:「前據閩浙總督德沛請改老鹽倉至章家菴柴塘為石塘,廷議准行。臣意以為草塘改
建不必過急,南北岸塘工實不宜緩。蓋通塘形勢,海寧之潮猶屬往來滌蕩,而海鹽之潮,
則對面直衝,其大石塘歲久罅漏,尤宜及早補苴。臣以大概計之,動發七十萬金,而通
塘可有苞桑之固。」疏入,命統勳會同浙督德沛、浙撫常安察勘。尋覆稱:「改建石工,
誠經久之圖,但須寬以時日,年以三百丈為率。」七年,總督那蘇圖請先於最險處間段
排築石簍,俟根腳堅實,再建石塘。越二年,遣尚書訥親勘視。疏言:「仁、寧二邑柴
塘穩固,若慮護沙坍漲無常,第將中小亹故道開濬,俾潮水循規出入,上下塘俱可安
堵。」於是改建石工之議遂寢。七月,蘇撫陳大受言:「寶山地濱大海,月浦土塘被潮
沖刷,請建單石壩,外加椿石坦坡各百七十丈,並接築沙塘,使與土塘聯屬,中設涵洞
宣洩。」下部議行。

    十一年,常安言:「蜀山迤北有積沙四五百丈,橫亙中間。先就沙嘴開溝四,以引
潮水攻刷。今伏汛已過,南沙坍卸殆盡,蜀山已在水中,潮汐漸向南趨。倘秋汛不復湧
沙,則大溜竟行中小亹矣。」報聞。十二年,常安委員疏濬蜀山一帶,用切沙法疏刷。
十一月朔,中小亹引河一夕沖開,大溜經由故道,南北岸水遠沙長,皆成坦途。十三年,
大學士高斌、訥親先後奉命查勘塘工。斌請於東西柴石各塘後身加築土堰,手黨護潮頭。
四月,訥親疏陳善後事宜,命巡撫方觀承酌議。觀承請於北塘北大亹故道,及三裡橋、
掇轉廟等處,設竹簍滾壩,堵御潮溝,大小山圩改建塊石塘,南塘各工,預籌防護,並
將右營員弁兵丁調派,分汛防駐。下廷議允行。十六年,允巡撫永貴請,改建山陰宋家
漊土塘為石塘,加築坦水。

    十七年,巡撫雅爾哈善言:「中亹山勢僅寬六里,浮沙易淤,且南岸文堂山腳有沙
嘴百三十餘丈,挑溜北趨,北岸河莊山外亦有沙嘴五十餘丈,頗礙中亹大溜。現將兩處
漲沙挑切疏通,俾免阻滯。」得旨嘉勉。十九年,因浙省塘工無險,省海防道。二十一
年,喀爾吉善言:「水勢南趨,北塘穩固,而險工在紹興一帶。擬於宋家漊、楊柳港,
照海寧魚鱗大條石塘式,建四百丈。」從之。二十三年,增築鎮海縣海塘。二十六年,
蘇撫陳宏謀言,常熟、昭文濱海地方,從太倉州境接築土塘。嗣開白茆河、徐六涇二口,
建閘啟閉。本年潮漲,石牆傾圮,請改為滾壩。得旨允行。

    二十七年,帝南巡,閱海寧海塘工。諭曰:「朕念海塘為越中第一保障。比歲潮勢
漸趨北大亹,實關海寧、錢塘諸邑利害。計改老鹽倉一帶柴塘為石,而議者紛歧。及昨
臨勘,則柴塘沙性澀汕,石工斷難措手,惟有力繕柴塘,得補偏救弊之一策。其悉心經
理,定歲修以固塘根,增坦水石簍以資擁護。」又諭曰:「尖山、塔山之間,舊有石塘。
朕今見其橫截海中,直逼大溜,實海塘扼要關鍵。就目下形勢論,或多用竹簍加鑲,或
改用木櫃排砌。如將來沙漲漸遠,宜即改築條石壩工,俾屹然如砥柱,庶北岸海塘永資
保障。該督撫等其善體朕意,動帑儹辦,並勒石塔山,以志永久。」二十八年,蘇撫莊
有恭言:「江南松、太海壖土性善坍,華亭、寶山向築坦坡,皆不足恃。應仿浙江老鹽
倉改建塊石簍塘。」詔如所請。三十年春,帝南巡,閱視海寧海塘。諭曰:「繞城石塘,
實為全城保障。塘下坦水,祗建兩層,潮勢似覺頂沖。若補築三層,尤資裨益。著將應
建之四百六十餘丈一律添建。」三月工竣。

    三十五年,巡撫熊學鵬請於蕭山、山陰、會稽改建魚鱗大石塘。帝以潮勢正趨北亹,
與南岸渺不相涉,斥之。三十七年,巡撫富勒渾疏報中亹引河情形,略言:「潮頭大溜,
一由蜀山直趨引河,一由巖峰山西斜入引河,至河莊山中段會合,互相撞擊,仍分兩路
西行,隨令員弁於引河中段挑堰溝二十餘道,導引潮溜,俾復中亹故道。」諭曰:「潮
汛遷移,乃噓吸自然之勢,若開挖引河,恐徒勞無益。止宜實力保衛堤塘,以待其自循
舊軌,不必執意開溝引溜,欲以人力勝海潮也。」

    四十三年,浙撫王亶望疏陳海塘情形,命江督高晉會同相度。尋疏言:「章家菴一
帶柴工五百丈,潮神廟前柴塘三百丈,應添建竹簍,並排列兩層椿木以防動搖。」從之。
四十五年,帝南巡,幸海寧尖山閱海塘。十二月,命大學士阿桂、南河督陳輝祖赴浙履
勘。疏言:「海塘工程,應建石塘二千二百丈,若改為條石,施工易而成事速,約計三
年可以蕆工。」又言:「辦理魚鱗石塘,仿東塘之例,量地勢高下,用十六層至十八層,
約需三十萬。」帝命工部侍郎楊魁駐工協辦,次年八月竣工。四十九年,帝幸杭州,閱
視海塘,諭曰:「老鹽倉舊有柴塘,一律添建石塘四千二百餘丈,於上年告竣,自應砌
築坦水保護。乃該督撫並未慮及,設遇異漲,豈能抵禦?著將柴塘後之土順坡斜做,並
於其上種柳,俾根株盤結,則石柴連為一勢,即以柴塘為石塘之坦水。至范公塘一帶,
亦必接建石工,方於省城足資鞏護。著撥帑五百萬,交該督撫覈算,分限分年修築。」
五十二年工竣。

    嘉慶四年,浙撫玉德請改山陰土塘為柴塘。十三年,浙撫阮元請改蕭山土岸為柴塘。
十六年,浙撫蔣攸銛請將山陰各土塘堤一律建築柴塘;蘇撫章煦請將華亭土塘加築單壩
二層。均從之。

    道光十三年五月,巡撫富呢揚阿疏言「東西兩防塘工,先擇尤險者修築,需銀五十
一萬二千餘兩」。十一月,又言「限內限外各工俱掣坍,需銀十九萬四千餘兩」。十二
月,又言「東塘界內,應於前後兩塘中間,另建鱗塘二千六百餘丈,需銀九十二萬二千
兩」。均下部議行。十四年,命刑部侍郎趙盛奎、前東河督嚴烺,會同富呢揚阿查勘應
修各工。尋疏言:「外護塘根,無如坦水,擬自念裡亭汛至鎮海汛,添建盤頭三座,改
建柴塘三千三百餘丈;其西塘烏龍廟以東,應接築魚鱗石塊;海寧繞城石塘,應加高條
石兩層。俟明年大汛時續辦。」遣左都御史吳椿往勘,留浙會辦。十六年三月工竣,計
修築各工萬七千餘丈,用銀一百五十七萬有奇。三十年,巡撫吳文鎔疊陳海塘石工沖缺,
令速搶辦。十月工竣。

    咸豐七年八月,海塘埽各工猝被風潮沖坍。十二月,次第堵合。同治三年,御史洪
燕昌言浙江海塘潰決,請速籌款修理。部議將浙海關等稅撥用。五年,內閣侍讀學士鍾
佩賢疏陳海塘關係東南大局,有四害三可慮。命巡撫馬新貽詳勘,修海寧魚鱗石工二百
六十餘丈。六年,以浙江海塘工鉅費多,議分最要次要修築,期以十年告竣。七年,兩
江總督曾國籓等請修華亭石塘護壩,嗣是塘工歲有修築。

    光緒三年,修寶山北石塘護土,建護塘攔水各壩,及仁和、海寧魚鱗石塘千三百餘
丈。十年,修昭文、華亭、寶山等處塘壩及石坦坡。十二年,浙江巡撫劉秉璋言,海鹽
原建石塘四千六百餘丈,積年坍損過半,擬擇要興辦,埋砌者五百丈,建復者四百六十
丈,需銀二十萬。允之。十八年,浙撫劉樹棠疏言,海寧繞城石塘坍塌日甚,請添築坦
水,以塘工加抽絲捐積存餘款先行開辦,隨籌款次第興修。從之。十九年,修太倉茜涇
口椿石坦坡百五十一丈,鎮洋楊林口椿石二百丈,昭文施家橋至老人濱雙椿夾石護壩二
百丈,華亭外塘純石斜壩四十六丈。

    綜計兩省塘工,自道光中葉大修後,疊經兵燹,半就頹圮,迄同治初,興辦大工,
庫款支絀,遂開辦海塘捐輸,並勸令兩省絲商,於正捐外,加抽塘工絲捐,給票請獎。
旋即停止。光緒三十年,浙江巡撫聶緝槼請復捐輸舊章,以濟要工。因二十七年以後,
潮汐猛烈,次險者變為極險,擬將柴埽各工清底拆築,非籌集鉅款,不能歷久鞏固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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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29 志一百四 河渠四 (直省水利)

清代軫恤民艱,亟修水政,黃、淮、運、永定諸河、海塘而外,舉凡直省水利,亦
皆經營不遺餘力,其事可備列焉。

    順治四年,給事中梁維請開荒田、興水利,章下所司。十一年,詔曰:「東南財賦
之地,素稱沃壤。近年水旱為災,民生重困,皆因水利失修,致誤農工。該督撫責成地
方官悉心講求,疏通水道,修築堤防,以時蓄洩,俾水旱無虞,民安樂利。」

    康熙元年,重修夾江龍興堰,又鑿大渠以廣灌溉。二年,修和州銅成堰,龍首、通
濟二渠。交城磁瓦河漲,水侵城,築堤障之。三年,修嘉定楠木堰。九年,修郿縣金渠、
寧曲水利。十二年,重修城固五門堰。十九年,濬常熟白茆港、武進孟瀆河。二十三年,
修五河南湖堤壩。二十七年,修徽州魚梁壩。三十七年,命河督王新命修畿輔水利。

    三十八年,聖祖南巡,至東光,命直隸巡撫李光地察勘漳河、滹沱河故道。覆疏言:
「大名、廣平、真定、河間所屬,凡兩河經行之處,宜開濬疏通,由館陶入運。老漳河
與單家橋支流合,至鮑家嘴歸運,可分子牙河之勢。」三十九年,帝巡視子牙河堤,命
於閻、留二莊間建石閘,隨時啟閉。御史劉珩言,永平、真定近河地,應令引水入田耕
種。諭曰:「水田之利,不可太驟。若剋期齊舉,必致難行。惟於興作之後,百姓知其
有益,自然鼓勵傚法,事必有成。」四十年,李光地言:「漳河分四支,三支歸運皆弱,
一支歸澱獨強。遇水大時,當用挑水壩等法,使水分流,北不至挾滹沱以浸田,南不至
合衛河以害運。」如所請行。

    四十三年,挑楊村舊引河。先是子牙河廣福樓開引河時,文安、大城民謂有益,青
縣民謂不便,各集河干互控。至是河成,三縣民皆稱便。天津總兵官藍理請於豐潤、寶
坻、天津開墾水田,下部議。旋諭曰:「昔李光地有此請,朕以為不可輕舉者,蓋北方
水土之性迥異南方。當時水大,以為可種水田,不知驟漲之水,其涸甚易。觀琉璃河、
莽牛河、易河之水,入夏皆涸可知。」次年部臣仍以開墾為請,諭以此事暫宜存置,可
令藍理於天津試開水田,俟冬後踏勘。

    四十八年,濬鄭州賈魯河故道,自東趙訖黃河涯口新莊。於東趙建閘一,黃河涯口
築草壩石閘各一。甘肅巡撫舒圖言:「唐渠口高於身,水勢不暢,應引黃河之水匯入宋
澄堡。如水不足用,更於上游近黃處開河引水,酌建閘壩,以資蓄洩。」從之。江蘇巡
撫於准言:「丹陽練湖,冬春洩水濟運,夏秋分灌民田。自奸民圖利,將下湖之地佃種
升科,民田悉成荒瘠。請復令蓄水為湖,得資灌溉。」從之。五十七年,以沛縣連年被
水,命河督趙世顯察勘。世顯言:「金鄉、魚台之水,由沛之昭陽湖歷微山湖,從荊山
口出貓兒窩入運。近因荊山口十字河淤墊,致低田被淹。應將沙淤濬通,再於十字河上
築草壩。若遇運河水淺,即令堵塞,俾水全歸微山湖,出湖口閘以濟運,則民田漕運兩
有裨益。」從之。

    世宗時,於畿輔水利尤多區畫。雍正三年,直隸大水,命怡親王允祥、大學士硃軾
相度修治。因疏請濬治衛河、澱池、子牙、永定諸河,更於京東之灤、薊,京南之文、
霸,設營田專官,經畫疆理。召募老農,謀導耕種。四年,定營田四局,設水利營田府,
命怡親王總理其事,置觀察使一。自五年分局至七年,營成水田六千頃有奇。後因水力
贏縮靡常,半就湮廢。是年命侍郎通智、單疇書,會同川督岳鍾琪,開惠農渠於查漢托
護,以益屯守,復建昌潤渠於惠農渠東北。六年,浚文水近汾河渠,引灌民田,開嵩明
州楊林海以洩水成田。八年,帝以寧夏水利在大清、漢、唐三渠,日久頹壞,命通智同
光祿卿史在甲勘修。是年修廣西興安靈渠,以利農田,通行舟。濬陳、許二州溝洫。

    十年,雲貴總督鄂爾泰言:「滇省水利全在昆明海口,現經修濬,膏腴田地漸次涸
出。惟盤龍江、金稜、銀稜、寶象等河俱與海口近,亟宜建築壩台。」又言:「楊林海
水勢暢流,周圍草塘均可招民開墾。宜良江頭村舊河地形稍高,宜另開河道以資灌溉。
尋甸河整石難鑿,宜另濬沙河,俾得暢流。東川城北漫海,水消田出,亦可招墾。」均
從之。十二年,營田觀察使陳時夏言:「文安、大城界內修橫堤千五百餘丈,營田四十
八頃俱獲豐收。但恐水涸即成旱田,請於大堤東南開建石閘,北岸多設涵洞,以資宣
洩。」從之。

    乾隆元年,大學士嵇曾筠請疏濬杭、湖水利。兩廣總督鄂彌達言:「廣、肇二屬沿
江一帶基圍,關係民田廬捨,常致沖坍,請於險要處改土為石,陸續興建。」下部議行。
江南大雨水,淮陽被淹,命濬宿遷、桃源、清河、安東及高郵、寶應各水道。二年,命
總督尹繼善籌畫雲南水利,無論通粵通川及本省河海,凡有關民食者,及時興修。陝西
巡撫崔紀陳鑿井灌田以佐水利之議。諭令詳籌,勿擾閭閻。

    三年,大學士管川陝總督事查郎阿言:「瓜州地多水少,民田資以灌溉者,惟疏勒
河之水,河流微細。查靖逆衛北有川北、鞏昌兩湖,西流合一,名蘑菇溝。其西有三道
柳條溝,北流歸擺帶湖。請從中腰建閘,下濬一渠,截兩溝之水盡入渠中,為回民灌田
之利。」貴州總督張廣泗請開鑿黔省河道,自都勻經舊施秉通清水江至湖南黔陽,直達
常德,又由獨山三腳坉達古州,抵廣西懷遠,直達廣東,興天地自然之利。均下部議行。
四年,安徽布政使晏斯盛言,江北鳳、穎以睢水為經,廬州以巢湖為緯,他如六安舊有
堤堰,滁、泗亦多溪壑,概應動帑及時修濬,從之。川陝總督鄂彌達等言:「寧夏新渠、
寶豐,前因地震水湧,二縣治俱沉沒。請裁其可耕之田,將漢渠尾展長以資灌溉。惟查
漢渠百九十餘里,渠尾餘水無多,若將惠農廢渠口修整引水,使漢渠尾接長,可灌新、
寶良田數千頃。」上嘉勉之。

    五年,河督顧琮言:「前經總河白鍾山奏稱『漳河復歸故道,則衛河不致泛溢,為
一勞永逸之計』。臣等確勘,自和兒寨東起,至青縣鮑家嘴入運之處止,計程六百餘里,
河身淤淺,兩岸居民稠密。若益以全漳之水,勢難容納,則改由故道,於直隸不能無患,
然不由故道,又於山東不能無患。惟有分洩防御,使兩省均無所害,庶為經久之圖。」
總辦江南水利大理卿汪隆言:「鹽城東塘河及阜寧、山陽各河道,高郵、寶應下游,及
串場河、溱潼河,俱淤淺,應挑濬。其串場河之范堤,及拼茶角二場堤工,俱逼海濱,
應加寬厚。揚州各閘壩應疏築,限三年告成。」均如所請行。安徽巡撫陳大受言:「江
北水利關係田功。原任籓司晏斯盛奏定興修,估銀四十餘萬。竊思水利固為旱澇有備,
而緩急輕重,必須熟籌。各州縣所報,如河圩湖澤,及大溝長渠,工程浩繁,民力不能
獨舉,自應官為經理。其餘零星塘□荅,現有管業之人,原皆自行疏濬,朝廷豈能以有
限錢糧,為小民代謀畚鍤?」上韙之。河南巡撫雅爾圖言:「豫省水利工程,惟上蔡估
建堤壩,系防蔡河異漲之水。其餘汝河、滍河堤堰,應令地主自行修補。至開濬汝河、
穎河等工,請停罷以節糜費。」報聞。

    六年春,雅爾圖言:「永城地窪積潦,城南舊有渠身長三萬一千餘丈,通澮河,年
久淤淺。現乘農隙,勸諭紳民挑濬,俾水有歸。」又言:「前奉諭旨,開濬省城乾涯河,
復於中牟創開新河一,分賈魯河水勢,由沙河會乾涯河,以達江南之渦河而匯於淮,長
六萬五千餘丈,今已竣工。」賜名惠濟。

    九年,御史柴潮生言:「北方地勢平衍,原有河渠澱泊水道可尋。如聽其自盈自涸,
則有水無利而獨受其害。請遣大臣□帑興修。」命吏部尚書劉於義往保定,會同總督高
斌,督率辦理。尋請將宛平、良鄉、涿州、新城、雄縣、大城舊有澱渠,與擬開河道,
並堤□涵洞橋閘,次第興工。下廷議,如所請行。先是御史張漢疏陳湖廣水利,命總督
鄂彌達查勘。至是疏言:「治水之法,有不可與水爭地者,有不能棄地就水者。三楚之
水,百派千條,其江邊湖岸未開之隙地,須嚴禁私築小垸,俾水有所匯,以緩其流,所
謂不可爭者也。其倚江傍湖已辟之沃壤,須加謹防護堤塍,俾民有所依以資其生,所謂
不能棄者也。其各屬迎溜頂沖處,長堤連接,責令每歲增高培厚,寓疏濬於壅築之中。」
報聞。

    十一年,大學士署河督劉於義等疏陳慶雲、鹽山續勘疏濬事宜,下部議行。青州瀰
河水漲,沖開百餘丈決口,旋堵。博興、樂安積水,挑引河導入溜河。十二年夏,宿遷、
桃源、清河、安東之六塘河,及沭陽、海州之沭河,山水漲發,地方被淹,命大學士高
斌、總督尹繼善,會同河臣周學健往勘。議於險處加寬挑直,建石橋,開引河,官民協
力防護,從之。十三年,湖北巡撫彭樹葵言:「荊襄一帶,江湖袤延千餘里,一遇異漲,
必借餘地容納。宋孟珙知江陵時,曾修三海八櫃以瀦水。無如水濁易淤,小民趨利者,
因於岸腳湖心,多方截流以成淤,隨借水糧魚課,四圍築堤以成垸,人與水爭地為利,
以致水與人爭地為殃。惟有杜其將來,將現垸若干,著為定數,此外不許私自增加。」
報聞。十四年,雲南巡撫圖爾炳阿以疏鑿金沙江底績,纂進金沙江志。

    十七年,江蘇巡撫莊有恭言:「蘇州之福山塘河,太倉之劉河,乃常熟等八州縣水
利攸關,歲久不修,旱澇無備。請於附河兩岸霑及水利各區,按畝酌捐,興工修建。」
得旨嘉獎。十八年,陝甘總督黃廷桂言:「巴裡坤之尖山子至奎素,百餘里內地畝皆取
用南山之水,自山口以外,多滲入沙磧,必用木槽接引,方可暢流。請於甘、涼、肅三
處撥種地官兵千名,前往疏濬。」如所請行。以江南、山東、河南積年被水,而山東之
水匯於淮、徐,河南之水達於鳳、穎,須會三省全局以治之,命侍郎裘曰修、夢麟往來
察閱,會江蘇、安徽、河南各巡撫計議。尋曰修言:「包、澮二河在宿、永連界處,為
洩水通商之要道。入安徽境內有石橋六,應加寬展。洪河、睢河與虹縣之柏家河、下江
之林子河、羅家河,應補修子堰。鳳台之裔溝、黑濠、涇泥三河應挑深,使暢達入淮。」
夢麟言:「碭山、蕭縣、宿遷、桃源、山陽、阜寧、沭陽共有支河二十餘,應分晰疏
濬。」均從之。

    二十三年,豫省開濬河道工竣,允紳民請,於永城建萬歲亭,並御制文志之。山東
巡撫阿爾泰言:「濟寧、汶上、嘉祥毗連蜀山湖,地畝湮沒約千餘頃,擬將金線、利運
二閘啟閉,使湖水濟運,坡水歸湖,可以盡數涸出。」得旨嘉獎。二十四年,濬京師護
城河及圓明園一帶河。御史李宜青請疏濬畿輔水源,命直隸總督方觀承條議以聞。觀承
言:「東西二澱千里長堤,即宋臣何承矩興堰遺跡。今昔情形有異。倘泥往跡,害將莫
救。如就澱言利,則三百餘里中水村物產,視昔加饒,惟遇旱而求通雨澤於水土之氣,
則人事有當盡者耳。」四川總督開泰言:「灌縣都江大堰引灌成都各屬及眉、邛二州田
畝,寧遠南有大渡河,自冕寧抵會理三口,與金沙江合,支河雜出,堰壩最多,俱應相
機修濬。」部議從之。

    初,御史吳鵬南請責成興修水土之政,命各督撫經畫。浙江巡撫莊有恭言水之大利
五,江、湖、海、渠、泉。他省得其二三,而浙實兼數利。金、衢、嚴三郡,各有山泉
溪澗,灌注成渠,堰壩塘蕩,無不具備。惟仁和、錢塘之上中市、三河垸、區塘、苕溪
塘,海鹽之白洋河、湯家舖廟、涇河,長興之東西南漊港,永嘉之七都新洲陡門、九都
水湫、三十四都黃田浦陡門,實應修舉,以收已然之利。至杭州臨平湖、紹興夏蓋湖,
有關田疇大利,應設法疏挑,或召佃墾種,再體勘辦理。」允之。

    二十五年,阿爾泰疏言:「東省水利,以濟運為關鍵,以入海為歸宿。濟、東、泰、
武之老黃河、馬頰、徒駭等河,兗、沂、曹之洸、涑等河,共六十餘道,皆挑濬通暢。
運河民□計長七百餘里,亦修整完固。青、萊所屬樂安、平度、昌邑、濰縣、高密等州
縣,應挑支河三十餘,俱節次挑竣。萊州之膠萊河,納上游諸水,高密有膠河,亦趨膠
萊,易致漫溢,應導入百脈湖,以分水勢。沂州屬蘭、郯境內應開之武城等溝河二十五
道,又續挑之響水等溝河二十五道,引窪地之水由江南邳州入運,並已工竣。」帝嘉之。

    二十六年,河東鹽政薩哈岱言:「鹽池地窪,全恃姚暹渠為宣洩。近因渠身日高,
漲漫南北堤堰禁牆內。黑河實產鹽之本,年久淺溢。涑水河西地勢北高南下,倘汛漲南
趨,則鹽池益難保護。五姓湖為眾水所匯,恐下游阻滯,逆行為患。均應及時疏通。」
從之。明年,帝南巡,諭曰:「江南濱河阻洳之區,霖潦堪虞,而下游蓄洩機宜,尤以
洪澤湖為關鍵。自邵伯以下,金灣及東西灣滾壩,節節措置,特為三湖旁疏曲引起見。
若溯源絜要,莫如廣疏清口,乃及今第一義。至六塘河尾閭橫經鹽河以達於海,所有修
防事宜,該督、撫、河臣會同鹽政,悉心覈議以聞。」

    二十八年,帝以天津、文安、大城屢被霪潦,積水未消,命大學士兆惠督率經理。
又以曰修前辦豫省水利有效,命馳往會勘,覆命阿桂會同總督方觀承酌辦。阿桂等以
「子牙河自大城張家莊以下,分為正、支二河,支河之尾歸入正河,形勢不順。請於子
牙河村南斜向東北挑河二十餘里;安州依城河為入澱尾閭,應挑長二千二百餘丈;安、
肅之漕河,應挑長三千七百餘丈。其上游之姜女廟,應建滾水石壩,使水由正河歸澱。
新安韓家□一帶為西北諸水匯歸之所,應挑引河十三裡有奇」。如所議行。

    二十九年,改建惠濟河石閘。修湖北溪鎮十裡長堤,及廣濟、黃梅江堤。濬江都堰,
開支河一,使漲水徑達外江。三十二年,修築澱河堤岸,自文安三灘裡至大城莊兒頭,
長二千七百餘丈。山東巡撫崔應階言:「武定近海地窪,每遇汛漲,全恃徒駭、馬頰二
河分流入海。徒駭下游至霑化入海處,地形轉高,難議興挑。勘有壩上莊舊漫口河形地
勢順利,應開支河,俾兩道分洩。」江蘇巡撫明德言:「蘇州南受浙江諸山經由太湖之
水,北受揚子江由鎮江入運之水,伏秋汛發,多致漫溢。請修吳江、震澤等十縣塘路。」
均從之。

    三十三年,滹沱水漲,逼臨正定城根,添築城西南新堤五百七十餘丈,回水堤迤東
築挑水壩五。河神祠前築魚鱗壩八十丈。蒿城東北兩面,滹水繞流,順岸築埽三百六十
丈,埽後加築土□。三十五年,挑濬蘇郡入海河道,白茆河自支塘鎮至滾水壩,長六千
五百三十餘丈;徐六涇河自陳蕩橋至田家壩,長五千九百九十餘丈。三十六年,濬海州
之薔薇、王家口、下坊口、王家溝四河。以直隸被水,命侍郎袁守侗、德成分往各處督
率疏消。尚書裘曰修往來調度,總司其事。山東巡撫徐績查勘小清河情形,請自萬丈口
挑至還河口,計四十裡,使正、引兩河分流,由河入泊,由泊達溝歸海。詔如所議行。
廣西巡撫陳輝祖言:「興安陡河源出海陽山,至分水潭,舊築鏵嘴以分水勢,七分入湘
江為北陡,三分入漓江為南陡,於進水陡口內南北建大小天坪,以資蓄洩,復建梅陽坪,
以遏旁行故道,並以引灌糧田。近因連雨沖陷,請修復土石各工。」下部知之。

    三十八年,挑濬禹城漯河、高密百脈湖引河。四十年,修築武昌省城金河洲、太乙
宮濱江石岸。江南旱,高、寶皆歉收。總督高晉,河督吳嗣爵、薩載合疏言:「嗣後洪
湖水勢,應以高堰志椿為準,各閘壩涵洞相機啟放,總使運河存水五尺以濟漕,餘水儘
歸下河以資灌溉。」從之。四十一年,修西安四十七州縣渠堰共千一百餘處。總督高晉
言:「瓜洲城外查子港工接連回瀾壩,江岸忽於六月裂縫,坍塌入江約百餘丈,西南城
牆塌四十餘丈。現在水勢已平,擬將瓜洲量為收進,讓地於江,並沿岸築土壩以通纖
路。」諭令妥善經理。

    四十二年,山西巡撫覺羅巴延三言:「太原西有風峪口,旁俱大山,大雨後山水下
注縣城,猝難捍御。請自峪口起,開河溝一,直達汾水,所占民田止四十餘畝,而太原
一城可期永無水患。」四十三年,疏濬湖州漊港七十二。修昌邑海堤,居民認墾堤內鹼
廢地千二百餘頃。濬鎮洋劉河,自西陳門涇上頭起,至王家港止。四十四年,改建宣化
城外柳川河石壩,並添築石坦坡。漳河下游沙莊壩漫口,淹及成安、廣平,水無歸宿。
於成安柏寺營至杜木營,繞築土□千一百餘丈。

    四十七年,雲南巡撫劉秉恬言:「鄧川之瀰苴河,上通浪穹,下注洱海,中分東西
兩湖。東湖由河入海,河高湖低,每遇夏秋漲發,回流入湖,淹沒附近糧田。紳民倡捐,
將湖尾入海處堵塞,另開子河,引東湖水直趨洱海,又自青石澗至天洞山,築長堤、建
石閘,使河歸堤內,水由閘出,歷年所淹田萬一千二百餘畝,全行涸出。」得旨嘉獎。
又言:「楚雄龍川江自鎮南發源,入金沙江。近年河溜逼城,請於相近鎮水塔挑濬深通,
導引河溜復舊。又澂江之撫仙湖下游,有清水、渾水河各一,渾水之牛舌石壩被沖,匯
流入清,以致為害。請於牛舌壩東另開子河,以洩渾水,並將河身改直,使清水暢達。」
上獎勉之。

    五十年,河南巡撫何裕城言:「衛河歷汲、淇、滑、濬四縣,濱河田畝,農民築堤
以防淹浸,不能導河灌田。輝縣百泉地勢卑下,而獲嘉等縣較高,難以紆回導引。其餘
汲縣、新鄉並無泉源,祗有鑿井一法,既可灌田,亦藉以通地氣,已派員試開。」濬賈
魯、惠濟兩河。修寧夏漢延、唐來、大清、惠農四渠。五十一年,山東商人捐資挑濬鹽
河,並於東阿、長清、齊河、歷城建閘八。

    五十三年,荊州萬城堤潰,水從西北兩門入,命大學士阿桂往勘。尋疏言:「此次
被水較重,土人多以下游之窖金洲沙漲逼溜所致,恐開挑引河,江水平漾無勢,仍至淤
閉。請於對岸楊林洲靠堤先築土壩,再接築雞嘴石壩,逐步前進,激溜向南,俟洲坳刷
成兜灣,再趁勢酌挑引河,較為得力。」報聞。五十四年,濬通惠河、朝陽門外護城河
及溫榆河。五十五年,培修千里長堤,瀦龍河、大清河、盧僧河等堤,鳳河東堤,及西
沽、南倉、海河等疊道,改建豐城東西□是石工。築潛江仙人舊堤千二百八十餘丈。挑
濬永城洪河。

    五十七年,兩江總督書麟等言:「瓜洲均系柴壩,江流溜急,接築石磯,不能鞏固。
請於回瀾舊壩外,拋砌碎石,護住埽根,自裹頭坍卸舊城處所靠岸,亦用碎石拋砌,上
面鑲埽。嗣後每年挑溜,可期溜勢漸遠。」得旨允行。又言:「無為州河形兜灣,應將
永成圩壩加築寬厚。擬於馬頭埂開挖河口三十丈,曾家腦至東圩壩舊河亦展寬三十丈,
俾河流順暢。」上韙之。改蕭山荷花池堤為石工,堵河內民堰漫口五十餘丈,修復豐城
江岸石堤。五十九年,荊州沙市大壩,因江流激射,勢露頂沖,添建草壩。

    嘉慶五年,挑濬□牛河、黃家河,及新安、安、雄、任丘、霸、高陽、正定、新樂
八州縣河道。六年,京師連日大雨,撥內帑挑濬紫禁城內外大城以內各河道,及圓明園
一帶引河。文安被水,命直督陳大文詳議。疏言:「文地極窪,受水淺,地與河平,自
建治以來,別無疏濬章程。惟查大城河之廣安橫堤,為文邑保障,迤南有河間千里長堤,
可資外衛。兩堤之中,有新建閘座,以洩河間漫水。再於地勢稍下之龍潭灣,開溝疏濬,
或不致久淹。」從之。

    八年,伊犁將軍松筠言:「伊犁土田肥潤,可耕之地甚多,向因乏水,今擬設法疏
渠引泉,以資汲灌。應請廣益耕屯,以裕滿兵生計,並借官款備辦耕種器物。」如所請
行。十一年,疏築直隸千里長堤,及新舊格澱堤。十二年,湖廣總督汪志伊言:「堤垸
保衛田廬,關係緊要。漢陽等州縣均有未涸田畝,未築堤塍。應亟籌勘辦,以興水利而
衛民田。」從之。十六年,以畿輔災歉,命修築任丘等州縣長堤,並雄縣疊道,以工代
賑。十七年,濬武進孟瀆河。挑阜寧救生河,太倉劉河。修天津、靜海兩縣河道。濬東
平小清河,及安流、龍拱二河,民便河。十八年。江南河道總督初彭齡疏陳江省下河水
利,宜加修理。得旨允行。十九年,大名、清豐、南樂三縣七十餘莊地畝,久為衛水淹
沒,村民自原出夫挑挖,請官為彈壓。御史王嘉棟疏言:「杭、嘉、湖被旱歉收,請開
濬西湖,以工代賑。」皆允之。二十一年,疏濬吳淞江。二十二年,章丘民言,長白、
東嶺二山之水,向歸小清河入海。自灰壩被沖,水歸引河,章丘等縣屢被水災。命禮部
侍郎李鴻賓往勘。次年,巡撫陳預疏言:「小清河以章丘、鄒平、長山、新城為上游,
高苑、博興、樂安為下游,正河及支派溝多有淤墊。請先疏濬上游,並將滸山等二泊一
湖挑挖寬深,則水勢不至建瓴直注,下游亦不驟虞漫溢。」得旨允行。建沔陽石閘,挑
引渠,以時啟閉。

    二十五年,修都江堰。御史陳鴻條陳興修水利營田事宜,命直隸、山東、山西、河
南各督撫一體籌畫興舉。修襄陽老龍石堤。庫車辦事大臣嵩安疏報別什托固喇克等處挑
渠引水,墾田五萬三千餘畝。有詔褒勉。

    道光元年,修湖州黑窯廠江堤,濬涇陽龍洞渠、鳳陽新橋河。二年,加築襄陽老龍
石堤。濬正定柏棠、護城、洩水、東大道等河,並修斜角、回水等堤。興修杭州北新關
外官河纖道。直隸總督顏檢請築滄州捷地減河閘壩,濬青縣、興濟兩減河,修通州果渠
村壩□。皆如議行。疏濬銅山荊山橋河道,及南鄉奎河。挑江都三汊河子、鹽河五閘淤
淺,及沙漫州江口沙埂。修豐城及新建惠民橋堤。三年,修汾河堤堰,並移築李綽堰,
改挖河身。修天門、京山、鍾祥堤垸,及監利櫻桃堰、荊門沙洋堤。挑挖熱河旱河,並
添修荊條單壩。堵文安崔家窯、崔家房漫口。修河東鹽池馬道護堤,並濬姚暹渠、李綽
堰、涑水河。刑部尚書蔣攸銛言:「上年漳河漫水下流,由大名、元城直達紅花堤,潰
決堤□,由館陶入衛,應亟籌議。」命大學士戴均元馳勘。尋奏言:「元城引河穿堤入
衛,河身窄狹,應挑直展寬,以暢其流。紅花堤以下新刷水溝五百餘丈,應挑成河道,
以期分洩。」又:「漳自南徙合洹以來,衛水為其頂阻,每遇異漲,民□不能捍御,以
致安陽、內黃頻年沖決。今漳北趨,業已分殺水勢。擬於樊馬坊、陳家村河幹北岸築壩
堵截,使分流歸並一處。自柴村橋起,接連洹河北岸,建築土壩,樊馬坊以下王家口添
築土格土壩,以免串流南趨,使漳、洹不致再合。」詔皆從之。

    四年,築德化、建昌、南昌、新建四縣圩堤。修培荊州萬城大堤橫塘以下各工,及
監利任家口、吳謝垸漫決堤塍。給事中硃為弼請疏浚劉河、吳淞,及附近太湖各河。御
史郎葆辰請修太湖七十二漊港,引苕、霅諸水入湖以達於海。御史程邦憲請擇太湖洩水
最要處所,如吳江堤之垂虹橋、遺愛亭、龐山湖,疏剔沙淤,剷除蕩田,令東注之水源
流無滯。先後疏入,命兩江總督孫玉庭、江蘇巡撫韓文綺、浙江巡撫帥承瀛會勘。玉庭
等言:「江南之蘇、松、常、太,浙江之杭、嘉、湖等屬,河道淤墊,遇漲輒溢。現勘
水道形勢,疆域雖分兩省,源委實共一流。請專任大員統治全局。」命江蘇按察使林則
徐綜辦江、浙水利。

    御史陳澐疏陳畿輔水利,請分別緩急修理。給事中張元模請於趙北口連橋以南開橋
一座,以古趙河為引河,並挑北盧僧河,以分減白溝之獨流。帝命江西巡撫程含章署工
部侍郎,辦理直隸水利,會同蔣攸銛履勘。含章請先理大綱,興辦大工九。如疏天津海
口,濬東西澱、大清河,及相度永定河下口,疏子牙河積水,復南運河舊制,估修北運
河,培築千里長堤,先行擇辦。此外如三支、黑龍港、宣惠、滹沱各舊河,沙、洋、洺、
滋、洨、唐、龍鳳、龍泉、瀦龍、□牛等河,及文安、大城、安州、新安等堤工,分年
次第辦理。又言勘定應濬各河道,塌河澱承六減河,下達七里海,應挑寬罾口河以洩北
運、大清、永定、子牙四河之水入澱。再挑西堤引河,添建草壩,洩澱水入七里海,挑
邢家坨,洩七里海水入薊運河,達北塘入海。至東澱、西澱為全省瀦水要區,十二連橋
為南北通途,亦應擇要修治。均如所請行。濬虞城惠民溝,夏邑巴清河、永城減水溝。
玉庭言:「三江水利,如青浦、婁縣、吳江、震澤、華亭承太湖水,下注黃浦,各支河
淺滯淤阻,亟應修砌。吳淞江為太湖下注幹河,由上海出閘,與黃浦合流入海。因去路
阻塞,流行不暢,應於受淤最厚處大加挑浚。」得旨允行。

    五年,陝西巡撫盧坤疏報鹹寧之龍首渠,長安之蒼龍河,涇陽之清、冶二河,盩厔
之澇、峪等河,郿縣之井田等渠,岐山之石頭河,寶雞之利民等渠,華州之方山等河,
榆林之榆溪河、芹河,均挑濬工竣,開復水田百餘頃至數百頃不等。修監利江堤,襄陽
老龍石堤。已革御史蔣時進畿輔水利志百卷。直隸總督蔣攸銛疏陳防守千里長堤善後事
宜,報聞。安陽、湯陰廣潤陂,屢因漳河決口淤墊,命巡撫程祖洛委員確勘挑渠,將積
水引入衛河,使及早涸復。築荊州得勝台民堤。

    七年,閩浙總督孫爾准言:「莆田木蘭陂上受諸渠之水,下截海潮,灌溉南北洋平
田二十餘萬畝。近因屢經暴漲,泥沙淤積,陡門石堤損壞,以致頻歲歉收。現經率同士
民捐資修培南北兩岸石工告竣。」得旨嘉獎。濬漢川草橋口、消渦湖口水道。御史程德
潤言荊山王家營屢決,下游各州縣連年被災。請飭相度修築。命湖廣總督嵩孚籌議,因
請仿黃河工程切灘法,平其直射之溜勢,再將下游沙洲開挑引河,破其環抱,以順正流。
帝恐與水爭地,虛糜無益,命刑部尚書陳若霖等往勘。覆言:「京山決口三百二十餘丈,
鍾祥潰口百七十餘丈,正河經行二百餘年,不應捨此別尋故道。惟有挑除胡李灣沙塊,
先暢下游去路,將京山口門挽築月堤,展寬水道,鍾祥口門於堵閉後,添築石壩二,護
堤攻沙。」帝韙之,命嵩孚駐工督辦。

    八年,河南巡撫楊國楨言:「湯河、伏道河並廣潤陂上游之羑河、新惠等河,向皆
朝宗於衛,因故道久湮,頻年漫溢。現為一勞永逸之計,因勢利導,悉令暢流。又南陽
白河、淅川、丹江水勢浩瀚,俱切近城根,亟應築碎石、磨盤等壩二十餘道,分別挑溜
抵禦。」均如所請行。挑濬冀州東海子淤塞溝身,以工代賑。

    九年,修宿遷各河堤岸,丹陽下練湖閘壩。濬宿州奎河。築喀什噶爾新城沿河堤岸。
兩江總督蔣攸銛言:「徐州河道,如蕭縣龍山河,邳州睢寧界之白塘河,邳州舊城民便
河,碭山利民、永定二河,又沛縣堤工,邳州沂河民□,豐縣太行堤,皆最要之工,請
次第估辦興挑。」從之。十年,修湖北省會江岸,並添建石壩。挑濬漳河故道。修保定
南關外河道,及徐河石橋、河間陳家門堤。濬東平小清河,及安流、龍拱二河。修公安、
監利堤。

    十一年,修南昌、新建、進賢圩堤,及河間、獻縣河堤,天門漢水南岸堤工。桐梓
被水,開濬戴家溝河道。命工部尚書硃士彥察勘江南水患,疏請修築無為及銅陵江壩。
給事中邵正笏言江湖漲灘占墾日甚,諭兩江總督陶澍、湖廣總督盧坤等飭屬詳勘,其沙
洲地畝無礙水道者,聽民認墾,否則設法嚴禁。十二年,挑除星子蓼花池淤沙,疏通溝
道,並築避沙塹壩。修築南昌、新建圩堤,又改豐城土堤為石。

    十三年,湖廣總督訥爾經額請修襄陽老龍及漢陽護城石堤,武昌、荊州沿江堤岸。
兩江總督陶澍請修六合雙城、果盒二圩堤埂,濬孟瀆、得勝、灣港三河,並建閘座。均
如議行。戶部請興修直隸水利城工,命總督琦善確察附近民田之溝渠陂塘,擇要興修,
以工代賑。御史硃逵吉言,湖北連年被水,請疏江水支河,使南匯洞庭湖,疏漢水支河,
使北匯三台等湖,並疏江、漢支河,使分匯雲夢,七澤間堤防可固,水患可息。御史陳
誼言,安陸濱江堤塍沖決為害,請建五閘壩,挑濬河道,以洩水勢。疏入,先後命訥爾
經額、尹濟源、吳榮光等遴員詳勘。

    十四年,修良鄉河道橋座。濬沔陽天門、牛氾支河,漢陽通順支河,並修築濱臨江、
漢各堤。濬石首、潛江、漢川支河,修荊州萬城大堤,華容等縣水沖官民各垸。濬碭山
利民、永定二河。築南昌、新建、進賢、建昌、鄱陽、德安、星子、德化八縣水淹圩堤。
修潛江、鍾祥、京山、天門、沔陽、漢陽六州縣臨江潰堤,以工代賑。修邳、宿二州縣
沂河堤□、及王翻湖等工。濬太倉、七浦及太湖以下泖澱,並修元和南塘寶帶橋。

    十六年,濬河東姚暹渠。修庫車沿河堤壩。濬海鹽河道。又貸江蘇司庫銀濬鹽城皮
大河、豐縣順堤河,並修築堤工,從兩江總督林則徐等請也。命大學士穆彰阿、步軍統
領耆英、工部尚書載銓,勘估京城內外應修河道溝渠。十七年,修武昌沿江石岸,鍾祥
劉公菴、何家潭老堤,潛江城外土堤,及豐城土石堤工,並建小港口石閘石埽。十八年,
修黃梅堤。濬豐潤、玉田黑龍河。

    十九年,修武昌保安門外江堤,蘄州衛軍堤,漢陽臨江石堤。葉爾羌參贊大臣恩特
亨額覆陳巴爾楚克開墾屯田情形。先是,帝允伊犁將軍特依順保之請,命於巴爾楚克開
墾屯田。嗣署參贊大臣金和疏陳不便,覆命恩特亨額詳籌。至是,疏言:「該處渠身僅
三百二十八里有奇,沿堤兩岸培修,水勢甚旺,足資灌溉。並派屯丁分段看守,遇水漲
時,有渠旁草湖可洩,不致淹漫要路。」諭:「照舊妥辦,務於屯務邊防實有裨益。」
伊犁將軍關福疏報,額魯特愛曼所屬界內塔什畢圖,開正渠二萬五千七百餘丈,計百四
十餘里,得地十六萬四千餘畝,實屬肥腴,引水足資灌溉。詔褒勉之。

    是歲漢水盛漲,漢川、沔陽、天門、京山堤垸潰決。二十年,總督周天爵疏報江、
漢情形,擬疏堵章程六:一,沙灘上游作一引壩,攔入湖口,再作沙□是障其外面,以
堵旁洩;一,江之南岸改虎渡口東支堤為西堤,別添新東堤,留寬水路四裡餘,下達黃
金口,歸於洞庭,再於石首調弦口留三四十裡沮洳之地,瀉入洞庭;一,江之北岸舊有
閘門,應改為滾壩,冬啟夏閉;一,襄陽上游多作挑壩,撐水外出,再於險要處所,加
築護堤護灘;一,襄陽河四面堤畔,應用磚石多砌陡門,夏令相機啟閉;一,襄河水勢
浩大,應添造滾壩,冬啟夏閉,於兩岸低窪處所,引渠納水。下所司議行。是年修華容、
武陵、龍陽、沅江四縣官民堤垸,又修荊州大堤,及公安、監利、江陵、潛江四縣堤工。

    二十二年,堵鹿邑渦河決口。先是,黃水決口,大溜直趨渦河,將南岸觀武集、鄭
橋、劉窪莊、古家橋及淮寧之閻家口、吳家橋、徐家灘、婁家林、季家樓堤頂漫塌,太
和民田悉成巨浸,阜陽以次州縣亦被漫淹。至是,安徽巡撫程楙采言:「豫工將次合龍,
渦河決口若不及時興修,下游受害益深。請敕河南撫臣迅籌堵築。」從之。湖廣總督裕
泰等疏報江水盛漲,沖陷萬城堤以上之吳家橋水閘,並決下游上漁埠頭大堤,直灌荊州
郡城,倉庫監獄均被淹漫。水消退後,而埠頭漫口較寬,勢難對口接築。擬修挽月堤一,
並先於上下游各築橫堤一。如所請行。修築庫倫堤壩,及鄒縣橫河口、李家河口民堰。

    二十三年,直隸總督訥爾經額疏陳直隸難以興舉屯政水利,略雲:「天津至山海關,
戶口殷繁,地無遺利。其無人開墾之處,乃沿海鹼灘,潮水鹹濇,不足以資灌溉。至全
省水利,歷經試墾水田,屢興屢廢,總由南北水土異宜,民多未便。而開源、疏泊、建
閘、修塘,皆需重帑,未敢輕議試行。但宜於各境溝洫及時疏通,以期旱澇有備,或開
鑿井泉,以車戽水,亦足裨益田功。」如所議行。修海陽寮哥宮、涸溪、竹崎頭堤工。

    二十四年,修江夏江堤。濬海州沭河。七月,荊州江勢汎漲,李家埠內□是決口,
水灌城內。江陵虎渡口汛江支各堤亦多漫溢。諭總督裕泰籌款修築。九月,萬城大堤合
龍。伊犁將軍布彥泰等言:「惠遠城東阿齊烏蘇廢地可墾復良田十餘萬畝,擬引哈什河
水以資灌注,將塔什鄂斯坦田莊舊有渠道展寬,接開新渠,引入阿齊烏蘇東界,並間段
酌挑支河。」又言:「伊拉裡克地畝與喀喇沙爾屬蒙古游牧地以山為界,該處河水一道,
由山之東面流出,距游牧地尚隔一山,於蒙古生計無礙,堪以開墾。請濬大渠支渠並洩
水渠,引用伊拉裡克河水。」又言:「奎屯地方寬廣,有河一道,系由庫爾喀喇烏蘇南
山積雪融化匯流成河,近水地畝早有營屯戶民承種。又蘇沁荒地有萬餘畝,土脈肥潤,
祗須挑渠引水,可以俱成沃壤。」均如所請行。

    二十五年,濬賈魯河,修汶上馬踏湖民堰。命喀喇沙爾辦事大臣全慶查勘和爾罕水
利,疏言:「和爾罕地本膏腴,宜將西北哈拉木扎什水渠並東南和色熱瓦特大渠接引,
可資耕種。中隔大小沙梁,業已挑通,宜於沖要處砌石釘椿,使沙土不致坍卸,渠道日
深,足以灌溉良田。」又言:「伊拉裡克地居吐魯番所轄托克遜軍台之西,土脈腴潤,
謂之板土戈壁,其西為沙石戈壁。二百餘里,至山口出泉處,有大阿拉渾、小阿拉渾兩
水,匯成一河。從前渠道未開,水無收束,一至沙石戈壁,散漫沙中,而板土戈壁水流
不到,轉成荒灘。今將極西之水導引而東,在沙石戈壁鑿成大渠三段,復於板土戈壁多
開支渠,即遇大汛,水有所歸。又吐魯番地畝多系掘井取泉,名曰卡井,連環導引,其
利甚溥。惟高埠難引水逆流而上,應聽戶民自行挖井,冬春水微時,可補不足。」下廷
臣議行。

    二十六年,烏魯木齊都統惟勤請修理喀喇沙爾渠道壩堤,並陳章程四,命伊犁將軍
薩迎阿覆覈,尚無流弊,詔如所請行。六塘河堤沖潰,各州縣連年被水,命兩江總督璧
昌等覈辦。覆言,海州境內六塘河及薔薇河淤墊沖決,田廬受淹,於運道宣防,大有關
系,應從速借款挑築,允之。修溫榆河果渠村壩埽。二十七年,扎薩克郡王伯錫爾呈獻
私墾地畝,內有生地四千八百三十餘畝,接濬新渠二,添開支渠二,以資分灌。

    二十八年,兩江總督李星沅請修沛縣民□埽壩,裕泰請修江夏堤工、鍾祥廖家店外
灘岸,直隸總督訥爾經額請修築萬全護城石壩,均如所請。御史楊彤如劾河南撫臣三次
挑挖賈魯河決口,費幾百萬,迄無成功,請敕查辦。詔褫鄂順安以下職。新任巡撫潘鐸
疏言:「賈魯河工程應以復硃仙鎮為修河關鍵。惟硃仙鎮內及街南北河道淤墊最甚,今
議添辦柴楷埽工,以防兩岸淤沙。其淤沙最深處,挑濬較難,另擇乾土十數裡,改道以
通舊河,責成各員賠修,限四十五日工竣。」從之。

    二十九年,江蘇巡撫傅繩勳言:「陰雨連綿,積水無從宣洩,以致江、淮、揚等屬
堤圩多被沖破。請仿農政全書櫃田之法,以土護田,堅築高峻,內水易於車涸,勸民舉
行,以工代賑,並查勘海口,開挖閘洞洩水。」帝嘉勉之。三十年,修襄陽老龍石堤,
及漢陽堤壩,武昌沿江石岸,潛江土堤、鍾祥高家堤。御史汪元方以浙江水災,多由棚
民開山,水道淤阻所致,疏請禁止。諭巡撫吳文鎔嚴查,並命江蘇、安徽、江西、湖廣
各督撫一體稽查妥辦。

    咸豐元年,浙江巡撫常大淳疏陳清理種山棚民情形,略言:「浙西水利,餘杭、南
湖驟難濬復,應先開支河、修石閘,以資蓄洩。上游治而下游之患亦可稍平。浙東則紹
興之三閘口外,鄞縣、象山等河溪,現經籌挑。」報聞。三年,太常卿唐鑒進畿輔水利
備覽,命給直隸總督桂良閱看,並著於軍務告竣時,酌度情形妥辦。

    同治元年,御史硃潮請開畿輔水利,並以田地之治否,定府縣考績之殿最。命直隸
總督文煜等將所轄境內山泉河梁澱湖及可開渠引水地方詳查,並妥議章程。尋覆疏言:
「有可舉行之處,或礙於地界,或限於力量,或當掘井制車,或須抽溝築圩,均設法催
勸,推行盡利。」三年,江蘇士民殷自芳等以「山陽、鹽城境內市河、十字河、小市河
蜿蜒百裡,東注馬家蕩,沿河民田數千頃,旱則資其灌溉,潦則資其宣洩。自乾隆六年
大挑以後,迄今百餘年,河淤田廢,水旱均易成災。墾請挑濬築墟,引運河水入市河,
以蘇民困」。命兩江總督、江蘇巡撫覈辦。

    五年,御史王書瑞言,浙江水利,海塘而外,又有漊港。烏程有三十九水婁,長興
有三十四漊。自逆匪竄擾後,泥沙堆積,漊口淤阻,請設法開濬。又言蘇、松諸郡與杭、
嘉、湖異派同歸,湖州處上游之最要,蘇、松等郡處下游之最要。上游阻塞,則害在湖
州,下游阻塞,則害在蘇、松,並害及杭、嘉、湖。請飭江蘇一並勘治。從之。六年,
濬清河張福口引河。八年,安徽巡撫吳坤修言,永城與宿州接壤之南股河,久經淤塞,
下接靈壁,低窪如釜,早成巨浸,水無出路,擬查勘籌辦。從之。

    九年,濬白茆河道,改建近海石閘。江蘇紳民請濬復淮水故道,命兩江總督、江蘇
巡撫、漕運總督會籌。覆疏言:「挽淮歸故,必先大濬淤黃河,以暢其入海之路,繼開
清口,以導其入黃,繼堵成子河、張福口、高良澗三河,以杜旁洩。應分別緩急興工,
期以數年有效。」下部議,從之。是年內閣侍讀學士鍾佩賢亦以疏濬海港為請。於是浙
撫楊昌濬言:「漊港年久淤塞,查明最要次要各工,分別估修,擬趁冬隙時,先將寺橋
等九港及諸、沈二漊趕辦,其餘各工及碧浪湖工程,次第籌畫,應與吳江長橋及太湖出
水各口同時修濬。」得旨允行。

    十年,修龍洞舊渠,並開新渠以引涇水。江蘇巡撫張之萬請設水利局,興修三吳水
利。於是重修元和、吳縣、吳江、震澤橋竇各工。最大者為吳淞江下游至新閘百四十丈,
別以機器船疏之。凡太倉七浦河,昭文徐六涇河,常熟福山港河、常州河,武進孟瀆、
超瓢港,江陰黃田港、河道塘閘、徒陽河、丹徒口支河,丹陽小城河,鎮江京口河,均
以次分年疏導,幾及十年,始克竣事。先是侯家林決口,河督喬松年以為時較晚,請來
年冬舉辦。至是,巡撫丁寶楨言,此處決口不堵,必致浸淹曹、兗、濟十餘州縣,若再
向東南奔注,則清津、裡下河一帶更形吃重,請親往督工堵築。詔獎勉之。

    十二年,以直隸河患頻仍,命總督李鴻章仿雍正間成法,籌修畿輔水利。旋議定直
隸諸河,皆以澱池為宣蓄。西澱數百裡河道,為民生一大關鍵,先堵趙村決口,築磁河、
瀦龍河南堤,以御外水,挑濬盧僧、中亭兩河,分減大清河水勢,以免倒灌。並疏通趙
王河道,將苟各莊以上巨堤及下口鷹嘴壩各建閘座。是年秋,直隸運河堤決,內閣學士
宋晉請擇修各河渠,以工代賑,從之。十三年,挑濬天津陳家溝至塌河澱邊減河三千七
百餘丈,又自塌河澱循金鐘河故道斜趨入薊運河,開新河萬四千一百餘丈,俾通省河流
分溜由北塘歸海。石莊戶決口,奪溜南趨,命寶楨速籌堵築。旋以決口驟難施工,請在
迤下之賈莊建壩堵合,即於南北岸普築長堤。而北岸濮州之上游為開州,並飭直督合力
籌辦。

    光緒元年,濬文安勝芳河,修菏澤賈莊南岸長堤及北岸金堤。二年,濬張家橋新舊
泗河。三年,濬濟寧夏鎮迤南十字河。給事中夏獻馨請修水利以裕民食,諭各督撫酌奪
情形,悉心區畫。四年,修補濱江黃柏山至樊口四十裡老堤,並於樊口內建石閘。五年,
修都江堰堤,灌縣、溫江、崇慶舊淹田地涸復八萬二千餘畝。

    七年,挑濬大清河下游,使水暢入東澱,並於獻縣硃家口古羊河東岸另辟滹沱減河,
使水歸子牙河故道,達津入海。濬寶坻、武清境內北運減河。大學士左宗棠請興辦順直
水利,以陝甘應餉之軍助直隸治河之役。總督李鴻章言:「近畿水利,受病過深,凡永
定、大清、滹沱、北運、南運五大河,及附麗之六十餘支河,原有閘壩堤□,無一不壞,
減河引河,無一不塞,而節宣諸水之南泊、北泊、東澱、西澱,早被濁流填淤,僅恃天
津三岔口一線海河,迤邐出口。平時既不能暢消,秋冬海潮頂托倒灌,節節皆病。修治
之法,須先從此入手。五大河中,以永定之害為最深。其大清、北運、南運,須分別挑
濬築堤,修復減河。滹沱趨向無定,自來未設堤防。同治七年,由蒿城北徙,以文安大
窪為壑,其故道之難復,上游之難分,下游之難洩,曾國籓與臣詳陳有案。東西澱寬廣
數百裡,淤泥厚積,人力難施。頻年以來,修復永定河金門閘壩,裁灣切灘,加築□是
段。大清河則於新、雄境內開盧僧減河,霸州、文安境內接開中亭、勝芳等河,分洩上
游盛漲;於任丘開趙王減河,分洩西澱盛漲;又於文安左各莊至台頭挑河身二十餘里,
以暢下游去路。滹沱河則於河間及文安挖開引河二,又於獻縣硃家口另辟減河三十餘里,
均歸子牙河達津。北運河則於通州築壩,挽潮白河歸槽,於香河王家務、武清筐兒港修
復石壩,以洩漲水,於天津霍家嘴疏濬引河,以通下口。又於武清、寶坻挑挖王家務、
筐兒港兩減河,以資暢洩。南運河則於青、滄、靜海修堤二百餘里,於靜海新官屯另辟
減河六十餘里,使別途出海。又於天津城東永定、大清、滹沱、北運交會之陳家灣,開
河百餘里,分洩四大河之水,逕達北塘入海。其無極、蠡、博、高陽一帶,則堅築珠龍
河□是,以防滹沱北越。任丘至天津一帶,則加築千里堤、格澱堤,使河自河而澱自澱。
又於廣平開洺河,順德挑澧河,趙州濬□、槐、午諸河。此外河道受害較深者,均酌量
疏築。今宗棠請以隨帶各營移治上游,正可輔直隸之不逮。此後應修何處,當隨時會商,
實力襄助。」疏入,命恭親王奕□、醇親王奕枻會同辦理。是年加修子牙河堤萬七千四
百餘丈,文安西堤二千九百餘丈,展寬靜海東堤二千四百餘丈。

    九年,安徽學政徐郙言:「江、皖兩省水患頻仍,亟須挑泗、沂為導淮先路,仿抽
溝法,循序疏治,由大通口引河入海,洩水較易。」命宗棠、昌濬會商籌辦。尋疏覆言:
「天下無有利無害之水,疏舊黃河,分減泗、沂,近年已著成效,自當加挑寬深,兼疏
大通口以暢出海之途,設復淮局於清江,派員提調。估計分年分段興辦,去其太甚之害,
留其本然之利。江北於皖省為下游,下游利,上游自無不利矣。」報聞。

    十年,河南巡撫鹿傳霖言:「豫省地勢平衍,衛、淇、沁、潭襟帶西北,淮、汝、
渦、穎交匯東南,如果一律疏通,加以溝渠引灌,農田大可受益。今河道半皆壅滯,溝
渠亦多荒廢,擬借人力以補天災,派員分赴各州縣履勘籌畫,或疏或濬,志在必成,使
民間曉然於有利農田,自能踴躍用命。」詔如所請行。宗棠言:「興修江南水利各工,
最大者為硃家山、赤山湖。硃家山自浦口至張家堡,接通滁河,綿亙百二十餘里。赤山
湖自道士壩、蟹子壩至三汊河下游,亦綿亙百二十裡。兩年工竣,不惟沿江圩田均受其
利,而糧艘貨船亦可由內河行,尤屬農商兩便。」下部知之。十一年七月,以張曜所部
十營、馮南斌二營、蔣東才四營,濬京師內外護城河,十一月竣工。十三年,河決鄭州,
全溜注淮,因濬張福口引河,及興化之大周閘河、丁溪場之古河口、小海三河,俾由新
陽、射陽等河入海。十四年,鑿廣西江面險灘,由蒼梧迄陽朔七百餘里,共開險灘三十
五。

    十六年,江蘇巡撫剛毅以寶山蘊藻河道失修,迤西大壩壅遏水脈,請興工挑築。給
事中金壽松言利少害多,命總督曾國荃妥籌。覆疏言,擬拆去同治間所築土壩,以通嘉
定、寶山之水道,仍規復咸豐間所建舊閘,以還嘉定之水利。另開引河以通河流,俾得
隨時宣洩。下部知之。挑濬餘杭南湖,並疏濬苕溪。華州羅紋河下游各村連年遭水,沿
河數百頃良田盡成澤國。巡撫鹿傳霖請由吳家橋北大荔之胡村,開渠引水注渭,則其流
舒暢,被淹民田,即可涸復耕作,從之。

    給事中洪良品以直隸頻年水災,請籌疏濬以興水利。事下總督籌議。鴻章言:「原
奏大致以開溝渠、營稻田為急,大都沿襲舊聞,信為確論,而於古今地勢之異致,南北
天時之異宜,尚未深考。夫以太行左轉,西北萬峰矗天,伏秋大雨,口外數千里千溪萬
派之水,奔騰而下,畿南一帶地平土疏,頃刻輒漲數尺或一二丈,沖蕩泛溢,勢所必然。
聖祖慮清濁河流之不可制也,乃築千里堤、格澱□是,使澱與子牙河各行一路。世宗慮
永定河南行之淤澱也,令引渾河別由一道,改移下口。其餘官堤民堤,今昔增築,綜計
不下三四千里,沙土雜半,險工林立,每當伏秋盛漲,兵民日夜防守,甚於防寇,豈有
放水灌入平地之理?今若語沿河居民開渠引水,鮮不錯愕駭怪者。且水田之利,不獨地
勢難行,即天時亦南北迥異。春夏之交,布秧宜雨,而直隸彼時則苦雨少泉涸。今釜陽
各河出山處,土人頗知鑿渠藝稻。節屆芒種,上游水入渠,則下游舟行苦淺,屢起訟端。
東西澱左近窪地,鄉民亦散佈稻種,私冀旱年一穫,每當伏秋漲發,輒遭漂沒。此實限
於天時,斷非人力所能補救者也。以近代事考之,明徐貞明僅營田三百九十餘頃,汪應
蛟僅營田五十頃,董應舉營田最多,亦僅千八百餘頃,然皆黍粟兼收,非皆水稻。且其
志在墾荒殖穀,並非藉減水患。今訪其遺跡,所營之田,非導山泉,即傍海潮,絕不引
大河無節制之水以資灌溉,安能藉減河水之患,又安能廣營多穫以抵恃大之入?雍正間,
怡賢親王等興修直隸水利,四年之間,營治稻田六千餘頃,然不旋踵而其利頓減。九年,
大學士硃軾、河道總督劉於義,即將距水較遠、地勢稍高之田,聽民隨便種植。可見直
隸水田之不能盡營,而踵行擴充之不易也。恭讀乾隆二十七年上諭『物土宜者,南北燥
濕,不能不從其性。儻將窪地盡改作秧田,雨水多時,自可藉以儲用,雨澤一歉,又將
何以救旱?從前近京議修水利營田,始終未收實濟,可見地利不能強同』。謨訓昭垂,
永宜遵守。即如天津地方,康熙間總兵藍理在城南墾水田二百餘頃,未久淤廢。咸豐九
年,親王僧格林沁督師海口,墾水田四十餘頃,嗣以旱潦不時,迄未能一律種稻,而所
費已屬不貲。光緒初,臣以海防緊要,不可不講求屯政,曾飭提督周盛傳在天津東南開
挖引河,墾水田千三百餘頃,用淮勇民夫數萬人,經營六七年之久,始獲成熟。此在潮
汐可恃之地,役南方習農之人,尚且勞費若此。若於五大河經流多分支派,穿穴堤防濬
溝,遂於平原易黍粟以杭稻,水不應時,土非澤埴,竊恐欲富民而適以擾民,欲減水患
而適以增水患也。」

    十七年,剛毅言:「吳淞江為農田水利所資,自道光六年浚治後,又經六十餘年,
淤墊日甚。前年秋雨連旬,河湖汎濫,積澇竟無消路。去年十月,派員開辦,並調營勇
協同民夫,分段合作,約三月內可告竣。」報聞。鴻章又言:「寶坻青龍灣減河,自香
河之王家務經寶坻至寧河入海。去歲霪雨兼旬,河流狂漲,橫堤決岸,寶坻受害獨深。
廣安橋以下,河身淺窄,大寶莊以上,並無河槽,應與昔年所開之普濟河、黃莊新河一
律挑深,添建石閘。」沈秉成、松椿言:「淮南堰圩□所管之洪澤湖,關係水道利病鹽
漕諸務。今全湖之水下趨,毫無節制。現勘得應行先辦之工,曰修復三壩,曰修整束水
堤,曰展挑三福口,計三項工程,不過數萬兩可以集事。或有議於禮河迤西蔡家莊建滾
水石壩,使水可蓄洩,較有把握。惟巨款難籌,應暫緩辦。」均詔如所請。堵築吳橋宣
惠河缺口二。河陝汝道鐵珊,以閿鄉北濱黃河,城垣屢被沖坍,因於城外築大石壩,挑
溜護城。

    十八年,疏鑿福山港、徐六涇二河,及高浦、耿涇、海洋塘、西洋港四河。山東巡
撫福潤言:「小清河為民田水利所關,年久淤塞。前撫臣張曜籌議疏通,因工漲款絀,
僅修下游博興之金家橋至壽光海道,長百餘里。其上游工程,應接續興挑,庶使歷城等
縣所受各水,悉可入海。今擬規復小清河正軌,而不拘牽故道,由金家橋而西取直,擇
窪區接開正河,歷博興、高苑、新城、長山、鄒平至齊東曹家坡,長九十七里,又於金
家橋迤下開支河二十四裡,至柳橋,以承濟麻大湖上游各河之水,引入新河,計長四千
二百餘丈。」詔從之。

    二十年,崇明海岸被潮沖嚙,逼近城牆。於青龍港東西兩面設立敵水壩四,加建木
橋,疊砌石塊,以御風潮。二十一年,署兩江總督張之洞言:「黃河支流之減水河洪河,
自虞城、夏邑、永城經碭山、蕭縣,達宿州、靈壁、泗州之睢河,而注於洪湖。其間湖
港紛歧,皆下注睢河。乾隆年間,以睢河不能容,導水為三,曰北股、中股、南股。中
股為睢河正流。咸豐初,黃河日益淤墊,漸及改徙,豫、江、皖各河亦逐段淤阻,水潦
泛溢為害,尤以永、蕭、碭為甚。同治間建議疏河,恆以工程過大,屢議屢輟。今擬改
道辦法,導北股河之水以達靈壁岳河,導中股、南股河之水合流入宿州運糧溝,以達澮
河,而運糧一溝恐不能容納,應治沱河梁溝以復其舊,使各河之水皆順軌下注洪湖,不
致橫溢,則各屬水患永息矣。」詔如所請行。

    二十二年,御史華煇疏陳興修水利八事:曰引泉,曰築塘,曰開渠,曰通湖,曰開
井,曰蓄水,曰用車,曰填石。下所司議。二十四年,濬太倉劉河,自殷港門至浦家港
口四千一百餘丈。二十八年,江西巡撫李興銳言:「近年水患頻仍,皆由鄱陽湖日見淤
淺,而長江昔寬今狹,驟遭大雨,疏洩不及,遂至四溢為災。請於冬晴水淺時,購制挖
泥機器輪船數艘,將全湖分別挑挖。其上游河道亦一律擇要疏治。既為防水患起見,亦
為興商務張本。」從之。修湖北省城北路堤紅關至春山八段,南路堤白沙洲至金口十段,
以御外江之汎漲。建石閘數座,以備內湖之宣洩。又於附郭沿江十餘里,一律增修石剝
岸。濬小清河,開徒陽河百二十餘里。

    宣統元年,署直隸總督那桐言:「通州占魚溝堤岸,自光緒九年決口,流入港溝而
歸鳳河。嗣後屢堵屢潰。至二十四年大汛復決,迄今未能堵閉,以致武清百數十村頻年
潰沒。今擬於占魚溝暫建滾水壩,俾全溜不致旁趨。倘遇盛漲,即將土□挑除,俾資分
洩。一面將上游堤壩挑補整齊,疏濬青龍灣等處引河,以減盛漲,築攔水□以御渾流,
修估龍鳳河以疏積潦。滾水壩工程應即興辦。其修堤及疏引河,應於本年秋後部署,來
年二月興工。攔水□及龍鳳河,應於來年秋後部署,次年二月興工。均限伏汛前報竣。」
下部議行。湖廣總督陳夔龍請修復江、襄潰口,略謂:「江、襄各堤,以潛江之袁家月
堤為最要。此次潰口,堤身沖刷,頓落四百餘丈,回流湍急,附近悉成澤國,應及時築
合。此外郭家嘴、禹王廟潰堤,及天門黑牛渡、沔陽呂蒙營、公安高李公、松滋楊家腦、
監利河龍廟各堤工,均擬派員督辦籌修,以期鞏固。」從之。

    寧夏滿營開墾馬廠荒地,先治唐渠,以裕瀦停之地。挑濬百二十餘里,曰正渠;自
靖益堡開支口,引水西北行四十餘里而入之溝,曰新渠;沿渠列小口四十,挾水以歸諸
田,曰支渠。唐渠以西,淪為澤國,非溝以宣之不為功。自杏子湖起,穿溝二百八十餘
裡,建大小石閘、木閘四十二,石橋、木橋三十三,經始上年九月,至本年八月告成,
名曰湛恩渠,約成腴田二十萬畝。是年,東三省總督、奉天巡撫合詞請修遼河,先從雙
檯子河堤入手,次年續修鴨島、冷家口工程,並挑挖海口攔江沙,與遼河工程同時舉辦。
下部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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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30 志一百五 兵一 (八旗)

○兵一

    有清以武功定天下。太祖高皇帝崛起東方,初定旗兵制,八旗子弟人盡為兵,不啻
舉國皆兵焉。太宗征籓部,世祖定中原,八旗兵力最強。聖祖平南服,世宗征青海,高
宗定西疆,以旗兵為主,而輔之以綠營。仁宗剿教匪,宣宗御外寇,兼用防軍,而以鄉
兵助之。文宗、穆宗先後平粵、捻,湘軍初起,淮軍繼之,而練勇之功始著,至是兵制
蓋數變矣。道、鹹以後,海禁大開,德宗復立海軍,內江外海,與水師並行。而練軍、
陸軍又相繼以起,擾攘數年,卒釀新軍之變。以兵興者,終以兵敗。嗚呼,豈非天哉!
今作兵志:一曰八旗,二曰綠營,三曰防軍,附陸軍,四曰鄉兵,五曰土兵,六曰水師,
七曰海軍,八曰邊防,九曰海防,十曰訓練,十一曰制造,十二曰馬政,並分著於篇。

    八旗

    清初,太祖以遺甲十三副起,歸附日眾,設四旗,曰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復
增四旗,曰鑲黃、鑲白、鑲紅、鑲藍,統滿洲、蒙古、漢軍之眾,八旗之制自此始。每
旗三百人為一牛錄,以牛錄額真領之。五牛錄,領以札蘭額真。五札蘭,領以固山額真。
每固山設左右梅勒額真。天命五年,改牛錄額真俱為備御官。天聰八年,定八旗官名,
總兵為昂邦章京,副將為梅勒章京,參將為甲喇章京,各分三等。備御為牛錄章京。什
長為專達。又定固山額真行營馬兵為阿禮哈超哈,其後曰驍騎營。巴雅喇營前哨兵為噶
布什賢超哈,其後曰護軍及前鋒營。駐防盛京兵為守兵,預備兵為援兵。各城寨兵為守
邊兵。舊蒙古左右營為左右翼兵。舊漢兵為烏真超哈。孔有德之天祐兵,尚可喜之天助
兵,並入漢軍。九年,以所獲察哈爾部眾及喀喇沁壯丁分為蒙古八旗,制與滿洲八旗同。
崇德二年,分漢軍為二旗,置左右翼。四年,分為四旗,曰純皁、曰皁鑲黃、曰皁鑲白、
曰皁鑲紅。七年,設漢軍八旗,制與滿洲同。世祖定鼎燕京,分置滿、蒙、漢八旗於京
城。以次釐定兵制。

    禁衛兵大類有二:曰郎衛,曰兵衛。郎衛之制,領侍衛內大臣六人,鑲黃、正黃、
正白旗各二人。內大臣六人。散秩大臣無定員。侍衛分四等。更有藍翎侍衛。凡御前侍
衛、乾清門侍衛由三旗簡用,漢侍衛由武進士簡用,皆無定員。初,鑲黃、正黃、正白
三旗,天子自將,選其子弟曰侍衛,凡值殿廷,以領侍衛內大臣統之。宿衛乾清門、內
右門、神武門、寧壽門為內班,宿衛太和門為外班。行幸駐蹕鹹從。其扈從,後扈二人,
前引十人,豹尾班侍衛六十人。凡佐領親軍,鑲黃旗滿洲八十五佐領,蒙古二十八佐領,
每佐領親軍二人;正黃旗滿洲九十三佐領,蒙古二十四佐領;正白旗滿洲八十六佐領,
蒙古二十九佐領。三旗親軍選六十人隨侍衛行走,餘皆值宿。巡幸則御前大臣侍衛、乾
清門侍衛鹹從。行營則列兩廂,餘於幔城之隅,環拱宿衛。康熙二十九年,以武進士技
優者拔置侍衛,偕三旗值宿。雍正十一年,以親軍未滿十年者,挑選前鋒。滿、漢八旗
左右翼各設前鋒統領一人,備警蹕宿衛。侍衛班內有上駟院侍衛,司轡、司鞍。其兼尚
虞、鷹鷂房、鶻房、十五善射、射鵠、善撲等侍衛,統在三旗額內,俱無定員。鑾儀衛
亦侍從武職。設掌衛司內大臣一人,鑾儀使三人,冠軍使十人,雲麾使、治儀正、整儀
尉各有差,專司乘輿鹵簿。校尉由內府選者為旗尉,由五城選者為民尉。此八旗郎衛制
也。

    兵衛之制,定鼎初,即以上三旗守衛紫禁宮闕,以護軍統領、參領、前鋒統領率之。
噶布什賢超哈滿洲、蒙古八旗分左右翼備宿衛。內務府三旗,各設佐領三人,旗鼓佐領
四人,正黃旗設朝鮮佐領一人,每二丁設馬甲一,每佐領各設領催六、護軍十五,以領
侍衛內大臣率之。內務府官兵守護行宮者,分東西北三路,設千總等官、兵額不等。熱
河行宮亦如之。其守護陵寢者,順治初,永陵、福陵、昭陵各設雲騎尉、騎都尉。嗣後
盛京三陵,增設總管、防御、驍騎校。京師東西陵制亦如之。所屬各旗驍騎有差。八年,
制定親王至輔國公等,以次設長史、護衛等官。十七年,定八旗漢字官名,固山額真曰
都統,梅勒章京曰副都統,甲喇章京曰參領,牛錄章京曰佐領,昂邦章京曰總管,烏真
超哈曰漢軍。凡滿、蒙、漢各旗共選四千八百人為養育兵,訓練技藝。嗣後兵額屢增。
乾隆中,滿、蒙養育兵至二萬三百餘人。盛京打牲烏拉,設總管、協領、佐領等員,轄
打牲兵丁。吉林之參戶,蜜戶,漁戶,獵戶,鷹、狐、獺、鸛諸戶,鹹隸內府三旗。其
巡捕營汛守外七城門,上設步兵汛二十五所,城外分中南北三營,馬步兵汛額各有差,
統以參將、游擊等。暢春、圓明、靜明等園守兵,統以守備。康熙初,定駐蹕之地,八
旗護軍分左右翼巡宿,啟蹕則三旗營總、護軍參領隨行。十三年,定八旗步兵二萬一千
餘名,鳥槍步兵凡千七百三十七名。又定內九門外七門設城門校,轄十六門門軍。其步
軍營汛守皇城內各汛專用滿洲,城外各汛兼用蒙古、漢軍。尋定上駐園,則八旗兩翼,
翼分七汛,更番宿衛。每日當值之前鋒、鳥槍護軍共七百二十人。二十一年,定田獵每
年三舉,八旗各簡前鋒軍校以從。二十二年,定車駕巡幸期。八旗驍騎營於內外城並增
汛所。二十三年,以黑龍江所進精騎射、善殺虎者編虎槍營。三十年,設火器營。雍正
元年,設巡捕營,馬兵汛十五,步兵汛五十二。凡朝會期,協尉、副尉率步軍巡警。二
年,諭各旗共選四千八百教養兵,習長槍挑刀各藝。四年,令八旗前鋒習射,月六次。
其專司防火者曰防範兵。九年,令五旗門汛護軍、馬甲均歸本營操演。令三旗增訓練兵
二千,編為二營。十三年,額定馬甲五千二百五十,春秋二季合操。乾隆十四年,設雲
梯兵一營。又於昆明湖設趕繒船,以前鋒軍習水戰。二十五年,令來京回人編一佐領,
以和卓為佐領統轄之,後皆准此。三十九年,定大閱頭隊前鋒八旗,分為八隊,每隊小
旗八,海螺四,為殿後兵。四十一年,以來京之番子視回人例,編一佐領,統於內務府
正白旗。四十六年,增京師步軍左右二營,合南北中為五營,分二十三汛,領兵一萬,
於八旗漢軍鄂爾布、步甲、閒散內擇壯丁充補。嘉慶四年,令巡捕五營以中營作提標,
管圓明園五汛,參將四人,分管南北左右四營,共十八汛,兩翼總兵分轄之。十七年,
以增設之健銳營歸左翼,外火器營歸右翼,合八旗前鋒、內火器營、驍騎營凡三十六營。
咸豐三年,諭京師各旗營兵十四萬九千有奇,統兵大臣分班親閱,馬步火器,務令精整,
不得以臨時召募濫充。十年,從勝保請,令八旗兵加練槍砲抬槍。同治四年,諭醇親王
訓練神機營,旗、綠各營,亦隨時校閱。光緒二十四年,選練神機營馬步隊,以萬人為
先鋒隊,習槍砲及行陣戰法。此八旗兵衛制也。

    八旗駐防之兵,大類有四:曰畿輔駐防兵,其籓部內附之眾,及在京內務府、理籓
院所轄悉附焉;曰東三省駐防兵;曰各直省駐防兵,新疆駐防兵附焉;曰籓部兵。

    畿輔駐防兵制,順治初,獨石口、張家口、山海關、喜峰口、古北口並設防御一人
或二人,採育裡、固安縣設防守尉、防御有差。康熙十四年,察哈爾八旗,每旗設總管
一人,副總管一人,參領三人,佐領、驍騎校、護軍校各有差。捕盜官每旗二人,親軍、
前鋒各二,護軍十七,領催四,驍騎二十五。在京蒙古都統兼轄之。山海關總管一人,
防御八人,滿、蒙、漢兵七百有奇。尋設張家口總管一,防御七,兵百三十有奇。獨石
口、古北口增防御各二,喜峰口防御二,冷口、羅文峪防御各一,兵多則六十八,少則
十二人。雍正三年,設天津水師營都統一,協領六,佐領、防御、驍騎校各三十二,旗
兵千六百人,蒙古兵四百人,分左右兩翼。乾隆三年,增熱河駐防兵二千人,委前鋒校、
前鋒、領催、鳥槍領催、馬甲、鳥槍馬甲、砲甲、弓矢匠各有差,以千四百人駐熱河,
四百駐喀喇河屯、二百駐樺榆溝。八年,改山海關總管為副都統,增協領、佐領諸屬,
滿、蒙、漢兵共八百人,分左右翼。二十六年,設察哈爾都統一人,駐張家口,理八旗
游牧,兼轄防兵,副都統二人,駐左右翼游牧邊界。四十五年,設駐防密雲滿、蒙兵二
千。嘉慶三年,增熱河圍場副都統。九年,改總管。十五年,改設都統一人。以厄魯特
達什達瓦降眾徙居科布多,旋分其屬為三旗,設總管、副總管、佐領、驍騎校等。尋移
至熱河,作為官兵。先是康熙中,建避暑山莊於熱河,設總管、守備、千總分守各行宮。
乾隆間,增建行宮,設千總、委署千總一二人,兵自六人至九十八人不等。木蘭圍場總
管一人。康熙季年,設有防御八及滿、蒙兵百餘。迨乾隆中年,增左右翼長二,驍騎校
八,駐兵共八百人。每一兵給地一頃二十畝,或地不宜耕種,則改給牛羊。木蘭之地,
周遭樹柵為界,設營房八,卡倫四十,八旗各分五卡倫,各以旗兵守之。道光四年,諭
駐京旗兵,遇閏月賞給甲米,他省不得援例。此畿輔駐防制也。

    東三省駐防兵制,共駐四十四所,兵三萬五千三百餘人。凡前鋒、領催、馬甲、守
門庫等兵,步甲、夜捕手、匠役、養育兵、鳥槍馬甲、領催、水手之屬,或設或否,名
額多寡,各視駐地所宜,損益區置之,初無定限。

    其在盛京,天聰間始設駐防於牛莊、蓋州,兵九十六人。順治元年,世祖將遷燕京,
設盛京八旗駐防兵,以正黃旗內大臣和洛會總統之,以鑲黃旗梅勒章京統左翼,正紅旗
梅勒章京統右翼。每旗設滿洲協領一,佐領四,蒙古、漢軍佐領各一。設熊岳城守官,
其下滿洲佐領三,漢軍佐領一,錦州、鳳凰城、寧遠城守官,其下各設滿洲佐領各二,
漢軍佐領一,興京、遼陽、牛莊、岫巖、義州城守官,滿洲佐領各一人,蓋州、海州滿、
漢佐領各一,統駐防兵。康熙元年,改盛京昂邦章京為鎮守遼東等處將軍,梅勒章京二
人為副都統,統轄協領、佐領、驍騎校。四年,改遼東將軍為奉天將軍。十四年,設錦
州、義州城守尉各一,佐領、驍騎校各有差。各邊門皆置防御一。尋設開原防御三,金
州防御一,兵弁各有差。五十五年,設金州駐防水師營,船十號,兵五百,水手一百。
雍正五年,設熊岳副都統一人,廣寧、義州、錦州、寧遠至山海關設副都統一,復州、
南金州、鳳凰城、岫巖、旅順等處設副都統一,分轄旗兵。乾隆十二年,改奉天將軍為
鎮守盛京將軍。盛京各額兵都一萬五千有奇。

    其在吉林,順治十年,設寧古塔昂邦章京一,梅勒章京二,佐領、驍騎校各八。十
八年,設吉林水師營。康熙元年,改寧古塔昂邦章京為將軍,梅勒章京為副都統。三年,
設水師營總管各員。七年,增寧古塔協領二。十年,以寧古塔副都統一,佐領、驍騎校
各十一,兵七百,移駐吉林。又增吉林協領八,佐領、防御、驍騎校各十二,兵六百人。
尋增防御十五人。十五年,移寧古塔將軍駐吉林,留副都統於寧古塔,增吉林副都統一
人。三十一年,設伯都訥協領二人,佐領、驍騎校各三十,防御八。五十三年,設三姓、
琿春協領一,佐領、驍騎校、防御有差。雍正三年,設阿勒楚喀協領一人,佐領、驍騎
校、防御各五。十年,設三姓副都統一人。尋設吉林鳥槍營參領一人,佐領、驍騎校各
八,鳥槍兵千。乾隆十三年,令打牲烏拉兵歸吉林將軍兼轄。先是順治時,設打牲烏拉
協領二,又設總管一人,統轄珠軒頭目,及參、蜜、漁、獵諸戶,專司采捕諸役。後遞
增佐領、防御八,驍騎校十或八,額兵千。至是以在吉林境,命兼統於吉林將軍。二十
一年,設阿勒楚喀副都統一人。道光六年,以雙城堡移駐京旗分左右翼,各設總、副屯
達二人。嗣又分一旗五屯,增總、副屯達各六人。

    其在黑龍江,當康熙初年,自吉林移水師營來駐齊齊哈爾等處,水手一千有奇。盛
京壯丁散處者,隨時編入八旗。巴爾呼人、錫伯人居近吉林,卦勒察人居近伯都訥,庫
爾喀人居近琿春,並設佐領、驍騎校等分駐。其東北最遠者,索倫、達呼爾二部,天命、
天聰間,相率內附,其後分充各城額兵。至鄂倫春所居益遠,使馬、使鹿部分處山林,
業捕貂,皆審戶比丁,列於軍伍。二十二年,初置黑龍江將軍,原水師營總管等並屬之,
設副都統二,協領四,佐領、驍騎校各二十四,防御八,滿洲兵千,索倫、達呼爾兵五
百,駐愛琿城。二十三年,設打牲處總管一,副總管二,以索倫、達呼爾壯丁編設佐領、
驍騎校。尋於墨爾根城設駐防兵。二十九年,移將軍駐墨爾根,又增協領四,佐領、驍
騎校各七,索倫、達呼爾兵四百餘,以副都統一人統兵駐愛琿。尋設兵千餘駐防齊齊哈
爾。三十八年,將軍復自墨爾根移駐齊齊哈爾。四十九年,設墨爾根副都統一人。雍正
六年,增設打牲處總管三,滿洲、索倫、達呼爾副總管十六,索倫、達呼爾佐領、驍騎
校各六十二。十年,設呼倫貝爾統領一,索倫、巴爾呼總管、副總管各二,佐領、驍騎
校各五十,兵三千,尋增兵二千有奇。厄魯特總管、副總管各一。乾隆八年,改呼倫貝
爾統領為副都統。嘉慶九年,以齊齊哈爾等處承種官田馬甲歸各本旗,所墾新田,改增
養育兵耕種。咸豐八年,增黑龍江馬甲千。光緒八年,將軍文緒請由黑省至茂興設七站,
由茂興至呼蘭設五台,共台站六十人,置掌路記防御一,驍騎校二,領催六,分隸鈐束。
黑龍江八旗兵約分五類:曰前鋒,共百四十六人,佩橐鞬,負旗幟,為先導;曰領催,
供會計書寫,馬甲之長也,共七百四十八人;曰馬甲,又稱披甲,共九千二百十三人;
曰匠役,為鳥槍、弓、鐵、鞍諸匠,共一百五十二人;曰養育兵,康熙季年,始以旗兵
屯田,至嘉慶中,改屯田馬甲為養育兵,共八百人。別有未入伍者曰西丹,譯言控馬奴,
不得預征伐之事。此東三省駐防制也。

    各直省駐防制,順治二年,始設江南江寧左翼四旗,陝西西安右翼四旗,皆置滿、
蒙兵二千,弓匠二十八,鐵匠五十六。六年,於山西太原設正藍、鑲藍二旗滿、蒙駐防
兵,暨游牧察哈爾兵。初,太宗親征察哈爾,降土默特之眾,後編為二旗,設左右翼,
都統部眾得同辦事。旋裁都統,以旗務掌之將軍、副都統,與內八旗等。至是,游牧察
哈爾遂列於山西駐防。十一年,設山東德州鑲黃、正黃二旗滿、蒙領催、馬甲暨弓、鐵
匠。十五年,增設西安佐領、驍騎校二十八,驍騎一千。設浙江杭州滿、蒙八旗馬甲、
步甲、弓匠,漢軍馬甲、步甲、鐵匠,滿、漢棉甲兵,共四千有奇。其後每旗並增佐領、
驍騎校、驍騎。十六年,改設京口駐防鎮海將軍一,副都統二,協領、參領、防御、佐
領、驍騎校有差。尋增江寧、西安步甲各一千。

    康熙十三年,增西安右翼四旗滿、蒙馬甲千,弓、鐵匠十四,漢軍馬甲等,江寧馬
甲千。後又各增兵二千及弓、鐵匠等。是年增京口步甲千人。十五年,設陝西寧夏八旗
滿、蒙領催,馬甲,步甲,弓、鐵匠。十九年,設福建福州左翼四旗漢軍領催、馬甲、
步甲、鐵匠,及滿、蒙步甲。二十年,設廣東廣州鑲黃、正黃、正白上三旗漢軍領催、
馬甲、砲甲、弓匠。二十二年,設湖廣荊州八旗滿、蒙領催,馬甲,步甲,弓、鐵匠,
共二千八百有奇,尋增至四千人。是年又增西安將軍,增滿洲左右翼副都統各一,漢軍
左右翼亦如之,八旗滿、蒙協領各八,漢協領、佐領、防御、驍騎校不等,滿、蒙、漢
兵共七千,滿、蒙步軍七百,暨弓、鐵匠等。二十三年,續設廣州鑲白、正紅、鑲紅、
正藍、鑲藍五旗漢軍兵,設將軍一人,副都統二,協領、參領各八,防御、驍騎校各四
十,八旗鳥槍領催、鳥槍驍騎、領催、驍騎、砲驍騎、弓、鐵匠共三千有奇,兼置綠旗
左右前後四營,將領八,兵三千四百有奇。尋於福州、荊州、寧夏、江寧、京口、杭州
並分設鳥槍領催、鳥槍驍騎、領催、驍騎各有差。京口步軍內兼設鳥槍、弓、箭、長槍、
籐牌等兵額。是年增設杭州駐防八旗滿、蒙、漢兵共三千二百人。三十二年,設山西右
衛八旗滿、蒙、漢護軍、領催、馬甲、鐵匠共五千六百有奇,以將軍統之,設隨甲四十
八,筆帖式六。三十六年,裁京口綠旗水師總兵,改設京口副將,分左右二營,設游擊
以下將領八人,兵一千九百人。五十九年,設河南開封滿、蒙領催,鳥槍領催,馬甲,
鳥槍馬甲,弓、鐵匠。六十年,設四川成都副都統一,協領四,佐領、防御、驍騎校、
鳥槍領催、鳥槍驍騎、驍騎暨步軍,弓、箭、鐵匠。

    雍正元年,福州駐防漢軍步兵悉改馬兵。二年,增太原、德州駐防兵各五百人。六
年,設福州駐防水師營協領一人,佐領、防御各二,驍騎校六,水師五百。七年,設駐
防浙江乍浦水師營。設青州駐防將軍、副都統各一人,協領四,佐領、防御、驍騎校十
六,暨八旗滿、蒙兵弓、鐵匠。設廣州駐防水師營協領一人,佐領、防御各二,驍騎校、
八旗漢軍水師領催有差。八年,以各省駐防漢軍營伍廢弛,令所在將軍訓練之。設駐防
青州八旗滿洲兵二千人。增右衛駐防兵五百人,自將軍及兩翼副都統以下,設協領,佐
領,防御,驍騎校,滿、蒙前鋒,滿、蒙、漢領催等,及驍騎三千有奇。十三年,設甘
肅涼州八旗滿、蒙、漢兵凡二千人。設駐防莊浪八旗滿、蒙、漢兵凡千人。

    乾隆二年,設駐防綏遠城,以征准噶爾之滿、蒙、漢開戶家丁二千四百,熱河駐防
兵千,及右衛蒙古兵五百,凡三千九百人。設涼州將軍、副都統各一人,滿、蒙、漢佐
領、防御、驍騎校、步軍尉及八旗驍騎二千人,步軍六百人。又設莊浪駐防副都統一人,
滿、蒙、漢協領、佐領、防御、步軍尉及八旗驍騎一千人,步軍四百人。四年,改寧夏
駐防步甲六百為養育兵。增荊州養育兵四百人。十年,設江寧駐防養育兵。二十一年,
定開封城守尉歸巡撫統轄。二十二年,裁京口將軍,以綠旗左右營改隸江寧將軍。二十
五年,改綏遠城將軍駐防兵額,步軍、養育兵各四百,共領催、前鋒、驍騎實二千四百
人。二十八年,以土默特二旗歸綏遠城將軍統轄。設歸化城副都統一人。三十九年,改
杭州駐防步軍一百二十八人為養育兵。四十一年,設成都駐防將軍一人。四十九年,增
西安副都統一人。嘉慶十二年,飭各將軍不得以老弱充兵額。此各直省駐防制也。

    新疆駐防兵制,乾隆二十五年,始議於新疆設兵駐守。命阿桂率滿洲、索倫驍騎五
百,綠營兵百,回人二百,至伊犁搜捕馬哈沁,招撫厄魯特,並築城屯墾。其後陸續由
內地增調屯田兵至二千五百人,五年更替,以五百人差操,二千人屯種,分二十五屯,
設屯鎮總兵。其明年,阿桂奏定卡倫侍衛十五人,增伊犁駐防馬兵千五百,合原額兵凡
二千五百人。二十七年,以涼州、莊浪駐防兵五千,並戶口移駐伊犁。旋以新疆底定,
設駐防兵制。凡卡倫兵以侍衛領之,屯田兵以督屯武職領之,駐防馬兵以佐領領之,綠
旗兵以營員領之,而特設將軍為之總轄。侍衛、章京等皆按年番替。二十九年,調綠營
兵千,在伊犁河岸築惠遠城。其管理築城兵,設副將一,守備二,千總二,把總八。以
察哈爾移駐兵一千八百戶編兩昂吉,領隊大臣統之,設十二佐領,分左右二翼,每佐領
設兵二百。以黑龍江移駐戶千編一昂吉,設六佐領,領隊大臣統之。又撥錫伯兵、熱河
滿、蒙兵各一千,及達什達瓦厄魯特兵五百,俱攜眷駐伊犁。定馬兵永遠駐守,綠旗兵
五年番換。三十年,以投出之厄魯特人編一昂吉,與達什達瓦部眾俱為厄魯特昂吉,以
領隊大臣統之。原厄魯特兵作厄魯特右翼。自領隊大臣以下,二三等侍衛、藍翎侍衛無
定員。三十一年,定烏魯木齊駐辦事大臣及協辦大臣,統駐防兵及工作官兵,置經理新
疆貿易、稽察卡倫台站各官。三十二年,定左翼厄魯特六佐領為上三旗,右翼厄魯特共
十佐領編為下五旗。三十四年,增惠寧城滿兵領隊大臣一人。三十七年,以投誠之沙畢
納爾人等歸入下五旗厄魯特,增設四佐領統之。嘉慶二十年,於沙畢納爾四佐領內增副
總管一人。道光十年,以惠遠城滿兵四千六百有奇,巴燕岱滿兵二千一百有奇,諭將軍
等不得議增兵額。同治六年,以哈薩克人東犯,飭李雲麟訓練厄魯特、蒙古兵以防之。
增布倫托海辦事大臣,督率喇嘛,建署治事,並設幫辦一人。此屬新疆北路者也。

    其在南路防兵,烏什駐總理回務參贊大臣、協辦大臣各一人,統轄滿洲、綠旗及屯
田各官兵,兼轄阿克蘇、賽裡木、拜城各駐防兵。所屬有侍衛、章京等官。滿洲營領隊
侍衛二,駐轄翼長、參領各一,副參領、委署參領各二,前鋒校六,綠旗營游擊以下、
屯田副將以下各十八人。阿克蘇駐章京一,綠旗營游擊一。賽裡木駐翼長一,兼統拜城
駐防。葉爾羌駐辦事參贊大臣及領隊大臣,統轄滿洲營領隊副都統、侍衛、參領、副參
領等,如烏什例。和闐、喀什噶爾並駐辦事大臣及領隊大臣,統轄滿洲營侍衛、章京、
領隊侍衛、參領、副參領等,暨綠營總兵、參將等官。庫車駐辦事官,統轄綠營都司以
下官,兼轄沙雅爾事。哈喇沙爾駐辦事官,統轄綠旗營城守,及屯田駐防兵。辟展駐領
隊大臣一,統協領、佐領以下暨步兵、綠旗兵。

    乾隆二十四年以後,於烏什駐辦事大臣,阿克蘇駐辦事大臣、協辦大臣各一人,葉
爾羌設辦事大臣二人,及章京、卡倫侍衛等。滿洲營設副都統一人,統健銳營前鋒參領、
副參領等,安西滿洲營佐領五品官、索倫五品官、察哈爾佐領等,綠營總兵、游擊以下
各官。又於和闐駐領隊總兵官及游擊以下。又喀什噶爾駐總兵、理回疆事務大臣、協辦
大臣各一。滿洲營設副都統一,領隊侍衛二。領隊侍衛兼統索倫兵。索倫設委署副總管
及佐領各二,察哈爾總管一,副總管二,及護軍校以下。綠營設提督及都司以下官。英
阿薩爾駐領隊總兵官一,兼統索倫、察哈爾、綠旗兵。又於庫車、哈喇沙爾、辟展並駐
辦事大臣。初台站之改,屬辟展者凡六。每台置外委千、把總一人。葉爾羌西路南北路
卡倫六,各置坐卡侍衛一人,東西南三路凡二十一台,各置筆帖式一人。沙雅爾南路卡
倫一。庫車東路至哈喇沙爾西凡十台。台置筆帖式一人。每台、卡俱置防守兵,多至十
人,少或一人,俱有供役回人十戶。尋各官兵歸並烏什、阿克蘇,止駐一章京及游擊以
下,旋改駐協辦大臣及領隊侍衛等。喀什噶爾之總理大臣移駐烏什之永寧,尋改設辦事
大臣二人。三十一年,撤回索倫兵,改遣健銳營兵九百人換防,並令健銳營翼領一人,
正副委署參領十八人,護軍校二十四人,統兵分駐各回城。四十四年,裁辟展辦事大臣,
改設領隊大臣。旋設吐魯番屯田都司以下官。

    道光八年,以阿克蘇為南路適中之地,增兵一千,移柯爾坪防兵五百歸阿克蘇,裁
拜城參將以下弁兵,共新舊防兵二千二百人,守卡借差兵外,得練兵一千三百人,控制
各路。九年,於喀什噶爾邊增八卡倫弁兵。尋以八卡倫內喀浪圭、圖舒克塔、烏拍拉特
三處通霍罕要路,於明約洛建堡,設都司一人,綠營兵二百人駐守。阿爾瑚馬廠三處建
堡,置兵二百或六十人。葉爾羌屬卡倫七,以亮葛爾、庫庫雅爾為通夷要隘,英吉沙爾
屬卡倫五,惟烏魯克為要路,皆建土堡兵房,設千總官,其次設把總、外委,駐守兵多
者六十人,少者十五或十人。

    咸豐三年,以新疆南北兩路駐兵四萬餘人,歲餉一百四十五萬,軍興後饋食軍艱難,
諭陝、甘赴口外駐防官自是年始,即行停止。其喀什噶爾、英吉沙爾、葉爾羌、和闐八
城防兵,由烏魯木齊駐防滿洲兵、綠旗兵酌撥。四年,改定新疆南路換防兵制。增伊犁
滿洲兵二百人,烏魯木齊綠營兵千二百人,滿洲兵三百人。裁葉爾羌、喀什噶爾、烏什、
阿克蘇四城防兵一千人。七年,以喀城肅清,撤回土爾扈特蒙兵,留伊犁官兵防守。八
年,令南路換防官兵自是年始,分六年抽換,以節繁費。天山以南,為回部所居,自設
台站、卡倫,無俟重兵防守。烏什、葉爾羌、喀什噶爾、英阿薩爾鹹以滿、漢兵協力守
邊。他如和闐、阿克蘇、庫車、哈喇沙爾、辟展則守以綠旗兵。凡滿洲營駐防兵,以三
年更換,綠旗營駐防兵,以五年更換。此南路之制也。

    同治以來,回疆不靖,欽差大臣左宗棠次第殄平之,新疆漸歸版籍。光緒初年,改
省議起。左宗棠擬令將軍率旗營駐伊犁,塔爾巴哈台改設都統,並統綠、旗各營。迨八
年收復伊犁,從譚鍾麟、劉錦棠言,於南北兩路增設額兵,其舊有參贊、辦事、領隊各
大臣悉予裁汰。即自哈密至伊犁都統暨諸大臣名額亦酌撤之。巴裡坤、古城、烏魯木齊、
庫爾喀拉烏蘇等處所餘旗丁,歸並伊犁滿營,均改從各省駐防將軍營制。十一年,行省
制成。伊犁旗營實存勇七千,留其精壯,改馬隊九旗,步隊十三旗,以提督、總兵分領
之。伊犁開屯由此始,而旗屯居其一焉。蓋新疆自籓部迄於設行省,綜其駐防旗兵制度,
約略如此。

    其籓部兵制,曰內外蒙古,曰青海,曰西藏。內外蒙古之兵,設旗編次,略同內八
旗。每旗設札薩克一人,汗、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為之。協理旗務二或四人,亦
台吉以上充任。按丁數編為佐領。設佐領一,驍騎校六。每六佐領設參領一人。佐領較
多者,設章京、副章京。各率所屬以聽於札薩克。內札薩克蒙古凡二十四部、四十九旗。
科爾沁六旗,分左右二翼,二翼又各分前後旗。崇德元年,設左翼旗、左翼前旗、右翼
旗、右翼前後旗。順治六年,設左翼後旗。郭爾羅斯前後二旗,杜爾伯特一旗,扎賚特
一旗,皆順治五年設。扎魯特二旗,左翼崇德元年設,右翼順治五年設。喀爾喀左翼一
旗,康熙三年設。奈曼一旗,敖漢一旗,皆崇德元年設。土默特二旗,左翼崇德元年設,
右翼順治二年設。喀喇沁三旗,右翼崇德元年設,左翼順治五年設,康熙中增設一旗。
翁牛特左右二旗,阿魯科爾沁一旗,皆崇德元年設。巴林左右二旗,順治五年設。克什
克騰一旗,順治三年設。烏珠穆沁二旗,右翼崇德六年設,左翼順治三年設。浩齊特二
旗,順治三年設左翼,十年設右翼。阿巴哈納爾二旗,康熙四年設左翼,六年設右翼。
阿巴噶二旗,崇德六年設右翼,順治八年設左翼。蘇尼特二旗,崇德六年設左翼,七年
設右翼。四子部落一旗,順治八年設。烏喇特右翼一旗,順治十年設。茂明安一旗,順
治元年設。烏喇特前中後三旗,順治五年設。鄂爾多斯七旗,兩翼、中旗、前旗、後旗
皆順治六年設,雍正九年,增設一旗。歸化城土默特左右二旗,崇德元年設,後置副都
統,隸綏遠城將軍轄之。是為內蒙古兵制。

    外札薩克蒙古,喀爾喀四部,凡八十六旗。喀爾喀土謝圖汗部二十旗為中路。康熙
三十年,設十七旗。逮雍正間,遞增至三十八旗。尋分二十旗屬三音諾顏部,存十八旗。
乾隆初,復增二旗,於本旗外分十九札薩克掌之,仍統於土謝圖汗部。車臣汗部二十三
旗為東路。康熙三十年,設十二旗。其後增至二十一旗。乾隆間,遞增二旗,於本旗外
分二十二札薩克掌之,仍統於車臣汗。札薩克圖汗部十七旗為西路。康熙三十年,設八
旗。逮雍正間,遞增至十五旗。乾隆時,遞增二旗,於本旗外分十六札薩克掌之,仍統
於札薩克圖汗。三音諾顏親王部二十二旗,雍正十年設,即於土謝圖汗部內分轄二十旗。
乾隆初,增二旗,於本旗外分二十一札薩克掌之,仍統於三音諾顏札薩克親王。烏蘭烏
蘇厄魯特部二旗,康熙二十五年分設。乾隆間,隸移烏蘭烏蘇並隸三音諾顏部。賀蘭山
厄魯特一旗,康熙三十六年設。青海厄魯特部二十一旗,雍正三年設二十旗,乾隆十一
年增設一旗。青海游牧綽羅斯部二旗,輝特部一旗,土爾扈特部一旗,喀爾喀部一旗,
皆雍正三年設。哈密一旗,康熙三十六年設。吐魯番一旗,雍正十年設。都爾伯特十四
旗,乾隆十八年編設。土爾扈特部,乾隆三十六年編設。康熙十三年,定每年春季,王、
貝勒以各旗下台吉兵丁合操。乾隆元年,諭內札薩克六會,防秋兵丁各備牧馬器械,分
二班,錫林郭勒、烏蘭察布、伊克昭三會為一班,哲裡木、昭烏達、卓索圖三會為一班,
以大札薩克為盟長,每年遣大臣會同盟長,按旗察閱兵丁。其喀爾喀四部游牧防守兵萬
人,遣參贊大臣同喀爾喀將軍、貝勒、公等分年簡稽軍實。三年,命賞六會防秋牧馬之
兵,視康熙間成例,分給弓矢、衣服、銀兩有差。五十一年,諭蒙古兵丁應習圍場者,
車臣汗、土謝圖汗二部,由庫倫辦事王、大臣,三音諾顏、札薩克圖汗二部,由烏裡雅
蘇台將軍、大臣等分領練習,並令各部落汗、王、公選大台吉各四人,小台吉十人,赴
木蘭圍場。道光三年,從陝甘總督那彥成言,以青海二十四旗分左右二翼,每翼設盟長、
副盟長,每六旗設霍碩扎爾噶齊,每三旗設一梅勒,每旗設一甲喇,各旗兵按人數之多
寡,隨官兵番值巡防。十一年,允楊遇春請,以蒙古兵五百人析為二班,分防八卡。十
五年,諭令察哈爾兵丁選補缺額,與札薩克游牧共衛北邊。同治十年,諭邊外各路台站,
都統或盟長分任管轄。每台額定駱駝百頭,馬五十匹,戈壁地備駱駝百五十頭。此內外
蒙古及青海兵制也。

    蒙古各盟,當雍、乾時,征討准、回,資其兵力以集事。自俄人闌入,烏蘭海南北
並受羈牽,喀魯倫東西侵為田牧,雜居無限,卡倫鄂博,蓋同虛設矣。

    西藏旗兵,自乾隆五十七年始。前後藏各設番兵千。定日、江孜各設五百。前藏領
兵者曰戴琫,其下如琫,又下甲琫、定琫。原置戴琫三人,二駐後藏,一駐定日,復增
戴琫一人駐江孜。前藏番兵,游擊統之。後藏及江孜、定日,都司統之。原有唐古特兵,
歸戴琫督練。初制,每番兵千,弓箭三之,鳥槍七之。嗣選唐古特兵三千,鳥槍、刀矛
各半。至是新設額兵三千,每千人五成鳥槍,三成弓矢,二成刀矛。其唐古特兵,由駐
防將領督同番目教練。前藏駐游擊、守備各一,千總二,把總三,外委五。後藏駐游擊、
都司各一,守備三,千總二,把總七,外委九。是年,以福康安疏請江孜增守備一,外
委一,兵三十人,定日增守備一,把總一,外委一,兵四十人。尋用和琳疏言,定日要
隘曰轄爾多,曰察木達杏嶺,曰古喇噶木洞,曰宗喀,每處各設定琫一人,番兵二十五
人。此西藏兵制大略也。

    當乾隆十五年,始除西藏王爵,設駐藏大臣,以達賴喇嘛統前藏,班禪統後藏。前
後藏凡設四汛,游擊、都司、守備、千把總、外委十六人,兵丁六百六十人,戴琫、如
琫、甲琫、定琫百六十六人,番兵三千人,騎兵五百人,駐藏大臣與達賴、班禪參制之。
鹹、同以後,廓爾喀崛強於西,英吉利侵軼於南,中朝威力羈縻而已。

    八旗官兵額數,代有增減,舉其最近者以見例。光、宣之季,實存名數,職官約六
千六百有奇,兵丁十二萬三百有奇。八旗各營印務參領雖設專職,大率參領、副參領兼
之。印務章京、印務筆帖式亦兼職。親軍校、親軍、拜唐阿等在各旗支餉,實於他所供
差。其醇王園寢守護兵,光緒間始增設前鋒、護軍統領諸職,雖已汰去,而設官已久,
職亦較崇,仍序列之。其他不具錄雲。

    鑲黃旗滿洲,都統一,副都統二,印務參領二,參領、副參領各五,印務章京八,
佐領八十六,驍騎校八十六,印務筆帖式八,凡二百有三人。領催四百二十八,馬甲千
五百六十二,隨甲八十六,養育兵二千二百二十七,親軍校十一,親軍百五十八,弓匠
長七,弓匠七十八,倉甲二十五,通州十九,清河六。餘如通州領催,備宴馬甲,盔、
鏇、鞍、□頭、箭、鐵諸匠,拜唐阿分網戶、粘桿、備箭,一人至九人,陸軍部承差三
人,凡四千六百三十人。

    正黃旗滿洲,自都統至印務章京及筆帖式並同鑲黃旗,惟佐領九十三、驍騎校九十
二為小異,凡二百十六人。領催四百六十二,馬甲千六百二十八,隨甲九十三,養育兵
二千三百九十三,親軍校十一,覺羅親軍四,親軍百七十一,南苑驍騎校一,弓匠長八,
弓匠八十四,餘如南苑馬甲,備宴馬甲,倉甲,盔、金旋、鞍匠,庫使、守吏、酒吏、
鷹手、鞭子手、亭兵,網戶、粘桿拜唐阿等一至六人,陸軍部承差一人,凡四千九百十
二人。

    正白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黃旗,凡二百有三人。領催四
百三十,馬甲千四百十四,隨甲八十六,養育兵二千二百四,親軍校十一,覺羅親軍五,
親軍百五十六,弓匠長十,弓匠七十六,倉甲三十,通州二十,清河十。餘如南苑馬甲,
備宴馬甲,□頭、鞍、箭、盔諸匠,鞭子手,網戶、備箭拜唐阿,傳事兵等一至十二人,
陸軍部承差三人,凡四千四百八十八人。

    正紅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七十四,凡一百七十九人。領催
三百七十,馬甲千二百八十七,隨甲七十四,養育兵一千八百八十八,親軍校十六,親
軍百三十二,弓匠長二,弓匠七十二,倉甲二十七,通州十九,清河八。餘如南苑馬甲,
守吏,庫使,傳事兵,粘桿、宰牲拜唐阿等一至九人,凡三千八百九十五人。

    鑲白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八十四,凡一百九十九人。領催
四百二十,馬甲千四百十四,隨甲八十四,養育兵二千一百八十,親軍校十三,親軍百
五十四,覺羅親軍二,弓匠長二,弓匠七十二,帳房頭目二,倉甲二十七,通州二十,
本裕倉七。餘如鏇、盔諸匠,鞭子手,傳事,渡吏,亭兵,備箭、宰牲拜唐阿等一至四
人,陸軍部承差三人,凡四千三百九十七人。

    鑲紅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黃旗,凡二百有三人。領催四
百三十,馬甲千五百四十八,隨甲八十六,養育兵二千二百四,親軍校十九,覺羅親軍
三,親軍百五十,弓匠長六,弓匠八十,倉甲二十七,通州二十,本裕倉七。餘如盔匠、
金旋匠、鞭子手、南苑馬甲、承差、傳事兵、亭兵、宰牲拜唐阿等一至四人,凡四千五
百七十七人。

    正藍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八十三,凡一百九十七人。領催
四百十七,馬甲千四百九十一,隨甲八十三,養育兵二千一百三十九,親軍校十七,覺
羅親軍十一,親軍百四十,弓匠長二,弓匠八十三,倉甲十九,通州十七,清河二。餘
如金旋匠、盔匠、鞭子手、承差兵、傳事兵、亭兵、南苑馬甲、守吏、拜唐阿、宰牲拜
唐阿等一至五人,凡四千四百三十三人。

    鑲藍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俱同鑲白旗,凡一百九十九人。領催
四百三十九,馬甲千五百九十,隨甲八十六,公缺馬甲二十四,恩缺馬甲一,養育兵二
千二百四十九,親軍校十五,覺羅親軍六,親軍百五十五,弓匠長六,弓匠八十八,餘
如南苑馬甲、南苑領催、帳房頭目、金旋匠、鞭子手、酒醋局吏、庫使、傳事兵、亭兵、
宰牲兵等一至八人,陸軍部承差一人,凡四千六百九十人。

    鑲黃旗蒙古,都統一,副都統二,印務參領一,參領二,副參領二,印務章京四,
佐領、驍騎校各二十八,印務筆帖式四,凡七十二人。領催一百四十,馬甲四百九十七,
隨甲二十八,養育兵五百九十二,親軍校四,親軍五十二,弓匠長一,弓匠二十七,餘
如長號達、長號、盔匠、鞍匠、網戶、苑甲、承差、傳事兵、亭兵等一至六人,凡千三
百六十三人。

    正黃旗蒙古,自都統以下至印務章京及筆帖式,並同鑲黃旗,惟佐領、驍騎校各二
十四,凡六十四人。領催百二十,馬甲四百五十二,養育兵五百八,親軍校四,親軍四
十四,弓匠二十四,餘如長號、拜唐阿、茶拜唐阿、鞍匠,一至七人,凡千一百七十一
人。

    正白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九,凡七十四人。領催百四
十五,馬甲四百八十七,隨甲二十九,養育兵六百九,親軍校四,親軍五十四,弓匠長
二,弓匠二十七,餘如長號、拜唐阿達、拜唐阿、網戶拜唐阿、南苑馬甲、盔匠、鞍匠、
亭兵等一至七人,凡千三百七十八人。

    正紅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二,凡六十人。領催一百十,
馬甲三百八十一,隨甲二十二,養育兵四百六十,親軍校六,親軍三十八,弓匠長三,
弓匠十八,餘如南苑馬甲、哈那器馬甲、盔匠、粘桿拜唐阿、亭兵等一至五人,凡一千
五十人。

    鑲白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俱同正黃旗,凡六十四人。領催一百
二十,馬甲四百四十,養育兵五百八,親軍校二,親軍四十八,凡千一百十八人。

    鑲紅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如正紅旗,凡六十人。領催一百十,
馬甲三百八十八,隨甲二十二,養育兵四百五十九,親軍校三,親軍四十一,弓匠長一,
弓匠十八,承差、盔匠各一,凡一千四十五人。

    正藍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三十,凡七十六人。領催一百五
十,馬甲五百四十四,隨甲三十,養育兵六百三十,親軍校九,親軍五十一,弓匠長二,
弓匠二十八,承差、盔匠、馬甲、亭兵、蒙古通事兵各一,凡一千四百四十八人。

    鑲藍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五,凡六十六人。領催百二
十五,馬甲四百四十二,隨甲二十五,養育兵五百二十七,親軍校五,親軍四十四,包
衣護軍校二,弓匠長一,弓匠二十二,鞍匠、盔匠、恩缺馬甲、聽差馬甲、亭兵各一,
凡千一百九十八人。

    鑲黃旗漢軍,都統一,副都統二,印務參領二,參領、副參領各五,印務章京六,
佐領、驍騎校各四十一,印務筆帖式六,凡一百有九人。領催二百五,馬甲千六百八十
一,隨甲四十一,敖爾布三百二十八,養育兵九百三十七,藍甲三十九,弓匠長六,弓
匠三十一,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銅匠、盔匠、鞍匠、亭兵等一至五
人,凡三千三百三十二人。

    正黃旗漢軍,自都統以下至印務章京及筆帖式,並同鑲黃旗,惟佐領、驍騎校各四
十,凡一百有七人。領催二百,馬甲、隨甲千六百八十,敖爾布三百二十,養育兵九百
十四,藍甲三十一,弓匠長三,弓匠三十六,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
備箭拜唐阿、銅匠、盔匠、鞍匠、聽差兵、亭兵一至十二人,隨印外郎一人,凡三千二
百六十人。

    正白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黃旗,凡一百有七人。領催二
百,馬甲千六百四十,隨甲四十,敖爾布三百二十,養育兵九百十四,藍甲五十二,弓
匠長二,弓匠三十八,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銅匠、盔匠、鞍匠等一
至六人,隨印外郎三人,凡三千二百六十八人。

    正紅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八,凡八十三人。領催百三
十八,馬甲千一百五十三,隨甲一,敖爾布二百二十,藍甲五,養育兵六百四十一,弓
匠長八,弓匠十四,砲手三十九,餘如更夫、拜唐阿、盔匠、鞍匠、亭兵、承差兵等一
至五人,凡二千二百三十二人。

    鑲白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三十,凡八十七人。領催百五十,
馬甲千二百三十,隨甲三十,敖爾布二百四十,養育兵六百九十九,弓匠長四,弓匠十
五,砲手四十,餘如更夫、備箭拜唐阿、承差兵、盔匠等一至五人,隨印外郎一人,凡
二千四百二十四人。

    鑲紅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九,凡八十五人。領催百四
十五,馬甲千一百八十七,隨甲二十九,敖爾布二百三十三,養育兵六百七十四,弓匠
長二,弓匠二十,砲手四十,餘如拜唐阿、更夫、承差兵、盔匠、亭兵,一至四人,隨
印外郎二人,凡二千三百四十二人。

    正藍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俱同鑲紅旗,凡八十五人。領催百四
十五,馬甲千一百九十四,隨甲二十二,敖爾布二百三十二,養育兵六百七十六,弓匠
長四,弓匠二十二,砲甲、砲手各二十,餘如盔匠、馬甲盔匠、公主門甲、更夫、拜唐
阿、承差兵、亭兵等一至七人,凡二千三百六十二人。

    鑲藍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紅旗,凡八十五人。領催百四
十五,馬甲千二百十八,敖爾布二百三十二,養育兵六百七十五,藍甲十八,弓匠長五,
弓匠二十四,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拜唐阿、盔匠、匠役、亭兵等一至五人,隨印外郎
二人,凡二千三百七十六人。

    圓明園隨同辦事營總二,營總六,護軍參領八,副護軍參領十六,委護軍參領三十
二,護軍校、副護軍校各百二十八,包衣營總一,包衣護軍參領、副護軍參領各三,包
衣護軍校九,凡三百三十六人。護軍三千六百七十二,馬甲三百,槍甲四百,養育兵千
八百二十六,包衣護軍一百二十,包衣馬甲三十,包衣養育兵六十,凡六千四百八人。

    健銳營翼長四,正參領八,副參領十六,委參領三十二,番子防御一,前鋒校、副
前鋒校各七十,凡百有二人。前鋒千九百六十,委前鋒一千,領催四,馬甲八十一,養
育兵八百三十三,凡三千八百七十八人。

    內火器營管營長官二,正翼長、委翼長各一,營總四,正參領四,副參領八,委參
領十六,護軍校一百十二,凡一百四十八人。鳥槍護軍二千五百十二,砲甲五百二十八,
養育兵八百八十,凡三千九百二十人。

    外火器營全營翼長一,委翼長一,營總三,正參領四,副參領八,委參領十六,護
軍校一百十二,凡一百四十五人。鳥槍護軍二千五百三十,槍甲三百五十二,養育兵八
百十八,凡三千七百人。

    左右翼前鋒營,左右翼前鋒統領二,前鋒參領、前鋒侍衛各十六,委前鋒侍★八,
空銜花翎十六,前鋒校九十六,空銜前鋒校八,藍翎長四十八,委藍翎長十六,印務筆
帖式四,凡二百三十人。前鋒兵千六百六十八人。

    八旗護軍營,護軍統領八,護軍參領、副護軍參領各一百十二,委護軍參領五十六,
空銜花翎一百十二,護軍校八百八十二,空銜護軍校五十六,藍翎長一百十二,門筆帖
式三十六,印務筆帖式十六,凡一千五百有二人。護軍萬四千八十一人。

    八旗包衣屬鑲黃旗者,參領、副參領各五,佐領十一,管領十,章京一,護軍參領、
副護軍參領各五,護軍校三十五,驍騎校十一,凡八十八人。領催七十九,護軍四百,
披甲千六百八十九,隨甲十一,養育兵八十八,拜唐阿四百二十一,凡二千六百八十八
人。屬正黃旗者,參領、副參領各五,佐領十三,管領十,護軍參領、副護軍參領、委
護軍參領各五,護軍校三十三,前鋒校二,驍騎校十三,凡九十六人。領催九十五,護
軍四百七十八,披甲千八百九,隨甲十三,養育兵八十九,拜唐阿等三百四十七,凡二
千八百三十一人。屬正白旗者,參領、副參領各五,佐領十二,管領十,護軍參領、副
護軍參領、委護軍參領各五,護軍校三十三,前鋒校二,驍騎校十二,凡九十四人。領
催八十八,護軍三百六十,前鋒四十,披甲等千七百三十八,隨甲十二,養育兵八十五,
拜唐阿等六百三十五,凡二千九百五十八人。屬正紅旗者,參領五,佐領十一,管領十
九,包衣達等十六,護軍校六十,驍騎校十二,凡一百二十三人。領催三十四,護軍八
十五,馬甲八百四十六,藍甲三百三十二,蒙古護軍七十,凡千三百六十七人。屬鑲白
旗者,參領五,佐領十四,管領十一,包衣達等三十二,親軍校一,護軍校八十,驍騎
校十三,凡一百五十六人。領催七十四,護軍百四十二,藍甲五百六十六,白甲千一百
三十一,拜唐阿三,凡一千九百十六人。屬鑲紅旗者,參領五,佐領十七,管領六,包
衣達等六十三,護軍校五十八,驍騎校十二,凡一百六十一人。領催四十七,護軍一百
八,紅甲千一百十八,藍甲五百四十五,凡千八百十八人。屬正藍旗者,參領五,佐領
六,管領七,包衣達等五十九,護軍校一百三,驍騎校十六,凡一百九十六人。領催七
十八,護軍二百二十六,馬甲千六百二十四,藍甲七百六十一,拜唐阿十五,凡二千七
百四人。屬鑲藍旗者,參領五,佐領二十一,管領三十八,司庫等九十二,護軍校一百
三十七,驍騎校十六,凡三百有九人。領催七十八,護軍百八十九,馬甲千三百八十六,
藍甲千二百八十二,凡二千九百三十五人。

    醇賢親王園寢翼領一,防御一,驍騎校一,凡三人。領催二,披甲四十六,凡四十
八人。

    以上凡職官六千六百八十人。兵丁十二萬三百有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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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31 志一百六 兵二 (綠營)

綠營規制,始自前明。清順治初,天下已定,始建各省營制。綠營之制,有馬兵、
守兵、戰兵。戰守皆步兵。額外外委皆馬兵。綜天下制兵都六十六萬人,安徽最少,閩、
廣以有水師故最多,甘肅次之。綠營隸禁旅者,惟京師五城巡捕營步兵。將軍兼統綠營
者惟四川。有屯兵者惟湖南、貴州。其新疆之綠營屯防,始乾隆二十五年,由陝、甘陸
續移往駐防。各省標兵規制,督撫得隨時疏定。綠營戰功,自康熙征三籓時,用旗、綠
兵至四十萬,雲、貴多山地,綠營步兵居前,旗兵繼之,所向輒捷。其後平定准部、回
疆、金川,鹹有勳績。乾隆四十六年增兵,而川、楚教匪之役,英、法通商之役,兵力
反遜於前。迨粵寇起,廣西綠營額兵二萬三千,土兵一萬四千,遇敵輒靡。承平日久,
暮氣乘之,自同治迄光緒,疊經裁汰,綠營之制,僅存而已。

    京師巡捕五營,設步軍統領一人,統左右翼總兵官以及十六門門千總,海澱、暢春
園、樹村汛、靜宜園、樂善園設副將或守備各官不等,置兵共三千人。京城內九門、外
七門,每門設千總二,門甲十或二十,門軍四十人。左翼總兵統步軍營巡捕南、左二營
各汛官,凡兵三千六百有奇。右翼總兵統步軍營巡捕北、右二營各汛官,凡兵二千五百
有奇。

    各直省營制,順治元年,定直隸官兵經制,設直隸巡撫,標兵分左、右二營,游擊
以下八人。設宣府、真定、薊州、通州、天津、山海關六鎮總兵官及鎮標守備、游擊等,
設紫荊關等七協副將及協標官兵,設拱極城等十七處參將,山永等營游擊,鞏華城等處
守備、都司,分領各營兵。

    定山東官兵經制,設河道總督,標兵分中、左、右三營,設副將或游擊以下將領八,
兵凡三千,備河防護運。山東巡撫標兵分左右二營,設游擊以下將領八,兵凡二千。設
臨清、沂州二鎮總兵官及將領八,兵共二千四百有奇。設德州、青州、武定三營參將或
守備將領八或六,兵共二千二百有奇。設登州水師營守備,登州、萊州、臨清、濟南各
營游擊或守備四,兵共一千二百有奇。初,山東與直隸、河南共一總督,康熙元年,設
山東提督,尋並裁去,以巡撫兼任。

    山西、江南、陝西官兵經制,並於順治二年定之。山西設宣大總督及巡撫,督標分
中、左、右三營,撫標分左右營,各設將領八,兵凡二千。設太原、平陽二協副將及協
標官兵。設汾州等營參將、游擊、守備,分領營兵。十三年,裁宣大總督,康熙元年,
設山西提督,迭裁迭復,雍正九年仍裁之,以巡撫兼任。

    江南設漕運總督,江蘇、鳳廬二巡撫,標兵及左右營如制,將領九或八人,兵共四
千有奇,並設奇兵營、游兵營。設江南漢兵提督,分中、左、右、前、後五營,分設將
領八,兵凡四千。設蘇州、鎮江、浦口、安慶、池太、東山、廣德八鎮總兵官,鎮標兵
及將領。設狼山等七協副將,金山、常州各營參將、游擊、守備,分領營兵。國初設江
南江西河南總督。其後分合不常。康熙間,定為兩江總督。又裁鳳廬巡撫歸並江蘇。設
蘇松提督。尋定為江寧提督,增安徽提督,分轄營務。又裁安徽提督,改江南水陸提督,
統全省官兵。先是設操江巡撫,轄安慶等五府,滁、和等三州兵。後改安徽巡撫,以鳳
廬兵並屬之。

    陝西初設川陝總督,並轄四川兵,標兵分五營。別設西安、延綏、甘肅、寧夏四巡
撫,標兵各分左右營,將領略如諸省。設延綏、固原、臨鞏、鳳翔、漢羌、甘肅六鎮總
兵官,鎮標兵亦分五營,將領如之,延綏又分設東西二協。設西安、慶陽等八處副將,
宜君、階州等各營參將、游擊、都司及守備,分領營兵。康熙時,迭改川陝總督,並轄
山、陝、甘。尋改川陝甘總督。乾隆間,甘肅分設總督,以四川總督兼轄陝西兵,為川
陝總督,復改陝甘總督。國初設甘肅巡撫,其寧夏、延綏巡撫先後裁撤,寧夏歸甘肅,
延綏歸陝西。後又裁甘肅巡撫,陝甘總督兼統撫標兵。甘州置甘肅總兵官,尋改設甘肅
提督。初設陝西漢兵提督及寧夏提督,分五營,皆設將領八,兵凡四千人。後改西安提
督,又移駐固原,改固原提督雲。

    順治三年,定河南、江西、湖廣官兵經制。河南設巡撫,標兵分左右營,將領八,
兵二千,制同上。設河南提督,標兵分中、左、右三營,設將領分統。設河北、南陽、
開歸三鎮總兵官,標兵各分左右營,將領兵數如撫標制。設開封副將、守備以下將領七,
兵一千人,河南衛輝、汝寧、歸德各營各參將等,兵各一千。設磁州營都司,兵五百人,
後屬直隸嵩縣等二營守備,兵三百或二百。先是河南與直隸、山東共一總督,兼轄河南
官兵。其後或專設河南總督,或裁改之。至雍正十三年,仍為河南巡撫。

    江西初設巡撫及南贛巡撫,標兵分左右營,設將領五人,兵凡千五百人。設江西提
督,標兵分五營,營設將領八,兵凡五千人。設南贛、九江二鎮總兵官,標兵分五營,
各設游擊以下將領官,兵如提標之數。設袁州等四協副將,分左右營,將領各八,兵凡
二千人。設廣德各營參將,撫州各水師營守備,兵六百人,南康等營守備兵三百人。康
熙初年,裁南贛巡撫,以標兵屬江西巡撫。七年,裁提督。十三年,復設。嗣增設撫建
提督,旋裁之,並裁江西提督,以巡撫兼任。

    湖廣設總督,標兵分中、左、右營,將領各八,兵凡三千人。設湖北巡撫、鄖陽巡
撫、偏沅巡撫,撫標兵分左右營,將領官兵如江西撫標例。設湖廣提督,標兵分五營,
將領官兵如江西提標例。設荊州、鄖陽、長沙三鎮總兵官,辰州協副將,標兵各分中、
左、右營,各設將領八,兵凡三千人。設黃州、承天、常德三協副將,協標兵各設將領
七,兵凡千二百人。承天協後改安陸營。設漢陽等營參將將領各四,兵六百人。夷陵等
營游擊各設將領三,兵四百人。設三江口等營守備、把總,兵各二百人。康熙初,並湖
廣總督為川湖總督。其後四川總督不轄湖廣,復設湖廣總督。裁鄖陽巡撫,以湖北巡撫
統轄標兵。

    順治四年,定四川官兵經制。設四川巡撫,標兵分左右營,各設將領八,兵凡千三
百人。設建昌、保寧、永寧、夔州四鎮總兵官,鎮標分三營,設將領八,兵凡二千人。
設松潘、成都、重慶三協副將,協標兵分二營,設游擊以下將領官兵。設威茂等各營參
將、游擊、守備,分領營兵。四川初僅設巡撫,駐成都府。川陝總督駐陝西,兼轄四川
十四年。嗣設四川總督,駐重慶府。其間或並為川湖總督,駐荊州九年,移駐重慶十九
年。或雲川陝甘,或雲川陝,遷改靡常。至乾隆間,定為四川總督。

    順治五年,定浙江官兵經制。設總督,標兵分三營,設副將或游擊將領各八,兵共
三千。設浙江巡撫,標兵二營,將領各八,兵共二千。浙江提督標兵三營,營設將領八,
兵共三千。設定海、衢州二鎮總兵官,標兵皆三營,營設將領八,共兵各三千。錢塘水
師二營,台州水師三營,營設將領八,共兵各三千。衢州設水師左右路總兵官,標兵三
營,游擊以下將領分統營兵。設衢州、湖州、嘉興等七協副將,標兵皆三營,營皆設將
領八,每協共兵二千五、六百。設金華、嚴州、處州三協副將,標兵二營,將領各八,
共兵皆千六百。設吉安等各營守備、參將,分統營兵。先是設浙江總督,其後改稱閩浙,
兼轄福建,裁改不常。雍正間,定為閩浙總督。

    順治七年,定福建官兵經制。設福建巡撫,標兵二營,將領八,兵凡二千。設福建
水陸提督,標兵三營,營設將領八,兵凡三千。設汀州、泉州、銅山三鎮總兵官,及援
剿總兵官、中路總兵官,標兵各二營,各設將領八,兵二千。設福州、漳州、建寧三協
副將,標兵三營,各設將領八,兵凡三千。設福州水師,及汀州、興化、邵武、延平、
閩安、同安七協副將標兵,各設將領八,兵凡二千。設福寧協副將二營,將領七,兵凡
千八百人。設泉州等營參將、長樂等營游擊,將領各八,共兵各一千。

    順治八年,定兩廣官兵經制。廣東設巡撫,標兵二營,將領八,兵凡二千。設廣東
提督,標兵五營,將領八,兵凡五千。設廣東水師總兵官,標兵六千,分左右二協,中、
左、右三營。二協設副將,復分二營,設將領八,兵一千五百。三營水師,各設將領八,
兵各一千。設肇慶、潮州、瓊州三鎮總兵官,標兵二營,將領八,兵凡二千。設韶州、
惠州、高州、南雄四協副將,協標兵皆二營,將領各八,共兵各二千。惟南雄為一千六
百。設肇慶、高州水師及吳川等營參將,柘林鎮各營游擊,將領各七,共兵各一千。設
東莞、始興等州縣守備以下將領,兵二百至五百有差。廣西設巡撫,標兵二營,將領八,
兵凡千五百。廣西提督標兵分五營,將領八,兵凡四千有奇。設左右翼總兵官,並桂林
暨南寧城守營。九年,增設潯梧、柳慶、思南三協副將以下將領,兵各千二百;郁林、
新太、河池三營參將以下將領,兵各六百;永寧、昭平二營參將以下將領,兵各四百;
上思、三裡二營守備以下將領,兵各二百;賀縣營守備,兵百人。十年,定兩廣總督標
兵分五營,中營設將領八,左、右、前、後營共將領八,兵凡五千。國初置兩廣總督,
康熙二年,專轄廣東,四年,兼轄兩廣,雍正元年,復專轄廣東,十三年,仍兼轄兩廣。

    順治十六年,定雲、貴官兵經制。設雲貴總督,標兵分中、左、右、前四營,中營
設將領八,餘三營將領八,兵凡四千。設雲南巡撫,標兵二營,將領八,兵一千五百。
先一年,貴州設巡撫,營制亦同。及是設貴州提督,標兵分左、右、前、後四營,左營
設將領八,餘三營將領八,兵凡三千。設大定、黔西、鎮遠、威寧四鎮總兵官,標兵三
營,將領八,兵各二千有奇。設貴陽城守協及平遠、定廣、銅仁、平越、安南五協副將,
標兵二營,游擊以下將領。設思南營等處參將、游擊、守備,分統官兵。國初雲貴總督,
兩省互駐。康熙元年,分置兩省總督,自後或改或並。迨乾隆中,仍定為雲貴總督。此
直省綠營初制也。

    雍正四年,靖逆將軍富寧安於哈密置大小卡路八,西安總兵潘之善於沙州西南諸隘
設哨探、置台站防夷。五年,以浙江綠營積弱,選山、陝、甘兵壯健者移駐之。十年,
以苗疆遼闊,貴州改設總兵、游擊,統轄丹江、台拱等營,及銅仁、鎮遠、石阡各協,
並新設上江、下江諸營協,隸古州,以鎮攝之。十一年,諭各總兵官巡察營伍。乾隆五
年,用湖廣總督那蘇圖言,裁虛設戰船,除私立提塘,及字識占冒口糧之弊。十六年,
定哈密駐防兵制,於安、甘、涼、肅四提、鎮營分遣將弁廿餘,兵二千往駐。二年一受
代,四月、八月迭更半數,新舊相間,以資教練。回營時,鎮臣核其勤惰,分別擢用之。
十八年,陝甘總督尹繼善疏陳西陲防務,宜慎選安西將材,多備槍彈,預蓄資糧,築城
垣,擇畜牧,允行。二十四年,改安西提督為巴裡坤提督,設哈密副將以下將領八,兵
八百,餘裁改有差。尋改設烏魯木齊總兵官,分中、左、右營及城守營,隸巴裡坤提督。
凡巴裡坤、烏魯木齊將領官兵,歸陝甘總督統屬。乾隆四十一年,大小金川平,新入版
圖,屯兵駐守,制同內地,設懋功、綏靖、崇化、撫邊、慶寧等營,置游擊、守備等官,
兵共二千六百有奇。四十九年,以陝甘總督福康安言,甘肅原設額兵五萬六千六百人,
陝西額兵三萬四千五百九十人,迭經移駐裁併,存兵五萬五千九百餘,減原額過半。嗣
增兵萬二千七百餘,合舊存兵額凡七萬人。而州縣墩戍兵力猶單,請於平涼等府州縣各
增兵額,墩堡四十四座,於各標兵內酌選移駐,從之。旋議再增兵三千。又議陝、甘各
營兵習弓矢、鳥槍、馬上槍箭,每日在本營習技,五日小合操,十日大合操,演九進十
連環陣法,練勁旅三萬人。五十三年,諭提、鎮不得私立旗牌、伴當等名,致侵兵額。
嘉慶四年,以剿辦教匪,各省額兵徵調四出,令各省召募補充。五年,陝西設寧陝鎮總
兵、副將以下官,鹹如昔制。十年,諭各督、撫、提、鎮,以練習鄉勇法練習綠旗兵。
道光五年,諭直隸備戰兵萬五千三百有奇,演習車砲陣式。旋即議裁。十六年,諭直隸
營兵以四成習弓矢,二成習步槍兼馬槍,其刀矛二技,令籐牌軍盡習之。二十二年,直
隸蘆台增設通永鎮總兵官,以北塘、海口等十五營均歸統屬,分三營,設游擊、守備等
將領,新鎮標兵凡五千四百餘,專操水陸技藝。咸豐八年,河南歸德營升為鎮,設總兵
官、左右營都司、游擊等,馬兵五百八十,步兵千一百有奇。同治元年,諭專設總督之
直隸、江南、四川、甘肅及督、撫同城之福建、廣東、湖北由總督會同提督節制。其江
蘇、浙江、安徽、江西、陝西、湖南、廣西、貴州各鎮兵,就近由巡撫節制。四年,增
安徽皖南鎮總兵官,設將領弁兵如制。六年,諭寧夏鎮綠營兵原額七千,陝西定邊協原
額千人,回匪亂後,存者寥寥,鹹令補足。九年,改廣東赤溪營為水師,隸陽江鎮統轄,
變通巡洋舊章。又移湖北武昌城守營分防金口、簰洲二汛。十二年,於山西南北二鎮選
兵一千,分二營,設將領訓練。光緒十一年,以廣西南邊二千餘里,原設隘一百九,分
卡六十六,兵力猶單,分要處為三路,鎮南關口關前隘憑祥土州為中路,自關以東諸隘
為東路,以西諸隘為西路,就原有防軍二十二營並為二十四營,以十二營專防中路,餘
十二營分防東、西路。廣西提督自柳州移駐龍州。其城守營設游擊及守備等。增設柳慶
鎮總兵官,駐柳州。綠營歷年增損規制,大略如是。其移駐編改,節目不能□縷以詳也。

    若其裁汰之數,自順治中,所裁山西標兵四千餘,陝、甘將領四十八,兵一萬六百
餘,河南五百,湖廣五千,江西三千,將領八,江南萬九千餘,將領百十七,其最多者
也。餘者海州一協,裁將領七,兵六百餘,臨清一鎮,裁將領五,兵一千,三營兵五百,
沂州鎮裁將領九,臨清城守營將領五,兵三百,壽張營兵二百。又裁江西及南贛撫標二
營官兵,四川撫標、湖北及鄖陽撫標各二營官兵,多少不等。康熙八年,裁辰常鎮總兵,
設辰州協標官兵。二十三年,裁崇明提督,設崇明水師總兵,定三營及奇兵營制。三十
四年後,計所裁標兵,南贛鎮千餘,九江協九百餘,銅鼓營兵八百餘為最多,餘者自四、
五百以下,少至六、七人。乾隆中,裁撫標新設二營,餘所裁最多三百餘,最少十人、
九人。嘉慶十九年,諭各標額兵六十二萬四千餘,較雍、乾以來所增實多,令督、撫、
提、鎮量加裁汰。於是次第減萬四千有奇。二十五年,又諭各省勿糜餉以養額兵。道光
中,裁陝、甘綠營馬兵三千六百餘。又裁山東、山西撫標,及兗州等三鎮,太原、大同
二鎮,東河河標,雲、貴督、撫、鎮、協各標兵額,暨福建水陸各營,浙江馬、步兵,
兩廣、江蘇、安徽馬、步、守兵各有差。

    咸豐元年,曾國籓疏言:「八旗勁旅,以強半翊衛京師,以少半駐防天下,而山海
要隘,往往佈滿,其額數常不過三十五萬。綠營兵名為六十餘萬,其實缺額常六、七萬
人。乾隆中葉,增兵議起。向之空名坐糧,悉令補足,一舉而增兵逾六萬。經費驟加,
大學士阿桂爭之不得。至嘉慶、道光間,睹帑藏之漸絀,思阿桂之遠慮,特詔裁兵,而
兩次所裁僅一萬六千。請飭各省留強汰弱,復乾隆初制。」諭如所請,命各督、撫分三
年裁復舊額,所裁之數,年終匯陳,不得再有空糧之弊。四年,裁山西馬、步、守兵五
千八百餘,雲南步、守兵三千九百餘。同治八年,裁九江、洞庭、岳州、荊州等水師營,
改城守營,並酌設陸汛。

    光緒五年,左宗棠、楊昌濬疏言:「軍興未收制兵之效,由餉薄而額多,不能應時
精練,兵不練與無兵同,練不精與不練同。甘肅賦少兵多,軍實向資他省,餉源稍絀,
動滋事端。亟宜量減可裁之兵,以節餉糈,即以所裁軍餉加所留之兵,庶可責其勤練。
雍正中,甘兵定額較內地為多,後雖陸續裁減,計尚存馬、步、守兵五萬七千餘。即須
分成核減。」六年,丁寶楨言:「四川自軍興後,招募營勇,裁者少而增者多。同治間,
楚、黔、川勇多至六萬餘。次第裁撤,至今存營勇二千九百餘,尚可裁其什一。」是歲,
湖南各營弁兵及水陸防勇次第裁者四千三百餘,湖北裁者三千二百餘,安徽陸續裁者約
九千餘。八年,張曜疏言:「裁汰勇丁,即可規復兵額,變通營制,方能永固邊防。」
九年,張之洞奏整頓山西綠營練軍,裁湘軍正勇千人,設籌資遣,尋復裁汰,綜合前後
裁兵約及六千人。時貴州制兵裁汰二成,守兵裁者三千二百餘,戰兵二千九百餘。江西
額兵萬一千九百餘,近始以制兵作練軍,然長年調練,冒替弊生,遂有「兵止一人,人
已三變」之誚。因定撫標選鋒仍舊操練,裁外屬各營抽練之軍,悉回原汛。

    十一年,諭直省裁汰綠營。卞寶第言:「廣西額兵二萬三千,土兵一萬四千。粵逆
初起,不過二千人。合此巨數之兵,不能擊少數之賊。廣西如此,他可類推。自後發、
捻、回、苗恣亂,綠營戰績無聞。今宜以漸變通營制,裁額並糧,以兩餉挑一兵。如額
兵一萬,分二十營,一半駐守,一半巡防。無事則計日操防,有警則隨時援應。綠營積
習,無許復存。」

    二十二年,諭:「近者戶部奏請裁兵,宜汰綠營七成,勇營三成。通諭以來,惟山
東陳明分限五年裁減五成,此外酌裁無幾。綜各省兵勇尚八十萬有餘,歲餉約共三千餘
萬。綠營積惰,久成虛設。當茲借款期迫,棄有用之餉,養無用之兵,因之國窮民蹙。
各將軍、督、撫亟應定限切實裁減以聞。」

    二十四年,從胡燏棻等言,裁併綠營、練勇,選練新操。時山東兵額已陸續裁十之
三。至是以不敷分配,未裁之二成,仍止不裁。於是山西以汰存兵額不敷防卡之用,請
增練新軍數營。恭壽亦言綠營弊深,屢裁而益弱,須藉民力以輔之,宜急行團練。

    二十七年,劉坤一、張之洞奏汰綠營,言:「綠營官皆選補,兵皆土著。兵非弁之
所自招,弁非將之所親信,既無恩義,自難鈐束。以傳捨之官,馭世業之兵,亦如州縣
之於吏役,欲其整飭變化,服教從風,此必無之事。況綠營將弁,薰染官習,官弁且不
易教,況於兵乎!層層積弊,已入膏肓,既甚驕頑,又極疲弱,本難練成可用之兵,自
非裁汰不可。惟有分年漸裁一策,不分馬、步、戰、守,每年裁二十分之一,計百人裁
五,限二十年而竣。計成扣餉,按次銷除,即以節省之餉,作緝捕營察之用。惟湖南鎮
筸鎮,系改土歸流,無土著農戶,除苗產外,地皆屯田,民皆兵籍,綏靖鎮亦然,請於
此兩鎮兵額不再裁汰,但將綠營改為勇營。所裁將領,可用者改隸勇營,不能帶勇者,
開缺或改官。使武職無把持之弊,合天下兵出於勇營之一途。更定營名,以符名實。」

    二十九年,從徐世昌等言,以綠營挑改巡警。

    宣統元年,步軍統領衙門疏言:「巡捕五營,原設馬、戰制兵萬人。嗣因屢次裁併,
中營現兵千五百人,內分馬兵五百四十,戰兵八百六十,簡差戰兵百人。南營兵千二百
五十人,內分馬兵三百二十,戰兵三百三十,簡差戰兵百人。左營兵八百人,內分馬兵
三百二十,戰兵三百八十,簡差戰兵百人。右營兵七百人,內分馬、戰兵各三百,簡差
戰兵百人。惟南營汛地設巡警後,差務較簡,請撥南營兵三百七十五人隸北、左、右三
營,每營馬兵各三百六十五人,戰兵四百十人。」是年,免裁之鎮筸、綏靖二鎮,定議
改為續備軍。此外乾州、永綏、常德諸協,河溪、保靖等營,留兵各三、四百人,去綠
營之名,改勇營規制,作為續備軍。岳州、澧州等營,各裁將弁,存兵六十四人或至九
十三人。其餘撫、提、鎮、協諸營,各裁統將,一以同城將領兼統餘兵。湖北通省將領,
副將五人裁去一人,參將七人裁二人,游擊十七人裁五人,都司十一人裁三人,守備三
十三人裁十人。其撫標各營尚未盡裁,俟分軍裁汰。是年,裁江北舊役衛兵左右二哨兵。
貴州綠營已裁二成,尋裁副將以下各官,歸並四營,酌改六營,惟邊防要地佐防軍所不
及者緩裁。

    二年,浙江綠營裁汰後,尚餘將領三百九十九,兵七千餘,一律裁盡,收取馬匹軍
械,改編巡防隊八營。四川綠營次第裁盡,挑選精壯改練防軍。湖廣營已裁十成之七,
一、二年後,即可裁盡。湖北自咸豐八年裁馬兵改步兵,同治八、九年,先後裁撤水陸
軍二千一百有奇,馬二百餘匹,光緒十一年以來,又裁二千九百有奇,馬、步、戰、守
兵七千六百有奇,馬八百八十餘匹,實存馬、步、守兵共七千餘,馬千六百六十匹,以
後分年裁盡。尋湖北之漢陽協興國等營,湖南之衡州協保靖等營,副將以下各官,一律
停補。裁福建綠營,計至宣統六年裁盡,現存將領三百八十人,步、戰、守、舵、炊、
兵夫五千九百有奇。直隸綠營,於同治年間改為練軍。光緒以來,通永等鎮分年裁減,
至二十九年,實存馬、步、戰、守兵二萬六千餘人。其天津城守及葛沽、通永、通州、
北塘等凡十一營,當庚子之變,潰散無餘,遂悉裁撤。此外各營均十裁其三,復裁將弁
三百十四人。其大沽六營,庚子年傷亡過甚,亦全裁之,改設巡警。

    三年,直隸綠營尚存官弁七百餘,兵六千六百餘,實行裁汰,惟淮、練、巡防各營,
暫仍其舊。四川關外原設台兵,向由綠營撥派,共三十九台,將弁兵丁,一律裁撤。福
建綠營,豫定裁盡年限,所節之餉,編練巡防隊。江西亦擬裁盡綠營。甘肅邊要,陸軍
尚未成鎮,僅存馬、步、守兵萬七千餘,資其防制之力,暫從緩裁。山西綠營所存無幾,
分三年盡裁之。江南綠營亦然,惟徐州鎮標緩撤。山東以全裁綠營情事窒礙,因請緩裁。
廣東綠營,三江、崖州二協,儋州營,督標中營均免裁。其餘十減其四,將領五百餘,
除邊要及兼防營之缺緩裁,餘悉停補,改練陸軍。廣西綠營,自光緒二十九年裁後,僅
存撫、提標將領五或四人,兵四五十人,左江、右江兩鎮將領各二人,兵各二十人。此
歷朝裁兵大較也。

    綠營積重,沿數百年。同治中興以後,疆臣列帥,懲前毖後,漸改練勇巡防之制。
光、宣間屢加裁汰。宣統三年,武昌事起,陸軍部疏言時局艱危,各省綠營、巡防隊一
律從緩裁撤。綠營之制,遂與有清相終始雲。

    直隸總督統轄督標四營,節制一提督、七總兵,兼轄保定城守,熱河喀喇沁,吉林、
奉天捕盜,永定河、運河等營。

    督標四營。左營,右營,前營,後營。保定城守等營。新雄營,涿州營,拱極營,
良鄉營,中路,東路,南路,西路,北路,張家口,獨石口。熱河喀喇沁等營。烏蘭哈
達,塔子溝,承德府,平泉州,三座塔,多倫諾爾□。吉林捕盜營。賓州□,五常□,
敦化縣,雙城□,伊通州。奉天捕盜營。昌圖府,新民□,海城□,承德縣,開原縣,
鐵嶺,遼陽州,錦縣,寧遠州,義州,廣寧縣,蓋平縣,復州,金州□,懷德縣,奉化
縣,唐平縣,海龍□,鳳凰□,安東縣,寬甸縣,懷仁縣,通化縣,興京,岫巖州。永
定河、運河等營。北運河務關□,楊村□,通惠河漕運□,南運河。

    直隸古北口提督統轄提標四營,節制七鎮,兼轄河屯一協、三屯等營。提標中營、
左營、右營、前營,密雲城守營,順義營,承德府河屯協左營、右營,唐三營,三屯營,
喜峰路,燕河路,建昌路,八溝營,建昌營,赤峰營,朝陽營,昌平營,居庸路,鞏華
營,懷柔路,湯泉營,古北口。

    馬蘭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遵化等營。鎮標左營、右營,遵化營,薊州營,曹
家路,牆子路,黃花山,餘丁營。

    泰寧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紫荊關等營。鎮標左營、右營,水東★營,紫荊關,
白石口營,廣昌營,插箭嶺,礬山營,易州營,房山營,淶水營,馬水口,沿河口。

    宣化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獨石口、多倫諾爾二協,蔚州等營。鎮標中營、左
營、右營,獨石口協左營、右營,鎮安營,龍門所營,雲州堡,馬雲堡,鎮寧堡,松樹
堡,滴水堡,赤城堡,君子堡,靖安堡,多倫諾爾協中營、左營、右營,蔚州營,東城
營,宣化城守營,懷來營,懷來城守營,岔道營,龍門路營,懷安營,左衛營,柴溝營,
西陽河堡營,張家口營,萬全營,膳房堡營,新河口堡營,洗馬林堡營。

    天津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河間、大沽二協,務關等營。鎮標左營、右營,四
黨口營,河間協左營、右營,鄭家口營,景州營,大沽協前左及中左、後左、前右、中
右、後右六營,葛沽營,祁口營,務關營,霸州營,武清營,靜海營,舊州營,天津城
守營。

    正定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固關等營。鎮標左營、右營,固關營,龍泉關營,
倒馬關營,忠順關營,龍固城守營。

    大名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開州協、大名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
開州協,杜勝營,東明營,長垣營,大名城守營,廣平營,順德營,磁州營。

    通永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通州、山永二協,北塘等四營。鎮標左營、右營,
通州協左營、右營,張家灣營,採育營,三河營,山永協左營、右營,山海路營,石門
路營,蒲河營,樂亭營,北塘營,豐順營,玉田營,寶坻營。

    山東巡撫兼提督,駐濟南府,節制三鎮,統轄撫標二營,兼轄登榮水師一協。

    撫標左營、右營,登榮水師練軍營。

    兗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沂州一協、泰安等六營。鎮標左營、右營,沂州協,
泰安營,台莊營,濟南城守營,武定營,安東營,沙溝營。

    登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文登等七營。鎮標左營、右營,文登營,膠州協,
萊州營,即墨營,青州營,寧福營,壽樂營。

    曹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臨清協、德州等營。鎮標中營、右營,臨清協,德
州營,東昌營,單縣營,壽張營,濮州營,高唐營,梁山營,鉅野營,桃源營。

    河東河道總督統轄河標三營,兼轄濟寧城守及運河、懷河、豫河等營。

    河標中營、左營、右營,濟寧城守營,運河營,懷河營黃河北岸祥河、下北河、黃
沁河、陽封,豫河營上南河、中河、下南河。

    山西巡撫兼提督,節制二鎮,統轄撫標二營,兼轄精兵兩哨、口外七□捕盜營。

    撫標左營、右營,精兵兩哨,歸化□標,薩拉齊□標,豐鎮□標,寧遠□標,和林
格爾□標,托克托城□標,清水河□標。

    太原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蒲州、潞安二協,太原等營。鎮標左營、右營,蒲
州協,運城營,吉州營,潞安協,澤州營,東陽營,粟城營,太原營,平陽營,隰州營,
汾州營,平垣營,盂壽營,東灘營,平定營。

    大同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殺虎口一協、新平路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殺
虎協左營、右營,寧武營,偏關營,鎮西城,河保營,保德營,水泉營,平魯營,靖遠
營,歸化城,新平路,天城營,陽和營,渾源營,得勝路,豐川營,助馬路,懷仁城,
北樓營,東路,忻州營,靈丘路,山陰路。

    河南巡撫兼提督,節制三鎮,統轄撫標二營,兼轄開封營。

    撫標左營、右營,開封城守營。

    河北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河南城守等營。鎮標左營、右營,河南城守營左營、
右營,衛輝營,彰德營,陝州營,內黃營,嵩陽營,王祿店營,滑縣營。

    南陽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荊子關、信陽二協,汝寧等營。鎮標左營、右營,
荊子關協,盧氏營,信陽協左營、右營,汝寧營,鄧新營,襄城城守營,新野營,光州
營,固始縣營。

    歸德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永城等營。鎮標左營、右營,永城營,考城營,陳
州營。

    兩江總督統轄督標二營,節制三巡撫、一提督、九總兵,兼轄江寧城守一協、揚州、
鹽捕二營。

    督標中營、左營,江寧城守協左、右兩營,奇兵營,青山營,浦口營,溧陽營,瓜
州營,揚州營,鹽捕營。

    漕運總督統轄各衛所外,復統轄旗、綠、漕標三營,兼轄淮安城守等營。

    漕標中營、左營、右營,淮安城守營,海州營,鹽城水師營,東海水師營。

    江蘇巡撫節制三鎮,統轄撫標二營,兼轄蘇州城守營。

    撫標左營、右營,蘇州城守營。

    江南水陸提督節制五鎮,統轄提標五營,兼轄太湖、松北二協,松江城守等營。提
標中營、左營、右營、前營、後營,太湖協左營、右營,松北協,松江城守營,金山營,
柘林營,青村營,平望營,江陰營,靖江營,孟河營,常州營,鎮江營,松南水師營,
南匯水師營。

    狼山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通州等營。鎮標中營、右營,通州水師營,掘港水
師營,泰州營,泰興營,三江水師營。

    蘇松鎮水師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海門一協。鎮標中營、左營、右營,海門協。

    徐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中營,兼轄徐州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徐州城守營,蕭營,宿
州營。

    淮揚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清江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清江城守
營,宿遷營,廟灣水師營,佃湖營,洪湖水師營,葦蕩左營,葦蕩右營。

    福山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吳淞、川沙二營。鎮標左營、右營,吳淞水師營,川沙
水師營。

    安徽巡撫兼提督,節制二鎮,統轄撫標二營,兼轄安慶一協,游兵、潛山二營。

    撫標左營、右營,安慶協左營、右營,游兵營,潛山營。

    壽春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六安等營。鎮標中營、右營,六安營,穎州營,泗
州營,廬州營,亳州營,龍山營。

    皖南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徽州等營。鎮標中營、右營,徽州營,池州營,蕪
采營,廣德營。

    江西巡撫兼提督,節制二鎮,統轄撫標二營,兼轄南昌城守一協。

    撫標左營、右營,南昌城守協。

    九江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九江城守等營。鎮標前營、後營,九江城守營,廣
信營,鉛山營,饒州營,浮梁營,建昌營,廣昌營,武寧營,瑞州營,撫州營,銅鼓營,
南康營。

    南贛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袁州一協、贛州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後營,
袁州協,臨江營,贛州城守營,寧都營,南安營,吉安營,龍泉營,萬安營,永豐營,
蓮花營,興國營,文英營,永鎮營,橫岡營,羊角營。

    長江水師提督節制四鎮,統轄提標五營,兼受兩江總督、湖廣總督節制。提標中營,
金陵營,裕溪營,大通營,蕪湖營。

    長江水師岳州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鎮標中營,荊州營,沅江營,陸溪營。

    長江水師漢陽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鎮標中營,田鎮營,蘄州營,巴河營。

    長江水師湖口鎮總兵統轄鎮標五營。鎮標中營,安慶營,吳城營,饒州營,華陽營。

    長江水師瓜洲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鎮標中營,江陰營,三江營,孟河營。

    閩浙總督節制二巡撫、三提督、十二鎮,統轄督標三營,兼轄撫標二營、南台水師
營。

    督標三營。中營、左營、右營,撫標左營、右營,南台水師營。

    福州將軍除統轄八旗駐防官兵外,兼轄福州城守營,節制福寧鎮標、福州城守及同
安等營。

    福建陸路提督節制四鎮,統轄提標五營,兼轄福州城守、興化城守二協、泉州城守
等營。提標中營、左營、右營、前營、後營,福州城守協左營、右營,興化城守協左營、
右營,泉州城守營,長福營。

    福寧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其左營系水師提督節制,兼轄海壇、閩安二協,烽火門
四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海壇協左營、右營,閩安水師協左、右兩營,烽火門水
師營,桐山營,連江營,羅源營。

    汀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邵武城守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邵武城守營
左營、右營。

    建寧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延平城守協、楓嶺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延
平城守協左營、右營,楓嶺營。

    漳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順昌協、同安等營。鎮標中營,順昌協,同安營,
詔安營,平和營,雲霄營,龍巖營,漳州城守營。

    福建水師提督節制三鎮,及福寧鎮左營、廣東南澳鎮左營,統轄提標五營,兼轄金
門協,銅山、湄州等營。鎮標中營,左、右、前、後四營,金門協,銅山水師營,湄州
水師營。

    閩粵南澳鎮外海水師總兵。左營。

    福建台灣巡撫節制二鎮。

    台灣鎮總兵統轄鎮標中營,兼轄台灣北路、台灣水師二協、台灣城守及台灣南路等
營。鎮標中營,台灣北路協中營、右營,台灣水師協中營、左營、右營,台灣城守營左
營、右營,台灣南路營,台灣嘉義營,台灣艋舺水師營,滬尾水師營,噶嗎蘭營,台灣
恆春營,台灣道標,台灣南路下淡水營。

    澎湖鎮外海水師總兵統轄鎮標二營。鎮標左營,右營。

    浙江巡撫統轄撫標二營,兼轄海防營。

    撫標左營、右營。巡鹽營,海防營。

    浙江水陸提督節制五鎮,統轄提標五營,兼轄杭州等協、太湖等營。提標中營、左
營、右營、前營、後營,杭州城守協,錢塘水師營,嘉興協左、右兩營,湖州協左、右
兩營,安吉營,紹興協左營、右營,乍浦水師協左營、右營,太湖水師營,寧波城守營,
澉浦水師營,海寧水師營。

    定海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象山協,鎮海、定海城守營。鎮標中營、左營、右
營,像山協左營、右營,石浦水師營,鎮海水師營,定海城守營。

    海門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台州協、海門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
台州協中營、左營、右營,海門城守水師營,寧海營,太平營。

    溫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樂清、瑞安、平陽三協,玉環、溫州城守等營。鎮
標中營、左營、右營,樂清協,大荊營,磐石營,瑞安協左營、右營,平陽協左營、右
營,玉環營左營、右營,溫州城守營。

    處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金華協、麗水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金華協
左營、右營,麗水營。

    衢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嚴州協,楓嶺、衢州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左營、
右營。嚴州協左、右兩營,楓嶺營,衢州城守營。

    湖廣總督節制二巡撫、二提督、五鎮,統轄督標三營。

    督標中營、左營、右營。

    湖北巡撫統轄撫標二營。

    撫標左營、右營。

    湖北提督節制二鎮,統轄提標五營,兼轄黃州、漢陽二協,荊州城守等營。提標中
營、左營、右營、前營、後營,黃州協,蘄州營,漢陽協,荊州城守營,武昌城守營,
德安營,興國營,均光營,襄陽城守營,荊門營,安陸營。

    鄖陽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兼轄竹山協、鄖陽城守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前
營,竹山協,鄖陽城守營。

    宜昌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兼轄施南協、遠安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前營、後營,
施南協左營、右營,遠安營,衛昌營,宜都營,荊州堤防營。

    湖南巡撫節制三鎮,統轄撫標二營,兼轄鳳凰等屯軍營。

    撫標左營、右營,鳳凰□屯,永綏□屯,乾州□屯,古丈坪□屯,保靖□屯。

    湖南提督節制三鎮,統轄提標五營,兼轄長沙等協、澧州等營。提標中營、左營、
右營、前營、後營,長沙協左營、右營,乾州協左營、右營,鎮溪營,河溪營,永順協,
常德協,龍陽城守營,澧州營,岳州營,九溪營,永定營,辰州城守營,古丈坪營。

    鎮筸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兼轄沅州、靖州二協,綏寧、長安等營。鎮標中營、左
營、右營、前營,沅州協,晃州營,靖州協,綏寧營,長安營。

    永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寶慶、衡州二協,臨武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
營,寶慶協,衡州協,臨武營,宜章營,桂陽營,武岡營,嶺東營。

    綏靖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永綏協、保靖營。鎮標左營、右營,永綏協中營、
左營,芭茅坪營,保靖營左營、右營。

    陝甘總督節制二巡撫、三提督、十一鎮,統轄督標五營。

    督標中營、左營、右營、前營、後營。

    陝西巡撫統轄撫標三營。

    撫標中營、左右兩營。

    陝西固原提督節制四鎮,統轄提標五營,兼轄靖遠等協、靜寧等營。提標中營、左、
右、前、後四營,靖遠協,蘆塘營,鹽茶營,下馬關營,八營,潼關協,金鎖關,三要
司,商州協中營、左營、右營,西安城守協左營、右營,盩厔營,靜寧營,馬營監營,
安定營,隆德營,西鳳營,邠州營,長武營,慶陽營,涇州營,紅德城守營,固原城守
營,硝河城汛,平涼城守營,秦州營,利橋營,宜君營,化平營。

    延綏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定邊協、神木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定邊
協,靖邊營,鎮靖營,安邊營,神木營,黃甫營,麻池潢營,高家營,鎮羌營,波羅營,
綏德城守營,延安營,鄜州營,延綏城守營。

    陝安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鎮安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鎮安城守
營,磚坪營,興安城守營,鎮坪營,孝義城守營,紫陽營,白河營,洵陽營。

    河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洮岷協、循化等營。鎮標左營、右營,洮岷協,階
州營,文縣營,西固營,岷州營,舊洮營,循化營,保安營,起台營,蘭州城守營,鞏
昌營,臨洮營,河州城守營。

    漢中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寧陝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寧陝營,陽平
關營,寧羌營,略陽營,留壩營,定遠營,西鄉營,華陽營,東江口營,漢中城守營,
漢鳳營,鐵爐川營,佛坪營。

    甘肅提督統轄提標五營,兼轄永固城守協,節制西寧等四鎮。提標中營、左營、右
營、前營、後營,永固城守協,甘州城守營,梨園營,洪水營,南古城營,山丹營,硤
口營,大馬營,察漢俄博營。

    西寧鎮總兵統轄鎮標五營,兼轄鎮海協、西寧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
前營、後營,鎮海協,哈拉庫圖爾營,西寧城守營,巴燕戎格營,巴暖三川營,貴德營,
南川營,大通營,永安營,白塔營,碾伯營,威遠營。

    寧夏鎮總兵統轄鎮標五營,兼轄中衛協、花馬池等營。鎮標左營、右營、前營、後
營兼管城守營、城守營,中衛協,石空寺堡,古水井堡,花馬池營,安定堡,靈武營,
靈州營,同心營,平羅營,洪廣營,玉泉營,廣武營,興武營,橫城營。

    涼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五營,兼轄永昌、莊浪二協。鎮標中營、左營、右營、前營、
後營,西把截堡,永昌協,寧遠營,水泉營,新城營,張義營,鎮番營,安城營,大靖
營,土門營,莊浪協,俄博嶺營,松山營,鎮羌營,岔口營,紅城堡,紅水營,三眼井
營。

    肅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金塔、安西二協,肅州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左營、
右營,金塔協,鎮彝營,清水營,高台營,撫彝營,紅□堡,安西協,布隆吉爾營,橋
灣營,肅州城守營,嘉峪關營,沙州營,靖逆營,赤金營。

    甘肅新疆巡撫節制三鎮,統轄撫標四營、瑪納斯協、濟木薩等營。

    撫標中營、左營、右營,城守協中營,喀喇巴爾噶遜營,瑪納斯協,濟木薩營,庫
爾喀喇烏蘇營,精河營,吐魯番營。

    新疆喀什噶爾提督節制三鎮,統轄提標五營,兼轄回城、莎車二協,英吉沙爾等營。
提標中營、左右兩營、前營、城守營,回城協中營、左右兩旗,莎車協中營、中左右三
旗,英吉沙爾營,和闐營,瑪喇巴什營。

    新疆阿克蘇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兼轄烏什協、哈喇沙爾等營。鎮標中左右三營、
城守營,烏什協,哈喇沙爾營、庫車營。

    新疆巴裡坤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兼轄哈密協、古城等營。鎮標中營、左右兩營、
城守營,哈密協,古城營,塔爾納沁營,木壘營。

    伊犁將軍節制一鎮,統轄軍標二營。軍標中營、左營。

    伊犁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兼轄塔爾巴哈台協、霍爾果斯等營。鎮標中營、左營、
右營、綏定城守營,塔爾巴哈台協,霍爾果斯營,寧遠城營。

    四川總督節制一提督、四鎮,統轄督標三營。

    督標中營、左營、右營。

    成都將軍除統轄八旗駐防官兵外,統轄軍標綠營二營,節制建昌、松潘二鎮。軍標
左營、右營。

    四川提督節制四鎮,統轄提標三營,兼轄阜和、懋功、馬邊三協,成都城守等營。
提標中營、左營、右營,阜和協左營、右營,黎雅營,泰寧營,懋功協,崇化營,綏靖
營,慶寧營,撫邊營,馬邊協左營、右營,存城營,萬全營,平安營,成都城守營、右
營,永寧營,瀘州營,敘馬營,建武營,普安營、右營,安阜營,峨邊營、右營,鎮遠
營,綿州營。

    川北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綏定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綏定營,順慶
營,太平營,巴州營,廣元營,潼川營,城口營,通江營。

    重慶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夔州、綏寧二協,忠州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
夔州協左營、右營,巫山營,梁萬營,鹽廠營,綏寧協左營、右營,酉陽營,黔彭營,
邑梅營,忠州營。

    建昌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會川等營。鎮標中營、左營,會川營,永定營,越
巂營,寧越營,保安營,靖遠營,瀘寧營,會鹽營,懷遠營,冕山營。

    松潘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維州協、漳臘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維州
協左營、右營,茂州營,漳臘營,疊溪營,龍安營,平番營。

    兩廣總督節制二巡撫、三提督、九鎮,統轄督標五營,兼轄本標水師、綏瑤等營。

    督標中營、左營、右營、前營、後營,督標水師營,綏瑤營。

    廣州將軍除統轄八旗駐防官兵外,節制南韶連鎮標、潮州鎮標、高州鎮標、瓊州鎮
標、惠州協標、肇慶協標、廣州城守協、三江口協、黃岡協、羅定協、增城各二營,南
雄協、欽州各一營,雷州左營、前山、永靖、連陽、惠來、驍平、潮陽、廉州、儋州、
萬州、和平、四會、那扶、永安、興寧、平鎮、潮州城守、石城、陽春、三水、徐聞、
綏瑤等營。

    廣東巡撫統轄撫標二營。

    撫標左營、右營。

    廣東陸路提督節制五鎮,統轄提標五營,廣州城守等協、增城等營。提標中營、左
營、右營、前營、後營,廣州城守協左營、右營,三水營,惠州協左營、右營,和平營,
肇慶城守協左營、右營,四會營,那扶營,增城營左營、右營,永靖營,永安營。

    南韶連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三江口、南雄二協,清遠、佛岡等營。鎮標中營、
左營、右營,三江口協左營、右營,連陽營,南雄協,清遠營左軍、右軍,佛岡營。

    潮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黃岡協、惠來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黃岡
協左營、右營,惠來營,饒平營,潮陽營,興寧營,平鎮營,潮州城守營。

    高州鎮水師兼陸路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羅定協、陽江等營。鎮標左營、右營,
羅定協左營、右營,陽江營,□州營,吳川營,電白營,東山營,陽春營。

    廣東水師提督節制五鎮,統轄提標五營,香山等四協,新會、前山等營。提標中營、
左營、右營、前營、後營,香山協左營、右營,順德協左營、右營,大鵬協左營、右營,
赤溪協左營、右營,新會營左營、右營,前山營。

    碣石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平海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平海營。

    瓊州鎮水師兼陸路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崖州協、海口等營。鎮標左營、右營,
崖州協,海口營,萬州營,儋州營,海安營。

    南澳鎮總兵分管閩、粵二省,統轄鎮標二營,兼轄澄海等營。鎮標左營隸福建水師
提督節制,右營,澄海營左營、右營,海門營,達濠營。

    北海鎮水陸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龍門協、雷州等營。鎮標左營、右營,龍門協
左營、右營,雷州營,欽州營,白龍營,徐聞營,石城營,靈山營。

    廣西巡撫統轄撫標二營。

    撫標左營、右營。

    廣西提督節制三鎮,統轄提標中軍一營,兼轄平樂、新太二協,全州等營。提標中
軍,平樂協左營、右營,富賀營,麥嶺營,新太協,馗纛營,全州營,賓州營,三裡營,
上思營,東蘭營,桂林城守營,龍州城守營。

    左江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梧州、潯州二協,南寧城守等營。鎮標中營、左營、
右營,梧州協左營、右營,懷集營,潯州協左營、右營,南寧城守營,郁林營。

    右江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鎮安協、思恩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鎮安
協左營、右營,思恩營,隆林營,上林營,恩隆營。

    柳慶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慶遠、義寧二協,融懷等營。鎮標左營、右營,慶遠協
左營、右營,義寧協左營、右營,融懷營,永寧營,柳州城守營。

    雲貴總督節制二巡撫、二提督、十鎮,統轄本標三營,兼轄曲尋協、雲南城守、尋
霑等營。

    督標中營、左營、右營,曲尋協左營、右營,雲南城守營,尋霑營。

    雲南巡撫統轄撫標二營。

    撫標左營、右營。

    雲南提督節制六鎮,統轄提標三營,兼轄楚雄協,武定、大理城守等營。提標中營、
左營、右營,楚雄協,武定營,大理城守營。

    臨元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兼轄元新、澂江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前營,
元新營,澂江營。

    開化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兼轄廣南、廣西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後營,
廣南營,廣西營。

    騰越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永昌等二協、龍陵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永
昌協左營、右營、順雲協中營、左營、右營,龍陵營。

    鶴麗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維西協、永北、劍川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
維西協左營、右營,永北營,劍川營。

    昭通鎮總兵統轄鎮標四營,兼轄東川、鎮雄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東川營,
鎮雄營。

    普洱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威遠、景蒙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威遠營,
景蒙營。

    貴州巡撫統轄撫標二營,兼轄古州等十衛、都江、下江等營。

    撫標左營、右營,古州左衛、右衛,八寨衛,台拱衛,黃施衛,丹江衛,凱裡衛,
清江左衛、右衛,石峴衛,都江□□標,下江□□標。

    貴州提督節制四鎮,統轄提標三營,兼轄大定等協、羅斛等營。提標左營、右營、
前營,大定協左營、右營,平遠協左營、右營,遵義協左營、右營,定廣協左營、右營,
羅斛營左營,右營,貴陽營,平越營,歸化營,黔西營,安順城守營,仁懷營,新添營。

    安義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永安協、長壩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永安
協左營、右營,長壩營,普安營,安南營,冊亨營。

    古州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上江、都勻二協,朗洞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
營,上江協左營、右營,都勻協左營、右營,朗洞營左營、右營,黎平營左營、右營,
荔波營,下江營。

    鎮遠鎮總兵統轄鎮標三營,兼轄清江等三協、台拱等營。鎮標中營、左營、右營,
清江協左營、右營,松桃協左營、右營,銅仁協左營、右營,台拱營左營、右營,丹江
營左營、右營,思南營,凱裡營,黃平營,天柱營,石阡營。

    威寧鎮總兵統轄鎮標二營,兼轄畢赤、水城等營。鎮標左營、右營,畢赤營,水城
營。

    綠營兵額,清初未定。考明代京軍二十萬餘,外軍九十九萬餘。順治間不可考,大
約視舊額約裁減十三四。康熙兵制,京巡捕三營經制馬步兵三千三百,直隸各標兵三萬
七百,山西二萬五千,川陝總督,陝、甘兩巡撫及提鎮各標兵八萬五千九百七十八,四
川四萬,雲南四萬二千,貴州二萬,廣西二萬,湖廣四萬,廣東七萬三千一百十人,江
南總督,總漕,江寧、安徽兩巡撫,京口將軍四萬九千八百五十,浙江四萬三千四百五
十,江西萬五千,福建六萬九千七百二十六,山東總河及撫、鎮標兵二萬,河南一萬,
都各省經制馬步兵五十九萬四千四百十四。逮乾隆二十九年,次第增加,各省多者一千
至六千餘,惟貴州加至萬八千二百餘,減者江西七百餘,廣東四百餘,浙江二千餘,福
建三千餘,都六十三萬七千三百二十三。

    至五十年,各省綠營兵額,京巡捕五營一萬,直隸三萬九千四百二,山東萬七千五
百四,山西二萬五千七百五十二,河南萬一千八百七十四,江南四萬八千七百四十七,
江西萬三千九百二十九,福建六萬三千一百十九,浙江四萬三十七,湖北萬七千七百九
十四,湖南二萬三千六百四,四川三萬千一百十二,陝、甘八萬四千四百九十六,廣東
六萬八千九十四,廣西二萬三千五百八十八,雲南四萬千三百五十三,貴州三萬七千七
百六十九,都五十九萬九千八百十四,綜計數減於舊者凡四萬餘。各省減者,自數百至
數千不等,惟陝、甘減至萬二千,則以四十六年新增者不在此數,而山東、河南、江南
視舊額轉多,蓋河、漕標兵本定分額,此實並入各省中也。

    嘉慶十七年,綠營都數為六十六萬千六百七十一,視乾隆中葉增額六萬餘,各省均
所有益,惟浙江減額千餘。其江南總額,此分江寧七千三十九,南河萬五千六百六十六,
漕運三千六百八十一,江蘇二萬三千七百四十八,安徽八千七百三十八,總為五萬六千
八百七十二,增舊額八千餘。又舊額但舉山東,此分山東萬五千九百三十三,東河四千
二百四十一,增額三千餘,略可考見。十九年,山西等省共裁兵萬五千四百餘,內改馬
戰兵為步守兵共千二百餘。

    道光初元,諭行裁汰,減額萬餘,復議裁改。二十九年兵額,直隸四萬千三百三十
五,山東二萬五十七,河南萬五千三百八十一,東河並入河南、山東。山西二萬二千八
百五,江蘇三萬八千一百八,安徽九千四百四十二,南河、漕運並入江南。江西萬二千
四百七十二,福建六萬千六百七十五,浙江三萬七千五百六十五,陝西二萬四千七百二
十,甘肅六萬八千八百六十二,湖北二萬五百五,湖南二萬七千百十五,四川三萬三千
八百十一,廣東六萬八千三百二十二,廣西二萬二千四百七十二,雲南三萬九千七百六
十二,貴州三萬六千四百七十七,都五十八萬五千四百十二,京營萬名在外。減於乾隆
舊額且逾萬矣。

    咸豐軍興以來,綠營議裁。迄同治、光緒間,兵制一變,直省厲行簡汰,顧不能悉
廢,存額尚不為少。再綜近時綠營兵額,京巡捕營一萬外,十六門門甲三百十,門軍六
百四十,凡萬九百五十,直隸四萬二千八百十,山東萬七千八百七十五,山西萬六千四
十五,河南萬四百六十八,江蘇二萬五千七百七十,安徽九千三百六十四,江西萬一千
七百四十,長江水師萬一千六十四,福建二萬三千六百七十八,台灣八千二百六十八,
浙江二萬三千四百九,湖北萬五千三百四十三,湖南三萬零二十四,陝西萬八千六百八
十七,甘肅萬二千七百二十五,新疆二萬六千五百十五,四川三萬千二百八十一,廣東
四萬六千七百七十四,廣西萬四千一百十五,雲南萬二千五百七十二,貴州四萬二千九
百五,都四十六萬二千三百八十二。取道光末年額較之,減於舊者幾十二萬,但舊額不
及長江水師與台灣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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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32 志一百七 兵三 (防軍陸軍)

防軍初皆召募,於八旗、綠營以外,別自成營,兵數多寡不定,分佈郡縣,遇寇警
則隸於專征將帥,二百年間,調發徵戍,鹹出於此。若乾隆年台灣之役,乾、嘉間黔、
楚征苗之役,嘉慶間川、陝教匪之役,道光年洋艘征撫之役,皆暫募勇營,事平旋撤。
故嘉慶七年,楚北初設提督,即以勇丁充補標兵,道光十七年,以練勇隸於鎮筸鎮標,
二十三年,以防守海疆之水陸義勇三萬六千人仍遣回本籍,無防、練軍之名也。道、鹹
間,粵匪事起,各省多募勇自衛,張國樑募潮州勇丁最多。咸豐二年,命曾國籓治湖南
練勇,定湘軍營哨之制,為防軍營制所昉。迨國籓奉命東征,湘勇外益以淮勇,多至二
百營。左宗棠平西陲,所部楚軍亦百數十營。軍事甫定,各省險要,悉以勇營留防,舊
日綠營,遂同虛設。綠營兵月餉不及防勇四分之一,升擢擁滯,鹹辭兵就勇。粵、捻既
平,左宗棠諸臣建議,防營誠為勁旅,有事則兵不如勇,無事則分汛巡守,宜以制兵為
練兵,而於直隸、江、淮南北扼要之處,留勇營屯駐,遂有防軍之稱。

    練軍始自咸豐間,以勇營日多,屢令統兵大臣以勇補兵額,而以餘勇備緩急,尚無
別練之師。至同治元年,始令各疆吏以練勇人數口糧,悉數報部稽核。是年於天津創練
洋槍隊。二年,以直隸額兵酌改練軍。四年,兵部、戶部諸臣會議選練直隸六軍,始定
練軍之名。各省練軍乃踵行之。練軍雖在額設制兵內選擇,而營哨餉章,悉准湘、淮軍
制,與防軍同。其綠營制兵,分佈列郡汛地,練軍則屯聚於通都重鎮,簡器械,勤訓練,
以散為整,重在屯防要地,其用亦與防軍同,故練軍亦防軍也。

    同治、光緒間,各省所增編防、練軍,兵部、戶部於光緒二十四年核其總數,直隸
練軍一萬一千人,留防淮軍三萬一千人,新軍一萬一千四百人,毅軍一萬人,奉天練軍
一萬一千四百人,吉林防軍八千五百九十八人,練軍四千四百三十八人,黑龍江練軍七
千九百七十一人,山西練軍四千九百人,河南防軍九千一百九十人,陝西防、練軍一萬
四千四百五十人,甘肅防軍一萬二千五百人,新疆防軍二萬七千八百四十五人,塔爾巴
哈台勇營二千四百三十二人,四川勇營一萬五千六百九十八人,雲南防軍一萬五千三十
三人,貴州練軍九千四百八十六人,廣東勇營一萬一千八百人,廣西勇營一萬六千九百
四十人,湖南練軍一萬二千九百七十人,湖北勇營一萬二千六百九十人,新軍一千九十
三人,江西防軍九千三百六十三人,安徽防、練軍一萬一千二百九十人,江蘇防軍二萬
三千七百九十人,自強軍三千一百七十人,得勝軍三千人,浙江防軍二萬一千三百人,
山東防軍一萬三千九百五十人,福建防軍一萬五百四十人,各省防軍、練勇凡三十六萬
餘人,歲需餉銀二千餘萬兩。其後綠營兵屢加裁汰,各省衛戍之責,遂專屬於防、練軍。
光緒中葉後,防、練軍改為巡防隊。光、宣之間,又改為陸軍。至宣統三年,各省巡防
隊猶未裁盡也。茲列同、光、宣三朝改設防、練軍規畫於篇,而以陸軍新制附焉。

    防軍,同治元年,直隸省於大沽協標六營內選練五百人,復增至二千五百人,分為
五營,營分十隊,設總統一人,翼長二人,各營管帶一人,副管帶二人,正副令官二人,
帶隊官十人,分隊官二十人。沈葆楨於江西省額兵一萬二千人內,嚴汰老弱,增補精銳,
分為二班,一班調至省城操練,一班留防汛地,半年換班。其赴操者,酌加練費,較募
勇之費不及其半,練成即調赴前敵助戰。

    二年,劉長佑以直隸省營務積年廢弛,各營兵數多寡懸殊,號令不一,乃改仿湘軍
成規,以五百人為一營,設營官、哨隊官及親兵,分別隊伍旂幟,申明號令,改設六軍,
凡築營結陣諸法,一律講求。其步隊營制,設營官一人,哨官四人,哨長五人,什長四
十人,正兵三百六十人,營官親兵五十人,哨官護兵四十人,營官自率中哨,凡五百人。
其馬隊營制,設營官一人,幫辦二人,督隊官五人,每哨五棚,每棚什長一人,正兵九
人,營官自率中哨,合夥兵、馬伕凡三百十六人。保定練軍,馬、步、守兵一千九百五
十人為一軍,宣化練軍,一千四百八十人為一軍,古北口練軍,二千四百十人為一軍,
大名練軍,一千二百三十四人為一軍,正定練軍,一千四百八十人為一軍,通永練軍,
一千七百五十四人為一軍,共編為六軍。

    五年,令遵化等處各駐防軍,每軍定為步隊二千人,馬隊五百人,在督標、提標內
選取,凡一萬五千人,分為六軍,頒練兵章程十七條,隸總督節制,以防畿輔。又於六
軍外續練防勇二軍。以奉天留防隊伍調補直隸練軍缺額。其訓練京營,由神機營量增兵
額。是年,左宗棠以福建省綠營額冘餉薄,乃裁兵十成之四,即以裁餉加留營之兵,並
營操練。

    六年,丁寶楨於山東省增練馬隊三千人。

    七年,以各省綠營日益孱弱,令各省以壯健練勇易之。令曾國籓經理直隸省練兵事
宜,就全省綠營內抽練六千人,仿勇營規制,分地巡防。海防議起,調駐天津,分中、
左、右、前、後五營,與勇營相犄角。

    八年,曾國籓以軍事既竣,宜練兵不宜練勇,而勇營良法為練軍所當參用者,一、
文法宜簡,一、事權宜專,一、情意宜洽。減兵增餉,汰弱留強,嚴杜頂替之弊。於原
有練軍四千人外,古北口、正定、保定各練千人,統以東南戰將。練成之後,分為四軍。
以二軍駐京北,二軍駐京南,俟功效既著,增練五千人。全省防營於未撤之九營外,以
劉銘傳全部淮軍駐防張秋,以督標親軍砲隊營及前營副營駐天津,以親軍砲隊營駐大沽
砲台,以盛字中軍六營、左軍三營,仁軍二營,馬隊五營駐馬廠、青縣,於運河西岸築
砲台五座,駐盛字前軍三營、右軍三營、老左軍一營,於滄洲駐樂字中、左各一營,其
盛字營兼辦屯田,以衛畿輔。是年,丁日昌以江蘇省自淮軍全部撤防以後,江蘇撫標兵
僅有一千六百餘人,乃裁汰老弱,補以勇丁,分左右二營,練習洋槍及開花砲諸技。馬
新貽以江南全省額兵一萬二千七百餘人,分防各處,徒有其名,必須化散為整,始能轉
弱為強,乃於督標內選千人為左右營,浦口、瓜洲營內選五百人為中營,揚州、泰州營
內選五百人為前營,駐省城訓練,於徐州鎮標內選千人為徐防新兵左右營,以地方之輕
重,定練兵之多寡。劉錦棠以新疆全境自回民亂後,旗營零落殆盡,乃於烏魯木齊創設
標兵,於天山南北路各置額兵,新疆所有駐防旗兵,歸並伊犁整頓,別以精騎重兵居中
屯駐,為南北各路策應之師。崇實以四川省軍事漸定,酌裁防軍,選練旗、綠各營。

    九年,曾國籓於直隸省增募馬勇千人,分為四營,原有額兵,增足萬人,分練馬隊、
步隊,奏定各營哨之制,及底餉、練餉、出征加餉之制,為北方重鎮。

    十年,鮑源深以山西省撫標兵仿曾國籓直隸練兵之法,選練馬隊一營,步隊二營,
以次推行各鎮。吳棠以四川全省額兵類多疲弱,乃歸並訓練,得精壯萬人。王文韶以苗
疆戡定,所有湖南省留防軍三十營,分佈於湖南、貴州接壤之區,又於撫標、提標內各
選練精壯一營。

    十二年,令陝甘督臣左宗棠、雲貴督臣岑毓英各選所部勇丁,以補營兵之額。是時
中外臣工皆注意練兵。李宗羲謂勇與兵有主客聚散勤惰之異,未可易勇為兵。王凱泰謂
各省練兵,宜令更番換防,雲、貴蕩平以後,兩省制兵亦宜換防調操,以杜久駐疲惰之
漸。兵部諸臣會議,以同治初年創議練兵,京師神機營及直隸省六軍,別籌練餉,特立
營制。福建、浙江、廣東、江蘇等省,皆就所減之餉加於練軍。河南、山西、山東、湖
南等省,則按直隸之法,於額兵內抽練,於正餉外略加練費。甘肅省則因軍事初定,先
練千五百人。但各省所抽撥之兵,不過原額十之二三。若其餘之兵,置之不問,終成疲
弱。應令各省統兵大臣,已練之兵,以時休息,其未練者,次第調操,期通省額兵鹹成
勁旅。

    十三年,都興阿於奉天各城額兵內選練馬隊二千人,於各城八旗內選蘇拉千人為餘
兵,俟客兵裁撤,再行增練。

    光緒二年,崇實因奉天換防旗兵日久弊生,乃於岫巖、熊岳、大孤山、青堆子等處
改設練軍。

    三年,允李慶翱之議,於河南省增設練軍步隊。

    六年,令各疆臣酌量裁兵。各省防軍自裁撤後,為數尚多。直隸、陝、甘須辦邊防,
雲南、貴州則防軍較少,此外各省,均應大加裁汰。水師自設兵輪船後,舊式戰船水師,
亦分別去留。旋廣西撫臣慶裕以廣西省兵單餉薄,乃酌裁防軍,以所節之餉,仿直隸練
兵章程,在省標、提標內各選練二營,左右江兩鎮各選練一營。岐元以奉天省自同治間
馬賊四出肆擾,先後商調客軍,增練旗、綠各營,而營制餉章未能畫一。光緒五年,乃
以直隸客軍歸並奉天省,合槍砲馬步各隊,釐定營制,編為奉字中、左、右、前、後馬
步隊五營,中軍增步隊一營。丁寶楨因四川省自軍興以後,川勇而外,益以湖南、貴州
各軍,多至六萬餘人,事定次第裁併,至光緒三年,實存防軍一萬餘人,須分守要隘,
未可再裁。貴州防軍,較他省為少,李明墀於光緒五年後,陸續裁汰四千餘人。李瀚章
以湖北省防軍,若升字三營、忠義八營、武毅七營、水師七營,皆扼要駐守,不宜裁汰,
就湖北通省額兵酌量裁去三千餘人。裕祿以安徽省自捻寇平後,駐防皖南、皖北各軍,
凡一萬八千餘人,次第歸並訓練,實存水陸防軍萬人。

    七年,岑毓英因苗亂已平,貴州之屯軍、防勇,量為裁併,屯軍裁去九千人,以裁
軍補額兵,酌改練軍。旋移撫福建,乃率貴州練軍二千人赴閩,教練閩省制兵。譚鍾麟
以浙江省防軍於光緒六年募足三十營,旋裁去四營,以練軍十營駐溫州,海門、省垣各
一營,餘皆歸守汛地。是年,以各省防軍歲餉甚鉅,令統兵大臣一律嚴核,不得有吞蝕
空額諸弊。

    八年,崇綺裁併奉天各軍,於八旗捷勝營及東邊道標兵、蒙古練勇外,所有馬步營
中之南方防勇,遷地勿良,乃裁併為一營,餘悉遣歸原省。任道鎔於山東省撫標及兗、
曹鎮標內抽調步兵千二百人,分為三營,加餉訓練。張曜、劉錦棠以伊犁收復,就關外
營勇選練制兵,改行餉為坐糧,略更舊制,增馬隊重火器,設游擊之師,復參用屯田法,
以足軍食。

    九年,張之洞練山西省軍隊,由省標先練,掃除積習,為全省軍營模範。李鴻章裁
撤直隸省防軍,除裁撤外,實存直字、榮字、義勝各營數千人,與淮軍之親兵及仁軍、
盛軍、銘軍、楚軍等馬、步、水師三十九營,分防各地。岑毓英以貴州苗疆多事,原設
重兵數逾三萬,積久廢弛,專恃防軍定亂,事定後,以防軍歸入制兵。雲南省制兵,凡
戰兵九千餘人,守兵七千餘人,塘汛堆卡,零星散佈,而巡防緝捕,專任練軍,乃以戰
兵屯聚於統將駐所,隨時整飭。潘霨裁併江西省防軍,實存七千八百餘人,每哨續裁十
餘人,量為省並。曾國荃綜核廣東省募兵之數,於光緒六年,張之洞曾募沙民千人守虎
門,楊玉科增募千人及惠清營五百人,鄭紹忠募安勇二千人,八年,募勁勇千人駐欽州,
鄧安邦續募千人,散佈廣州各屬,其廣東額兵實存九千餘人。

    十年,奎斌裁汰山西省兩鎮兵三千餘人,挑練大同鎮馬步隊各一營,太原鎮步隊一
營。

    十一年,卞寶第裁湖南省綠營,選精壯為練軍,給以雙餉,其未足之額,以營勇補
之。希元等抽撥吉林防軍左右路馬步營千五百人,又於未練之兵及八旗台站西丹內選三
千人,編為吉字營,分左右二翼,修築壁壘,歸營訓練。岑毓英以雲南省沿邊之防軍一
萬六千人分編三十營,於每年瘴消之際,親歷邊疆,巡視防務。卞寶第分湖南全額兵之
半,加以訓練,編為巡防營。

    十二年,劉秉璋以四川省防營漸染習氣,所有壽字、武字等十營,巡鹽五營,一律
選練整飭。

    十三年,穆圖善整理東三省練兵事宜,每省挑練馬隊二起,步隊八營,奉天、吉林、
黑龍江各足成四千五百人,以克魯伯砲六十尊,分配三省防營。剛毅裁併山西省額兵六
千人,就餉練兵,撫標馬隊一旗,步隊三營,太原鎮馬隊二旗,步隊四營,大同鎮馬隊
七旗,步隊二營,編列成軍,其北路則以樹字各營分地巡防。

    十四年,岑毓英就雲南省內地防軍及邊關勇營內共選練九千六百餘人,以符通省戰
兵五成之數。而邊境遼闊,分防尚屬不敷,乃增練三十營,凡一萬五千四百餘人,分防
騰越、蒙自各邊及大理、普洱各府。

    十五年,譚鈞培更定雲南省營制。雲南防軍,於光緒二年,劉長佑挑練戰兵,以三
百七十人編為一營。十年,岑毓英以督師出關,改編二百二十人為一小營,營分五哨,
哨各四隊,隊各十人。十一年,合練軍各營,以半防內地,半防邊境,仍以二百人上下
為一小營。凡調防八成戰兵七十七營,留防粵勇十二營,夥黑防勇六營,西南土防二十
五營。乃裁汰三成,歸並整齊,以三營為一營,每營分編五哨,中哨六隊,餘各三隊,
以散合整。凡戰兵二十六營,粵勇五營,夥黑勇二營,土勇十三營。

    十六年,張曜練山東省步隊一營。

    十七年,福潤增練步隊左營。鹿傳霖以陝西省自經亂後,兵制未復,乃酌留馬步防
軍並練軍各營,居中策應,各路馬隊,利於巡緝,乃改步隊為馬隊以節餉糈,凡防、練
軍馬隊千五百人,在平原及北山扼要駐守。張煦以湖南省自湘勇回籍後,專恃防軍彈壓
各路,凡防軍萬人,水勇二千四百餘人,乃歸並損益,互為聲援。

    二十一年,依克唐阿編定奉天省砲兵三哨,合原有之防軍為五營,又以效力獵戶二
千人編為四營。是年張之洞創練自強軍十三營於江南,器械訓練,悉仿歐洲。

    二十二年,張之洞練洋操隊二營於湖北。聶士成於直隸駐防淮軍內選練馬步隊三十
營,仿德國營制操法,編為武毅軍。

    二十三年,張之洞以練軍重在操演,令分防各營,以十之一更番來省,教以新操,
俟練成後,轉授各營。

    二十四年,王毓藻練貴州軍隊,先就省防三營改習洋操,次第推及各營。王文韶挑
留直隸全省淮、練各軍二萬餘人,編為二十營,分左右翼,駐守大沽口及山海關,以練
軍三十三營分防內地及熱河等處。色楞額以熱河兼轄蒙古兩盟十七旗,而馬步防兵僅有
千人,乃增練壯丁五百人為一營,馬隊五百人為二營,佐以砲隊百人。增祺以福建省多
山,新練防軍,宜重步隊,參以砲隊,增制過山快砲十二尊。胡聘之以東、直、秦、豫
各省皆有防軍,支餉自數十萬至百萬不等,而山西省屏蔽畿疆,僅有練軍五千人,乃增
練新軍,固西路之防。榮祿因北洋四大軍訓練已成,分路駐防,以武毅軍駐蘆台為前軍,
甘軍駐薊州為後軍,毅軍駐山海關為左軍,新建軍駐小站為右軍,別練萬人駐南苑為中
軍,軍械不足,令江南機器局撥解新式快槍三千枝,快砲七尊,原有之淮軍一萬二千人,
防、練軍一萬九千人,歸並訓練。劉坤一以江南省之江寧、鎮江、吳淞、江陰、徐州五
路防軍悉改習洋操,所用軍械,統歸一律。是年,令王大臣選京師神機營馬步萬人為選
鋒營。令北方各省營伍,由新建軍遣員教習,南方各省營伍,由自強軍遣員教習。東三
省防練各營伍,由北洋武備學堂遣人教習。

    二十五年,李秉衡上言奉天仁、育二軍,訓練已成,應擇地修築營壘,俾成重鎮。
裕祿以直隸防、練各軍為數太多,乃挑留馬步精兵一萬八百餘人,編為練軍步隊十二營,
馬隊二十營,更定營制,步隊以三百人為一營,馬隊以二百餘人為一營,凡三十二營,
分為直隸練軍左右翼,以通永鎮總兵統左翼,天津鎮總兵統右翼,其新建等軍,仍與宋
慶之二十五營各守原防。劉樹堂以浙江防軍雲字、吉字、勝字、旅字各營凡十一營二十
三旗,並為五軍,名為兩浙新軍,用北洋武毅軍操法訓練。松壽以江西省防軍有忠新等
營二千餘人,內江及贛防水師二千四百餘人,武威等營旗三千餘人,分佈各路,乃在省
城設全省營務處,為訓練各軍之總匯。劉坤一以江南各軍歸並為三十七營,加以新法教
練,漸有成效。文興以盛京八旗制兵,汰弱留強,仿北洋練軍新法教練。裕祥就四川駐
防旗兵內選精銳為一營,陣法營制,與防軍一式。松壽以江西省新練防軍三千人,撥解
南北洋新式槍砲,以資操練。黃槐森選廣西省各軍,先就省標、提標及左右江各營挑練
一千四百人,為各軍模範。廖壽豐以浙江省寧波、鎮海各營次第改習洋操,省防各軍先
練步隊三哨,砲隊一哨,凡標營及防、練軍,俟四哨教成,更番改練,推及全省。

    二十六年,端方以陝西新練洋操之馬步十三旗,分防南北山隘。是年,令各省疆臣
嚴定將弁貪墨之刑,並整理浙江省防營積弊。

    二十七年,李興銳以江西防軍人數不一,乃分為五路,釐定人數,以中軍為常備軍,
前、後、左、右軍為續備軍,軍各五營,營各五哨。劉坤一以江南武衛先鋒軍、江勝軍
各二千人為常備左右軍,其餘防軍四十餘營悉編為續備軍。岑春渲以山西省兵制紛歧,
有練軍、防軍、晉威軍之判,乃仿北洋武衛軍制,以省標三千人分左右翼為常備軍,以
太原、大同二鎮兵共練三千人為續備軍。魏光燾以雲南省防軍二十四營,營各二百五十
人,改編為常備軍十二營,營各三百人,舊有練軍改為續備軍,均練習洋操。丁振鐸於
廣西省防軍三營內選千人為常備軍,各屬防軍,就人數多寡,練一、二隊不等。鄧華熙
以貴州防軍及威遠營並練五營,凡千五百人,為常備軍,東西路練軍及緝捕營共二十九
營,選練五千七百人,為續備軍,分防各隘。是年,設軍政司於天津,總司直隸省淮、
練各防軍操防事宜。

    二十八年,升允以陝西省新舊各軍均已改習洋操,乃選精銳六旗為常備新軍,其忠
靖八旗兩翼步隊,武威兩翼馬隊,改為步隊十二旗,以六旗為續備防軍,六旗為續備長
軍,防軍有地方之責,長軍為開荒之需,以馬隊砲隊佐之。

    二十九年,夏時以江西省新軍僅有千二百人,江防重要,殊苦不足,九江為全省門
戶,乃別募一軍,亦為常備軍,合中、前常備兩軍共十營,專防省城及九江二處,以左、
右、後續備三軍分防各地。

    三十年,曹鴻勳以貴州各軍於光緒二十六年改編為常備軍、續備軍,共二十四營,
嗣因沿邊戒嚴,增募防勇十九營,而籌餉艱難,遂每營酌減人數,凡防、練軍及親兵減
存一萬五百餘人,次第改習洋操。潘效蘇於新疆標、防、巡、練各軍三萬二千餘人內,
選存正勇一萬三千餘人,於南北各路勺配分防。

    三十一年,練兵處王大臣以山東省武衛先鋒隊二十營分防散漫,令擇地屯駐,增募
成鎮。是年,命鐵良校閱江蘇、安徽、江西、湖北各省防軍、練軍、陸軍、旗兵、巡警
兵。鐵良遍閱各軍,大都軍械不一,操法亦未盡嫺,舊營改練,進步甚遲。惟安徽練軍
二隊,九江常備五營,湖北二鎮,較為生色。

    三十三年,張之洞以沿江督捕營、下游緝匪營改編為水陸巡緝隊。王士珍以江北巡
防隊改為步隊六營,馬隊二營,其餘淮海水師、練軍衛隊,悉仍其舊。錫良以雲南防軍
二十七營,鐵路巡防十一營,土勇一營,凡三十九營,次第改編新軍,以全省防軍每營
二百五十人為定額,分南防、西防、普防、江防、鐵路巡防為五路,凡四十七營。

    宣統元年,以熱河巡防強勝營改編常備軍,以察哈爾原有之精壯、精健等營改編為
巡防馬隊一營,步隊二營。徐世昌以奉天巡防隊分駐五路剿匪,旋合編為步隊一標,其
河防營亦一律改編。王士珍因江南防軍步隊六營、砲隊二營改隸江北,乃合原有之巡防
隊及留防各營編為巡防第七營,共巡防步隊八營,以備練成一鎮,原有衛隊,增募一哨,
編為一營,尚有練軍三百人,水師十棚,均改為巡防隊。沈秉□以雲南防軍內有各屬之
保衛隊,系舊日團營,名為營隊,實即鄉團,未能遽改為巡防隊。廣福以伊犁軍標漢隊,
系金順西征營勇之舊,其營制餉章,均仿湘軍,乃遵新章,以步隊一營、馬隊二旗為左
路巡防隊,馬隊二旗為右路巡防隊,分駐惠遠、惠寧各城。袁樹勳以山東省原駐淮軍,
於光緒二十四年移防長江,新增防兵二營駐兗、沂二府及德州,均當南北要道,未能遽
裁。聯魁以新疆籌餉維艱,就原有防營改編為步隊三營、馬隊二營,又增編工程兵一隊,
馬隊一營,勉成一協。寶棻以山西省軍隊,向分太原、大同、口外三大支巡防隊,乃歸
並分編為中、前、後三路,各以統領節制之,凡馬步二十二隊。吳重熹以河南省巡防營
不合部章,就通省巡防步隊二十八營、馬隊十二營分為五路,豫正左軍為中路,南陽鎮
為前路,歸德鎮為左路,河州鎮為右路,豫正右軍為後路。趙爾巽以四川省防軍二十九
營,編為六軍,每軍六營,分中、前、後、左、右、副中為六路,分駐防境。其防守寧
遠之靖字二營、游擊步隊二營,增募寧遠之靖字後營,改為巡防副左路、副右路兩軍,
每三營為一軍。成都駐防滿營亦改編巡防隊三營,俾臻一律。瑞澂以江蘇省各營練成一
協外,尚有太湖水師巡防隊、陸師左右巡防隊,系陸路三旗及蘇捕營衛隊等先後改編者,
乃次第換防調操,以免弛懈。

    二年,岑春蓂改編湖南省巡防隊,酌定餉章,即日成軍,其餘緝私三旗,改為南路
巡防隊。孫寶琦改編山東省巡防隊,所有中、前、後、左、右五路,各就坐營之中哨改
編,其砲隊以快砲六尊為一隊,各府州縣巡勇悉改為巡防隊,兗、沂、曹三府原有之巡
防營,亦遵新章編練。恩壽以陝西省巡警軍悉改為巡防隊。楊文鼎以湖南省巡防隊分為
中、東、西、南四路,駐防各府。昆源以察哈爾八旗壯丁編練巡防馬隊。松壽以裁撤福
建全省之綠營兵改為巡防隊十六營,分五路駐防各府。張人駿以兩江巡緝隊及師船十艘
改為探訪隊,其沿江巡防隊深資得力,以協解北洋之淮軍餉為巡防軍餉,並以江防軍分
駐江寧省城。錫良以奉天原有之協巡隊、備補隊、砲隊、衛隊各防營,遵章改編為陸軍
步隊一標、砲隊一營。是年,山東、山西撫臣鹹擬緩裁巡防軍,以靖地方。

    三年,張人駿以兩江巡防軍關係重要,其屬於江寧者,馬步三十二營,屬於江蘇者,
步隊六營,屬於江北者,步隊八營一哨、馬隊一營,江南北地勢扼要,未可議裁,並擬
以新兵中副二營留防三隊改為第一、二、三巡防隊,以一哨為提督衛隊。丁寶銓以山西
太原滿營,於光緒二十八年已改練新操,乃遵章改編為巡防隊。恩壽以陝西省巡警軍已
改編巡防隊,並設馬步巡防營務處。慶恕以青海墾荒,已開墾六萬餘畝,原有巡防隊不
敷分佈,增練防軍一旗。誠勳以熱河雖有直隸練軍八營,僅防朝、建一帶,其先後所練
巡防隊十三營,分防各屬,未能遽改陸軍。張勳以長江巡防馬、步、砲隊十三營,分駐
浦口、六合、江寧、蘇州、懷遠各府縣,並在沿江一帶廣佈偵探,以靖盜源。瑞澂以湖
南六營已裁,所有撫標之兵,選精壯編巡防一營。此改設防練軍之大略也。

    自咸豐軍興,由綠營改為勇營,為留防營,為練軍,為巡防隊,為陸軍,兵制變而
益新。至宣統年,非特綠營盡汰,即湘、淮營勇駐防南北洋者,所存亦無幾矣。

    陸軍新制,始於甲午戰後,步軍統領榮祿疏保溫處道袁世凱練新軍,是曰新建陸軍。
復練兵小站,名曰定武軍。兩江總督張之洞聘德人教練新軍,名曰江南自強軍。其後榮
祿以兵部尚書協辦大學士節制北洋海陸各軍,益練新軍,是為武衛軍。

    庚子亂後,各省皆起練新軍,或就防軍改編,或用新式招練。至光緒三十年,畫定
軍制,京師設練兵處,各省設督練公所,改定新軍區為三十六鎮,新軍制始畫一。

    三十三年,京、外新練陸軍,除禁衛軍外,統計近畿第一鎮駐京北仰山窪,官七百
四十八員,兵一萬一千七百六十四名。第六鎮駐南苑,官七百四十七員,兵一萬一千八
百四十六名。直隸第二鎮駐保定、永平等府,官七百三十七員,兵一萬一千七百三十一
名。第四鎮駐馬廠,官七百四十八員,兵一萬一千七百五十六名。山東第五鎮駐省城、
濰縣、昌邑等處,官七百四十八員,兵一萬一千七百六十四名。江蘇第二十三混成協駐
蘇州等處,官二百七十四員,兵四千三百四十五名。江北第十三混成協駐清江浦,官三
百七十六員,兵二千四百八十一名。安徽步隊二標、馬隊一營、砲隊一隊駐省城,官二
百五十三員,兵四千一百五十五名。江南第九鎮步隊一營、馬隊二隊駐省城,官七百八
十九員,兵八千二百五十五名。江西步隊一協、馬隊二隊駐省城,官二百三十一員,兵
四千二百八十七名。河南第二十九混成協駐省城,官三百三十八員,兵五千六百十八名,
步隊一協、馬砲隊各一營調駐京城,官一百六十二員,兵三千八十五名。湖南步隊一協、
砲隊一營駐省城,官二百四十八員,兵四千五十六名。湖北第八鎮駐省城,官七百二員,
兵一萬五百二名,第二十一混成協駐武昌、漢陽及京漢鐵路,官二百八十八員,兵四千
六百十二名。浙江步隊一協駐省城,官一百五十九員,兵二千三百八十四名。福建第十
鎮駐省城及福寧、延平等處,官四百五十五員,兵六千七百八十八名。雲南步隊一協、
砲隊一營駐省城及臨安,官二百三十八員,兵四千二百四十八名。貴州步隊一標、砲隊
一隊駐省城,官一百七員,兵一千八百四十六名。四川步隊駐省城,官十二員,兵六十
一名。山西步隊二標、馬砲隊各一營駐省城,官二百六十二員,兵四千五百五十七名。
陝西步隊一協、砲隊一隊駐省城,官二百二十員,兵三千九百三十六名。甘肅步隊二標、
砲隊一營駐省城、河州、固原、西寧,官二百二十一員,兵四千一百二十八名。新疆步
隊一協、馬隊一標、砲隊一營駐省城,官一百六十七員,兵二千三百二十二名。東三省
第三鎮駐吉林省城、長春、寧安、延吉及奉天錦州等處,官七百五十三員,兵一萬一千
八百八十三名,第一混成協駐奉天省城,官三百三員,兵三千五十九名,第二混成協駐
奉天新民等處,官三百四員,兵五千五十三名,步隊一協一標、砲隊一營駐吉林,官三
百六十一員,兵七千八百七十名。宣統三年統計,除前列外,浙江成第二十一鎮,雲南
成第十九鎮,四川成第十七鎮,奉天成第二十鎮,吉林成第二十三鎮,廣東成第二十六
鎮駐省城,廣西成第二十五鎮駐省城及桂林等處,先後共成二十六鎮。未幾,武昌陸軍
先變,各省應之,而三十六鎮卒未全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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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33 志一百八 兵四 (鄉兵)

鄉兵始自雍、乾,旋募旋散,初非經制之師。嘉慶間,平川、楚教匪,鄉兵之功始
著。道光之季,粵西寇起,各省舉辦團練,有駐守地方者,有隨營征剿者。侍郎曾國籓
以衡、湘團練討寇,練鄉兵為勇營,以兵制部勒之,卒平巨憝,其始皆鄉兵也。而邊徼
之地,剿有鄉兵。其在東三省者,則寧古塔以東之赫哲部、克雅克部,混同江東北之鄂
倫春部,不設佐領,惟設鄉兵姓長。其在黑龍江者,有打牲人,在江以南之錫伯、卦勒
察,江以北之索倫、達瑚爾,則附屬於滿營。在蒙古者,蒙兵而外,有奇古民勇。在山、
陝邊外者,有番兵,有僧俗兵。在四川、雲南、貴州邊境者,有夷兵,有土司兵,有黑
夥勇丁。在西藏者,有藏番兵。皆與內地鄉兵不同,故不詳。其各直省之鄉兵,曰屯練,
曰民壯,曰鄉團,曰獵戶,曰漁團,曰沙民。額數之多寡不齊,器械之良窳不一,餉章
之增減不定,良以聚散無恆,故與額兵迥異,無編製之可紀。茲特志其始末於後焉。

    雍正八年,鄂爾泰平西南夷烏蒙之亂,調官兵萬餘人,鄉兵半之,遂定東川,是為
鄉兵之始。

    乾隆三十八年,用兵小金川,定邊將軍溫福、定西將軍阿桂疏言,調滿洲兵道遠費
重,不如多用鄉兵,人地相宜。四川鄉兵,以金川屯練為強,自平定金川以後,設屯練
鄉兵,其糧餉倍於額兵,分屯大小金川兩路,春夏訓練,秋冬蒐獵,有戰事則搜剿山路,
退兵則為殿後之用。

    嘉慶初,苗疆事起,傅鼐以鄉兵平苗,功冠諸將。詔以鼐總理邊務,令各省督撫以
鼐練鄉兵之法練官兵。川、楚教匪之役,官兵征討,而鄉兵之功為多。其勳績最著者,
文臣則四川按察使劉清,武臣則四川提督桂涵,湖北提督羅思舉,各統鄉兵,分路剿寇,
大小數百戰,遂奏膚功。嘉慶十七年,以雲南邊外野夷夥匪肆擾,而緬寧、騰越各隘皆
瘴癘之地,難駐官兵,乃練鄉兵一千六百人,以八百人駐守緬寧之丙野山梁等處,以八
百人駐守騰越蠻章山等處,省官兵徵調之勞。其時苗疆底定,亦增設鄉兵,凡屯丁七千
人,訓練之暇,開墾屯防田數十萬頃。

    道光二年,令直隸疆臣招集團練,修築土堡,互為策應。十五年,令各州縣額設民
壯,一律充補訓練,復令各省民壯每月隨營操演,范以紀律。是年,調大小金川鄉兵千
名,給以千人之糧,隨營征戰,歸屯則仍食五百人之糧。二十一年,令山東巡撫於蓬萊、
黃縣、榮成、寧海、掖縣、膠州、即墨所屬之十三梟,編練鄉兵,互相防衛。又令沿海
疆臣仿浙江定海縣土堡之法,凡近海村落,招募鄉兵,興築土堡,以聯聲勢。二十三年,
令廣東省以團練助防海口。旋疆吏疏言廣東民風宜於鄉團,招集已得十萬人,以升平學
社為團練總匯之區,推及韶州、廉州等處,一律舉行。二十六年,令各州縣民壯隨營考
察技藝。是年,甘肅沿邊番賊肆擾,令疆臣召募獵戶千人,編為一軍,供遠探近防之用。
及道光季年,張國樑募廣東潮州鄉兵追逐粵寇,轉戰東下,卒以獷悍不馴,遂至潰散。

    咸豐二年,令在籍侍郎曾國籓辦理湖南鄉團。旋國籓疏言先行練勇一千人,所辦者
乃官勇非團丁,是為鄉團改勇營之始。三年,令山東登、萊、青三府舉辦聯莊團練,給
以兵械。四年,令甘肅沿邊增募獵戶三千人以防番騎。八年,安徽巡撫翁同書疏言皖省
定遠、壽州、合肥等縣舉辦團練,旬日之間,遠近響應,和州踞賊屢出焚掠,多被鄉團
擊回,以其深明大義,踴躍同仇,凡董事團總人等,傳諭嘉勉。九年,河南巡撫恆福疏
言,皖寇進偪豫境,令道府大員於接近皖寇之地,舉辦鄉團,睢州等州縣興築堡寨已數
十處。旋諭河南官紳訓練鄉勇,聯村築寨,迅速舉行。

    十年,諭勝保等督辦鄉團,以資統率,酌定章程,凡辦團州縣一律遵行,惟鄉團更
番調營,所領糧餉,易滋流弊,毋得冒濫。又諭:「江蘇等省在籍紳士,除已經辦理團
練外,其明曉大義律身公正者,自不乏人,所有在京直隸、江蘇、安徽、浙江、河南等
省之大小官員,將如何舉行鄉團,隨同官兵剿賊,及防守等一切事宜,各陳所見,各舉
所知,迅即上聞。」

    尋侍郎沈兆霖疏陳:「自咸豐三年以後,迭奉朝旨舉行鄉團,已至再至三,各省官
紳士民,未嘗不遵旨辦理,而賊勢披猖,卒無成效。良由苟且塗飾,未經實力講求,或
募勇以充數,徒取外觀,或藉端以營私,轉成欲壑,無事則恃為威脅,擾害鄉閭,有警
則首先遁逃,流為盜賊。議者幾謂鄉團之無益而有損矣。不知名為民團,即當以民為團,
而不可以募勇塞責也。民統於紳,則紳之邪正宜慎擇也。紳倚於官,則官之賢否宜嚴辨
也。不歸並於一路,則督察無人,必不能一律堅固。不專力於四鄉,則城守雖嚴,已難
免四面受敵。官與紳宜兩相孚,不宜兩相□厄。兵與民宜兩相顧,不宜兩相仇。任封疆
者,當知民本吾民,用兵數少,何如用民數多。任將帥者,當知兵本吾民,我能救民,
自然民能救我。現在賊氛猖獗,非實辦民團,更無安全之法。」乃擬上事宜十二條:
「一、民團須招本地有業之民,不可招市井無賴也。一、宜分別地段,以近賊一、二百
裡為最要,距賊稍遠,中隔一、二縣者為次要,其遠在三、四百裡外者,則從緩辦團也。
一、各州縣要地,宜一律辦團,無使一處疏漏,俾寇得乘隙而入也。一、辦團宜四鄉加
密,有警則互相應援,無事則嚴詰奸宄,庶城守完固也。一、牧令宜擇賢能,與辦團之
紳,不得各存意見,亦不得任用劣紳也。一、宜簡道府大員分路辦團,俾各縣聯為一氣
也。一、民團有急,官兵速往救援,不得觀望也。一、宜擇要設卡盤查也。一、民團祗
可就地助戰,不宜調遣,變為練勇,失其恆業也。一、立功宜即獎勵,視官兵稍優也。
一、團費宜自捐自辦,不得藉端漁利也。一、民團辦成,則分防之兵可省,集合成軍,
攻剿更為得力也。」

    同時應詔陳言者,有載垣等所議團練章程十條,賈楨等所擬辦理章程八條。旋命順
天府府丞毛昶熙為督辦河南團練大臣,南汝光道鄭元善幫辦團練事宜,按照怡親王載垣
等所擬章程辦理。命戶部右侍郎杜□為督辦山東團練大臣,登萊青道貢璜、登州府知府
盧朝安幫辦團練事宜,按照大學士賈楨等所擬條款,並參酌河南章程,體察情形辦理。
又以皖南地方緊要,應一律辦團,令兩江總督曾國籓察看情形,擇其諳練軍務素有人望
者,酌保一人,即令督辦皖南團練事宜。

    旋曾國籓覆陳:「鄉團本是良法,然奉行不善,縣官徒借以斂費,局紳亦從而分肥,
賊至則先行潰逃,賊退則重加苛派,轉為地方之弊。所經過各省,從未見有鄉團能專打
一股、專克一城者,不過隨官兵之後,勝則貪財,敗則先奔,常藉口於工食之太少。而
辦理歧異者,每多給錢文,團丁所領之餉,與官勇例價相同,且有過之。其取之民間,
無非勸捐抽釐之類。是於團練已失其本義,於軍餉又大有妨礙。今奉諭舉行皖南團練,
皖南嶺隘紛歧,若築碉設卡,有險可憑,徽、寧各要隘,宜擇地築碉,以資防守。有在
籍翰林院編修宋夢蘭當賊由太平縣竄擾徽州,宋夢蘭督帶練丁協力嚴守,眾論翕然。請
即以該員辦理皖南團練事宜,會同委員,董勸各屬紳民,興築碉塞。其未經克復者,官
兵攻剿,概不令團丁隨往。其已經克復者,紳耆修碉,團丁守之。庶幾軍民兩利,名實
相符矣。」

    又以四川地屬巖疆,毗連雲、貴,滇匪滋擾,未能肅清。嘉慶間,四川舉辦鄉團,
行堅壁清野之法,著有成效,自應仿辦。所有應行事宜,諭四川在京各員,就地方情形,
各抒所見。官紳中有練達時務者,各舉所知,以俟後命。同時尚書陳孚恩等以江西毗連
安徽、浙江、廣東等省,疏請辦理團練,酌保辦事人員,並擬團練事宜八條。疏入,允
行。命在籍翰林院修撰劉繹為江西督辦團練大臣,吉南贛寧道沈葆楨、甘肅安肅道劉於
潯幫辦團練事宜,按照陳孚恩等所擬章程,妥為辦理。

    同時督辦河南團練大臣、順天府府丞毛昶熙疏陳團練辦法,並酌擬規條:一、添築
堡寨以扼要隘,一、講求險要以便堵御,一、慎擇首事以資統率,一、分選團丁以備訓
練,一、攤派練費以備公用,一、互為聲援以資聯絡,一、申明號令以壹眾志,一、嚴
定約束以禁頑暴,一、秉公賞罰以示勸懲,一、嚴察奸宄以防內應,一、旌表忠義以作
民氣,一、事貴實力以冀成功。疏入,允行。

    毛昶熙又疏陳河南團練,以歸、陳二府為先。前統兵大臣勝保,因調團不齊,勒派
百姓出資雇丁,統計勇糧運費,較正供多至倍蓰,百姓苦累,紛紛稟請,以抽丁一項,
民力已竭,鄉團勢難再辦。其開封等府百姓聞歸、陳雇勇之苦,亦復觀望,不肯實辦。
團練之事,仍恐有名無實。尋奉諭:「用民之法,總宜深得民心。勝保等所辦章程既與
民心不洽,自應改弦更張,以期得力。慶廉即體察情形,將此項雇勇酌量裁撤。毛昶熙
按照載垣等會議章程,速即集團練勇,以輔兵力。」又以甘肅控制西陲,地方遼闊,且
與陝西、四川毗連,匪患未靖,自應一律舉辦團練,以靖邊陲。所有甘肅省團練事宜,
即命陝甘總督樂斌督辦,並命甘涼道蕭浚蘭、刑部員外郎吳可讀、江西候補道楊升幫辦
團練。

    十一年,以歸化之番眾僧俗兵四千餘人,馬四千餘匹,防御抱罕羌人。是年,奉諭:
「鄉團之設,原以濟兵力所不逮。必須官紳一體,兵勇同心協力,內靖土匪,外御賊氛,
於地方庶有裨益。若如清盛疏劾山東章丘縣之水賽街、新城之南婁裡等莊,以及博山、
萊蕪等縣鄉團,遇有經過客商,往來差役,輒敢擅行殺戮,害及無辜。撫署之差弁馬匹,
亦被劫奪。是團練御賊尚無成效,而抗官滋事竟有滋蔓之勢。巡撫譚廷襄速將清盛所奏
各情,嚴密查訪。如有藉團為名,肆行不法,及私立黑團,聚眾抗官,立即嚴懲。」又
諭浙江巡撫:「前以浙省軍務未平,籌辦團練,勸諭捐輸,原以保衛民生。若如王履謙
疏劾辦團情形,雜亂無章,勸捐委員,令捐戶加捐至數十倍之多,並於捐戶加以威逼。
今賊氛逼近浙東,若因勸捐辦理不善,致失人心,必致激成內訌。巡撫王有齡速即會同
王履謙妥為勸辦,議定章程,不得徇私委派貪劣之員。」

    是年,左副都御史潘祖廕疏言:「各省設立團練大臣,辦理年餘,曾無一效,請獎
請敘,紛紛傚尤,並未克復一城,其為無益,已可概見。應將團練大臣分別裁撤,以一
事機而節糜費。」翰林院侍講學士顏宗儀疏言:「鄉團之設,原以百姓之財力,衛百姓
之身家,果能眾志成城,同仇敵愾,即一舉、貢、生、監,足以統領之,無俟大員為之
督率。若必以大僚綜任之,幫辦司員分理之,是督撫之外又設督撫,僚屬之外又增僚屬,
徒滋紛擾。上年豫省辦團,各省團練大臣亦紛紛四出。旋因浙江、四川、陝西、甘肅等
省情形不同,旋即裁撤。而直隸、山東、江南、江北等處,則仍歸由團練大臣辦理。於
是幫辦人員假公濟私,百端紛擾。或偪勒州縣供應,或苛派民間銀錢,或於官設捐局之
外,團練再設捐局,或於官抽釐金之外,團練再抽釐金,或查閱各處團防,支應紛煩,
地方告乏,或任令家人奴僕勒索規費,約束不嚴。幫辦人員或十餘人,或數十人,薪水
所出,皆刻剝民間。刁生劣監,因以把持地方;狡吏貪夫,藉以希圖名利,流弊實多。
各省團練大臣,直隸桑春榮操守尚嚴,山東杜□已嘖有煩言,至於江北、江南所辦鄉團,
自上年至今,未聞有團練大臣收復一州一縣者,徒以騷動天下,無益有損。今山東杜□
已經撤回,河南毛昶熙較有成效,其直隸、江南、江北等處團練大臣,宜一並撤回。其
各省州縣距賊較遠者,停止辦團,以安民業。其距賊較近之處,仍責地方官切實辦團,
而以本省督撫總其成,庶事權不至紛歧,商民可免滋擾。」

    旋奉諭:「直隸團練大臣桑春榮回京供職,直隸團練事宜,責成文煜辦理。江西團
練大臣劉繹來京任用,江西團練事宜,責成毓科督同官紳辦理。其二省京官如有回籍辦
團者,各部院查取職名,飭令來京供職。江北團練大臣晏端書,江西團練大臣龐鍾璐,
其辦理團練,是否仍須該員經理,抑或即可裁撤,令曾國籓、薛煥速議以聞。王履謙幫
辦浙江團練,兼辦浙東捐務,今浙江軍務方殷,自難遽撤。令王有齡會同王履謙切實籌
辦,以固疆圉。毛昶熙在河南歸德著有成效,應否仍令毛昶熙督辦團練,及有無把握之
處,令嚴樹森速議以聞。」

    旋兩江總督曾國籓覆陳:「團練之設,只能防小支千餘之游匪,不能剿大股數萬之
悍賊。其練丁口糧,若太多,則與募勇之價相等,不必僅以團名;若太少,則與官勇之
餉迥殊,不能得其死力。其團防經費,若取諸丁、漕、釐、捐四者之中,則有礙督撫籌
款之途;若設法四者之外,則更無措手之處。事權既無專屬,剛柔實覺兩難。晏端書在
江北不設餉局,但勸各邑築圩自保,龐鍾璐在江南激勸鄉民,俾知同仇敵愾之義,辦理
極有斟酌。今之賊勢,決非鄉團所能奏功。應俟賊氛稍衰,大功將成,然後辦團練以善
其後。晏端書、龐鍾璐二員,清操雅望,內任最宜。應請裁去團練差使,回京供職。」
疏入,允之。

    同治元年,諭:「鄉團之設,原以使民自衛身家,藉可保全地方,以輔官兵。前因
各路辦理團練大臣隨帶多員,任意騷擾,有害無利,是以陸續裁撤,仍責令地方官切實
經理。乃邇來統兵大員,守土牧令,或恐其分餉而輕為裁撤,或疑其無益而視為具文,
於是民心不固,盜賊橫行,所過州縣村莊,動遭劫掠,是又地方官不能因地制宜舉行團
練之所致,因噎廢食,貽誤殊多。嗣後各省團練,仍由督撫臣通飭各州縣,選公正紳士,
實力興辦。務使官不掣肘,民悉同心,城市鄉村,聲勢聯絡。其有認真辦理保全地方者,
將其實在勞績,聲明保獎。」

    二年,以都察院代遞山東貢生硃德秀條陳團練事宜,語多可采,命硃德秀回籍,隨
同英桂、趙德轍辦理團練,並命英桂督飭官紳,就地方情形,認真辦團,毋得有名無實。

    是年,統兵大臣僧格林沁疏言:「各省練團築寨,本以助守望而禦寇盜,為權宜補
救之法。乃各團每以有寨可據,輒藐視官長,擅理詞訟,或聚眾抗糧,或挾仇械鬥,甚
至謀為不軌,踞城戕官,如山東之劉德培,河南之李瞻,先後倡亂,而安徽之苗沛霖,
尤為梟桀反覆,勞師糜餉,始得次第翦除。辦團之舉,始則合一鄉為一團,繼則聯眾團
為一練,地廣人多,良莠不齊,不肖團長有跋扈情形,承辦團練紳士又不能杜漸防微,
隨時舉發,致有尾大不掉之勢。況捻匪屢經竄擾之區,亦未見各團堵御得力。其河南團
練,均由侍郎毛昶熙管理。毛昶熙於通省地方,勢難周歷兼顧,而各練既有專管大員,
地方官轉至呼應不靈。今賊氛漸平,請命毛昶熙回京供職,所有團練,視直隸、山東之
例,歸地方官經理,以一事權。並請飭河南巡撫嚴查各團,如有增置軍械等事,均責令
稟請地方官允准置備。如不肖團長借修圍制械,種種斂錢,以致苦累鄉民,即從嚴懲辦,
庶幾權歸於上,免滋流弊。」御史裘德俊疏言:「團練之舉,本屬有治人無治法。今直
隸善後章程,有抽撥鄉團訓練之議。但抽撥鄉兵,必得賢明牧令,駕馭有方,乃能權不
下移,民無擾累。若遇不肖州縣,借端苛斂,抽丁派費,吏胥因緣為奸,上下鹹思中飽,
小民已不聊生;加以每縣聚眾數百人,游手無著,以強凌弱,甚或恃眾把持,一有亂萌,
尤易響應,不可不遠慮及之。」

    旋奉諭:「山東鄉團已由官為經理,所有河南省團練事宜,亦統歸官辦,以一事權。
其直隸抽練團丁,督臣劉長佑權其利害,是否可行,如有窒礙之處,即據實以聞。」

    六年,李雲麟招募奇古民勇駐八里岡,與科布多、塔爾巴哈台蒙兵為犄角。

    七年,諭各疆臣:「捻寇蕩平,勇丁亦各還鄉里,誠恐江南、安徽、河南、山東從
前被兵處所,不免伏莽潛匿,乘隙為害。江、皖等省督撫,於徐、海、穎、亳、歸、汝、
曹、沂等處,飭各地方官勸諭民間照舊修理圩寨,整頓鄉團,互相保衛。此外各處民團,
亦應一律整飭,慎選牧令,安良除暴,以靖地方。」

    十二年,因四川峨邊□蠻族投誠,擇充千百戶等職,編製夷兵,建修碉堡。

    光緒六年,兩廣總督張之洞募沙民千人助守虎門,楊玉科增募千人及惠清營五百人,
鄭紹忠募安勇二千人,所募鄉兵,以防勇規制編之。是年,命黑龍江將軍於增練馬隊外,
秋冬之季,招集打牲人等,加以訓練。

    八年,兩江總督左宗棠以江蘇沿江海州縣捕魚為業者甚多,於內江外海風濤沙線無
不熟諳,而崇明尤為各海口漁戶爭趨之所。其中有技勇而悉洋務者,所在不乏。外洋船
駛入內江者,每用漁戶為導。江蘇自川沙迄贛榆二十二州縣,濱臨江海,漁戶約數萬人。
乃令蘇松太道員為沿海漁團督辦,於漁戶每百人中,選壯健三十人,練漁團五千名,設
總局於吳淞口,設分局於濱海各縣,每月操練二次,習水勇技藝,用以捕盜緝私,兼備
水師之選。

    十一年,雲貴總督岑毓英釐定雲南通省營制,夥黑勇丁,編為六營,西南土防,編
為二十五營。又因雲南沿邊,由西而東南,皆野人山寨,布列於九隘之外,乃調兵二千
人,與原有防軍及鄉團土司,協力警備。督辦廣東軍務大臣彭玉麟以欽州、廉州地廣兵
單,招募鄉團協守。是年,吉林將軍增練防軍,佐以烏拉牲丁,凡萬五千人。

    二十四年,都察院代陳湖南舉人何鎮圭條陳團練事宜,命兵部議奏。又諭:「侍郎
張廕桓疏請實行團練,同時臣工屢有仿西法練民兵之請。若各省實行團練,即以鄉團為
民兵,用更番替換之法,較諸遽練民兵為有把握。廣西會匪滋事,尤宜速辦,以收捍御
之功。各省督撫一律切實籌辦。各省於三月內,廣東、廣西於一月內,將辦理情形,具
疏以聞。」

    三十年,廣西巡撫柯逢時令廣西各州縣增募鄉勇八千人,給以毛瑟後膛槍,並令民
間多築碉堡,共御外侮。

    三十一年,兩廣總督李經羲增練防營,並募土著鄉兵,備廣西邊境。新疆巡撫潘效
蘇以新疆兵費太重,改募土著,仿勇營訓練,次第遣散客軍。

    三十四年,雲南防軍裁併,於騰越、臨安兩路創設團練,藉資捍衛。

    宣統元年,各省改防營為巡防隊。雲貴總督沈秉□以雲南防軍內有各屬之保衛團,
系昔日之鄉團,名為營隊,實即鄉兵,未能遽改為巡防隊,乃仍其舊。此鄉兵舉廢之概
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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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34 志一百九 兵五 (土兵)

土兵惟川、甘、湖廣、雲、貴有之,調征西南,常得其用。康熙間,莽依圖戰馬寶
於韶嶺,瑤兵為後援。傅弘烈平廣西,亦藉土兵義勇之力。乾隆征廓爾喀,調金川土兵
五千,討安南,以土兵隨征。傅恆征金川,疏言:「奮勇摧敵,固仗八旗。鄉導必用土
兵,小金川土兵尤驍勇善戰。」岳鍾琪平西藏,鹹、同間討黔、蜀發匪,其明效也。

    古西南夷多槃瓠遺種,曰僚、曰伶、曰□、曰僮、曰瑤、曰苗。其後蕃衍,有西番、
僰人、擺夷、麼些、佫人鹿、咱哩、夥□、俍、瑤等目。苗蠻種類尤多,如花苗、紅苗、
花仡佬、紅仡佬、白夥儸、黑夥儸皆是。土兵多出其中,故驍強可用。土兵之制,甘肅、
四川、兩廣、湖南、雲、貴或隸土司,或屬土弁,或歸營汛。甘肅土兵附番部。四川土
兵附屯弁、屯蕃。湖南土兵附練兵、屯兵。別有番民七十九族,分隸西寧、西藏。茲並
述於篇。

    甘肅土兵:

    狄道州臨洮衛指揮僉事轄十五族。河州指揮僉事轄四十八戶。韓家集指揮使轄二族。

    岷州宕昌城指揮使轄十六族。攢都溝外委百戶轄四十一莊。麻霙裡外委土官轄二族。
閭井外委百戶轄十一莊。歸安裡副千戶轄土民四十八族,番民四十三族。

    洮州□卓泥堡指揮使兼護國禪師轄五百二十族,馬兵五百,步兵千五百,土守備一,
千總、把總四,外委七。資卜指揮使轄七十六族,土守備一,千總、把總、外委各二,
馬兵五十,步兵百。著遜百戶轄七族,兵十人。西寧縣寄彥才溝指揮使轄八族,土千總
一,把總二,馬兵五十,步兵百。陳家台指揮使轄一百十二戶,土千總、把總各一,馬
兵五,步兵二十。乞塔城指揮使轄四十八族,土千總、把總各一,馬步兵各五十。納家
莊指揮僉事轄百二十戶,土千總、把總各一,兵二十五人。西川海子溝指揮僉事轄番民
十八戶,土民三十戶,土千總、把總,兵額同上。□□迭溝指揮僉事轄九十戶,土千總、
把總,兵額同上。循化□土千戶轄西鄉上四工韓姓撒拉。保安堡土千戶轄東鄉下四工馬
姓撒拉。撒拉不同番回,似羌而奉回教,舊十三工,今隸循化八工,餘隸巴燕戎格。□
□藏土百戶轄五族。

    大通縣大通川土千戶轄五族。

    碾伯縣勝番溝指揮同知轄七百戶,土千總二,把總四,馬步兵百。上川口指揮同知
轄四千戶,土千戶一,百戶二,土千總四,把總六,馬步兵三百。趙家灣指揮同知轄百
二十戶,土千總、把總各一,馬兵五,步兵二。白崖子指揮同知轄百五十戶,兵二十五。
美都川指揮僉事轄三百戶,土千總、把總各一,兵二十五。硃家堡指揮僉事轄六十二戶,
兵二十五。米拉溝指揮僉事轄七十戶,土千總、把總各一,馬步兵二十五。九家巷百戶
轄百餘戶,兵二十五。王家堡百戶轄百餘戶,兵二十。喇守莊指揮僉事轄七十二戶。

    莊浪掌印土司指揮使轄指揮僉事、指揮使、指揮同知、正副千戶各一,百戶二,土
民十旗,番民八旗,文職隸甘涼道,武職隸西寧鎮。紅山堡掌土司印指揮僉事兵五十。
古城及大營灣指揮使、大通峽口指揮同知、古城正千戶、馬軍堡副千戶、西坪正千戶、
西六渠百戶均率親丁效力,不轄土民。

    永昌縣流水溝寺千戶轄番民五旗。

    甘肅番部:

    狄道州三族,河州十八族,皆康熙時舊族,雜處二十四關內。

    洮州□八族,大小九十餘處,亦曰南番。土司楊積慶屬番民五百二十族。

    昝天錫屬番民七十六族。楊永隆屬番民七族。著洛寺僧綱楊溯洛旺秀轄番民二十三
族。麻人爾寺僧綱馬昂旺丹主轄番民二十一族。圓成寺僧正侯洛扎旦主轄番民四族。

    岷州熟番四十三族,舊屬土司,後為歸安裡,惟白水江以南、南山內外,皆黑番所
在,亦稱若瓦。南山以東馬土司轄,以西楊土司轄,凡番寺三十五所,轄番民霙古喇哈
等二十四族。

    文縣番族五百族,番地二十二處。馬百戶番地二十八處,雍正八年,改番歸流曰新
民。

    西寧縣番民十三族,番寺三十八族。

    貴德□熟番舊五十四族,存五族,生番舊十九族,存五族,野番十九族,俱插帳河
濱,番寺大者六所。

    循化□口內熟番十二族,口外西番四十九寨,口外南番二十一寨。

    丹噶爾□南鄉熟番一族,河南西番八族。

    武威縣峽溝番民三族,沙溝一族,上下大水寺五族,南山八族。

    鎮番縣八力曼插漢番民一族。

    永昌縣番民五族。

    古浪縣東山圍場溝番民四族。黃羊川五族。柏林溝二族。

    平番縣熟番三十六族,舊十餘萬丁,同治間存千餘人,番寺十四所。洛洛城十三堡
番民八族,二千三百餘丁。

    張掖縣唐烏忒黑番三族,康熙間給首領劄銜。撫彝通判轄西喇古兒黃番五族,唐烏
忒黑番三族,八族設正副頭目,給守備、千總職銜,番民俱充兵伍。

    高台縣唐烏忒黑番一族,每壯丁一,納馬一匹入營。西喇古兒黃番二族,隸紅崖營。

    四川土兵:

    松潘□中營所屬土司七寨,土百戶二,千戶五。左營所屬土司二寨,土千戶、百戶
各一。右營所屬土司一寨,土百戶一。漳臘營所屬土司五十二寨,土千戶十四,百戶二
十五,土目十三。平番營所屬土司二寨、一寺,土千戶三。南坪營所屬土司二寨,寨首
二人。

    茂州疊溪營所屬土司六寨,土千戶、百戶各一。

    龍安府龍安營所屬土司隘口一,堡一,長官司一,土通判、知事各一。

    雜谷□維州協左營所屬土司宣慰司一,轄大小二十八寨。右營所屬土司宣慰司一,
轄十九寨,長官司三,轄四十五寨。

    茂州營所屬土司長官司一,副長官司一,安撫司、土巡檢各一。

    懋功□懋功協所屬土司,安撫司、宣撫司各一,轄大小四十六寨。

    建昌鎮中營所屬土司,河東長官司一,土百戶三,土目十一,民戶皆夥儸部落。阿
都正長官司一,轄土目四人,阿都副長官司一,轄土目十一,民戶皆苗夷。沙罵宣撫司
所轄土目五十,民戶皆蠻夷。右所屬河西土千總一,土目四,民戶皆平夷。

    越俊□越俊營所屬土司,工つ部宣撫司一,土目十一。寧越營所屬暖帶密土千戶一,
轄鄉總七,土目一。暖帶田壩土千戶一。松林地土千戶一,轄土百戶五。以上民戶皆番
夷。

    鹽源縣會鹽營所屬土司,木裡安撫司一。瓜別安撫司一。馬喇副長官司一。古柏樹
土戶一,轄土目二。中所、左所轄土目一,右所土千戶各一。前所、後所土百戶各一。
以上民戶皆番夷。

    冕寧縣冕山營所屬土千戶、土百戶十三,土目四,村戶皆夷也。

    會理州會川所屬營司土千戶三,土百戶四,民戶皆番也。永定營所屬土千戶一,村
戶皆夷也。

    打箭爐泰寧營所屬沈邊長官司一,冷邊長官司一,民戶皆番也。

    天全州黎雅營所屬穆坪宣慰司一。

    清溪縣黎雅營所屬土千戶一,土百戶二。

    打箭爐阜和協所屬明正宣慰司一,土千戶一,土百戶四十八。革什咱布安撫司一。
巴底宣慰司一。喇袞安撫司一。霍耳竹窩安撫司一,轄土千戶、百戶各一。章谷安撫司
一,轄土百戶四。納林沖長官司一。瓦述色他長官司一。瓦述更平長官司一。瓦述保科
安撫司一。以上戶皆土民,多少不等。

    德耳格忒宣慰司一,轄土百戶六,民戶皆番。霍耳白利長官司一。霍耳咱安撫司一,
轄土百戶二。霍耳東科長官司一。春科安撫司一,副土司一。上瞻對茹長官司一。峪納
土千戶一。蒙葛結長官司一。林蔥安撫司一。上納奪安撫司一,轄土千戶一,百戶三。
下瞻對安撫司一,轄土百戶二。上瞻對撤墩土千戶一。中瞻對茹色長官司一。以上戶皆
土民。

    上述土司,其中如春科等,有已納印者,清季設專官治之。三瞻曾畀西藏,為其轄
境。其後邊釁屢生,宣統初收復。

    裡塘糧務所屬裡塘宣撫司一,副土司一,轄長官司三,土百戶二,戶皆番民。

    巴塘糧務所屬巴塘宣撫司一,副土司一,轄土百戶七,戶皆土民。

    石砫□夔州協所屬宣慰司一。乾隆間改土通判。

    瀘州瀘州營所屬長官司一。

    雷波□普安營所屬土千總一,土捨二。安阜營所屬土捨一。屏山縣所屬長官司四。
以上民戶皆番夷。

    馬邊□馬邊營所屬土千戶一,百戶九,土外委一。

    峨邊□歸化汛、冷磧汛所屬嶺夷十二地,夷人頭目十二。赤夷十三枝。膽巴家土千
總、把總各一,轄頭目四。哈納家土千總、把總各一,轄頭目三。蜚瓜家千總一,把總
二,轄頭目二。魁西家土千總、把總各一。以上民戶娃子為多。娃子者,漢人被掠入夷
巢之名。

    四川屯弁:

    雜谷□維州協所屬雜谷腦屯守備一,轄屯千總二,屯把總四,屯外委八。乾堡寨上
孟董、下孟董、九子寨均屯守備一,轄千總、把總、外委十四。以上民戶皆番。

    懋功□懋功協所屬攢拉八角碉屯守備一,千總、把總、外委六。撫邊屯所屬屯把總
一。攢拉漢牛屯守備一,千總、把總、外委六。撫邊屯所屬攢拉別思滿屯守備一,千總、
把總、外委七,馬爾富屯外委一,曾頭溝千總一。章谷屯屬攢拉屯守備一,千總、把總、
外委八,分轄宅壟屯把總一,外委四。崇化屯屬促浸河東屯守備一,千總、把總、外委
十五。綏靖屯屬促浸河西屯守備一,千總、把總、外委二十四。以上戶皆屯番。

    四川已廢土司:

    建昌道所屬天全六番招討司、副招討司各一。大涼山阿都宣撫司一。建昌壩南路安
撫司一。河西宣慰司一、土百戶四。審札等處土百戶三。北路甸沙關土千戶一。

    冕山營所屬寧番安撫司一、土百戶二。皮羅木羅等處土百戶四,頭人三枝。靖遠營
土百戶四,頭人四枝。涼山等處番夷頭人六枝。如昆等處頭人九枝。冕山營徵收土千戶
及頭人二枝。

    雅州府屬司徒一、大國師一。

    打箭爐屬中瞻對長官司一。

    川東道屬宣慰司、長官司各一。

    松茂道屬雜谷土司一。

    兩廣土兵:

    廣東高州府茂名縣瑤兵六百六十四,俍兵六百六十六,轄瑤山四十四。電白縣僮兵
百六十五,轄瑤山二十一。信宜縣瑤兵百七十七,俍兵五百九十五,轄瑤山四十一。化
州瑤兵五百二十四,俍兵百九十四,轄瑤山五十一。石城縣瑤兵四百九十七,轄瑤山二。
廉州府牛籐閘俍總一,兵四十六。馬頭閘俍目一,兵十五。水鳴閘俍目一,兵三十四。
冷水閘俍目一,兵二十三。九叉閘俍目一,兵十四。沙尾閘俍目一,兵二十。籐柯閘俍
目一,兵二十。丹竹閘俍目一,兵十九。樟木閘俍目一,兵三十。

    廣西桂林府龍勝□二堡,堡目各一。臨桂十三堡,堡目十三。靈川五堡一隘,堡目
五,隘長一。永寧州二鎮,俍長二。永福十一堡,堡目十一。義寧五堡,堡目五。全州
隘長六。以上各土兵,自二十四至二百九十二。灌陽俍兵最少,臨桂最多。

    柳州府雒容土捨一,堡目三。羅城十五堡,堡目十五。柳城二十一堡,堡目二十一。
融縣二堡,堡目二。以上土兵自十四至二百六十五。融縣最少,雒容最多。

    慶遠府宜山堡目一。天河堡目一。河池州堡目一。思恩堡目一。東闌土州目一。永
定土司一。永順正副土司各一。土兵自三十二人至百十人,惟那地土州兵二百八十,南
丹土州兵五百十二。土州又各分兵五十屬德勝鎮。又忻城土縣兵三百,數為最多。

    思恩府上林土捨、頭目、總練三十八,兵五百七十五為多。土田州兵四百,陽萬土
州判兵三百次之。土上林縣兵三十,武緣堡兵五十為少。

    平樂府恭城鳳皇堡隊長六。賀縣田總一,哨長三,隊長十四。荔浦堡目二。修仁堡
目五。永安土捨二。以上土兵自六十五至三百十。荔浦最少,永安最多。

    梧州府岑溪俍總俍目。懷集耕總、哨長、耕兵、撫兵。二縣兵皆逾三百。

    潯州府桂平、平南、貴縣皆俍兵,武宣為土勇、土兵,自三、四十至三百十四不等。

    南寧府宣化土勇,隆安隘兵。橫州俍兵,永淳俍兵、耕守兵。遷隆土侗兵。自三十
至三百不等。

    太平府龍州□屬下龍土司、兩關、三卡、十四隘。明江□屬上石西州兵。崇善兵,
安平土州兵。萬承土州九甲兵,應調運糧,及六坊土兵。茗盈、全茗、龍英、佶倫、鎮
遠、思陵等土州兵。土江州兵。土思州兵。下石西土州兵。上下凍土州兵。羅陽土縣兵。
上龍土巡檢隘兵。以上兵四、五十至五百不等。餘如都結土州頭目三,兵十六為極少,
土思州兵七百餘,太平土州兵千餘為最多。

    鎮安府府額土兵。小鎮安□土勇。天保兵。歸順州隘兵。湖潤寨隘目兵。都康、上
映兩土州兵。下雷土州土勇。自三十至二百五十不等,惟向武土州土目二百二十,土兵
額千二百,其最多者也。

    郁林州北流俍兵。陸川俍目、俍兵。興業俍兵。皆不過三、五十。

    綜廣西土兵,蓋萬三千八百有奇。

    湖南土兵:

    湖南苗疆,鳳凰□設中營、右營守備各官,苗兵二千,練兵千,屯兵四千。乾州□
設守備各官,苗兵八百,屯兵六百。永綏□設守備各官,苗兵千八百,屯兵二千。永順
縣設守備各官,苗兵、屯兵各百。保靖縣設守備各官,苗兵、屯兵各三百。嘉慶十年,
設屯弁統屯丁,原有備戰練兵千人,准營制操習,著為例。

    雲南土兵:

    鎮遠□,大雅口土都司各一。

    麗江府,大山茨竹寨土守備各一。中甸迭巴土守備二。

    鎮邊□黃草嶺,杉木籠隘,六庫,阿敦子,猛遮,普寧縣普籐,維西□奔子欄,元
江州,雲龍州老窩,威遠□猛戛,永北□羊坪,保山縣登梗,魯掌,麗江府,新平縣斗
門磨沙,大中甸神翁,小中甸神翁,中甸江邊神翁,中甸格沙神翁,中甸泥西神翁,鎮
邊□猛角猛董,圈糯千總各一。臨安府稿吾卡,漕澗,奔子欄,阿敦子,瀾滄江,臨城,
其宗喇普,思茅□倚邦,易武,猛獵,六順,猛籠,橄欖壩,猛旺,整董,他郎□儒林
裡,定南裡,威遠□猛戛,猛班,騰越□大塘隘,明光隘,古勇隘,卯照,下猛引,賢
官寨,募乃寨,東河,元江州永豐裡,茄革裡,喇博,他旦,老是達,巖旺,烏猛,烏
得土把總各一。迭賓土把總五。中甸江邊,小中甸迭賓,中甸格咱,中甸泥西土把總各
三。

    鎮邊□大山分防,猛弄掌寨,猛喇掌寨,水塘掌寨,五畝掌寨,五邦掌寨,者米掌
寨,茨桶壩掌寨,馬龍掌寨,瓦遮、宗哈正掌寨,瓦遮副掌寨,宗哈副掌寨,斗巖掌寨,
阿土掌寨、土外委各一。賓川州赤谷裡,保山縣練地,武定州勒品甸土巡捕各一。

    止那隘,猛豹隘,壩竹隘,黃草嶺隘撫夷各一。八關撫夷。銅壁關、萬仞關、神護
關、巨石關、鐵壁關正副撫夷,各有努練土兵,自二十五、六戶至百五十餘戶。虎踞關、
天馬關、漢龍關正副撫夷。

    貴州土兵:

    貴陽府屬中曹長官司,養龍長官司,白納長官司、副長官司,虎墜長官司。

    定番州屬程番長官司,上馬橋長官司,小程番長官司,盧番長官司,方番長官司,
韋番長官司,臥龍番長官司,小龍番長官司,金石番長官司,羅番長官司,大龍番長官
司,木瓜長官司、副長官司,麻向長官司。

    開州屬乖西長官司、副長官司。

    龍裡縣屬大谷龍長官司,小谷龍長官司,羊場長官司。

    貴定縣屬平伐長官司,大平伐長官司,小平伐長官司,新添長官司。

    郎岱□屬西堡副長官司。

    歸化□屬康莊副長官司。

    永寧州屬頂營長官司,沙營長官司。

    鎮遠府屬偏橋長官司,工つ水長官司。

    黃平州屬巖門宣化長官司。

    思南府屬蠻夷長官司,朗溪長官司、副長官司,沿河祐溪長官司、副長官司。

    平越州屬楊義長官司。

    思州府屬都坪長官司、副長官司,都素長官司、副長官司,黃道溪長官司、副長官
司,施溪長官司。

    黎平府屬潭溪長官司、副長官司,歐陽長官司、副長官司,龍裡長官司,亮寨長官
司,中林驗洞長官司,古州長官司,湖耳長官司、副長官司,八舟長官司,新化長官司,
洪洲泊裡長官司、副長官司。

    都勻府屬都勻長官司、副長官司,邦水長官司。

    麻哈州屬平定長官司,樂平長官司。

    獨山州屬爛土長官司,豐寧上長官司、下長官司。

    銅仁府屬省溪長官司、副長官司,提溪長官司、副長官司。

    松桃□屬烏羅長官司、副長官司,平頭著可長官司、副長官司。

    西藏土兵:

    雍正九年,新撫南稱、巴彥等處番民七十九族,地居四川、西藏、西寧間。十年夏,
川、藏暨西寧分遣專官會同勘定,近西寧者歸西寧管轄,近西藏者暫隸西藏雲。

    西寧管轄四十族:阿哩克族,蒙古爾津族,雍希葉布族,玉樹族,噶爾布族,蘇魯
克族,尼雅木錯族,固察族,稱多族,洞巴族,多倫尼托克安圖族,阿薩克族,克列玉
族,克阿永族,克葉爾濟族,克拉爾濟族,克典巴族,隆布族,上隆布族,札武族,上
札武族,下札武族,札武班右族,上阿拉克碩族,上隆壩族,下隆壩族,蘇爾莽族,白
利族,哈爾受族,登坡格爾吉族,下格爾吉族,格爾吉族,巴彥南稱族,南稱桑巴爾族,
南稱隆冬族,南稱卓達爾族,吹冷多拉族,巴彥南稱界住牧喇嘛,拉布庫克住牧喇嘛。

    西藏管轄三十九族:納書克貢巴族,畢魯族,琫盆族,達格魯族,拉克族,色爾札
族,札嘛爾族,阿札克族,上阿札克族,下阿札克族,夥爾川木桑族,夥爾札麻蘇他爾
族,夥爾札麻蘇他爾,只多族,瓦拉族,夥爾族,麻魯族,寧塔,尼札爾,參麻布瑪,
尼牙木札族,利松麻巴族,勒達克族,多麻巴族,羊巴族,依戎夥爾族,夥爾族,彭他
麻族,夥爾拉賽族,上剛噶魯族,下剛噶魯族,瓊布拉克魯族,噶魯族,色爾札族,上
多爾樹族,下多爾樹族,三札族,三納拉巴族,樸族。

    以上四十族,共八千四百四十三戶。三十九族,共四千八百八十九戶。雍正間,定
族內人戶千戶以上設千戶一,百戶以上設百戶一,不及百戶者設百長一,每千、百戶下
設散百長數人。至乾隆末,別定三十九族總百戶一,百戶十三,百長五十三,後增為百
戶十六,百長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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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135 志一百十 兵六 (水師)

水師有內河、外海之分。初,沿海各省水師,僅為防守海口、緝捕海盜之用,轄境
雖在海疆,官制同於內地。至光緒間,南北洋鐵艦制成,始別設專官以統率之。

    其內河水師,天聰十年,自寧古塔征瓦爾喀,以地多島嶼,初造戰船。

    天命元年,以水師循烏勒簡河征東海薩哈連部落。

    順治初,以京口、杭州水師分防海口。八年,始於沿江沿海各省,循明代舊制,設
提督、總兵、副將、游擊以下各武員,如陸營之制。各省設造船廠,定師船修造年限,
三年小修,五年大修,十年拆造。十年,以水師克舟山,增造戰□監,擴充兵額。十四
年,增設崇明水師總兵官,調撥江寧、江蘇、安徽各省標兵萬人,分防吳淞江及崇明諸
口。十六年,增設京口左右兩路綠旗水師總兵官。十八年,設吉林水師營造斛船及劃子
船。

    康熙八年,增設福建水師總兵官。十四年,改崇明總兵官為水師提督。十七年,設
福建水師提督及參將以下各官。二十四年,裁京口右路水師,改左路水師為京口總兵官。
二十六年,增設南台水師營,置參將以下各官。二十九年,更定修造戰船之制,外海戰
船哨船,自新造之年為始,三年後,以次小修大修,更閱三年,或大修,或改造。內江
戰船哨船,則小修大修後,更閱三年,仍修治用之。三十四年,令督、撫、提、鎮,凡
修理戰船銀兩,不得浮冒核減,致船料薄弱。五十二年,令趕繒等船,於船之首尾,刊
捕盜各營鎮船名,以次編列。五十三年,增設金州水師營於海島內,選諳習水性者充之。
五十六年,設松江水師營。

    雍正二年,令沿海各督、撫出洋巡視。其戰船向由地方官修造者,改歸營員修造。
是年,設乍浦水師營。三年,以滿洲兵丁未習水戰,增設天津水師營,以滿洲、蒙古兵
二千人隸之。四年,以福建水師常駐內地,不耐風浪,浙江水師尤甚,乃更改舊制,於
本省洋面巡哨外,每年選派船弁,在閩、浙外洋更番巡歷會哨,以靖海氛。五年,以杭
州駐防旗兵抽練水師。江寧駐防旗兵,即以鎮江原有戰船,隸江寧將軍,督率旗兵習水
戰。尋令旗兵四千人悉習水營事務。令江南、江西各水師營,於弓矢、鳥槍外,增練籐
牌、大刀、鉤鐮槍、過船槍、鉞、斧、標彈等武器。戰船分大中小三等。增練排槍。湖
廣水師,每兵千人,增鳥槍四百桿。六年,令水師船廠附近省城者,凡戰船造成,在城
之督、撫、提、鎮會同驗看。是年,因浙江水師技藝生疏,乃於福建水師中,擇精練之
兵,赴浙江教練。尋定浙江戰船用木之丈尺,及船身深廣之制。奉天水師亦如之。七年,
以旅順水師不諳戰務,撥福建水師營精卒赴奉天教練。是年,增浙江乍浦水師營。八年,
撥江寧駐防兵八百人隸乍浦營。旋因各省水師營承修造船之員,逐層需索,迨交收後,
復盜賣損毀,各營皆然,京口標兵尤甚,令督、撫嚴懲之。九年,以文武各員承修戰船,
每多貽誤,弊竇叢生,乃嚴治各員,限期修竣,以除巧脫中飽之弊。

    十年,令天津水師大小趕繒船所用梗木舵牙及籐篾等具,收存備用。各省戰船設承
修官,以董造船之役。由督、撫、提、鎮委副將、參將,會同文職道、府,領價督修,
委都司會同文職府佐,辦料修造。隸將軍標者,委參領等官辦理。大修小修之年,各營
呈報有司,題咨承修官,具冊領價。江南、江西、湖廣、福建、浙江、廣東等省,於屆
修兩月前,領銀備料。台灣、瓊州於四月前備料。天津、山東於八月前備料。各營駕船
赴廠,承修官即於次月興工,如期修竣,違則懲之。其船名號各殊,大小異式,皆因地
制宜。山東登州、膠州南北二汛海口趕繒船、雙篷船,福建大號趕繒船及二三號船、雙
篷□船,江西南湖營沙唬船,天津大小趕繒船,京口水師船,蘇州、狼山、川沙、吳淞
水師船,湖北、湖南、廣東各水師船之船身大小,木板厚薄,鹹遵定製,令道員會同副
將等監視督造。廣東外海內河戰船亦如之。

    十一年,定修造戰船限期,直隸限四月,福建、台灣限十月,山東限六月,江西大
修拆造限三月,小修限兩月,江南限四月,湖廣大修拆造限六月,小修限四月,浙江限
四月,廣東瓊州限六月,其餘各廠均限四月。十二年,裁江蘇太湖營參將,改設太湖協
副將,兼轄浙江太湖營游擊各官,定為內河水師營。十三年,議定天津、福建、浙江、
廣東各戰船所需物料,或按年更新,或越年更新。

    乾隆元年,議准江南各廠拆造及修理沙唬船、椐繒船,兩淮廠拆造沙唬船、修造趕
繒船,於部價外,加津貼銀兩有差。各廠同之。二年,令山東登、膠南北二汛額設雙篷
船、趕繒船,屆修之年,亦增津貼銀。三年,撥湖北武昌水師駐漢口,為漢陽水師營中
軍。議准廣東各標營外海戰船拆造,視修工大小,加津貼有差。四年,因沿海各省戰船
報部,有缺少至十之二三者,或侵蝕修船帑銀,或賃與商人謀利。令督撫嚴懲。又諭浙
江椐繒船拆修視江蘇省之例,□艄船視江蘇省沙唬船之例,量加津貼。五年,復申禁沿
海戰船缺少賃用之弊。六年,以台灣遠隔重洋,修造戰船,仍循舊制。其福建各船廠,
興泉道之泉廠,與興、泉、永三府協辦,汀漳龍道之漳廠,與汀、漳、龍三府協辦,鹽
法道承修之福建廠,與延、邵、建三府協辦。七年,裁江蘇黃浦營弁兵,改為提標水師
右營。八年,加福建三船廠津貼銀。十二年,加台灣船廠運費。十四年,令外海、內河
水師戰船、哨船修竣後,承修官以船身丈尺及器具報有司毋損。

    十五年,以閩、浙海洋綿亙數千里,遠達異域,所有外海商船,內洋賈舶,藉水師
為巡護,尤恃兩省總巡大員,督飭弁兵,保商靖盜。而舊法未盡周詳,自二月出巡,至
九月撤巡,為時太久。乃令各鎮總兵官每閱兩月會哨一次。其會哨之月,上汛則先巡北
洋,後巡南洋。下汛則先巡南洋,後巡北洋。定海、崇明、黃巖、溫州、海壇、金門、
南澳各水師總兵官,南北會巡,指定地方,蟬遞相聯,後先上下,由督撫派員稽察。至
台澎水師,仍循曩例。

    十六年,令福建三江口營大小戰船,按季整洗。十七年,令各省水師,除江南省沙
唬船、巡快船,福建省椐□船,輕便易使,廣東虎門協營沙礁迂曲外,其沿海各省戰船,
一律制備頭巾插花,借助風力,以資巡哨。巡船則仿民船,隨時修整。五十四年,以外
海、內河戰船,舊例酌留一半為捕盜之用,其餘各船,次第屆期改造,鹹令展期三月,
福建、浙江、江南、山東各省,鹹展期半年。五十五年,以搜捕海盜,戰船拙滯,允水
師將弁之請,仿民船改制戰船,以期迅捷。五十八年,因廣東海盜充斥,自南澳至瓊、
崖,千有餘里,水師戰船,雖有大小百數十號,僅能分防本營洋面,不敷追捕,致商船
報劫頻聞。歷年捕盜,俱賃用東莞米艇,而船隻不多,民間苦累。乃籌款十五萬兩,制
造二千五百石大米艇四十七艘,二千石中米艇二十六艘,一千五百石小米艇二十艘,限
三月造竣,按通省水師營,視海道遠近,分佈上下洋面,配兵巡緝,以佐舊船所不及。
五十九年,以浙江定海縣之舟山外有五奎山,外洋船隻,皆於此寄泊,實為海濱要區,
於定海鎮標內,酌撥弁兵,更番戍守。六十年,以沿海戰船過於累重,不便捕盜,每屆
修造,需費尤多,通飭各督撫,屆修造之年,俱仿商船之式改造,以所節浮費,為外洋
緝捕之用。

    嘉慶二年,浙江戰船俱仿民船改造。山東戰船亦仿浙省行之。其餘沿海戰船,於應
行拆造之年,一律改小,仿民船改造,以利操防。五年,諭各省水師,向設統巡、總巡、
分巡及專汛各員,出洋巡哨。奉行日久,有以千總等代巡之弊。嗣後令總兵官為統巡,
副將、參將、游擊為總巡,都司、守備為分巡,遇有事故,以次代巡,不得以微員擅代。
山東水師,向未有統巡等職名,亦一律行之。九年,因各省師船向遵部頒定式,僅能就
近海巡查,不能放洋遠出,多改雇商船,出洋捕盜。廷臣建議,戰船改商船制度,以收
實用。旋諭江蘇省濱海之區,屢有盜劫,所有舊式戰船,令疆臣仿廣東、福建、浙江之
例,即行改制。十一年,諭沿海疆吏,當乾隆五十五年,曾嚴飭統兵官實力訓練舟師,
乃日久玩生,弁兵於操駕事宜,全不練習,遇放洋之時,僱用舵工,名為舟師,不諳水
務。嗣後通飭所轄各營,勒期訓練,一切帆舵各技,務皆嫺習。其最優者,不次擢用,
惰者懲之。二十一年,規復天津水師營汛,以閩、浙、兩廣、兩江各省所裁水師,遵舊
制募足額數,改隸天津水師,分營管轄。二十二年,增設天津水師總兵官,以專責成。

    道光四年,諭福建疆臣,前以閩省戰船遲重,駕駛不便,曾裁汰十五船,其餘俟拆
修之年,令承修官仿同安梭船式,一律改造。嗣後閩洋米艇,緝捕仍不得力,其已改造
之勝字六號米艇八艘無須裁汰外,所有屆修之捷字六號十二艘,存營之勝字一號十號兩
艘,修竣之勝字三號一艘,悉行裁撤。十年,令直隸、浙江、福建統兵官,增撥哨船,
梭巡南北洋面。是年,定水師人員一年試驗之制,各統兵官隨帶出洋,親加考驗。又嚴
定改用外海水師人員之制,其外省世職,及陸路呈改人員,有才具可用,或曾立功績者,
由督撫保題。十三年,整頓浙江省水師,增造闊船、舢板船。十五年,以各省水師廢弛,
憚於出巡,致盜案疊出,嚴飭水師提、鎮實力訓練緝捕。十八年,以各省戰船每屆修造
之年,承辦各員,冒領中飽,不能如式制造,或以舊代新,或操駕不勤,馴至朽腐,令
統兵大臣核實辦理。十九年,令督、撫、提、鎮禁將弁扣索之弊,並甄汰劣員,如有呈
改召募,不得瞻徇。

    二十年,以各省戰船修造草率,並有遲延積壓各弊。福建船廠所修成字四號大船,
甫經拆造,即致破壞。自道光六年至二十年,積壓各船至三十艘之多。承修各員,悉予
懲處。各廠應修之船,一律嚴催。其水師各船巡洋之餘,各提、鎮大員,飭將弁操練燂
洗,毋任久泊海壖。又因廣東虎門海口為海防中路要區,以西境之香山,東境之大鵬,
為左右兩翼,嘉慶十五年,設水師提督,節制各路。香山副將所轄水師,兵力稍厚。大
鵬參將所轄弁兵,僅九百餘人。道光十年,又分為二營,其所轄大嶼山及尖沙嘴洋面,
為夷船聚泊之所,乃擇要建砲台二座,與水師相依護,以澄海副將改為大鵬協副將,移
駐九龍山,增額設水師,兼守砲台,增造大號中號米艇四艘,快船二艘,在水師各協營,
抽配弁兵,巡緝洋面。

    二十一年,以外夷船堅砲利,舊設外海水師,強弱不敵,等於虛設,擬改水師為陸
師,專防內地。尋以海盜滋擾,全恃水師緝捕,廣東之虎門,為外海籓籬,尤藉舟師之
力,乃定議緩裁。

    二十二年,以海上用兵,專恃砲火,令各疆臣訓練弁兵,一律以施放砲位有准,為
弁兵去取。又以海上用兵二載,閩、粵、江、浙水師,迭致挫敗,令四川、湖廣等省,
采購巨木,速制堅船,駛往閩、浙等省,防守海疆。尋因各省戰船,如快蟹、拖風、撈
繒、八槳等船,僅能用於江湖港汊,新造之船,亦止備內河巡緝,難於海上衝鋒。惟潘
仕成捐資新制之船,堅固適用,砲亦得力,並仿美利堅國兵船制造船樣一艘,又仿英吉
利國中等兵船之式,調取各省工匠,改造大船。其例修師船,一律停造,以資挹注。並
以船砲圖說,飭江蘇、福建、浙江三省督撫詳勘,何者利用,由廣東省制成,分運各省。
又因湖北省所轄長江千餘里,舊設宜昌鎮標,荊州、漢陽各水師營,戰船不能載砲。廣
東匠役何禮貴曾為外洋造船,能造火輪及各式戰船,飭赴湖北,擇何項戰船利於長江駕
駛,即就海船之式,量為變通。裕泰擬造之開浪船,於海戰未宜,罷之。

    二十三年,飭沿海各提、鎮,於每歲出洋及巡洋事畢,所經歷情形,悉以上聞。三
十年,因浙江省水師廢弛,飭有司整治船砲,嚴禁奸民接濟海盜,並令沿海將領,按時
出洋會哨。又令山東疆臣,以三汛師船,四縣水勇,合而為一,統以專員,往來策應,
並於扼要島嶼,設置大砲。

    咸豐元年,以長江轄境綿長,令張亮基等購置船砲,擇要駐守。三年,調廣東外海
水師拖罟戰船,及快蟹、大扒等船百艘,統以大員,由海道駛赴江寧,助剿粵寇。是年,
江忠源疏請廣制戰船,以靖江面。旋令兩廣督臣,以廣東拖罟船式咨行四川、湖廣各督
撫,或在本省,或在湖北宜昌一帶,迅簡工匠,造水師船百餘艘,每船載兵五十人,於
三月內竣事。兼飭湖南、湖北二省,購船募兵,與長江下游艇船,協力防江。旋以所購
民船不合用,乃收買江船之巨者,仿廣東船式,安置砲位,與廣東所募紅單船,及賃用
拖罟船,駛赴江南剿寇。又以廣東內河及濱海各□縣,均有捐造緝捕快蟹船,道光間,
江海捕盜,悉藉其力。船頭藏巨砲,旁列子母砲,勇丁鹹技藝精練,洵水戰最長。令各
船由海道至長江會師。是年,曾國籓試造師船於湖南,以規模過小,乃就廣東之拖罟船、
快蟹船二種,參酌其制,先造十艘,續增二、三十艘,以能載千斤之砲為度。至拖罟船,
則由兩湖督撫如式制造。

    四年,令廣東賃用之紅單船二十三艘,並修治十九艘,凡四十二艘,統一武員,駛
入長江。是年,以粵寇竄擾東南,水師不敷剿堵,下游惟廣東紅單、拖罟等船漸集瓜洲,
上游惟曾國籓新造戰船,自湖南順流而下,已達武昌。其九江、安慶等處,尚無戰艦,
令張亮基、駱秉章購置江船及釣鉤等船,裕瑞、夏廷樾在四川采購材料,與駱秉章商辦。
旋駱秉章以四川造船,江險而途遠,水程不便,仍在湖南購料制造。兩湖紳士丁善慶,
遵曾國籓所定之式,已成大板艇五十號,長龍等船亦次第告成。長江剿寇,在江南取勝
者,以紅單船、拖罟船二種為最,體勢雄壯,置砲最多,而能順風不能逆風,宜江面寬
闊,不宜港汊。在湖南取勝者,以舢板船、長龍船、快蟹船三種為最,往來輕便,搜捕
尤宜,而風急水溜,一下難於遽上,勢散而力單。令湖南水師沿江攻剿,與江南水師會
合,各用其所長,以期制勝。

    六年,以曾國籓在江西所造戰船,最為得力,令福濟選擇將弁,率工匠赴廬州仿造,
所需洋砲,在上海撥款辦解。六年,胡林翼以長江水師,自五年春間回駐武、漢以後,
戰艦無多,乃與駱秉章協商,督率船砲局各員,盡力籌謀,水師復振。湖南紳局所制船
械,交至營中者,大小戰船凡三百餘艘,火藥四十餘萬斤,砲子一百四十萬斤,其餘各
械鹹備,請優詔獎之。水師重在砲位,廣東運到洋砲二百尊,續運六百尊,配置各師船,
自武、漢至九江,所向克捷。惟長江水戰,上下游形勢不同,武、漢以上,利用輕便戰
船,潯、皖以下,江面漸廣,利用巨艦,秋冬風勁宜巨艦,春夏宜小艇,船砲之大小,
宜因時因地而損益之。請令兩廣督臣,續購大小洋砲,自四百斤至一千五百斤,凡八百
尊,盡易舊式砲位,以利東征。八年,以天津原設水師,道光間,先後裁撤,乃籌復設,
以重海防。令福建、廣東疆吏,各抽調大號戰艦,備齊砲械,由海道駛赴天津,設水師
三千人。十年,令清淮籌防局籌款,為防湖水師常年經費,增設淮揚水師營,以保兩淮
鹽場,兼佐陸軍。蕪湖孤懸水中,令曾國籓籌設寧國水師,以攻蕪湖,為克金陵之本。
增設太湖水師,為克蘇州之本。

    同治二年,諭沿海督臣舉水師將才。又令曾國籓所部內江水師,都興阿所部揚防水
師,有勝外海水師之任者,各舉以聞。四年,在山東省仿長江戰船之式,造長龍、舢板
船,於黃河水性駕駛合宜。以水師泊黃、運二河,防堵逸寇,必須分段扼守,而地勢綿
長,不敷調遣。復由山東增造長龍船,並增舢板船十艘,以武職大員督領巡防。五年,
改造江南海口之紅單廣艇三十艘,合原有廣艇凡四十艘,分防海口。六年,整頓福建台
灣海防,增置龍艚等船。

    七年,曾國籓議改水師之制,以江南水師,向分外海、內河二支,外海水師六千七
百七十六名,武員一百十八人,內河水師八千二十一名,武員一百三十三人。船數則近
稽道光二十四年江南舊例,水師船二百七十五艘,朽壞居多,別造舢板船一百三十五艘,
大□船十二艘,約計各船不過載兵二千數百人,而額定之兵數,尚有萬餘人。徒費餉項,
有水師之名,無舟楫之實,宜大為變通,講求實際。江蘇水師,其營制餉章,悉仿長江
水師之例,外海之紅單廣艇,亦略增其餉,與李鴻章、丁日昌諸臣協力籌辦,期於外防
與內盜並謀,舊制與新章兼顧。俟章程既定,沿海福建、廣東各省水師,均可酌改行之。

    八年,部臣定議,從曾國籓所陳,改江蘇水師為內洋、外海、裡河三大支,以資控
御。裡河水師,以原設提標右營,太湖左營、右營及增設淞北、淞南二營為五營,隸提
督統轄。舢板船每營船數不等,一律興修,不得缺額。所有太湖七營,改為裡河五營,
其裁員歸並提標序補。馬新貽等續議,九江水師營改城守營,設陸汛四處。鄱陽營改陸
汛二處。洞庭水師營改龍陽城守營。岳州水師營酌留水兵,隸陸路管轄。荊州水師營酌
留弁兵有差。九年,諭定安等以寧靈各軍,運餉艱難,增造砲船,由黃河運送。所有大
小戰船三十二艘,編為一營,設統帶等官。

    十年,沈葆楨以外海兵船制成,應簡知兵大員督率操練。尋以福建水師提督李成謀
為兵船統領。是年,曾國籓以江南水師章程初議十四條,嗣由馬新貽等增為二十五條,
乃刪減歸並定為二十一條。外海六營,以次巡哨。內洋五營,分定汛界。裡河五營,分
定汛界。淞南營、淞北營、太湖左營、太湖右營酌增戰船。水師營所遺陸汛,移並留防。
京口三營陸汛砲堤,分別管轄。改定轄營,及留設守備,要汛多留陸兵。定將弁處分則
例。規定各營船數。酌定外委員數。酌定裁缺薪糧。營官建衙署地方,各營座船之數,
官兵額定數目,書吏名數,雨蓬旗幟等費,官兵糧額,各船酌用槍砲數目,各船酌用火
藥槍砲彈,綜計餉項之數,下所司核議行之。十一年,丁寶楨調撥福建省所制安瀾兵輪
赴山東洋面巡緝。瑞麟調撥福建省小號兵輪赴奉天海口巡緝。

    光緒四年,裁去廣東輪拖巡船水勇二千三百餘人。五年,以各省舉辦水師,奉天、
直隸、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次第駐泊兵輪,編製水師,而沿海各省形勢不同,
操法未能一律,吳淞口為南北海疆適中之地,乃命江南提督李朝斌為外海兵輪統領,督
率各省大小兵輪,定期在吳淞口會操。六年,以新置蚊砲船便利合用,續向外洋購置數
十艘,募福建、廣東沿海精壯之民為水師,分屯北洋各海口。七年,以奉天旅順口原有
旗營,艇船朽壞,弁兵疲弱,悉行裁汰,歸陸師巡防,別以快砲防海。時丁汝昌由英國
率戰艦回國,為中國水軍航外海之始,乃擢丁汝昌為水師提督。

    八年,以江南形勢,先海後江,朝議擬以長江水師提督駐吳淞口,狼山、福山、崇
明三鎮標隸之,以江南提督移駐淮、徐,改福建水師提督為閩浙水師提督。尋左宗棠、
彭玉麟議覆,以海防不外戰守二端,戰宜厚集兵力,守宜因勢設險,仍循舊制為宜。福
建水師自裁兵加餉後,實存水師六千九百餘人,旗營水師三百餘人,各營拖罾、龍艚、
快艇等大小戰船實存四十艘,台灣、澎湖戰船六艘,大小兵輪十艘,宜聯合浙江省水師
會操,官制則仍循其舊。

    九年,以廣東內河之肇慶河面縣長六百餘里,僅有小巡船二十餘艘,不敷分佈,九
龍洋面水淺,大船難於行駛,乃於二處各增設淺水兵輪船。十年,試造尖底舢板船,分
布海口。旋以船質弱小,罷之。十一年,彭玉麟以海防日亟,議設水師總統於吳淞,分
設二鎮:一駐直隸大沽,凡盛京、直隸、山東、江南各海口戰船隸之;一駐福建廈門,
凡浙江、福建、台灣、廣東各海口戰船隸之。兩鎮每年周巡海口,會哨於吳淞。是為南
北洋水師建議之始。十二年,議裁減浙江沿海水師。旋浙撫劉秉璋以舊額戰船二百五十
餘艘,粵寇亂後,購造不及半數。光緒八年,裁水師船十三艘,停修舊船三艘,已符裁
兵三成之數。惟巡洋之紅單船十一艘,不在額設裁減之例。十四年,因台灣疆土日辟,
改安平水師副將為台東陸路副將,改鹿港游擊為安平水師游擊,任新設地方鎮守之職。
十五年,以福建內河水師砲船舊額共九十八艘,頻年裁撤,實存三十艘。每船配置水師
六人,專任巡緝內洋。十六年,調撥福建海壇水師駐防福清縣屬,以靖海盜。十七年,
於湖南選鋒水師中、前、後、左、右營內,撥一千六百餘人,分防省城及岳州等處,撥
長勝、毅安水師四百餘人,分防辰州、沅州、常德等處,撥澄湘水師三百餘人,分防衡
州等處,以專責成。是年,因奉天遼河下游舊有巡船,上游則僅有陸隊兼巡,未有水師。
乃增置長龍砲船一艘,舢板船八艘,於練軍內選撥弁勇,梭巡遼河上下及省南之洋河。

    十九年,令提督黃翼升校閱長江提標五營,上江十三營,下江四營,定訓誡之規,
禁陸居,戒嗜好,勤練藝,屏虛文,不得蹈綠營之習,日久玩生。閩、浙疆臣會議,以
浙江省有元凱、超武二兵輪,福建省有伏波、琛航、靖遠三兵輪,與沿海水師協力緝捕。
而浙省水師船自裁減後,僅存五十餘艘,閩省自馬江戰後,僅存艇船二十九艘,乃在寧
波海口賃用紅單等船八艘,酌撥弁兵,以靖海盜。二十四年,令江蘇省之外海、內洋、
裡河、太湖四支水師,一律酌裁水勇。二十五年,以安徽省江防在下游者為東西梁山,
建有砲堤砲台,在上游者為闌江磯前江口及省城之江心洲,鹹有砲台,而缺乏水師,乃
撥澄清營砲船二十五艘,及長江水師之蕪湖、裕溪、大通、安慶、華陽各營,聯絡防守。
又令長江五省督撫,各派將領,不分畛域,嚴密設防。二十六年,以奉天鳳凰□沿海一
帶,素稱盜藪,曾由北洋撥兵輪巡洋,其支港各處,宜屯泊水師,乃於大孤山、太平溝、
沙河三口岸,各造兵船三艘,酌配水師巡緝。三十四年,因浙江杭、嘉、湖三府捕匪兵
單,於原有水師中,抽練游擊一隊,駐嘉興府,增練游擊三隊,分佈嘉興、湖州各河港,
以游擊小隊駐杭州省城,賃用上海商人之小輪船十艘,曳帶兵梭船巡水道,以期迅捷。
在南洋船塢造淺水兵輪船四艘,配快砲八尊,江蘇亦制淺水兵輪船四艘,協同內河水師,
仿歐西各國章程,編為聯隊,以資防剿。此整治水師之概略也。

    其兵額之增減,船械之配置,各省隨時編定。外海水師,北自盛京,南訖閩、廣,
凡拖繒、紅單等船隸焉。內河水師,各省巡哨舢板等船隸焉。奉天、直隸、山東、福建
水師船均屬外海。江西、湖廣水師船均屬內河。江南、浙江、廣東水師船分屬外海、內
河。其別練之師,有巡湖水師、巡鹽水師、親兵營、練軍營。同治以後,增定長江水師、
太湖水師之制,視舊制加詳矣。

    其巡防之規,外海水師巡防盛京,以協領為總巡,佐領、防御、驍騎校為分巡。直
隸等沿海各省,以總兵官為總巡,副將以下為分巡。各於所治界內,率水師沿海上下,
更番往來,詰奸禁暴,兩界相交之處,戒期會哨,以巡緝情形,申報所屬將軍、總督、
提督,委員稽察。若因風阻滯,各廠到界之日具報。其每歲定期,以二月、四月、五月
為始,至九月事竣回營。有引避不巡,或巡而不周遍者,論如軍律。其內河水師巡防之
制,長江自四川巫山而東,出三江口,至湖廣界,經岳州、武昌、興國至江西界,經九
江、江寧、京口等處,東至於海,各省將軍、總督、提、鎮分委旗標弁兵,沿江游巡,
及界而還。

    自康熙以後,以外海利用巨艦,內河利用輕舟,故船制屢改,而轄境遼闊,水師兵
額,時有增加,遇有戰事,增艦尤多。征吳三桂之役,命尚善率舟師入洞庭湖取岳州。
及鄂鼐統水師,增造鳥船百艘,沙船四百三十八艘,置水師三萬人。征台灣之役,命萬
正色督率湖南、浙江戰船二百艘,由海道赴福建。姚啟聖亦修戰船三百艘,水師二萬人。
施琅之克澎湖,用戰船三百艘,水師二萬人。施世驃之平硃一貴,用大小戰船六百餘艘。
乾隆間,征緬甸之役,命湖廣船匠造船於蠻暮,取道金沙江以攻緬甸,兼調福建、廣東
水師助之。李長庚之剿海寇,在福建造大船三十艘,名曰霆船,配置大砲四百尊,合閩、
浙水師全力,轉戰重洋,遂平蔡牽。

    道光以後,海警狎至,木質舊船不敵外洋鐵艦之堅利。同治五年,始仿歐洲兵輪船
式,於福建省開廠制造輪船。江蘇初設輪船四艘。十一年,廣東、山東各設輪船一艘,
奉天設小輪船一艘,鹹配置水師。

    其後沿海各省購置兵輪,歲有增益,舊式水師戰船分別裁汰。至光緒中葉,綜各省
外海、內河實存師船之數,奉天外海繒船十艘。直隸外海長龍船二艘,先鋒舢板船四十
八艘。山東外海拖罾船十四艘,內河哨船六艘。江蘇外海輪船二艘,艇船八艘,內洋輪
船二艘,舢板船六十艘,內河舢板船、艇船三百八十五艘,長江舢板船七十六艘,督陣
舢板船七艘,長龍船十艘,巡哨舢板船一百二十八艘。安徽舢板船二百八十二艘,長龍
船十五艘,八團船一艘,槍劃十艘,護卡巡船十五艘,督陣舢板船七艘,輪船二艘。江
西長龍船十五艘,舢板船二百六十三艘,督陣舢板船六艘,輪船一艘。福建外海長龍船
一艘,舢板船十九艘,小艇十四艘,哨船十四艘,龍艚船二艘,□艚船一艘,內河砲船
三十艘。浙江外海釣船二十七艘,艇船十二艘,龍艚船十七艘,哨船二艘,快船一艘,
內河大舢板船五十八艘,中舢板船八十四艘,飛划船四十九艘,長龍船座船二百十三艘,
槍船八艘,砲船五艘。湖北督陣大舢板船八艘,長龍船十二艘,舢板船一百八十艘。湖
南督陣大舢板船四艘,長龍船四艘,舢板船六十艘。廣東外海大小輪船二十二艘,巡船
十四艘,□船十艘,長龍船一艘,扒船一艘,內河兩櫓槳船一艘,櫓船一艘,槳船四十
艘,巡船一百九十六艘,急跳船十五艘,平底槳船二艘,快哨船二艘,快船十四艘,快
槳船七艘,□艚船四艘,櫓船二艘。

    各省戰船,鹹分隸標營,擇地屯泊,以時會哨。外海師船,以海軍規制漸立,僅任
沿海捕盜之責。各省內河師船,均仿長江水師舢板船之式。惟巡緝等船,分巡支河汊港,
利用輕捷,船制少殊耳。

    其漕、河水師營制,始於明代隆慶間。清代略更其制。以衛卒專司輓運漕糧,以營
兵專任護漕,別設城守營守護城池。分漕院與巡撫為二,漕運總督標下,統轄左、右、
中三營及城守四營,駐山陽境及漕運要地,分別置兵。淮郡舊為黃、淮二河交注之區,
特建兩大閘,設河兵及堡夫守之。河營遂與漕營並重,各有副將、參將、游擊、守備等
官。河營升遷之例,與軍功等,專司填築堤防之事,而緝捕之責不與焉。

    清代水師武功之盛,守洞庭而平吳逆,戰重洋而殲蔡牽,下長江而制粵寇,東南數
千里,威行桴鼓,勞臣健將,蹈厲功名,超逾曩代。及海禁宏開,鐵船橫駛,舟師舊制,
弱不敵堅,遂盡失所恃。時會迫迕,非規畫之疏也。

    凡直省舊額船數分防之制,分列於篇:曰東三省,曰直隸,曰山東,曰江南,附太
湖湖標、漕標各水師,曰浙江,曰福建,曰廣東,曰廣西,曰湖南,曰湖北,曰安徽,
曰長江水師。

    東三省沿海各口岸,以金州、旅順口為尤要。清初即有水師之制。松花江、嫩江貫
注吉林、黑龍江二省腹地。所設水師營汛,由吉林而北抵墨爾根、黑龍江一帶。至光緒
間,旅順築海軍港,屯駐鐵艦,迥殊曩制。其東部之圖們、混同江上,時有俄羅斯戰艦
侵軼,非舊制師船,械弱兵單,所能控制矣。列經制水師於後:

    奉天旅順口,於順治初年設水師營,以山東趕繒船十艘隸之,始編營汛。康熙十五
年,設水師協領二人,佐領二人,防御四人,驍騎校八人,水兵五百人。五十三年,由
浙江、福建二省船廠造大戰船六艘,由海道至奉省,駐防海口。

    金州水師營隸城守尉,水兵百人。

    吉林水師營,順治間,設四、五、六品官。光緒十四年,增設總管一人,六品官二
人。

    齊齊哈爾水師營,康熙二十三年,設總管一人,四品官二人,六品官二人,造船四、
五、六品官各一人,領催八人,水兵二百六十八人,後增至五百六十八人,大戰船二艘,
二號戰船十五艘。康熙四十年,撥歸黑龍江十艘。雍正間,撥歸墨爾根六艘,存大小戰
船二十五艘,江船五艘,劃子船十艘。

    墨爾根水師營,康熙二十三年,設四品官一人,領催一人,由本城協領兼轄,凡戰
船六艘,水兵四十三人,雍正間增戰船六艘。

    黑龍江水師營,康熙二十三年,設總管一人,五品官二人,六品官二人,領催八人,
戰船三十艘,水兵四百十九人。四十年,自齊齊哈爾撥船增之,凡大戰船十艘,二號戰
船四十艘,江船十艘,劃子船十艘。

    直隸省水師,始於雍正四年,設天津水師營,都統一人,駐天津,專防海口,水師
凡二千人,省內各河,鹹歸陸汛,無內河水師。乾隆八年,增設副都統一人,水師千人,
大小趕繒船二十四艘,□仔船八艘。三十二年,以海口無事,徒費餉糈,全行裁汰。嘉
慶二十一年,復設水師千人。旋設大名鎮,以水師總兵歸並大名,實存守備一人,參將
一人,千總二人,把總三人,水師四百九十一人。嘉慶十九年,直隸督臣那彥成以官兵
虛設,兵船多朽,疏請裁撤,仍並入大名鎮。咸豐八年,以海疆多警,增設海口六營,
於大沽南北兩岸,修築砲台,凡大砲台五座,平砲台十座,大砲九十九尊,水師三千人,
以五百人為一營,分編左右六營。九年,改為一千八百人。同治八年,督臣李鴻章疏請
酌定營制,設大沽協副將,駐新城海口,防守砲台。光緒元年,李鴻章於大沽、北塘等
處,增建砲台,購置歐洲鐵甲快船、碰船、水雷船,以海軍將領統之,不隸舊制協標之
內。

    其內河水師船,始於同治間,仿長江水師之制,設督標水師中營,管帶官一人,哨
官三十二人,水師四百七十六人,舢板戰船三十二艘,駐三岔河口,親兵總哨官一人,
哨官十四人,水師二百二人,舢板戰船十四艘,駐西沽河口。

    山東,順治元年,始於登州府設水師營,領以守備、千總等官,凡沙唬船、邊江船
十三艘,水兵三百八十六人,駐紮水城,分防東西海口。十五年,移沂州鎮於膠州,改
膠州水師為陸營。十八年,移臨清鎮於登州,以隸屬城守營之水師,改為前營水師。康
熙四十三年,增設游擊二員及守備以下各官,增水師為千二百人,改沙唬船為趕繒船二
十艘,分巡東西海口,東至寧海州,西至萊州府,分為前後二營,各專其職。四十五年,
以前營水師移駐膠州,巡哨南海,後營水師駐水城,巡哨北海。五十三年,裁後營經制
員弁,裁水師七百人,撥趕繒船十艘赴旅順口,僅存前營水師游擊等官,趕繒船十艘,
分南北二汛,以游擊、守備分轄兵船之半。雍正七年,每船增兵十人,兩汛共增兵百人,
增雙篷椐船七艘,每艘配兵三十人,南汛椐船三艘,北汛椐船四艘,北汛增將弁一人。
九年,又增設椐船三艘,增兵一百九十人,每椐船共配兵四十人,南北汛各五艘。十二
年,增將弁六人,又於成山頭增設東汛水師,抽撥南北汛趕繒船各一艘,雙篷椐船各一
艘,分配戰守兵,撥南北汛將弁四人,配船巡哨成山、馬頭嘴一帶,與各汛會旗,總歸
水師前營管轄,以本鎮統之。列定製於後:

    前營水師,游擊、守備各一人,千總二人,把總四人,外委千總二人,外委把總四
人,水戰兵八百人,守兵二百人,趕繒船十艘,雙篷椐船十艘,每船各帶腳船一艘。南
汛駐膠州之頭營子,游擊一人,把總二人,外委千總、把總各一人,趕繒船四艘,雙篷
船四艘,共配戰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江南交界之鶯游山,東至榮成縣馬頭嘴,與東
汛會旗。東汛駐養魚池,千總、把總各一人,外委千總、把總各一人,趕繒船四艘,雙
篷椐船四艘,共配戰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馬頭嘴,與南汛會旗,北境巡哨至成山頭,
與北汛會旗。北汛駐登州府水城,中軍守備、千總、把總各一人,外委把總二人,趕繒
船四艘,雙篷椐船四艘,共配戰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成山頭,與東汛會旗,北境巡
哨至隍城島,與直隸水師、盛京水師分界。

    江南水師,順治初年,江蘇松江等營,各有捕盜小快船四十艘,常州、鎮江等營,
各有一、二十艘不等。自康熙七年,查毀沿江海各營出海之船,其內河快船,亦從裁汰。
嗣巡撫馬祜、提督楊捷疏請蘇、松、常、鎮四府,各塘汛設水師巡船三百二十五艘,以
靖水盜。雍正元年,江蘇、浙江督撫會商,以太湖連跨二省,夙為盜藪,乃於湖濱各口,
增設水師營汛巡船,分界巡防。其湖內各地,系二省交會者,令參將各率水師會同巡緝。
五年,令京口八旗營仿天津水師之制,設京口水師營,分撥京口大小戰船二十艘至江寧
練習。其駐寧水師,凡滿洲、蒙古兵千人,設協領四人,佐領、防御、驍騎校各十二人。
是為江南水師之始。

    鎮守京口左右兩路水師,設統兵官二人,分統左右營,各置沙船二十八艘,水椐船
八艘,犁繒船八艘,舵椗手二百二十人,水手、匠役四百九十二人。康熙二十一年,改
隸江南提督標下,分為中、左、右三營。三十六年,裁總兵官,設副將以下各官,每營
設沙船二十三艘,唬船七艘,小巴船四艘,水手四百六十八人。自雍正二年後,迭有改
撥,每營存唬船二艘,小巴唬船七艘,渡馬淺船六艘。

    江南提督水師標兵,順治四年,始設參將以下各官,分為中、左、右、前、後五營
及城守六營。中營唬船一艘,巡船十五艘,中號四櫓哨船二艘,槳櫓快哨船二艘。左營
唬船三艘,巡船十五艘,中號四櫓哨船二艘,槳櫓快哨船二艘。右營浦江游巡哨船四艘,
改設哨船一艘,槳船一艘,二櫓哨船一艘,巡船七艘。前營中號四櫓哨船二艘,槳櫓快
哨船二艘,巡船二十二艘。後營唬船一艘,中號四櫓哨船二艘,槳櫓快哨船二艘,巡船
八艘。

    松江城守營唬船一艘,中號四櫓哨船二艘,槳櫓快哨船二艘,巡船一艘。

    金山營巡船十三艘。

    柘林營巡船四艘。

    青村營巡船二艘,小哨船一艘。

    南匯營大罟船二艘,小哨船四艘。

    川沙營捕匪大罟船三艘,放大罟船三艘,大罟船二艘,小哨船二艘,小號二櫓哨船
二艘。

    劉河營巡船八艘。

    吳淞營沙船三艘,椐犁船四艘。

    福山營沙船四艘,官渡船四艘,巡船十六艘,後改為福山鎮標,設總兵以下各官。

    太湖營沙船、快船、巴唬船共三十二艘,後改為太湖協標,設副將以下各官。

    常州營巡船二十九艘。

    江陰營唬船二艘,巡船七艘。

    靖江營唬船二艘。

    楊捨營巡船二艘。

    鎮江城守營,順治十五年,設鎮守蘇、松水師總兵官,分中、左、右水師三營,各
設沙船九艘,趕繒船五艘,尋改為參將等官,設巡船二十三艘。

    江南督標游兵營,順治初年,隸操江巡撫標下,設游擊以下各官,大唬船一艘,小
唬船二十七艘。康熙元年,裁併入督標。

    奇兵營,順治初年,隨操江巡撫赴安徽省駐防,改為太平右營,設游擊以下各官。
康熙元年,裁併入安慶營。

    瓜洲營,順治二年,設守備以下各官,專防江北水汛,唬船八艘。康熙元年,改為
參將,並入江南督標。十一年,改為瓜洲城守備,唬船八艘。其各縣分防水師,寶應汛
船十五艘,氾水汛船十四艘,永安汛船二十三艘,高郵汛船十六艘,江都汛船十四艘。

    淮安廟灣營,順治初年,設游擊以下各官,沙船五艘,唬船四艘。

    佃湖營,雍正九年,由廟灣營分防,設都司以下各官,沙船三艘,巡船四艘,唬船
一艘,內河巡哨船一艘。

    營城營,順治三年,設守備以下各官,唬船四艘,小巡船四艘。乾隆十一年,改為
唬船一艘,巡海哨船二艘,三號四號沙船二艘,小巡船四艘。

    小關營,雍正十一年,由鹽城營分防,設都司以下各官,沙船二艘,唬船一艘,快
船一艘。

    海州營,順治四年,設游擊以下各官,小巡船五艘。康熙三年,並入東海營,增設
沙唬船十艘。

    東海營,順治初年,設守備以下各官。十八年裁撤。康熙十八年復設。其分防汛地,
鷹游內外洋汛□船二艘,大浦汛商船二艘,海頭汛唬船一艘,臨洪口汛哨船二艘,高公
島汛沙船一艘。

    江蘇撫標左右營,順治四年,設參將以下各官,左營巡船十艘,右營巡船十艘。

    蘇州城守營,順治四年,設參將以下各官,巡船五十八艘。

    平望營,順治三年,設游擊以下各官,巡船十七艘。初隸提督標,乾隆以後,改隸
巡撫標,巡船二十艘。

    福山營,自提督標分防,設游擊以下各官,其沙船四艘,巡船六艘,官渡船四艘,
船數仍如曩制。道光間,以海疆要地,改為鎮標,設總兵以下各官,分為中、左、右三
營。

    淞北營,原隸督標內河水師,同治十一年,改隸江南提標水師,增設副將以下各官,
仿長江水師之制,設舢板船十六艘。

    淞南營,同治十一年,改隸裡河淞北協標,增設游擊以下各官,仿長江水師之制,
設舢板船、座船凡三十七艘。

    江北狼山鎮標,順治十八年,設總兵以下各官.分中、左、右三營。中營趕繒船一
艘,沙船一艘,唬船三艘,渡船五艘。左營趕繒船一艘,沙船二艘,唬船三艘,渡船六
艘。右營趕繒船六艘,沙船一艘,唬船四艘,渡船三艘。

    泰州營,順治二年,設游擊以下各官,趕繒船二艘,沙船二艘。

    掘港營,順治三年,設守備以下各官,唬船三艘。

    康熙二十三年,以京口將軍標下沙船二十二艘,唬船十八艘,隸狼山鎮標,為海口
巡防水師。二十八年,以戰船四艘,仍撥歸京口。四十八年,改為中、左、右三營。中
營趕繒船三艘,沙船二艘。左營趕繒船三艘,沙船三艘。右營趕繒船四艘,沙船二艘,
唬船四艘。雍正十年,實存大小水師船二十二艘。十三年,右營增小哨沙船一艘。同治
五年,增設綏通、綏海二營,隸長江水師提督。

    江南福山鎮標,道光二十三年,設總兵以下各官,分中、左、右三營,以舊有之福
山營水師為福中營,蘇松奇兵營水師為福左營,楊厙水師為福右營。中營舊設巡船十五
艘,日久朽壞無存,以沙船四艘增換闊頭舢板船五艘,左營設大小舢板船八艘,右營設
大小舢板船五艘。同治九年,改定營制,以中營並入左右營,以左營原轄之海門□屬西
半洋沙等汛,隸通州營,以左營分中左右三哨,分駕巡船十二艘,出巡洋面,以右營駐
防陸路各汛。

    太湖水師,始於雍正間。太湖連跨蘇州、常州、湖州之境,為全吳巨浸。湖中風浪
與江海異,故巡湖水師,船制亦殊。其衛所巡司則以巡船,水師則以哨船。雍正二年,
設太湖營游擊、千總、把總各一人。五年,以大錢汛口為浙江省瀕湖要道,增守備、千
總各一人,把總三人,戰守水兵原額千人,歷年裁併,實存水戰兵一百八十六人,守兵
四百七十二人,分防各處:甪頭汛兵一百八十五人,沙快船五艘;西山汛兵六十九人,
沙快船二艘;浙江烏程汛兵一百九十七人,沙快船九艘;伍浦汛兵六十九人,快巡船九
艘;南浦汛兵一百七人,快巡船九艘。七年,以沙船六艘為湖中大汛巡防,其餘改小號
巡船二十艘,巡緝支河小港。九年,分水師為左右二營,左營守備駐簡村,列汛凡六,
當震澤縣界。千總一人,駐占魚口,列汛十有二,當吳縣、吳江、震澤界。把總二人:
一駐東山,列汛凡八,當吳縣界;一駐吳江,列汛凡八,當吳江、震澤界。右營守備駐
周鐵橋,列汛凡六,當宜興、陽湖界。千總一人,駐馬山,列汛十有四,當常州、無錫、
陽湖界。把總二人:一駐黿山,列汛凡七,當吳縣界;一駐鳳川,列汛凡七,當宜興、
荊溪界。乾隆間,設副將以下各官,水師戰船,凡巴唬船十六艘,沙船三艘,大快船七
艘,小快船三十二艘。至道光間,存巴唬船十六艘,沙船二艘,大快船六艘,小快船二
十艘,槳船十艘。迨咸豐年粵匪亂後,營伍船械全失。同治間,重整水師,盡易舊制,
仿長江營制,設太湖協標二營,舢板戰船三十六艘。此江南水師之制也。

    其長江水師之在江南省者,為瓜洲鎮標,轄瓜洲營、孟湖營、三江營、江陰營,戰
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

    河道總督標營凡二十營,雍正七年,以漕標右營改隸河標設,巡船九艘。山清裡河
上營,康熙十七年設,船六十八艘。裡河下營,雍正六年,由裡河營分設,船十三艘。
外河上營,船一百十四艘。山安海防河營,雍正七年,由外河營分設,船五十四艘。高
堰上營,康熙三十八年,由盱眙營分設,船三十四艘。山盱下營,雍正七年,由高堰營
分設,船十七艘。桃源安清營,康熙三十八年設,船二十三艘。揚河上營,康熙十七年
設,船八十二艘。揚河下營,雍正七年設,船十四艘。徐河南北營,雍正六年設,船三
十艘。邳睢河營,順治初年設,船七十五艘。宿虹南北營,順治初年設,船百艘。桃源
南北營,順治初年設,船六十八艘。宿遷運河營,雍正六年設,船十九艘。凡河防各營,
設守備以下各官,大小各船,分浚船、柳船二類,修防河工,以營制部勒之。

    漕運總督水師標營,分中營、左營、右營、城守四營,以中、左、右三營任護漕之
責,以城守四營任地方之責,駐山陽境及漕運所經之地。其運輓漕糧,則以衛卒任之。

    浙江水師,杭州協錢塘水師營,順治初年,設守備各官,兵一百十五人,鱉子門汛
兵七十九人,新城汛兵三十一人,塘棲汛兵九十三人,錢江汛兵七十七人,富陽汛兵一
百五十人,防守河莊山唬船四艘,運河內河快唬船十一艘,錢塘江渡馬船六艘。

    乍浦水師營,雍正二年,以定海鎮右營改歸乍浦,設參將各官,水戰兵二百四十人,
守兵二百七十六人,戰船十艘,內洋岑港轄洋面汛三十三,內洋瀝港轄洋面汛十五,內
洋岱山轄洋面汛十九。

    嘉興協營,設副將各官,駐防府城,兵四百三十二人,快唬船五艘。海鹽汛兵一百
七十五人,快唬船三艘。乍浦汛兵二百十三人,快唬船二艘。澉浦汛兵百人,快唬船一
艘。石門汛兵一百十人,快唬船四艘。桐鄉汛兵七十六人,快唬船二艘。濮院汛兵六十
一人,快唬船三艘。新城汛兵四十人,快唬船一艘。平湖汛兵九十九人,快唬船三艘。
嘉善汛兵七十人,快唬船二艘。嘉興汛兵六十九人,快唬船二艘。王江涇汛兵五十六人,
快唬船二艘。雍正十年,裁撤快唬船二十艘,改造大號巡船二十艘,小號巡船二十艘,
分配各汛。

    湖州協營,設副將各官,駐防府城,兵四百七十六人,快巡船十三艘。左營分防雙
林汛兵五十人,快巡船三艘,德清汛兵三十四人,快巡船四艘,新市汛兵四十二人,快
巡船四艘,含山汛兵四十二人,快巡船四艘,菱湖汛兵三十九人,快巡船五艘。右營分
防泗安汛兵五十人,快巡船三艘。長興汛兵四十四人,快巡船二艘。武康汛兵二十人,
快巡船一艘。馬要汛兵二十人,快巡船一艘。烏鎮汛兵二十四人,快巡船一艘。南潯汛
兵五十八人,快巡船六艘。菁山汛兵十六人,快巡船一艘。梅溪汛兵八十人,快巡船二
艘。

    紹興協營,設副將各官,水師一千八百七十二人,用衛所之制,設臨海、觀海二衛,
瀝海、三江二所。雍正十年,設周家路水師汛,置紹字一、二號巡船二艘。

    寧波府,順治三年,設水師營參將二人,分左右二營,水戰兵四百人,守兵四百人。
十四年,設寧台溫水師總兵官及以下各官。康熙九年,設水師提督及左右二路總兵官,
七年罷之。設總兵官一人,轄中左右水師三營,兵三千人。春秋二汛,率戰船出洋巡緝。
其戰船之數,隨時增改。順治三年,水師左右二營,大小戰船五十二艘。九年,定海鎮
左右二營,戰船四十九艘。十四年,水師左右前後四營,戰船二百二艘。康熙元年,水
師前左右三營,戰船一百七十三艘。九年,定海鎮中左右三營,戰船八十艘,增設哨船
二十艘。歷年裁汰,定為水椐船十二艘,犁繒船七號水艘中椐船一艘,中號犁繒船五艘,
沙船七艘,雙篷椐船十三艘,唬船二艘,哨船二十艘。象山城守營,設副將各官,哨船
四艘,海口汛兵一百五十人,哨船十艘。雍正四年,裁存四艘。昌石營,設都司等官,
汛兵五百六十五人,戰船六艘。鎮海營,原設定海水師左右二營。雍正二年,改設鎮海
營參將各官,汛兵二百三十五人,哨船八艘。

    台州府,順治十四年,設寧台總鎮。十五年,改水師提督。尋改總兵。設黃巖鎮標
三營,水師二千七百七十五人,戰哨船二十五艘。海門駐游擊等官。前所駐都司等官。
右營分防海洋七汛:玉環山、干江、雞齊山、標桃嶼、石塘、龍王堂、沙護。中營分防
海洋六汛:郎幾山、黃礁門、深門、三山、老鼠嶼、川礁。左營分防海洋八汛:聖堂門、
米篩門、白岱門、牛頭門、靖寇門、狗頭門山、茶盤山、迷江山。

    溫州府,順治三年,設副將各官。十三年,改總兵官,設鎮標中左右水師三營,戰
哨船二十二艘。中營水戰兵六十五人,守兵一百五十二人,戰船九艘,快哨船二艘,釣
船三艘。分巡二處:一專防三盤口,水師百六十二人,戰船二艘;一專防長沙海洋,水
師一百二十八人,沙戰船二艘。分防汛地凡七:曰霓□、黃大□、三盤、大門、長沙、
鹿西、雙排。左營水戰兵六十八人,守兵一百七十三人,戰船九艘,快哨船二艘。分巡
二處:一專防鳳山汛,一專防南龍海洋。分防汛地凡五:曰鳳皇山、銅盤山、南龍山、
大瞿山、白腦門。右營轄陸地汛兵。瑞安水師營,設副將各官,水戰兵九十八人,守兵
一百四十三人,內洋巡哨戰船四艘,外洋巡哨戰船五艘,快哨船四艘,釣船二艘。分巡
二處:一專防北關洋,水師七十人,戰船一艘;一專防官山洋,水師五十人,戰船一艘。
分防汛地凡六:曰北關、官山、金鄉□、琵琶山、南鹿山、四大嶼。玉環水師營,設參
將等官,水戰兵一百四十五人,守兵二百五十四人,八槳船四艘,戰船四艘,快哨船四
艘。左營轄陸地汛兵。右營水師一百八十四人,戰船四艘。分巡二處:一專防坎門,水
師六十五人,戰船一艘;一專防長嶼,水師三十四人,戰船一艘。內洋凡三汛:曰烏洋、
梁灣、黃門。外洋一汛,曰沙頭。左右營率水師一百八十四人,戰船一艘,輪巡洋面。
又江口水師一百八十四人,戰船四艘。

    雍正二年,額定四種戰船:曰水椐船,曰趕繒船,曰雙篷船,曰快哨船。其六槳船、
八槳船,雍正七年後所增設也。

    福建水師,順治十三年,始設福建水師三千人,唬船、哨船、趕繒船、雙篷船百餘
艘。康熙二十四年,裁撤雙篷船八十艘,以二十艘分防台灣及澎湖島。雍正三年,於福
州、漳州、台灣三處各設船廠,制造外海內河大小戰船。七年,設泉州船廠,修造各提、
鎮、協標水師戰船。福州船廠承修四十六艘。泉州船廠承修四十八艘。漳州船廠承修五
十二艘。台灣船廠承修九十六艘。乾隆十六年,令三江口戰船按季燂洗。三十三年,裁
撤哨船五十艘。嘉慶四年,令戰船悉改同安船式。五年,裁撤內地額設戰船三十艘,增
造米艇船三十艘,編為勝字號。七年,以福寧府陸路鎮標左營改為水師左營,駐三沙海
口,編新字號戰船十二艘。十年,增台灣水師同安梭船三十艘,編為善字號,分設台灣
協標中左右三營。十一年,增米艇八艘,編為捷字號,又增大橫洋梭船二十艘,分編為
集字號十艘,成字號十艘,分防內地。十三年,裁撤中號、小號梭船十七艘。十四年,
增集字號、成字號大同安梭船二十艘,捷字號米艇八艘。十五年,裁撤台灣港口善字號
船二十一艘,於鹿耳門增守港師船十六艘,編為知字號,增八槳快船十六艘,編為方字
號。十六年,裁撤各營中號、小號梭船三十七艘。道光二年,裁撤捷字號米艇、勝字號
米艇共十五艘,餘改為一、二、三號同安梭船之式。七年,裁撤台灣水師營知字號、方
字號船共三十二艘,善字號船九艘,別造白底椐船三十二艘,編為順字號十六艘,濟字
號十六艘,分撥台灣協標中左右三營,澎湖協標艋舺營。

    其外海戰船名號凡十類:曰趕繒船,曰雙篷椐船,曰雙篷船,曰平底哨船,曰圓底
雙篷□船,曰白艕□船,曰哨船,曰平底船,曰雙篷哨船,曰平底□船。內河戰船名號
凡九類:曰八槳船,曰六槳平底小巡船,曰花駕座船,曰八槳哨船,曰小八槳船,曰中
八槳船,曰大八槳船,曰花官座船,曰哨椐船。各船水師多寡之數,以船之大小為衡。

    提督標分中、左、右、前、後五營,中營戰船九艘,左營八艘,右營八艘,前營十
艘,後營十艘。總督標水師左營戰船二艘。金門協標後改鎮標,左營戰船九艘,右營九
艘,改鎮標後,增戰船二艘。海壇協標後改鎮標,左營戰船十艘,右營八艘。閩安協標
左營戰船七艘,右營七艘。福寧鎮標左營戰船十艘。烽火營戰船十一艘。南澳鎮標戰船
十艘。銅山營戰船十一艘。台灣協標中營戰船十九艘,左營十四艘,右營十六艘。澎湖
協標左營戰十七艘,右營十六艘,艋舺營十四艘。

    廣東水師,自順治九年設官弁千人,嗣設總督標水師,駐肇慶府,分為中、左、右、
前、後五營。中營二櫓槳船一艘,急跳船一艘。左營槳船二艘,急跳船一艘,舢板船三
艘。右營槳船二艘,急跳船二艘。前營急跳船二艘,舢板船四艘。後營槳船一艘,急跳
船一艘,舢板船三艘。水師營二櫓槳船十四艘,四櫓槳船六艘,急跳船六艘。四會營四
字號槳船三艘。新會營急跳船一艘,急跳槳船一艘,小舢板船二艘。後改肇慶城守協標,
轄左右營、四會營、那扶營、永安營。以新會營改隸提標水師之順德協。

    巡撫標轄水師左右營、廣州協左右營、三水營、前山營、順德協左右營、新會左右
營、增城左右營、大鵬營、永靖營。光緒二十九年,裁廣東巡撫,以各營分隸提督標及
廣州城守協。

    水師提督標,康熙元年設,駐惠州府,轄四營。嘉慶後移駐虎門,分中、左、右、
前、後五營,香山協左右營,順德協左右營,新會左右營,大鵬左右營,赤溪協左右營,
清遠右營,廣海寨營,永靖營。凡六櫓船十一艘,八櫓船四艘,十櫓船二艘,十二櫓船
二艘,米艇十一艘,撈繒船六艘,快槳船二十七艘,淺水槳船十二艘,巡船十四艘,二
櫓船六艘,四櫓船十二艘,椐船四艘。嗣後裁廣海寨營,以清遠左右營隸三江口協標,
以永靖營改隸撫標,又改隸城守協標,增設赤溪左右營。

    南澳水師鎮標,左營戰船十艘,屬福建省,右營趕繒船九艘,□仔船六艘,八槳船
二艘。澄海協,左營椐船二艘,膨仔船二艘,烏□船一艘,快槳船三艘;右營趕繒船一
艘,椐船二艘,□仔船一艘,烏□船一艘,快槳船二艘。海門營趕繒船二艘,椐船二艘,
□仔船四艘,快槳船四艘。達濠營椐船二艘,□仔船一艘,快槳船一艘。

    碣石水師鎮標,康熙八年展界,分中左右三營,米艇十艘,哨船一艘。平海營,康
熙元年,以惠州協右營駐平海所,雍正四年,設平海營,隸鎮標,一號趕繒船一艘,二、
三、四號椐船三艘,五、六、七、八號拖風船四艘,一號快船一艘。歸善城守營,舢板
哨船十三艘。惠來營,屬陸路。潮州鎮標,分中左右三營。城守營快船五艘。饒平營快
船四艘。黃岡協左右營,左營哨船二艘,右營哨船二艘。

    北海鎮標及城守營,康熙初年設。二十三年,改設龍門水師協標,分左右二營,左
營水師八百二十三人,右營八百十一人,共大米艇三艘,中米艇四艘,小米艇一艘,撈
繒船三艘,椐船一艘。乾隆二十年後,實存趕繒船二艘,椐船四艘,拖風船一艘,快馬
船三艘。舊轄有□州營,大小戰船二十七艘,後改隸高廉水師鎮標。

    高廉鎮標陽江營,嘉慶十五年,以南韶連鎮標左翼兵移駐陽江,設陽江鎮標,左營
大米艇五艘,撈繒船二艘,右營大米艇三艘,撈繒船一艘,後改隸高廉鎮標。電白營雙
篷椐船七艘。吳川營外海雙篷椐船二艘,外海拖風船三艘,槳船二艘。□州營舊為乾體
營,大戰船十三艘,龍艇六艘,哨船五艘。康熙四十二年,改為□州營,存趕繒船三艘,
椐船六艘,拖風船十二艘,外海雙篷船四艘,快槳船七艘。東山營大米艇一艘,撈繒船
二艘。

    雷瓊鎮標,康熙二十七年設,分左右二營,趕繒船二艘,椐船六艘,快哨船六艘。
雍正間,增快哨船十艘。嘉慶十五年,改稱水師營,左營水師八百七十六人,右營水師
八百八十八人。海安營,康熙初年,設副將各官。八年,改設游擊,隸鎮標,大小哨船
凡二十艘。白鴿寨營,順治初年,設參將各官,大小哨船九艘。康熙間裁撤,存哨船三
艘。海口營,嘉慶十五年,設水師協標,左營水師四百九十二人,右營四百八十五人,
後改參將,並左右營為一營。崖州水師協標,中營屬陸路,右營水師一、二、三號拖風
哨船三艘,四、五、六號椐船三艘。

    又廣東駐防八旗營水師,乾隆十年,設領催等三十人,水師四百七十人,分左右二
營,匠役十二人,教習副工兵百人。

    廣西水師,舊設駐柳州,後移駐龍州。康熙二十一年,以梧州地居兩廣之中,扼三
江之要,分額設弁兵之半,於潯、南一帶,設哨船巡防。其後惟梧州、潯州、平樂、南
寧、慶遠各府有經制水師,為數無多。

    至光緒初年,以漓江、左江、右江水程綿亙,盜賊充斥,設水師五營。嗣因餉絀,
並為三營。旋增募勇丁,凡巡哨船一百四十艘,兵丁一千三百餘人。仍苦不敷分佈,乃
復設水師五軍,以水程之長短,定師船之多少。自桂林府至平樂府,為中軍汛地,設將
領四人,巡船四十艘,兵五百人。自梧州府至潯州府,為前軍汛地,設將領二人,巡船
二十艘,兵三百五十二人。自太平府至南寧府,為左軍汛地,設將領三人,巡船三十艘,
兵三百七十六人。自慶遠府至武宣,為右軍汛地,設將領四人,撥車扒船四艘,巡船三
十六艘,兵五百三十六人。自南寧府至百色等□河面,為後軍汛地,設將領三人,扒船
八艘,巡船二十艘,兵四百二十四人。此光緒季年之制也。

    其舊設水師弁兵船數列後:梧州府水師三營,設副將各官,水師千人,塘船十三艘,
快船六艘,舢板船三十八艘。慶遠府協標左營,兼轄水師哨船二艘。平樂府水師哨船四
十七艘。廣運營八槳哨船七艘,柳兵哨船七艘。大亮營八槳哨船一艘,柳兵哨船一艘。
大定營八槳哨船一艘,柳兵哨船二艘。足灘營柳兵哨船十二艘。潯州府左營,兼轄來賓
江口水師哨船,勒馬汛水師哨船。南寧府隆安縣水塘十八處,哨船十五艘,水師一百四
十人,橫州水塘二十處,哨船三艘,水師三十四人。永淳縣水塘九處,哨船一艘,水師
十人。

    湖北水師,武昌府城守營,舊有水師營,設守備以下各官。乾隆二年,撥入漢陽營,
任江、漢巡防之責。武昌省城,存城守營內河巡哨船五艘,下游道士洑營巡江船三艘。
漢陽城守營兼轄水師營,戰船三艘,虎戰船一艘,漢川虎戰船二艘。黃州協營,巡江船
三艘。蘄州城守營,巡江船二艘。荊州水師營,設守備以下各官,戰船二十五艘,巡江
船二艘。宜昌府水師,順治十三年設彝陵鎮,轄水師前後二營。康熙十九年,改為彝陵
水師協標。乾隆元年,改為宜昌鎮標,仍設水師前後二營,戰船三十艘,小□船十一艘。
經粵寇之亂,舊制無存。同治間,設長江水師。其屬湖北省者,為漢陽水師鎮標,轄漢
陽營、田鎮營、簰洲營、巴河營。其戰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制。

    江西水師,清初設九江鎮標水師營,南湖水師營、鄱湖水師營,唬船二十艘,分防
水巡,各營設塘船一艘。康熙元年,改九江鎮標為九江協標,水師七百七十三人,增設
沙船三十艘,水汛巡哨船十七艘。乾隆間,實存沙船八艘,唬船二十三艘。後改為城守
營。同治八年,裁撤城守營。其南湖水師營、鄱湖水師營,自設長江水師後,亦皆裁撤。
長江水師之屬於江西省者,為湖口水師鎮標,轄湖口營、吳城營、饒州營、華陽營、安
慶營,戰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制。

    安徽省水師,安慶鎮標、壽春鎮標及游兵營、泗州營,均有戰船。順治初年,安慶
鎮標游兵營隸操江巡撫標。康熙元年,改隸江南總督標。泗州營舊隸江南提督標,後改
隸安徽巡撫標。安慶鎮標,分防懷寧、桐城、望江、東流、貴池、銅陵及江西彭澤縣等
處,大唬船一艘,小唬船二十二艘。游兵營,分防和州、無為、含山、銅城、繁昌、蕪
湖、當塗等處及江蘇之江寧縣,大唬船一艘,小唬船二十七艘。壽春鎮標,穎州營哨船
二艘,泗州營扒唬船四艘。經粵寇之亂,師船盡毀。同治間,設長江水師,屬安徽省者,
為長江提督標中營,駐太平府,轄裕溪營、蕪湖營、大通營、金陵營,戰船、兵額,與
各省長江水師同制。

    湖南水師,清初設辰州、洞庭二營。康熙二十八年,裁辰州水師,改設岳州水師營,
歸岳州營參將兼轄,設守備各官,頭舵戰兵六十八人,水步戰兵六十五人,水守兵一百
四十八人,分防岳州府城及東西湖、上下江二汛。自雍正至嘉慶,迭有增減,存頭舵戰
兵三十四人,水步戰兵三十九人,水守兵一百四十二人,戰船十八艘。

    洞庭水師營,原設洞庭協標。嘉慶二年,以洞庭副將、都司移駐常德,改常德為協。
以常德游擊、守備移駐洞庭,改洞庭協為水師營,設游擊各官,戰兵一百九人,守兵四
百三十六人,戰船十二艘,分防小船、游巡小船各十艘,分駐龍陽縣及東西湖各汛。承
平日久,將弁兵丁,鹹居陸地,船敝不修,舊制浸廢。

    咸豐三年,曾國籓治水師於湖南,造船練兵,以長龍船、舢板船尤為便利。粵寇定
後,至同治八年,裁撤水勇,設長江水師。在湖南境者,設岳州鎮標四營,為岳州營、
沅江營、荊州協標營、陸溪營。原設之岳州水師,歸並岳州城守營。原設洞庭水師,歸
並龍陽城守營。

    咸豐軍興以後,常於省城駐水師二營,湘潭駐水師一營,衡州駐水師一營,益陽縣
則由省城撥師船駐防,常德駐水師一營,辰州駐一營,靖州之洪江駐一營,澧州則由常
德撥師船駐防,又於岳州、安鄉合駐水師一營,不在經制水師之列,而分地駐巡,參錯
佈置,實與經制水師相輔雲。

    長江水師,道光季年,各省內河水師及沿江水師,船多朽敝,值操練之期,虛衍儀
式。粵寇東犯,無以制之。咸豐三年,江忠源始建制艦練兵之議。四年,命侍郎曾國籓
治水師於衡州,造拖罟、快□解、長龍、舢板各船,惟舢板船尤為輕捷制勝,長龍船次
之。大率水師一營,設長龍船一、二艘,舢板船或十餘艘,或二十餘艘,以拖罟船、快
□解船守營,不以出戰。其後水師日增,悉廢拖罟、快蟹舊式之船,專以舢板船摧敵。
任彭玉麟、楊岳斌為水師統帥,循長江轉戰東下,克名城以百計,踣巨憝於金陵。

    同治三年,東南底定,曾國籓、彭玉麟以江防重要,疏請設立長江經制水師。簡授
長江水師提督一人,得專摺奏事,隸兩江、湖廣總督節制,率提標五營駐安徽太平府。
每歲於所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南五省江面巡閱。設岳州、漢陽、瓜洲、湖口
四總兵官。每鎮標各統水師四營,惟湖口鎮標五營,以狼山鎮標水師二營並隸之,凡二
十四營。總兵及參將、游擊,於收泊戰艦處所立汛建署,為營汛治事之地。以船為家,
不得在署常居。都司、守備各官以至兵丁,不得陸居。

    總兵座船三艘,督陣舢板二艘,親兵十二人。副將座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長龍
二艘,親兵十二人。游擊座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長龍一艘,親兵十二人。都司二人,
各座船一艘,長龍一艘。守備二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四哨千總八人,
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四哨把總九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
四哨外委十一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又外委一人,管帶督陣舢板,有
座船一艘,無舢板。戰船之大者,每艘或設兵二十人,為舵兵一人,頭兵一人,砲兵二
人,槳兵十六人;或設兵二十五人,為舵兵一人,艙兵一人,頭兵一人,砲兵四人,槳
兵十八人。舢板船每艘設兵十四人。

    總兵以下各官,設稿書、書識,自七人至一人不等。以都司一人管駕長龍船為領哨,
守備為副領哨。每哨戰船十艘。惟岳州、漢陽系游擊營制,而統戰船三十三艘,視參將
例。左哨都司專任錢糧,右哨都司專任船砲軍械及巡查諸務。

    大小戰船鹹設砲位。長龍船千斤頭砲二位,七百斤邊砲四位,艘砲一位。舢板船八
百斤頭砲一位,六、七百斤哨砲一位,船邊五十斤轉珠小砲二位。洋槍刀矛之屬,隨宜
分配。旗幟以桅旗為主,懸方式長龍旗,凡長一丈二尺。舢板船旗長九尺,船艄懸尖式
龍旗,書某標某營某哨。桅上小旗,或船首立旗,書駕船將弁之姓,以示區別。

    凡駐師之處,漁船由水師編號稽查,以清盜源。其疏防之責,以哨官為專汛,營官
為本轄,遇有盜劫,視汛地所轄題參。江、鄂各營,半年更調一次。副將與副將之營互
調,參將、游擊與參將、游擊之營互調。每營調居客汛二次,又調回本汛一次,如承緝
盜案未獲,則不得更調。

    凡副將、參將以下,由本境巡撫節制,總兵由總督節制。土匪猝發,須用戰船,由
督撫檄調境內水師往剿。總兵奉檄即發兵。督撫調水師操練,亦奉檄即行。其事涉重大
者,督撫會同長江提督疏陳。其餘水營政務,由長江提督主持。

    餉糈之制,將弁則視其職以定廉養公費。兵丁月餉,每名銀三兩有差。全軍餉糈,
由沿江釐捐局指定支撥。

    設火藥局於湖北、安徽,購硝斤於江蘇、江西、湖南。設子彈局於湖南之長沙。設
造船廠於湖北之漢陽,江西之吳城,江南之草鞋夾。戰船均三年一修,十二年更換。

    定水師事宜三十條,未盡者續定十條。銀米有稽,銓補有章,訓練有規。鄭重江防,
嚴申禁約,有犯必懲。自荊州以達海門,沿江數千里,稱天塹雄師。至光緒季年,特命
大臣查閱長江營伍,實存長龍、舢板戰船七百六十二艘,飛划船六百四十二艘,水師弁
兵一萬有七十九人。

    其自荊州以上,溯江至宜昌、巴東,漢陽以上,溯江至襄陽、鄖陽,湖南之湘江、
沅江,江西之吳城,以上諸河,各疆吏自設防營。其淮河一帶,自正陽關至洪澤湖,及
江蘇境各支河水師,隸淮陽鎮標,光緒間,改設江北提督。凡清江營、洋河營、廟灣營、
佃湖營、洪湖營、葦蕩營鹹隸之。自鎮江以東,內河各汛及太湖水師五營,則統以江南
提督。凡各省內河有水師者,悉改舊式,一准長江水師。其海口原有之狼山鎮、福山鎮,
仍如前制,由鎮將督率大號戰船,巡防內海。惟狼山鎮兼隸長江水師提督,每營設大舢
板船二十艘,並仿紅單、拖罟船式,設大號戰船數艘,多置砲位,為巡緝內洋之用。其
長江水師營制防汛列後:

    岳州設總兵官,置中軍中營游擊,戰船三十三艘,仿參將營之例,分防自城陵磯至
鹿角、壘石、瀘陵潭、湘陰一帶。沅江設參將,屬岳州鎮左營,分防君山、西湖及常德、
龍陽、華容等河通洞庭湖之處。其沅、湘等水汛,由湖南省別行設防。荊州設副將,屬
岳州鎮後營,分防自荊州以下江面,石首、監利一帶,至荊河口止。陸溪口設游擊,屬
岳州鎮前營,分防自荊州河以下江面,螺山、新堤及倒口內之黃蓋湖。

    漢陽設總兵官,置中軍中營游擊,戰船三十三艘,仿參將營之例,分防自沌口以下
江面,至團風等處,並防省城兩岸,後湖、青林湖。其漢水上通樊城千餘里及各河汊,
由湖北省別行設防。簰洲設參將,屬漢陽鎮後營,分防自倒口以下江面至沌口,兼防金
口以內之斧頭湖。巴河設游擊,屬漢陽鎮右營,分防自團風以下江面,黃州、蘭溪至道
士洑,兼樊口以內之梁子湖。田家鎮設副將,屬漢陽鎮前營,分防自道士洑以下江面,
湋源口、蘄州、武穴至陸家嘴,兼防湋源口及隆平以內之湖。

    湖口設總兵官,置中軍中營游擊,分防自陸家嘴以下江面,至九江老洲頭。吳城設
參將,屬湖口鎮左營,分防自湖口以內姑塘、南唐、渚磯一帶。饒州設參將,屬湖口鎮
後營,分防都昌、鄱陽、康山一帶。其彭蠡湖東境各湖,南達省城贛江,由江西省別行
設防。華陽鎮設游擊,屬湖口鎮右營,分防自老洲頭以下江面,彭澤縣、香口至東流等
處,兼防吉水溝以內各湖。安慶府設副將,屬湖口鎮前營,分防自東流以下江面,黃石
磯、李陽河至樅陽,兼防北岸鹽河及樅陽以下,南岸通殷家匯之河。

    太平府設長江水師提督衙署,置中軍中營副將,分防金柱關以下江面至烏江。大通
設參將,屬提標後營,分防自樅陽以下江面,池州土橋至荻港。蕪湖設游擊,屬提標右
營,分防自荻港以下江面至裕溪口,並灣沚、青弋江等處。裕溪口設參將,屬提標左營,
分防東西梁山江面至金柱關,兼防運漕、無為州各內河,及巢湖百餘里水汛。金陵草鞋
夾設參將,屬提標前營,分防烏江以下江面至通江集,兼防江浦、六合內河。

    瓜洲設總兵官,置中軍中營游擊,分防通江集以下江面至焦山,兼防內河至揚州。
自揚州以上,高郵等湖,由淮揚鎮別行設防。孟河營設游擊,屬瓜洲鎮右營,分防南岸
各夾江,自焦山至江陰口。其南岸內河,由松江提標別行設防。三江營設游擊,屬瓜洲
鎮左營,分防北岸各夾江,自焦山至靖江口。其北岸內河,由淮揚鎮別行設防。江陰設
副將,屬瓜洲鎮前營,分防自江陰以下江面,而至鹿苑港及壽興等河。其鹿苑港以下,
由福山鎮標接防。

    狼山鎮總兵,循舊日之制,增水師二營,兼隸長江提督。原統中左右三營,鹽捕、
揚州、三江、泰州、泰興、掘港各營,悉仍其舊。惟通州設綏通營,置游擊各官,分防
自靖江八團港以下江面至通州,凡長龍戰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舢板十艘,大舢板十
艘,仍酌增紅單、拖罟等船。海門□設綏海營,置副將各官,分防自狼山至海門北岸江
口海汊,凡長龍戰船二艘,督陣舢板二艘,大舢板二十艘,仍酌增兵輪船,及紅單、拖
罟等船。其崇明南岸海汊,由江南提督別行設防。

    綜長江經制水師,副將六營,參將七營,游擊十一營,凡二十四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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